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蓋章審批
1. 合同書需要政府部門蓋章審查嗎還是自己擬訂,雙方簽訂既可,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3章第44條怎麼理
第四十四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內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容效的,依照其規定。
一般的民事合同無需政府部門審查,但是法律規定有些合同必須經過政府批准登記,比如中外合資合作合同,土地出讓合同等等,否則可能會違法或者無效。總之,法無禁止即許可。
2. 簽訂合同必須蓋章和簽字么
自然人簽字「或」蓋章選其一。
3. 關於合同蓋章的問題
章有其各自不同的用途。工程專用章就字面含義只能就工程相關用途起到證版明作用。我國用章的一般權規范是簽章制度,即印章應當配合簽名使用,有其是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理人的簽名或具備公示效力的私章如法定代表人的印鑒章。你的情況比較懸,保障相當低,基本基於交易對手的信譽或你的補充舉證。
4. 簽合同,應該怎樣蓋章簽字
也就是說,法律規定如果雙方採取書面方式訂立合同,有三類方式可以讓合同成立(*從法律上講,合同成立與合同生效還是有區別的):其一、雙方當事人都簽字。其二、雙方當事人都加蓋有效印章。其三、雙方在合同中確定選擇簽字或者蓋章的方式。 在此對以上三類方式作以說明: 1、雙方當事人都是個人的,雙方簽字即合同成立。 2、雙方當事人中一方是個人,一方是法人單位或法律認可的其他組織的,雙方合同約定通過雙方當事人簽字的方式使合同成立,也符合法律的規定。個人一方簽字即可,法人單位或者法律認可的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簽字、負責人簽字即可使合同成立,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明確授權的人代為簽字也可使合同成立。 3、雙方當事人中一方是個人,一方是法人單位或法律認可的其他組織,雙方合同約定法人單位或法律認可的其他組織須通過蓋章的方式才能使合同成立的,法人單位一方應當加蓋公司的公章或者已經在工商局備案的合同專用章。 4、雙方當事人都是法人單位或法律認可的其他組織的,雙方可以選擇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都採用簽字使合同生效的方式,也可以選擇雙方都蓋章的方式使合同成立,還可以選擇雙方都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並加蓋法人單位公章或專用合同章的形式使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