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響營商環境執法司法突出問題集中專項整治
偉大的建設質量工作機制,推動文化大建設工程質量檢測,開展了「品質提升」活動,是今年的頭等大事,全國質檢系統的工作原理。主要市,縣質監部門要建立「和諧質監」為建立大規模支持的機制目標,以「依靠地方,聯合部門企業抓住,監管產品」的指導思想,以健全和完善了「全流程服務,全員參與的全面監督」的運行機制和特點「統一黨和政府,工人參與,存量房的領導,齊抓共管」的管理體制,T探索特點一個合適的質量監督部門草根「大規模的工作機制」的新路子。
1.堅持的服務,產品質量安全和「三個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持的全過程。整個過程是服務集成到質量和安全工作的全過程技術服務質量監督部門,緊緊抓住企業,發揮企業的產品質量和安全性,改變工作中的主體作用,更新監管理念,全力打造「何欣一起合作「的運作模式,增強服務的有效性。
首先,集成技術和服務,為企業服務的全過程,促進了企業的科學發展。去年年初,針對金融危機給企業困難局面的影響,結合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中,我們實施了「春風行動」,由業務部的局主要領導帶隊領導,質監人員參與,重點安泰市鑫路,汾西礦業集團等15家大型,中型骨幹企業走訪調研,目的是進一步明確了「科學發展,介休追趕,我們怎麼辦?「理解「什麼樣的業務需求,我們做一些事情。」研究,我們用「望,問,聞,切」的方法,「看」,看生產現場; 「問」的領導和員工對相關情況; 「聞」到生產線,傾聽人民的聲音; 「切」一切從實際出發,制定切實可行的意見和建議。在服務企業的過程中,我們深入了解真實情況,隨之而來的是工作的方式的根本轉變,建立風險分擔和業務管理的監督理念,服務和監管一體化,找准服務企業的出發點在優良的服務,努力工作,努力建設和完善企業質量保證體系,標准化體系,計量保證體系,安全管理體系。
其次是技術服務,以幫助滲透減負,促進企業和諧發展的全過程。為了有效地幫助企業和推進重點項目建設,全力推進「三包」。我們專注於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和「質量和安全年」活動,通過實施「技術支持和減輕負擔,促進服務業的援助」,並推出了「三個一」幫扶活動即:「幫助一個工業園區,支持重點企業,帶動一個重點項目」,幫助轄區企業「鑫路工業園」,是介休市場煤化工產業作為「尋麻煩了逆勢突破,求發展」。一體化的產業園區之一,也是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集中的地區,也是質監部門開展「節能減排」和「特種設備監督」的關鍵領域。為此,我們有幾個深入企業,摸清「所需要的企業」,「我們做」的基礎上,主動與魯信集團共同擁有12個附屬企業「對接」現場辦公,幫助方面解決企業質量,技術,安全和存在的問題等方面。
三,在整個產業升級的全過程技術服務,促進企業轉型發展。為促進地方經濟發展,推動產業升級,近年來,我們組織了許多質量監督和技術人員「進鄉鎮,進農村,農民」及時了解群眾的「希望他們擔心什麼希望,什麼」從我們自己開始的功能,協助產業發展規劃的制定提供技術指導,幫助人們致富。指導有12家企業獲得了食品生產許可證,幫助21食品企業制定產品標准21;連福專注於介休鎮幫助農民分散的核桃加工戶克服規模小,自然條件惡劣,分散經營的弊端,從當地的自然條件出發,舉辦核桃加工戶,統一品牌,統一管理,統一認證,統一檢查,以分散經營戶組合成一個經濟聯合體,幫助村民擺脫「小企業,各自為政」的做法,使核桃加工產業步入良性軌道科學發展。目前,這些「經濟聯盟」的銷售額十億美元。
我們是通過這樣整合的全過程的技術服務職能的質量監督部門到生產經營企業全過程的「全熔透」,逐步形成新格局大量的工作機制。
(二)堅持以產品質量安全和「三個發展」提供強大的安全性進行了全面監督。綜合整治是集成到質量和安全工作的各個重要方面的行政執法職能的質量監督部門,本著「依靠地方,聯合部門企業抓住產品的監管,」聯合社會力量的原則,整合企業的活力,人力存量房管理,形成工作合力,使所有的力量進入大規模的格局。
監管不到位,保障食品安全。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以確保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安全和經濟運行安全是重中之重「質量和安全年」活動,同時也為建立大質量工作的基礎機制。在食品安全監管中,我們積極探索,加強食品監管能力。首先,要嚴把市場准入關,建立「統一管理,發放二,三操作,分級負責」的管理模式。其次,健全和完善監督網路,共同管理網路,信息網路,充分發揮專業監督員,協管員和政府,企業檢驗人員的作用,構建了「企業自律,行業的同行評議,社會監督,政府監管「的立體監測系統的四大之一。三,認真落實「兩書,三,四圖,五定」為食品安全監管責任的主要內容區域。四是食品安全監管的深度。大力推進「食品安全法」,召開了全市食品生產企業的監管會議,部署的重點產品,重點區域,重點企業,重點問題,關鍵環節,加強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及小作坊專項整治。
