分包的審批
❶ 關於分包單位的建築資料報審
因我單位沒有樁基施工資質,故將樁基施工分包,但涉及到資料方面,按理說只有一個施工許可證,在所有資料報審表上都應該寫我公司名稱,敲我公司章。(對)檢驗批上提及的質量員應該是分包單位自己的,(對)但是我們這里的資料員說誰施工誰負責,報審表上應該寫分包單位的名稱,(錯)我個人無法理解,如果是平行發包應該是寫他們自己的,但是我們是實施總承包模式的,我覺得應該寫我們單位名稱,大家能否給我個可以說服的理由,辨別下誰對誰錯!..1、總包沒有樁基施工資質,分包單位必須有樁基施工資質;故,相關資料原則上,應由總包單位報監理及相關單位。如:《開工報告》A1表;《分包資格報審表》A2表;《施工組織設計報審表》A3表等所有的A類報驗申請表,均應由總包單位報監理審核。因為,作為總承包單位也要對分包單位資格及進場作業人員資格進行審查把關,最終質量負責的第一責任人是總承包單位。這些表格及其附施工單位用表,都必須加蓋總包單位的章子,總承包單位項目經理亦應簽字認可質量和報審,否則,監理不予審批。因為,監理職能只管理到總承包單位為限。詳見《監理規范》2、檢驗批上的施工班組長、工長和質量員均應填寫經過審批同意上崗的分包單位人員。因為,存在專業技術資格問題。總不能讓外行簽字吧。總包單位在報監理審核前,項目經理有A類表格控制質量並把關審核。3、所以資料的名稱:均應以總承包單位出現。因為分承名單位是總承包單位的合作夥伴。應該說是總包單位請來的,具有這方面專業技術資格的(子單位),亦是總包單位信任的增設的一個臨時下屬部門關系。不是對手和敵人。分包單位無權處理對外的一切事務。即、與監理、甲方、設計、地勘及政府質量檢查部門都不能直接發生關系。這些關系的處理,分包單位都只能與總反應,總包單位經過鑒別和審核後,向相關單位報告處理。處理完成後,應及時將處理結果向分包單位反饋。比如:拿工程進度款,只有總承包單位與甲方和合同關系,而分承包單位只與總承包單位有合同關系。遇到索賠事宜,分包單位也只能向總承包單位索賠。總承包單位受理後,向甲方索賠,索賠多少,總包亦只能與分包協商處理。4、搞清了合同關系,我想這個問題也就不是個問題了。5、記住一個問題,分包只對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對業主負責。
❷ 施工總包分包方案審批的要求
建築業企業資質分為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和勞務分包三個序列。取得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接施工總承包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可以對所承接的施工總承包工程內各專業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將專業工程或勞務作業依法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專業承包企業或勞務分包企業。本文所述工程分包是指專業工程分包和勞務作業分包,所討論的審計是在施工總承包企業依法(或合同約定)分包的前提下所實施的內部審計。
一、工程分包招標審計
工程分包招標是新形勢下提高施工總承包企業經營管理能力,擴大企業市場份額,促進企業健康發展的客觀要求,是保證建設項目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提高施工總承包企業經濟效益,遏制分包交易中滋生腐敗現象的關鍵環節,施工總承包企業應當建立切實可行的工程分包招標工作管理制度,並加強工程分包招標環節的內部審計。
工程分包招標范圍的審計。審計人員應獲取企業工程分包管理制度、總承包合同書、施工組織設計等文件資料,審核企業分包管理制度制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審核擬進行工程分包招標的范圍、分包形式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業主合同約定及本企業管理制度的規定,確認是否存在違規分包、違法轉包或規避招標等行為,審查是否存在對本單位具備施工能力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了分包招標。
工程分包招標方式的審計。工程分包招標可以採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等方式,公開招標應依照規定程序在公開出版物或媒體上發布招標公告,邀請招標應向合格分包單位發送投標邀請書。審計人員應獲取企業刊登招標公告的公開出版物,審核招標公告發布的媒介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企業管理制度的規定,招標公告的具體內容是否符合招標范圍及管理制度的規定;獲取邀請投標文書,審核所邀請的分包單位條件、分包單位家數是否符合規定,確定招標方式及程序是否符合規定。
