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審批權的環境行政主管部門
『壹』 我想登記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在哪裡登記
是的。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內令 第七十七號)容,第二十二條: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由建設單位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報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建設項目有行業主管部門的,其環境影響報告書或者環境影響報告表應當經行業主管部門預審後,報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審批部門應當自收到環境影響報告書之日起六十日內,收到環境影響報告表之日起三十日內,收到環境影響登記表之日起十五日內,分別作出審批決定並書面通知建設單位。
如果環保局做了批復,同意環評意見,結論是同意項目建設,那就意味著辦理了環評手續。
『貳』 環境保護分為幾種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分類管理名錄
為了加強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提高審批效率,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七條的規定,制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分類管理名錄。
一、國家根據建設項目對環境的影響程度,按照下列規定對建設項目實行環境保護分類管理:
(一)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對建設項目產生的污染和對環境的影響進行全面、詳細的評價。
1、原料、產品或生產過程中涉及的污染物種類多、數量大或毒性大、難以在環境中降解的建設項目;
2、可能造成生態系統結構重大變化、重要生態功能改變、或生物多樣性明顯減少的建設項目;
3、可能對脆弱生態系統產生較大影響或可能引發和加劇自然災害的建設項目;
4、容易引起跨行政區環境影響糾紛的建設項目;
5、所有流域開發、開發區建設、城市新區建設和舊區改建等區域性開發活動或建設項目。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輕度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對建設項目產生的污染和對環境的影響進行分析或者專項評價。
1、污染因素單一,而且污染物種類少、產生量小或毒性較低的建設項目;
2、對地形、地貌、水文、土壤、生物多樣性等有一定影響,但不改變生態系統結構和功能的建設項目;
3、基本不對環境敏感區造成影響的小型建設項目。
(三)建設項目對環境影響很小,不需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應當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
1、基本不產生廢水、廢氣、廢渣、粉塵、惡臭、雜訊、震動、熱污染、放射性、電磁波等不利環境影響的建設項目;
2、基本不改變地形、地貌、水文、土壤、生物多樣性等,不改變生態系統結構和功能的建設項目;
3、不對環境敏感區造成影響的小型建設項目。
二、未列入本名錄的建設項目,由省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根據上述原則,確定其環境保護管理類別,並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備案。
三、本名錄所稱環境敏感區,是指具有下列特徵的區域:
1、需特殊保護地區:國家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及規劃確定或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的需要特殊保護的地區,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生態功能保護區、基本農田保護區、水土流失重點防治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世界遺產地、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歷史文化保護地等。
2、生態敏感與脆弱區:沙塵暴源區、荒漠中的綠洲、嚴重缺水地區、珍稀動植物棲息地或特殊生態系統、天然林、熱帶雨林、紅樹林、珊瑚礁、魚蝦產卵場、重要濕地和天然漁場等。
3、社會關注區:人口密集區、文教區、黨政機關集中的辦公地點、療養地、醫院等,以及具有歷史、文化、科學、民族意義的保護地等。
四、位於環境敏感區的建設項目,如其環境影響特徵(包括污染因子和生態因子)對該敏感區環境保護目標不造成主要環境影響的,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是否按敏感區要求管理,由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徵求當地環境保護部門意見後確認。
五、以促進企業技術進步和調整產業結構為目標,用清潔生產工藝替代落後工藝,污染物排放總量明顯減少,現有污染源排放符合國家和地方排放標准及總量控制要求的技術改造項目,經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後,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可適當簡化。
六、納入區域性開發的建設項目,如編制區域開發規劃時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其環境影響報告書已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准,且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或採用的生產工藝符合區域開發總體要求的,經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後,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可適當簡化。
七、跨行業復合型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管理類別按其中等級最嚴的確定。
八、國家法律、法規及產業政策明令禁止建設或投資,如列入《淘汰落後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的目錄》和《工商領域禁止重復建設目錄》的建設項目,不適用本《名錄》。各級環保行政主管部門不得批准此類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
九、本名錄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十、本名錄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負責解釋。
『叄』 急急急急急,地級市環保審批許可權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分級審批規定》,第二條 對中央政府財政性投資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按照下列規定進行分級審批:
(一)對列於本規定附表一的項目,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負責審批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對其中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分類管理規定,需要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環境影響登記表的建設項目,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委託項目建設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環境影響報告表或環境影響登記表。
(二)對本規定附表一以外的其他項目,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批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符合本規定第六條要求的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按第六條規定辦理。
第三條 對地方政府財政性投資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許可權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建議,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確定。符合本規定第六條要求的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按第六條規定辦理。
可以自己找找,而且不同省份有不同的實施辦法。可以搜索你們省的。
『肆』 我國目前共頒布了幾部環境保護的法律
環境保護法主要包括自然資源法和環境保護法.