監測到位,確保安全「特種設備」。我們以「第一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堅持方針,以「防止重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力爭零事故」為目標,多角度,全方位,深入開展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工作。一是組織開展了「隱患治理」和「安全專項行動日」,推進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活動。二是在培訓形式的使用將舉行代表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班舉行3,超過550人的所有經營者的培訓。三是在排查安全隱患的過程中,採取「三防」(一套整改措施,將負責整改,固定期限),「三軌」(跟蹤監控,跟蹤整改,跟蹤服務),對於大量的工作機制建立奠定了基礎。
檢查到位,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我們立足於法治創造介休經濟發展,滿足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為人民群眾創造信心消費環境,營造科學發展高效,便捷的服務環境,按照大質量的要求工作機制,堅持「集中整治」,「專項檢查」同時,隨著全社會的力量結合起來,推出了「食品安全檢查」,「農業分工」,「危險化學品專項治理」,「特檢查眼鏡市場「和」成品油專項檢查「,」特殊建材市場「,」治超載「」計價器「等重點整治和專項檢查。這些措施的實施,有效地規范生產,維護市場經濟秩序,最大限度地發揮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的保護,促進質監事業的和諧穩定發展。
(三)堅持以產品質量和安全,「三個發展」全員參與,提供了強有力的智力支持。堅持全員參與,這是武裝與科技,質監文化凝聚人的人,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培養和造就了產品的質量安全保駕護航,「三個發展」作出機構的工作貢獻和人員。特別是在當前的檢測設備成客觀困難嚴重不足,我們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在一方面,它能夠加快技術和設備投資的步伐能力范圍之內;在另一方面,資源的合理配置,科學調度力量,克服通過主觀努力檢測水平不夠高的測試,技術支持能力弱的現狀,以專業精神和強烈的責任意識,提高質量安全監管能力。
同時,大力推進質量監督的一個全球性的文化建設。我們緊緊圍繞「質量和安全年」,「315」宣傳日,「食品安全法」和農業活動,如假冒偽劣,積極開展質量誠信進社區,進工廠,進校園,進農村活動中,廣大企業努力提高誠信社會的整體質量意識;關於學習實踐活動,舉辦了「質量,科學發展」研討會,以促進質量和制度建設的完整性;對消費者進行質量信息咨詢,測試和街道服務活動等家庭用品,以提高公眾對「人人關心質量,人人關心,人人參與質量監督的質量」的積極性。
在最近幾年中,我們圍繞建立了龐大的群眾一個大膽的工作機制建成,積極探索實踐,以保證全員,全過程,工作機制全方位的「三全」大規模有效運行,在實際工作中始終注意了「四項基本原則」:一是必須是在科學發展觀為立足點又好又快發展和出發點和質量工作;第二,調整經濟結構,必須轉型發展,安全發展,和諧發展為大量的工作主線。近年來,我們安排的各項工作部署,每個活動,每個檢查,都沒有從出發線開主線。第三,要始終堅持「全員,全方位全過程的」大質量管理體系和工作機制,在整個工作中,質量監督隊伍建設和完善的質量檢測能力,科學發展的首位。我們深知質量監督上去,靠一個人,第二次的機制,關鍵是人的素質;讓人用得放心,吃得放心,我們必須提高檢測能力的功能,我們就可以「站起來,為群眾當保護傘」的唯一途徑;第四,充分發揮自身職能的同時,著力提升市民素質的意識,充分發揮的「依靠地方,聯合部門抓住企業,監管產品」的原則落實各方面的力量,齊抓共管的新格局的形成,質量監督是做好基礎工作。為了這個目的,堅持以上原則,我們必須不斷努力,以適應新形勢的要求,創新體制機制,運營商的方式,讓我們的「三全」大質量工作機制,遵循科學發展,安全,和諧的步伐發展,不斷豐富和完善,發揮了時代的最強音。
㈡ 如何加強營商環境建設的意見及建議有什麼
國務院開年第一會研究的主題是優化營商環境。政府工作報告引人注目地強調「優化營商環境」。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達到「解放生產力、提高競爭力,破障礙、去煩苛、築坦途,為市場主體添活力,為人民群眾增便利」的高度。
據媒體報道,目前營商環境雖整體有所改善,但仍然是部分地區發展的「軟肋」和「硬傷」。具體歸納起來有:一是經濟增長內生動力還不夠足,創新能力還不夠強,發展質量和效益不夠高,部分地區經濟下行壓力較大,一些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經營困難,民間投資增勢疲弱;二是搞地方保護,有的市場准入門檻高,各種隱性壁壘不同程度存在;三是政府職能轉變還不到位,投資環境惡劣,有的部門不依法行政,隨意執法、手續繁瑣、效率低下、遇事「推繞拖」等辦事難現象依然存在……
為什麼優化營商環境這么重要?