工程分包招標文件的審計。審計人員應獲取招標文件,審核招標程序規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完整性,審核招標文件中對投標人資格、技術標准、交易條件、報價要求、評標標准、主要合同條件等要素是否完備、明確,審核標底的編製程序、方法是否符合規范要求,審核工程量清單的編制是否做到了「四統一」,即統一項目編碼、項目名稱、計量單位及工程量計算規則,審核招標文件中是否存在對潛在投標人的不合理的限制性條款,審核對招標文件澄清或修改的文書形式及時間是否符合規定,審核對投標文件報送時間的要求是否合理,審核專業分包或勞務分包工程的劃分是否符合規定,工期要求是否符合總包合同的約定。
工程分包投標人資格的審計。審計人員應獲取投標人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財務狀況資信證明等資料,審核投標人在資金、技術、人員、裝備等方面是否具備招標文件及總包合同要求的能力或條件,投標人必須具有相應的專業承包企業資質或者勞務分包企業資質,並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參加投標。
工程分包開標評標的審計。開標時間和地點應當在招標文件中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公開進行,審計人員應審核投標文件提交時間是否符合規定,約定的投標保函(保證金)是否及時足額提交;監督開標程序是否符合企業管理制度以及招標文件的規定,獲取評標人員資料,審核評標委員會的組成是否符合制度規定,成員人數及資歷是否符合要求,同時注意審查評標人員是否與投標人存在利害關系,獲取評標標准和方法的文件資料,審核其是否與招標文件規定的內容相一致,評標委員會是否依據評審標准和程序對投標文件進行了評審;審核合格中標候選人的推薦程序是否符合規定,審查開標、評標、定標過程記錄的完整性,確定開標、評標、定標等不相容職務是否分離,分析是否存在舞弊的可能性;監督中標公示程序是否符合規定,公示結束符合規定條件的,應向投標人發送中標通知書,審計人員應監督中標通知書的發放。
實施本環節的內部審計後,審計人員應著重對工程分包招標環節的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的適當性、合法性和有效性進行評價,對不完善的控制環節及風險管理的有效性提出改進和提高的建議。
二、工程分包合同審計
在發出中標通知書後,施工總承包企業應要求中標的分包單位提供銀行履約保函(或保證金),同時准備合同文件文本,著手進行合同談判,簽訂工程分包合同是明確合同主體權利義務,確保工程項目順利實施的有效保證措施。在實際工作中,經常存在未簽合同先上場的情況,一些敏感的經濟條款不能及時進行書面約定,施工過程中出現超撥款現象,完工後發生扯皮和經濟糾紛,給企業造成不應有的損失。因此,在合同簽訂前實施內部審計是加強企業經營管理的一種必要而且有效的管理手段。
分包合同合法性的審計。審計人員應獲取分包單位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財務狀況資信證明、經營業績證明等資料,確定分包單位是否具備與分包工程內容相適應的資質和能力;獲取分包單位提供的公證文書,審核分包單位法人委託書的真實性,確定是否存在掛靠等違規現象;審核分包合同的簽訂是否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則,是否充分體現了合同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平等性。
分包合同條款的審計。招標文件中所包括的合同條件是簽訂工程分包合同的基礎,審計人員應重點關注合同條款的訂立是否與招標、投標過程中形成的要約與承諾保持一致。通過獲取招標文件、投標文件、分包合同文本,審核分包工程承包范圍是否與其資質和能力相適應,合同工期、工程質量標準是否符合總包合同的約定,審查工程量清單是否與招標文件、投標文件相一致,安全文明施工等措施項目的投入、驗收標准、程序及安全生產責任是否明確;審核是否約定了履約保函(保證金)的提交數額,合同簽訂前是否已經足額收取;合同價款的計算是否准確,結算方式和支付程序的約定是否明確;審查是否約定工程材料供應范圍、供應方式、結算程序,是否約定材料預算價格及材料價差調整標准及程序,是否約定分包工程材料節超的處理原則、方法及程序;審核是否約定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超出風險范圍時的綜合單價調整方法是否明確;審核各類工程變更價款的調整方法是否進行了約定,是否約定了工程量變更超過一定幅度或清單項目特徵描述不準確而引起的對綜合單價進行調整的程序和方法;重點審核隱蔽工程、工程變更簽證程序及手續的約定是否明確,即應明確在什麼時點簽證、應該具備哪些手續、必須由哪些人簽認才能作為結算的依據,對單張簽證的權力限制和對累積簽證價款的總量達到一定限額的限制都應予以明確;審核工程驗收程序的確定是否符合規范;違約、索賠及爭議處理的原則程序是否合法、合理。
