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勤務
㈠ 公安機關,從事治安管理工作和從事基層一線執法勤務工作的區別 我想問有經驗的網友,正式的警察在這兩方
您好,所謂的治安管理工作更多的指治安管理部門,如治安支隊,針對特種行業、危險物專品管理、娛屬樂場所管理、掃黃打非等。而一線勤務是指巡邏、街面警務、處警等。待遇根據職務、警銜來規定。警察職業具有一定危險性。僅供您的參考。
㈡ 公安基層一線單位執法勤務工作具體指什麼
我國公安幹警從事基層一線勤務工作,是指巡邏、街面警務、處警等。還有對所轄區的社情民意要了如指掌,經常與百姓面對面接觸。其主要職責是維護社會穩定,保護公民和社會各單位、各合法組織的正當權益。基層幹警待遇需要待遇根據職務、警銜來確定。警察職業非常辛苦,且具有一定危險性
㈢ 民警 從事基層一線單位執法勤務工作 是做什麼的
執法勤務崗位是指履行指揮處警、國內安全保衛、經濟犯罪偵查、治安管理、刑事犯罪偵查、出入境管理、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監所管理、交通管理、禁毒、反邪教、反恐怖、警務督察、法制等職能的崗位。
拓展資料:
按照國家的有關部署,根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類別和工作特點,公安機關招警職位分為綜合管理職位、執法勤務職位和警務技術職位3類。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務序列的意見》(國辦發〔2008〕9號)規定,綜合管理機構是指履行政工、文秘、審計、財務裝備、科技管理、信訪、後勤保障等職能的機構。紀檢監察、黨務、離退休幹部管理、群團等機構參照綜合管理機構進行管理。執法勤務機構是指履行指揮處警、國內安全保衛、經濟犯罪偵查、治安管理、刑事犯罪偵查、出入境管理、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監所管理、交通管理、禁毒、反邪教、反恐怖、警務督察、法制等職能的機構。警務技術機構是指專職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為公安機關履行職責提供刑事技術、行動技術、網路安全技術、警務信通技術等專業技術支持的機構。
綜合管理職位、執法勤務職位和警務技術職位的范圍,在國家關於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務序列改革的法規文件出台前,由省級公安機關根據國辦發〔2008〕9號文件規定提出類別意見,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定。文件出台後,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參考資料:《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務序列的意見》網頁鏈接
㈣ 公安部門執法勤務職位1表示什麼意思
一線人員
㈤ 公安局執法勤務崗1,2,3,4代表什麼意思
都是基層民警崗,但是為了區分不同的招錄工作崗位,只能暫時用數字1、2、3、4、5代替,以便報考的考生能夠有的放矢的報考具體崗位。
國家公務員招錄時,會公布一些職位,這些職位有的可能會有重復的崗位,但是需要招聘的條件還有所不同,所以,只能分別發布職位公告,並用數學符號加以區分,不代表任何其他深層次含義。
(5)執法勤務擴展閱讀:
根據《公安機關組織管理條例》,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和公安分局內設機構分為綜合管理機構和執法勤務機構。
執法勤務機構實行隊建制,稱為總隊、支隊、大隊、中隊。
總隊,是省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內設執法勤務機構,實行公務員制的除公安機關為副廳建制外一般為正縣級建制,實行公安現役制的一般為正師級建制。例如:浙江省環境保護廳監察總隊、甘肅省公安廳消防總隊。
支隊,是副省級、地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內設執法勤務機構,實行公務員制的除公安機關為副縣建制外一般為正科級建制,實行公安現役制的一般為正團級建制。例如:蘭州市文化局稽查支隊、杭州市公安局消防支隊。
大隊,是縣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內設執法勤務機構,實行公務員制的除公安機關為副科建制外一般為正股級建制,實行公安現役制的一般為正營級建制。例如:象山縣公安局消防大隊、永定縣交通運輸局稽查大隊。
中隊,是縣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內設執法勤務機構大隊的下設執法勤務機構,實行公務員制的一般為股級建制,實行公安現役制的一般為正連級建制。例如:榆中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事故中隊。
參考資料: 網路_執法勤務機構
㈥ 公務員省考公安局機關科員職位和執法勤務職位有什麼區別
一個是現在有些省份考試是分開的,有可能考試的科目是不一樣的,一個是考基層類,一個是考行政執法類。
工作的內容和職責有區別,科員崗位基本上是不用出外勤的,執法勤務職位需要出去跑外勤。
㈦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執法勤務類只考行測跟申論嗎
望採納!!!