首先,優化營商環境,這是針對我國經濟社會面臨的發展瓶頸精準發力。總理在報告中提及「安不忘危,興不忘憂」,清醒認識到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些突出問題。其中相當一部分都和營商環境欠優、放管服改革滯後有千絲萬縷聯系。
其次,優化營商環境,就是解放生產力,就是提高綜合競爭力,這是一個地方也是一個國家發展的重要軟實力。「政府要嚴守承諾,不能新官不理舊賬、對企業不公平對待或搞地方保護」;「保障不同所有制企業在資質許可、政府采購、科技項目、標准制定等方面公平待遇,堅決查處濫用行政權力排除和限制競爭的行為」;「一定要讓我們的企業家、市場主體真正感覺到營商環境的切實優化」;要讓中國成為世界上的最佳投資地……
第三,優化營商環境,也是凈化社會風氣,打造法治國家的要求。一些地方頻頻發生的污化營商環境的事例,正是對法治的藐視,對規則,對公平正義的破壞。
優化營商環境是一個系統工程,既要改善基礎設施等硬環境,更要在提高服務水平、營造法治環境等軟環境建設上有新突破,更好發揮制度的支撐、保障、激勵作用。公共服務是營商環境的試金石,建議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對標國際最高標准,學習借鑒先進地區經驗,努力打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
一要做好簡政放權的「減法」。營商環境是一個系統性的環境,除了基礎設施的可得性外,更強調企業開辦、運營、關閉和市場維護全流程的便利化:要持續推進放管服改革,制定全國市場准入負面清單,進一步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最大程度實現准入環節的便利化;要搭建「多規合一」聯合審批平台,形成以「表單共享、材料共享、流程共享」為特徵的全新審批模式,提交「一套申報材料」,填寫「一份申請表單」,即可「完成多項審批」,優化審批流程,壓縮審批時限,不斷提高建設項目審批效率。
二要做強監管的「加法」。著眼優化公平公正的法治化環境,實施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實施懲罰性賠償制度,對知識產權違法行為依法從嚴從快處理;進一步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健全企業家參與涉企政策制定機制,激發和保護企業家精神,增強企業家信心;政府要嚴守承諾,不能「新官不理舊賬」,不能對企業不公平對待,不能搞地方保護,要保障不同所有制企業在資質許可、政府采購、科技項目、標准制定等方面的公平待遇,堅決查處濫用行政權力排除和限制競爭的行為;抓緊建立營商環境的評價機制,制定相關評價指標和辦法,推動各地由過去的爭資金、爭項目向爭創優質營商環境轉變。同時加快建立以信用承諾、信用公示為特點的新型監管機制。
㈢ 2016年國務院對環境方面有哪些整頓方法
篇一:環保專項行動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入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的要求和部署,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湖北省20XX年度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鄂環辦[20XX]71號)精神,經市政府研究決定,20XX年下半年在全市范圍內繼續深入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特製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紀委第五次全會和中央人口資源環境工作座談會及全省人口資源環境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堅決糾正損害群眾環境權益的突出問題,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推動各級政府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為構建和諧天門服務。
工作目標是:到20XX年底,建設項目環評率達95%以上,環保「三同時」制度執行合格率達90%以上,限期治理任務完成率達100%,市直重點排污企業穩定達標排放率達90%以上,群眾反復投訴的環境污染問題基本得到解決,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保持穩定,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違反國家環保法律法規的錯誤做法基本得到糾正。
二、工作內容和重點
(一)檢查地方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情況。重點檢查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是否出台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地方及部門規定;有關部門在環境監管中能否依法履行職責,是否存在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行為。
(二)整治因企業違法排污嚴重影響群眾健康的問題。重點整治各鄉鎮「十五小」和「新五小」企業的死灰復燃;群眾兩年內連續舉報大氣污染、雜訊污染、飲用水源地污染等問題;造紙、水泥、化工等重污染行業工業企業超標排污問題;對不符合產業政策的水泥、造紙等行業進行清理。