分包合同管理的審計。審核本企業是否建立了分包合同管理制度,對分包合同管理是否安排專人負責,是否建立合同管理台賬並進行跟蹤管理;獲取分包合同文件,審核其組成是否完整,合同文件組成主要包括:分包協議書、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及其附件、除總包合同工程價款之外的總包合同文件、分包合同專用條款及通用條款、工程建設標准、圖紙及有關技術文件、合同履行過程中總承包方和分包人協商一致的其它書面文件等;對於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的情況變化,是否及時簽訂補充協議並進行登記,審計人員應著重審查補充協議與原合同是否存在實質性背離。
企業內部審計部門應在合同審簽過程中嚴格把關,對審核過程中發現的一些未明確、可能存在爭議的事項應建議合同管理部門在專用條款中加以完善,以便在合同執行和竣工結算過程中更好地維護合同雙方的權益。
三、工程分包施工過程審計
上場階段的審計。審計人員應審查分包單位是否已經簽訂分包合同,獲取分包單位上場設備、人員清單及資格證書,現場觀察並審核實際到場設備、人員是否與合同約定相符,判斷其是否具備完成合同工程的履約能力;著重審查分包單位是否存在違規分包、層層轉包等行為;獲取分包單位授權委託書,審核現場負責人執行合同、辦理具體事務的合法性、有效性。
款項支付的審計。審查分包合同是否約定了各類保函的提交,是否約定了預付款條件。沒有提交開工預付款保函的,不得支付工程預付款;沒有提交履約保函的,不得支付工程進度款;審核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是否依據期間計量辦理,並履行相關的內部控制審批手續。
施工過程的審計。獲取分包工程施工技術資料,審核施工方案是否經過批准;現場觀察駐地建設、施工臨設等是否滿足合同要求;獲取月度施工計劃,結合實際完成情況檢查是否存在因管理問題造成返工、窩工等情況,分析其履行合同的能力;獲取技術交底、隱蔽工程驗收等資料,審核質量控制體系是否滿足規范的要求,監督項目部切實履行總包單位的管理職能,杜絕「包而不管」或「以包代管」的現象;審核安全設施、用具投入以及安全生產人員培訓情況,確定是否能夠滿足安全生產規范要求;獲取中間計量資料,審核中間計量工程量是否依據分包單位提交的已完工程量報告,是否由主管工程師進行現場驗工盤點並經相關負責人審核批准簽認,審批手續是否及時、完整;獲取施工圖紙、工程量清單、工程量控制台賬,與期間驗收工程量相核對,對於審計發現超出合同約定的計量項目,查證屬實的,應提示項目部在以後的工作中注意並要求其簽訂補充協議,完善相關手續;對於設計變更增加的工程量,應審核工程變更是否基於以下變化:工程量增減,質量及特性的變更,工程標高、基線、尺寸等變更,工程的刪除,施工順序的改變,永久工程的附加工作、設備、材料和服務的變更等。以設計單位簽發的設計變更通知書和監理單位簽發的設計變更指令作為執行的依據,同時注意審核設計變更及簽證管理控制體系的關鍵環節,即:操作流程、流程環節中的責任人、責任人的管理許可權、流程環節的確認時限、否決等是否與合同約定相一致,確定變更內容的真實性、合理性,同時注意工程變更減少工程量的核減。因為各類簽證具有較強的時效性,基於審計資源有限的考慮,應督促項目部加強工程簽證的管理。審核各項工程材料領用、款項撥付及轉賬是否及時,是否實行限額發料以控制消耗,各項費用負擔是否明確並切實執行,經辦人員是否符合合同的約定,簽字手續是否完備;審核質量保證金是否按合同約定及時、足額扣留;審核營業稅費是否按稅法規定代扣代繳並履行相關手續。
四、工程分包結算審計
工程分包結算審計是總承包企業分包管理的最後一道關口,對於保障總承包企業的合法權益,降低工程施工成本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分包結算審計主要是對各類資料的審計,審計人員應仔細閱讀工程分包合同,釐清分包工程范圍和內容,以圖紙、技術聯系單、設計變更單、現場簽證單等技術資料為基礎,重點審查結算依據的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
結算工程量的審計。獲取圖紙以及統一的工程量計算規則,按規定方法和程序對分包工程細目進行逐項計算、匯總,然後與分包結算工程量進行比對,審核其是否存在差異。以經過計算審核的實際完成工程量為依據,與項目部提供的合同內工程量進行對比,審核其完整性、准確性。對於實際完成工程量與合同清單量之間的差異,審計人員應獲取技術聯系單、設計變更單、現場簽證單等各類技術資料,審核其完整性,確認各種簽字手續、程序是否完備,是否與分包合同條款的約定相一致,是否符合內部控制的要求。重要的變更項目還應進一步審查驗收記錄,必要時實地勘察變更部位,確定變更工程內容的真實性、變更工程量的准確性。審計人員還應重點審查工程量清單漏項、多餘項等錯誤的調整以及設計變更減少項目工程量扣除的正確性。因為工程變更構成原因復雜,規律性較差,發生時間長,而且可能存在分包合同條款簽訂不嚴謹等因素,因此,加強工程變更簽證的審計監督也就顯得尤為重要。
