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復議決定何時生效
你好,根抄據行政復議法第31條的襲規定,行政復議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但是法律規定的行政復議期限少於六十日的除外。情況復雜,不能在規定期限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經行政復議機關的負責人批准,可以適當延長,並告知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但是延長期限最多不超過三十日。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你!
2. 做出行政復議決定時間是多久
五個工作日,按照相關規定上級行政機關在接到復議申請,應該在五個工作日內作出復議決定
3. 行政復議決定書生效的時間是什麼時候
根據《行政復議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行政復議決定書一經送達,即發生法律效力。
4. 行政復議的結果送達時申請人不服處理結果而未簽字的行政復議決定是否生效
一般來說是生來效的。
因為,《行政復源議法》第三十一條第三款規定:「行政復議決定書一經送達,即發生法律效力。」在送達過程中,如果行政相對人不簽字接收行政復議決定書,送達主體會採取一些法定措施,即使相對人未簽字,也視為送達,從而產生法律效力。
關於行政復議的送達,《行政復議法》第四十條規定:「行政復議期間的計算和行政復議文書的送達,依照民事訴訟法關於期間、送達的規定執行。」而民事訴訟法對於受送達人拒絕簽字接收,規定了法定的處理措施。
《民事訴訟法》第八十六條規定:「受送達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屬拒絕接收訴訟文書的,送達人可以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所在單位的代表到場,說明情況,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達人、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並採用拍照、錄像等方式記錄送達過程,即視為送達。」
5. 行政復議決定何時生效
一般抄行政復議書決定書一經送達,即發生法律效力。
行政復議機關做出復議決定後,應當依法送達當事人。當事人如果不服行政復議決定,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若法律規定復議為終局決定的,行政復議書決定書一經送達,即發生法律效力。
6. 根據《行政復議法》的規定,行政復議決定書發生法律效力的時間是
《行政復議法》第三十一條第三款規定:行政復議決定書一經送達,即發生法律效力。有權處理的應在三十日作出,無權的應在七日內送有關機關處理。
7. 復議維持,原具體行政行為何時生效
原行政行為作出時或者原行政行為規定的生效時間。
具體可以參看《行政復議法》
第二十一條行政復議期間具體行政行為不停止執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執行:
(一)被申請人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
(二)行政復議機關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
(三)申請人申請停止執行,行政復議機關認為其要求合理,決定停止執行的;
(四)法律規定停止執行的。
即,原則上行政復議期間,具體行政行為是不停止執行的,即他是有效的。除非經過復議,復議決定撤銷具體的行政行為。
8. 作出行政復議決定需要多長時間
行政復議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但是法專律規定的行政復議期限屬少於六十日的除外。情況復雜,不能在規定期限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經行政復議機關的負責人批准,可以適當延長,並告知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但是延長期限最多不超過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