(三)檢查企業執行有關環境保護政策規定情況。繼續開展建設項目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情況的清理;檢查工業企業是否按規定方式排放污染物;有無擅自拆除、閑置或者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設施等行為。
(四)檢查鄉鎮人民政府對轄區內環境保護的規劃、生態保護、改善環境質量的措施等。重點檢查飲用水源保護、建設項目環評率、污染防治及轄區內環境質量等環境保護責任狀落實的情況。
(五)加強對環境違紀違法行為責任人的查處。重點是查處違法排污、嚴重污染環境的企業負責人;查處部分鄉鎮擅自收取排污費的有關部門負責人和個人;查處拒不糾正已出台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地方政府及部門的負責人。
三、工作方法和步驟
本次專項行動,採取自查、抽查和重點檢查相結合的方法,分為四個階段實施:
(一)動員部署階段(7月15日以前)。市政府召集各鄉鎮、有關部門及市直重點排污單位負責人召開會議進行動員和部署。
(二)自查自糾階段(7月16日-7月25日)。環保和監察部門要按照本意見的要求,精心組織、集中力量,認真清理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地方規定,對群眾舉報的環境違法問題進行認真梳理,對企業排污情況進行全面的檢查,並針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糾正和整改,確定第一批掛牌督辦的企業和鄉鎮名單並上報省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全面整治階段(7月26日至10月10日)。對轄區內清查出的問題進行集中整治,並公開處理一批典型案件,確定第二批掛牌督辦企業和鄉鎮名單並嚴格按全省的統一部署上報整改情況。同時認真做好省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的專項督查准備和迎檢工作。
(四)總結階段(10月11日-10月25日)。全面整治工作結束後,認真總結專項檢查工作的成效與不足,提出加強長效管理的措施,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堵塞漏洞。年底市政府將對各地開展專項檢查工作的情況以及工作目標落實情況進行認真檢查驗收,並將檢查驗收的情況綜合打分評比、通報,並納入黨政領導幹部實績考核作為重要依據。
四、有關要求
(一)統一認識,切實加強領導。堅決糾正企業違法排污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中央、國務院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群眾利益無小事理念的重要體現。要充分認識做好這項工作的重要意義,增強整治責任感和使命感。市政府成立以副市長汪發良為組長,市政府辦、監察、環保、發改委、工商、衛生、安全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環保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各鄉鎮要建立工作專班,切實加強對專項行動的領導,將開展環保專項行動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結合各自實際,制定綱化實施方案,突出重點、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全面開展整治工作。
(二)嚴格執法,堅決糾正企業違法排污行為。環境保護部門要加大環境執法力度,按照環保系統「六項禁令」和環境執法人員「六不準」的要求,深入檢查,嚴格監管。對企業違法排污行為,要依紀依法嚴肅處理。新、改、擴建項目未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的要立即責令停建停產;拒絕排污申報或申報時弄虛作假的,要責令限期改正;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設施的,要責令恢復使用或限期重新安裝使用;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務的,要責令停業或關閉;在飲用水源保護區內違法設置排污口的,要責令限期拆除,並處罰款;拒絕、阻礙環保部門依法行政的,移送司法部門處理。
要確定一批嚴重影響群眾健康又長期得不到解決的典型問題,並實行地方行政首長掛牌督辦,嚴肅查處並公開曝光。
(三)協調配合,建立部門聯運機制。市直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能,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協調配合,建立定期聯系會議,聯合辦案制度和環境違法案件移交移送、移辦制度、協同作戰,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發展改革和經濟主管部門要監督落實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監察機關要依法依紀追究違反環保法律法規的政府及部門負責人、有關人員的行政責任;司法機關要加大環境保護法制宣傳和法律援助力度;工商部門要及時注銷、吊銷被依法關閉企業的營業執照;安全監督部門要加強危險化學品監管。