結算單價或總價的審計。審計人員應審查結算綜合單價與分包合同約定是否一致,除合同另有約定外,綜合單價的調整應參照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的原則確定,即:工程量清單漏項或由於設計變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單項目,其相應綜合單價由分包人提出,經總承包人確認後作為結算的依據;由於設計變更引起工程量數量有誤或設計變更引起工程量增減,屬合同約定幅度以內的,應執行原有的綜合單價,屬合同約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減少後剩餘部分的工程量的綜合單價由分包人提出,經總承包人確認後作為結算的依據。審計人員可以依據上述原則審查綜合單價調整依據是否充分,計算是否准確,是否履行了相應的審批手續並簽訂了補充協議。同時注意審查因清單多餘項目或變更減少的項目,結算中是否扣除相應價款。對於分包合同中沒有的、變更的項目,應審核其綜合單價確定的合理性、計算的准確性。對於措施費等總價項目,應結合分包合同、施工方案等審查結算金額的合理性、准確性。
合同外計量的審計。本文所指合同外計量是指未納入合同清單的、不屬於工程變更的項目的計量,合同外計量是總承包企業效益流失的主要途徑,也是加強項目管理的關鍵控制環節。審計人員應重點審查合同外計量項目的合理性,是否與合同工程量清單的工作內容有重復,審查簽證時間的及時性、簽證手續的完整性,審核單價確定依據的合理性。
主要工程材料的審計。獲取物資采購、供應計劃資料並與會計記錄相核對,審查材料費核銷或轉賬的准確性,獲取施工期間材料價格信息資料,結合合同約定及預算價格,分析節超原因,對於材料節余比例超過一定范圍的,應分析其真實性及是否存在工程質量隱患,對於超支比例超過一定范圍的,結合預算價格與實際價格信息進行分析,審核其是否存在倒賣工程材料、套取資金等情況,重點審查確定材料節超處理結果的合理性。
分包往來賬目的審計。獲取有關會計賬簿、憑證資料,審核工程款的支付是否符合合同約定,是否存在超撥款情況;審核各項往來款項是否及時、足額轉賬,分包營業稅費是否履行代扣代繳義務;審核是否扣留質量保證金,扣留金額和支付時間是否符合合同的約定。
施工總承包企業應逐步推行工程分包跟蹤審計,加大事前介入審計的力度,以及時發現工程分包招標、合同管理、施工期間以及結算等各環節中存在的問題,著重對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執行的有效性提出切實可行的審計意見和建議,促進企業進一步完善和整改,鏟除腐敗土壤,堵塞管理漏洞,切實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
❸ 分包單位資質審核制度有哪些
1.施工單位應向項目監理組申報其選擇的分包單位的資質資料(包括等級、能力、經歷、版信譽、技術力量、權施工人員人數及技術級別、施工機具、管理系統、財務情況、應持證上崗人員證件等)及分包合同,請項目監理組審查。
2.如發現所報的分包單位資質資料有偽造不實情況,或在實際工作中認為分包單位不具備承擔分包工程的能力,可提出辭退分包單位,施工總包單位應予執行。
3.未經項目監理組審核同意的分包單位,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4.分包單位資質審核程序見附錄一《分包單位資質審核程序》。
❹ 分包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批准程序:
包括立項審批、規劃設計、建設工程報建、建設工程竣工驗收。
一、立項審批,該階段需要遞交:
1、項目立項申請報告書原件一份
2、項目建議書或者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3、建設用地的權屬文件或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意見書
4、項目建設投資概算
5、銀信部門出示的資金證明原件
6、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一份
7、項目地形圖
二、規劃設計階段包括一下步驟:
1、由市規劃局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和立項文件核發勘察設計紅線,提供規劃設計條件
2、建築設計三階段,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和施工設計階段
3、最後市城建局負責聯系市有關部門對初步設計會審批復
三、建設工程報建
(一)建設工程報建,首先要提供如下資料到建委辦理登記手續:
1、計劃部門頒發的《固定資產投資許可證》計劃任務書