公安機關執法勤務職位面向社會招錄人民警察專業科目筆試,主要是通專過客觀化紙筆測驗屬方式,測查報考者報考公安機關執法勤務職位應當具備的基本素質與掌握的知識和能力要素,包括職業素質、基礎知識、基本能力三個方面。
體能測評
(一)職業素質。主要測查報考公安機關執法勤務職位必備的政治素質、職業道德。
(二)基礎知識。主要測查報考者對公安機關執法勤務工作有關基礎知識的掌握程度,以及運用相關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三)基本能力。主要測查報考者在公安機關執法勤務活動中,把握情況,正確觀察、判斷、分析案(事)件,妥善協調或處理問題的能力。
報考警察職位(含森林公安、監獄、戒毒、司法警察)的考生,在面試前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工作在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下由自治區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
㈧ 公安機關內設執法勤務類機構有哪些
公安機關內設執法勤務類機構包括:
1、指揮中心
負責「110、119、122」公眾緊急電話報警求助的受理和先期指揮處置,對處置情況進行跟蹤督導和檢查;規范、協調應急反應機制建設,先期指揮處置各類突發事件。
2、科技情報大隊
負責規劃、指導和管理全區科技強警和公安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全區公共安全智能化工程的規劃、建設並管理、維護和整合數據資源;負責警衛任務、重大安保活動及日常通信保障工作;負責區局新聞發布和輿情導控工作。
3、警務督察大隊
組織全區公安機關警務督察工作;圍繞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
警務部署開展現場或網上督察;受理、核查、督辦對公安機關及
人民警察的檢舉、控告;實施對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履行職責、
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情況的監督;組織、協調、督辦全區公安機關維護民警正當執法權益的工作;協助警務保障室做好局機關秩序維護和民警職工日常管理工作。
4、法制大隊
主要職能:負責全區公安法制工作,組織實施執法規范化建設;開展內部執法監督,組織執法質量考評,制定落實內部執法工作規范;承辦公安行政復議、應訴和國家賠償及聽證;對區局承辦的刑事、行政案件進行審核把關;組織對全區公安民警的法制教育培訓;辦理勞動教養案件。
5、國家安全保衛大隊
主要職能:負責政治案件的偵破、政治保衛等基礎工作。
6、單位內部安全保衛大隊(經文保大隊)
主要職能:收集掌握和分析研究單位內部安全穩定情況,預防化解和協調處置各類不安定事端;依法監督指導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內部的安全保衛工作,確保重點單位重點部位的安全;查處由公安機關管轄的重大責任事故和行政違法案件;指導單位內部治安保衛隊伍建設;監督指導區直重點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
7、網路安全保衛大隊
主要職能:指導並組織實施全區公共信息網路和國際互聯網的安全保護工作;組織實施互聯網違法信息監控和情報信息收集工作;組織實施全區信息網路違法犯罪案件的查處工作;組織實施全區電子數據證據的檢驗鑒定工作。
8、刑事警察大隊
主要職能:負責對全區刑事案件及毒品案件的偵查工作;組織、協調、參與偵破全區有影響的重特大案件、嚴重暴力案件、流竄案件、系列案件及上級交辦案件的偵破工作;組織嚴打專項斗爭;為全區公安機關提供相關技術支持和服務等。
9、經濟案件偵察大隊
主要職能:負責全區公安經濟犯罪案件偵查工作;收集、掌握全區經濟犯罪信息,研究全區經濟犯罪活動的規律和特點,制定打擊、防範、控制工作對策;辦理依法由公安機關管轄的經濟犯罪案件;負責全區公安經偵執法工作,開展執法監督檢查和考核評比工作;組織開展預防經濟犯罪的宣傳、培訓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10、交通巡邏警察大隊
主要職能:負責全區道路交通治安管理工作;負責和指導交通安全宣傳、交通秩序管理、道路治安管理、交通事故處理、路障管理、靜態交通管理工作;參與新建、改造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的規劃和驗收;參與重要警衛和大型活動的交通安全保衛工作;規劃部署和組織實施全區道路交通科技信息化建設和智能化指揮管理;組織開展轄區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工作;負責轄區機動車輛、非機動車輛管理和駕駛人的管理工作;協助區有關部門開展文明城市創建和區容環境綜合治理工作。