(四)強化責任,落實環境保護行政責任追究制度。今年的專項行動,省政府明確規定,轄區內有5家以上企業存在違反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污染防治設施不正常使用、限期淘汰的落後生產工藝、設備、產品等未按時淘汰、「十五小」和「新五小」出現嚴重反彈等環境違法行為的,要追究當地政府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因此,各地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全國和全省糾風工作會議精神,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堅決糾正損害群眾環境權益的突出問題。對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出現重大決策失誤,造成環境嚴重污染的;對環境違法行為查處不力、甚至包庇、縱容違法排污企業,致使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的;對不依法行使職權,並造成嚴重後果的地方政府及部門負責人,有關人員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五)暢通投訴渠道,加強公眾監督。全面開通和大力宣傳69環保熱線,加強舉報受理工作,完善公眾監督機制。對於群眾反映的污染問題,環保部門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調查處理工作,並向投訴舉報人及時反饋調查處理結果。要充分發揮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創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篇二:環保專項行動方案
為切實解決當前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保障人民群眾的切身環境權益,根據《20XX年省廳環保專項行動電視電話會議》統一部署和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加大環境執法力度,緊密圍繞「改善環境質量、確保環境安全、服務科學發展」的環保工作主線,以維護環境安全為主題,著力解決涉氣、涉水企業超標排放或惡意偷排等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切實保障群眾環境權益,確保我縣生態縣建設、人類宜居水城建設的順利完成。
二、工作重點及要求
(一)繼續加大重點企業的監管力度。
一是繼續加強污水處理廠和垃圾填埋場運行監管。要重點加強海源水務城鎮污水處理廠日常監督檢查,進一步提高運行負荷率和出水達標率,確保已建成的環境基礎設施正常運營。對設施運行不正常或進水濃度明顯變化的情況,要及時查明原因,馬上整改。要進一步加大對污水處理廠產生污泥處理處置的監管力度,嚴格管理污泥處置台賬,規范污泥運輸和接收手續。加強與公安機關的配合,嚴厲查處非法傾倒和違法處置污泥行為。對垃圾填埋場的滲濾液重點監管。對周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或威脅飲用水源地,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要及時查明原因,重點解決。對偷排偷放廢水廢渣違法排污企業實施重點監管。加強食品園區污水處理廠、化工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和開發區重點企業的日常監管,確保園區污水處理廠與園區企業同時生產運行。
二是繼續加強燃煤、揚塵對大氣污染企業的監管。大氣中可吸入顆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是空氣治理的關鍵,控制燃煤污染、揚塵污染、汽車尾氣排放是治理的三個重點。全面開展煤化工、水泥、磚瓦、玻璃製造行業等大氣污染治理,以上行業向大氣排放的氣體,必須加裝脫硫脫硝或高效除塵治理設施,並確保正常有效運行。經常督促企業加強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維護和管理。對偷排、超標排放、無故擅自停運脫硫脫硝設施,要依法從重從嚴處罰、追繳排污費。推行機動車環境保護標志管理。盡快建立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嚴防大氣污染工作格局。
三是繼續加大對地表水、河流斷面污染企業的監管。認真落實市政府下發的《濟寧市重點河流水質穩定達標實施方案》,以南水北調工程為總抓手,確保我縣出境河流斷面水質穩定達到南水北調控制目標要求。對難治理的小型脫水、小型化工用水企業,堅決進行關停,嚴防我縣已關停的小蒜干廠死灰復燃。工業向三大園區集中,污水集中處理,進一步強化環境監管力度。
(二)著力構建環境安全防控體系建設。各企業要緊緊圍繞預防、預警和應急三大環節,建立和完善環境風險評估、隱患排查、事故預警和應急處置四項工作機制,切實形成全防全控的環境安全防控體系。充分發揮環境預警監測、斷面特徵污染物自動監測系統的作用,有效預防環境突發事件,保障環境安全。
(三)認真查處環境信訪和媒體報道的突出環境問題。要將人民群眾來信、來電、來訪反映的和媒體報道屬實的環境污染問題列為環保專項行動重要內容,嚴厲查處危害群眾健康、社會反響強烈的環境污染問題,對屢查屢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多次被查處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停產整頓;對超標排放的,依法給予高限處罰,責令限期改正;對治理設施運行不正常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完成的依法關閉;特別是對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內排水企業和無經營許可證從事危險廢物利用處置企業,要一律取締。