2、規劃部門頒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國土部門頒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
4、符合項目設計資格設計單位設計的施工圖紙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批准書
5、人防辦發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許可證》
6、消防部門發的《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
7、防雷設施檢測所發的《防雷設施設計審核書》
8、地震辦公室發的《抗震設防審核意見書》
9、建設資金證明
10、工程預算書和造價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類別核定書》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料
(二)辦理建設工程質量監督,要提供如下資料到質監站辦理手續。
1、《規劃許可證》
2、工程施工中標通知書或者工程施工發包審批表
3、工程監理中標通知書或者工程監理發包審批表
4、施工合同及其單位資質證書復印件
5、監理合同及其單位資質證書復印件
6、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批准書
7、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申請表
(三)辦理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督,要提供如下資料到安監站辦理手續:
1、建設單位提供的資料:
(1)工程施工安全監督報告
(2)工程施工中標通知書或工程施工發包審批表
(3)工程監理中標通知書或工程監理發包審批表
(4)工程項目地質勘察報告(結論部分)
(5)施工圖紙(含地下室平、立、剖)
(6)工程預算書(總建築面積、層數、總高度、造價)
2、施工單位提供的資料:
(1)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制
(2)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目標
(3)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專項技術方案
(4)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制度
(5)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教育制度
(6)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復印件,安全員、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證原件和復印件
(7)現場設施、安全標志等總平面布置圖
(8)購買安全網的合格證、准用證發票原件和復印件
(9)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生產責任書
(10)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受監申請表
四、領取《施工許可證》
(4)分包的審批擴展閱讀
施工組織設計按設計階段和編制對象不同,分為施工組織總設計、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三類。
(1)施工組織總設計
施工組織總設計是以若干單位工程組成的群體工程或特大型項目為主要對象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組織總設計一般在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或擴大初步設計批准之後,總承包單位在總工程師領導下進行。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和分包單位協助總承包單位工作。
施工組織總設計是對整個項目的施工過程起統籌規劃、重點控制的作用。其任務是確定建設項目的開展程序,主要建築物的施工方案,建設項目的施工總進度計劃和資源需用量計劃及施工現場總體規劃等。
(2)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
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是以單位(子單位)工程為主要對象編制的施T組織設計,對單位(子單位)工程的施T過程起指導和約束作用。單位一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是施工圖紙設計完成之後、工程開工之前,在施工項目負責人領導下進行編制的。