11、治安管理大隊
主要職能:負責全區社會治安管理工作,維護全區社會治安秩序穩定;組織做好暴力犯罪、群體性及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處置、重大安全事件的應急救援等工作;組織、指導全區治安行政案件的查處和治安部門管轄刑事案件的偵查工作;組織、指導、檢查、監督特種行業、公共場所和槍支彈葯、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放射物品、劇毒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管理工作;指導公安派出所業務工作、社區警務工作;指導、檢查公安條線綜合治理工作;指導戶口、居民身份證的管理工作,指導重點人口(工作對象)、肇事肇禍精神病人等重點人員管控工作;組織、指導全區流動人口和私房出租的登記、管理工作;組織、指導、監督、檢查全區大型、重要活動安全保衛工作。
12、巡防大隊
主要職能:負責管理主城區保安巡防大隊工作,指導各鎮區園巡防工作,負責對區行政中心及重要活動保衛,全區保安服務、金融押運機構管理指導,依法對保安從業單位、保安培訓單位、保安員及其保安服務培訓活動開展監督檢查,對全區社會公共安全行業、技術防範產品與工程進行技術監督、管理和推廣應用,指導治保、保安聯防等群防群治工作。
13、水警大隊
主要職能:指導全區內河水域治安管理工作,研究水上治安動態並制定相應對策;負責長江水上管轄區域的治安管理工作;負責長江岸線管轄區域水運系統、船舶修造單位及碼頭的治安管理;協調水上大型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
14、出入境管理大隊
主要職能:負責全區公民因私出國境證件和來通境外人員簽證(簽注)、居留許可的受理、審核工作;負責全區常住和短期居留的外國人管理;負責臨時來通華僑、港澳台居民和外國人的住宿登記管理;負責對全區各派出所外管工作的監督、指導和培訓;指導、協助或參與涉外案(事)件查處。
15、看守所
主要職能:負責羈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監管法律規定留所執行的罪犯。
16、拘留所
主要職能:負責對被依法決定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人員的看管和教育。
㈨ 什麼是公安執法勤務類崗位
是指履行指揮處警、國內安全保衛、經濟犯罪偵查、治安管理、刑事犯罪偵查、出入境管理、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監所管理、交通管理、禁毒、反邪教、反恐怖、警務督察、法制等職能的崗位。
根據《公安機關組織管理條例》,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和公安分局內設機構分為綜合管理機構和執法勤務機構。
執法勤務機構實行隊建制,稱為總隊、支隊、大隊、中隊。
拓展資料:
內設執法勤務機構,指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內設的,根據國家法律和法規,履行行政執法職能的,行使行政執法權的政府機構,實行隊建制,稱為總隊、支隊、大隊、中隊。
總隊,是省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內設執法勤務機構,實行公務員制的除公安機關為副廳建制外一般為正縣級建制,實行公安現役制的一般為正師級建制。例如:浙江省環境保護廳監察總隊、甘肅省公安廳消防總隊。
支隊,是副省級、地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內設執法勤務機構,實行公務員制的除公安機關為副縣建制外一般為正科級建制,實行公安現役制的一般為正團級建制。例如:蘭州市文化局稽查支隊、杭州市公安局消防支隊。
大隊,是縣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內設執法勤務機構,實行公務員制的除公安機關為副科建制外一般為正股級建制,實行公安現役制的一般為正營級建制。例如:象山縣公安局消防大隊、永定縣交通運輸局稽查大隊。
中隊,是縣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內設執法勤務機構大隊的下設執法勤務機構,實行公務員制的一般為股級建制,實行公安現役制的一般為正連級建制。例如:榆中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事故中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