三、主要工作措施
各鎮街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圍繞今年確定的各項重點任務,著力解決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確保今年的環保專項行動取得更大成效。
(一)強化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以縣主要領導任組長,縣發展改革局、經濟和信息化局、監察局、司法局、財政局、環保局、建設局、工商局、安監局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各鎮街也要成立相應機構,確定重點,制定方案,周密部署,細化專項行動的工作目標和整治任務,具體落實到部門和負責人。將整改完成情況作為鎮街人民政府環保目標責任制的重要內容進行考核,對未能按期完成的單位予以通報。
(二)加強部門配合。縣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充分發揮各自職責,堅持聯合執法,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全面整治違法排污問題,共同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環保部門要主動做好和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切實形成政府統一領導、部門聯合行動、公眾廣泛參與共同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的工作格局。要利用媒體曝光、綠色證券、綠色信貸、責任追究等綜合措施,切實解決環境熱點難點問題。發改、經信等部門要嚴把產業政策和市場准入關,查處違反國家產業政策的行為,加快淘汰落後產能,定期向相關部門通報淘汰落後企業名單。監察機關要強化行政監察職能作用,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司法部門要加強環境法制宣傳教育、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財政部門要保障環保專項行動的經費支出。住建部門要加強對城鎮污水處理、中水回用工程建設和垃圾處理的監管。安全監管部門要嚴肅查處生產使用危險化學品或企業違反安全生產法規的行為,避免由於生產事故引發環境污染事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及時責令被依法關閉企業變更、注銷或吊銷其營業執照,嚴肅查處相關企業違反注冊登記法律法規的行為。電力監管機構要監督供電企業,嚴格執行國家制定的節能環保電價政策,對違法企業依法採取限電、停電、斷電等措施。
(三)嚴格執法監管。採取定期和不定期檢查相結合、明查和暗訪相結合、專項執法檢查和「四個辦法」例行巡查相結合以及多部門聯合執法等方式,豐富執法形式,充分利用在線自動監控高新技術強化執法手段。進一步加大查處力度,規范行使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對於檢查中發現的環保違法問題,堅持教育與懲罰相結合的原則,監督並指導企業切實解決問題;對於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環境問題,要實行掛牌督辦,限時解決;對於存在主觀惡意的屢查屢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等環境違法行為,要依法從重處罰,構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對拒不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企業違法排污屢禁不止、群眾反復投訴長期得不到解決的企業堅決進行關停。
(四)加大督辦力度。各鎮街要按照環保專項行動各階段工作要求,將群眾反映強烈、影響社會穩定、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環境問題作為重點,落實責任,跟蹤督查,做到查處到位、整改到位、責任追究到位。嚴格執行《環境行政執法後督察辦法》,督促環境違法企業切實履行環境行政處罰決定和行政命令,及時糾正環境違法行為。
(五)加強宣傳教育。各鎮街要根據專項行動階段工作重點,利用各種媒體,加強環保法律法規的宣傳,加大環境信息公開力度,積極組織開展各類宣傳教育活動,營造群眾參與和監督的良好氛圍,充分發揮好輿論監督作用。同時,要積極組織新聞媒體進行跟蹤報道,向社會公布環保專項行動進展情況,通過電視、廣播、報紙等新聞媒體公開曝光一批嚴重危害群眾身體健康的典型環境違法案件。暢通「69」投訴渠道,鼓勵人民群眾對違法排污行為進行監督和舉報,營造全社會關心和參與「2013年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專項行動」的良好氛圍。
四、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3月1日-3月10日)。各鎮街環保專項行動的要求確定本轄區整治重點,制定具體實施方案。
(二)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階段(3月11日-至9月30日)。各鎮街要對重點排污企業、污染減排重點行業存在的環境違法問題進行集中整治,對一些偷排偷放、屢查屢犯的違法排污企業,縣和鎮街兩級要聯合辦公查處一批、處理一批企業主。
(三)督查階段(10月1日-10月31日)。縣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將適時對環保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