(3)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是以分部(分項)工程或專項工程為主要對象編制的施工技術與組織方案,用以具體指導其施工過程。施工方案由項目技術負責人負責編制。
對重點、難點分部(分項)工程和危險性較大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對於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應當組織專家對專項方案進行論證。
❺ epc是否對分包單位專業分包方案審批流程
施工總承包單位可以根據需要將施工任務的一部分分包給其它符合資內質的分包人(包括容工程主體結構);
EPC總承包單位可以將工程項目的施工任務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企業施工。
EPC總承包是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模式之一,屬於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模式,總承包企業承擔工程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等服務工作,並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全面負責。EPC總承包單位可以將工程項目的施工任務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企業施工,分包施工單位只負責工程的施工及相應的過程管理,而EPC總承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設計、采購、施工管理、試運行等服務工作負責。
❻ 工程分包單位的資質如何審查
部門抄規章、政策襲、規范性文件對於「包工頭」等不規范的勞務分包形式,難以規定妥當、嚴格的行政處罰責任和其他法律責任,即使有所規定,法律效力也不強。
主要是審核資質證書、營業執照的真實性、有效性、是否與承接的任務等級要求相符。分包人提供的有關證書復印件應與原件核對並加蓋對方套紅印章留存。此外,分包人不能是個人,否則總承包人要承擔個人僱傭民工的社會保障、工傷保險和工傷事故等責任。
❼ 分包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批准程序:
分包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和審批應符合下列規定:
1、施工回組織設計應由項目負答責人(項目經理)組織編制,可根據需要分階段編制和審批;
2、施工組織總設計應由總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集團總工)審批;
3、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應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分公司總工)或技術負責人授權的技術人員審批;
4、施工方案(措施)應由項目技術負責人(項目部技術經理)審批,報公司技術中心備案;
5、重點、難點分部(分項)工程和專項工程施工方案應由施工單位技術部門
(技術中心)組織相關專家評審,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分公司總工)批准;
6、由專業承包單位施工的分部(分項)工程或專項工程的施工方案,應由專業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總工)或技術負責人授權的技術人員審批;有總承包單位時,應由總承包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總工)核准備案;
7、規模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和專項工程的施工方案應按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進行編制和審批。
❽ 分包商資質的審核包括哪幾個方面
【設備監理師來考訊】 ①自承包商應向監理單位申報其選擇的分包商的資質資料(包括等級、能力、經歷、信譽、技術力量、操作人員人數及技術級別、操作的機具、管理系統、應持證上崗人員證件等)及分包合同,請監理單位審查。 ②發現所報的分包商資質資料有偽造不實情況,或在實際工作中認為分包商不具備承擔分包工程的能力,可提出辭退分包單位的建議,總承包商應予以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