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執法協作
A. 跨地區跨部門執法協作是什麼意思
就是法律部門的執行人員辦案可以通過跨地區、跨部門進行部門間的相互協作。
B. 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條例的第四章 執法協作
第十九條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協調機制,加強執法部門和相關行政管理部門之間的行政執法協作,保障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有效實施。
第二十條執法部門和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和執法信息互通共享機制,及時通報相關行政許可、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等情況。
執法部門查處違法行為,需要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認定或者需要技術鑒定的,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或者技術鑒定機構應當及時認定、鑒定。
執法部門在執法活動中發現有重大治安、安全隱患的,應當及時通報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並提出相應措施建議。
第二十一條執法部門在執法活動中,當事人拒絕配合調查取證或者阻礙行政執法的,必要時,可以將有關情況告知相關行政管理部門;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法採取措施,督促當事人履行義務。
第二十二條執法部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法律、法規規定行政機關可以強制執行的,執法部門可以強制執行,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法律、法規未規定具體強制執行機關或者規定由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由執法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執法部門收繳的罰款、沒收違法所得以及沒收非法財物拍賣的款項,必須全部上繳本級財政。執法部門工作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
第二十三條市、縣人民政府在制定城市規劃時,應當確定相應的經營場所和泊車點,供農副產品、日用小商品等經營者從事經營和居民泊車使用。城市規劃確定的經營場所和泊車點不能滿足需要的,應當因地制宜,根據方便公眾生活和不影響道路交通的原則,依照法定程序劃定一定的時段和區域,作為臨時性經營場所和泊車點。執法部門應當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提出合理建議。
市、縣人民政府在制定城市規劃和劃定前款規定的時段、區域時,應當聽取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和社區、居民的意見。
C. 何為協同執法和聯合執法有何不同
協同就是只要一個部門有執法權,聯合就是多個部門都有執法權
D. 食品安全監管執法協調協作制度的食品安全監管執法協調協作制度
嚴格履行法定職責,建立健全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執法協調協作體系
(一)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組織、協調下,依法建立健全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執法協調協作體系。
(二)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按照當地人民政府制定的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年度監督管理計劃,定期報告食品流通監督管理工作情況;及時請示、報告需要當地人民政府協調的其他重要事項。 強化食品安全監管部門之間協調和協作機制,切實形成監管合力
(三)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依法配合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建立協調機制,按照法定職責參與協調工作。
(四)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按照當地人民政府的部署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工作,積極配合有關部門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
(五)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屬於農業、質量監督、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等部門職責范圍內的事項,應當及時書面通報並移交相關部門。
(六)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受理申訴、舉報中發現應當由其他部門處理的,應當及時書面通報並移交有權處理的部門處理,對移交的相關材料要復制存檔備查。
(七)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其他監管部門通報或移交的屬於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管轄的事項,應當按照職責及時依法查處或處置。
(八)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完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內部機構分工協作和協調機制,切實提高食品市場監管能力
(九)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各內設機構應當明確職能分工,按照國家工商總局《關於宣傳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關於印發〈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整頓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其他有關規定,分工負責,建立協作和協調機制。
(十)食品流通監管機構負責流通環節食品監管綜合協調,承擔轄區食品流通許可和流通環節食品質量監管工作。
(十一)內外資企業登記注冊、監督機構負責加強對食品生產經營主體的登記管理,查處違反登記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
(十二)個體私營經濟監管機構負責加強對個體私營企業登記管理,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和協調下,按照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依法查處和取締無照經營食品的違法行為。
(十三)市場監管機構負責集貿市場、批發市場食品安全監管,履行《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涉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相關職責。
(十四)廣告監督管理機構負責對食品廣告的監管,依法嚴厲查處違法食品廣告。
(十五)消費者權益保護機構負責受理和依法分流、處理消費者的咨詢、申訴和舉報,依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十六)競爭執法、直銷監管、商標管理等機構分別負責查處食品市場不正當競爭、傳銷、商標侵權等違法行為。
(十七)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內部各職能機構要建立情況通報和工作協作機制,切實形成工作合力。 建立健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區域橫向協作和通報制度,切實加強依法跟蹤監管工作
(十八)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不屬於本區域管轄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案件,應當及時移送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處理。
(十九)在查辦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案件中,需要跨管轄區域協作的,相關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積極配合、密切協作,及時通報,由具有管轄權的上一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協調。
(二十)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檢查,應當加強信息通報,實現食品安全信息共享,發揮系統整體功能,強化依法跟蹤監管工作。 加強社會監督,嚴格落實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制度
(二十一)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聘請食品安全義務監督員,暢通投訴渠道,充分發揮廣大群眾的監督作用。
(二十二)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協調,通過新聞媒體依法公開有關信息,通報食品安全監管執法工作情況,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
(二十三)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強化領導責任制、職能機構監督檢查和指導責任制以及屬地監管責任制,將食品安全監管任務和責任層層落實到每個崗位和執法人員。
(二十四)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不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法定職責、日常監督檢查不到位或者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應當依法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責任。
E. 請問"全國旅遊質監執法協作體"是什麼意思有個標志。
這是一個關於旅遊質量監督和執法的協作組織。
2004年7月,海南、山東、回雲南、四川、湖南、北京、上海答、天津等14省區市的旅遊質監部門負責人共同發起成立了全國旅遊質監執法協作體,旨在解決跨區域旅遊糾紛,如建立旅遊投訴平台以及快速反應和處理機制,實現遊客在異地無障礙投訴,形成全覆蓋旅遊投訴綠色通道;建立相互委託調查取證制度等。現在香港等地也參加了協作體。
F. 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條例的第三章 執法協作
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條例
第三章 執法協作
第三十一條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和相關行政機關應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機制,互相通報有關行政管理信息。
前款所指有關行政管理信息包括以下內容:
(一)相關行政機關實施與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有關的行政許可事項和監督管理信息;
(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實施行政處罰的情況和在執法中發現應當告知相關行政機關的信息;
(三)與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有關的專項整治行動信息;
(四)其他需要共享的重要信息。
第三十二條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查處違法行為需要查詢有關資料的,相關行政機關應當依法提供,不得收取費用。
需要相關行政機關提供專業意見的,相關行政機關應當自收到協助函件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出具書面意見;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應當以書面形式向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說明理由並明確答復期限。相關行政機關出具書面意見前需要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補充資料的,應當一次性告知,補充資料所用時間不計入答復期限。
第三十三條對城市管理綜合執法中的重要專項行動,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需要相關行政機關協助的,相關行政機關應當協助。
第三十四條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行使行政處罰權時,當事人拒絕配合調查取證、拒絕履行行政決定,嚴重影響行政管理秩序的,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可以將有關情況告知相關行政機關,相關行政機關應當依法採取措施督促當事人履行義務。
第三十五條相關行政機關對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移送的行政執法案件,應當及時登記、核實處理並書面反饋處理意見。
第三十六條公安機關對阻礙城市管理綜合執法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行為,應當及時制止,並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立案查處。
第三十七條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在調查取證、文書送達、行政強制執行、宣傳教育、社區服務等方面支持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進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
G. 異地辦案執法協作存在的問題及困難、下步工作建議
當然是強強聯手了、請當地的辦案部門配合、天下公安是一家嘛……
盡快將涉案人員全部抓獲……突擊審訊、制定下一步的工作方向。
H. 雙打辦能不能跨地區跨部門執法協作
ike Snow White, because Snow Wh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