1.我國自然資源法的主要規范性文件有內:《森林法》《草原法》《漁容業法》《節約能源管理暫行條例》《礦產資源法》《水法》《煤炭法》《土地管理法》
2.環境保護法:1989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在此前後,我國還制定了《海洋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環境燥聲污染防治法》《文物保護法》以及有關的實施細則。
『伍』 什麼叫有審批權的環境行政主管部門
1、環境行政主管部門就是環保局。
2、環保局有很多級別,比如區環保所回,縣環保局答,市環保局,省環保廳。
3、這些部門各級許可權不同,越高的權力越大,如果某項目要審批,有的是區里就有權批,有的要到省里才有權批。
4、以上綜合起來就是有審批權的環境行政主管部門。
『陸』 環評審批誰審批誰驗收有相關條例規定嗎
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由建設單位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報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回政主管部門審答批;建設項目有行業主管部門的,其環境影響報告書或者環境影響報告表應當經行業主管部門預審後,報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海洋工程建設項目的海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的規定辦理。
審批部門應當自收到環境影響報告書之日起六十日內,收到環境影響報告表之日起三十日內,收到環境影響登記表之日起十五日內,分別作出審批決定並書面通知建設單位。
預審、審核、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柒』 老企業申請填寫《環境影響登記表》需要所在地鎮政府批准嗎
是的。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七十七號),內第二十二條:建容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由建設單位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報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建設項目有行業主管部門的,其環境影響報告書或者環境影響報告表應當經行業主管部門預審後,報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審批部門應當自收到環境影響報告書之日起六十日內,收到環境影響報告表之日起三十日內,收到環境影響登記表之日起十五日內,分別作出審批決定並書面通知建設單位。 如果環保局做了批復,同意環評意見,結論是同意項目建設,那就意味著辦理了環評手續。
『捌』 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我國的這句說法是包括縣本級及縣以上級的用意!
『玖』 哪些政府部門具有行政審批權
行政審核又稱行政認可其實質是行政機關對行政相對人行為合法性、真實性進行審查、認可,實踐中經常表現為蓋公章;行政批准又稱行政許可其實質是行政主體同意特定相對人取得某種法律資格或實施某種行為,實踐中表現為許可證的發放。行政審核與行政批准經常聯系起來使用,只有符合有關條件才能獲得許可證,而且還需定期檢驗如果沒有違反規定的情況出現,就由有關機關在許可證上蓋章表示對相對人狀態合法性的認可。總之行政審批是根據法律規定的條件由實際執法部門來審核是否符合條件的行為。 為了便於理解和操作,將政府具有依法審批性的管理行為歸納為四大類:審批、核准、審核、備案。/pp審批是指政府機關或授權單位,根據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及有關文件,對相對人從事某種行為、申請某種權利或資格等進行具有限制性管理的行為。審批有三個基本要素:一是指標額度限制;二是審批機關有選擇決定權;三是一般都是終審。審批最主要特點是審批機關有選擇決定權,即使符合規定的條件,也可以不批准。/pp核準是指政府機關或授權單位,根據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及有關文件,對相對人從事某種行為,申請某種權利或資格等,依法進行確認的行為。因此,在批准相對人的申請時,只是按照有關條件進行確認。只要符合條件,一般都予以准許。核準的條件都比較明確具體,便於確認。
『拾』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是環境保護部嗎求明白人
對於國家來說,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是環境保護部,對於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是省環境保護廳,市、縣人民政府是市、縣環境保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