(四)總結階段(11月1日-11月30日)。對環保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總結,完成全縣20XX年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專項行動總結報告。
㈣ 集中整治誠信缺失突出問題有什麼意義
誠信是立國之本,比如法院判決說,如若不是你將老人撞倒,那為什麼你要去扶呢?這種邏輯就把一個助人為樂的國度演變成漠視他人困難的國度,這就是把助人為樂的誠信推翻了。誠信不是個人想作為社會就認可,而是社會要贊揚助人為樂這種風氣才能得到發展,整治誠信缺夫不是從個人開始,而是國家要提倡,如果國家都不提倡,這就是本末倒置。所以想使社會成為一個誠信的國家,國家就要提倡立法並進行表彰。
㈤ 深圳出台營商環境改革措施了嗎
全方位降低企業運營成本、進出口貨物通關時間壓縮1/3以上、實施最嚴格知識產權保護……日前,深圳市出台《關於加大營商環境改革力度的若干措施》(簡稱《措施》),積極回應企業反映最突出、社會最關切的問題,為深圳推進營商環境改革再添「一把火」。
據了解,《措施》從貿易投資環境、產業發展環境、人才發展環境、政務環境、綠色發展環境和法治環境等6個方面,提出了20大改革舉措、126個政策點,著力率先營造服務效率最高、管理最規范、市場最具活力、綜合成本最佳的國際一流營商環境。
「率先加大營商環境改革力度,是深圳先行先試的光榮使命。」深圳市委書記王偉中表示,深圳將以更大力度推進營商環境改革,堅持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原則,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讓創新創業人才擁有更優質的發展環境,讓各類企業安心紮根深圳,做強做優做大。
實行最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
1月11日,深圳知識產權法庭對華為訴三星全國首例無線通信國際標准必要專利侵權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這是深圳知識產權法庭揭牌辦公後,首次宣判的具有重大國際影響的案件,敲響了該法庭審理知識產權案件第一槌。
「深圳知識產權法庭的設立,標志著司法服務於深圳的科技創新發展,能夠體現深圳的戰略定位和城市地位。」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介紹,在打造具有全球競爭力影響力創新先行區的過程中,國內甚至國際上許多新型知識產權案件都較早地出現在深圳。「深圳一定要研究最前沿性的法律問題,以一流的審判業績,提升中國司法的國際影響力。」
深圳是全國首個以城市為基本單元的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是全國首批知識產權示範城市之一。目前,深圳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達1.12萬家,發明專利密度達80.1件/萬人,為全國平均水平的10倍,在全球創新能力活躍的城市中排名第二。2016年深圳PCT國際專利申請量近2萬件,佔全國的43.1%。
創新經濟的快速發展,對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提出了更高要求。數據顯示,深圳市知識產權案件基數大、增長快,2017年審結各類知識產權案件23508件,同比增長57.9%,占廣東省的1/2、全國的1/10。
著眼優化公平公正的法治化環境,《措施》從實施最嚴格知識產權保護、打造知識產權強國建設高地、建立更加規范的涉企執法制度3個方面,提出了19個政策點。「深圳下決心實行最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是抓住了營造一流營商環境的牛鼻子。」全國人大代表、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高級副總裁樊慶峰認為。
根據《措施》,深圳將率先實施懲罰性賠償制度,對知識產權違法行為依法從嚴從快處理,營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環境,並針對知識產權維權舉證難、周期長、成本高、賠償低的現象,提出制定知識產權特區法規,率先實施懲罰性賠償制度等措施。
「深圳將建立完善的財產權保護機制。」深圳市政府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吳思康介紹,《措施》提出,要制定涉案財產處置細則,明確區分個人財產和企業法人財產、涉案人員個人財產和家庭成員財產、合法財產和違法所得等標准和規范。「《措施》還對涉企行政執法行為進行了嚴格規范,讓企業家在深圳創業更加安心。」
㈥ 如何破解經濟發展與環境污染之間的伴生難題
一、充分認識做好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意義
(一)環境保護工作取得積極進展.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環境保護,採取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各地區、各部門不斷加大環境保護工作力度,在國民經濟快速增長、人民群眾消費水平顯著提高的情況下,全國環境質量基本穩定,部分城市和地區環境質量有所改善,多數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得到控制,工業產品的污染排放強度下降,重點流域、區域環境治理不斷推進,生態保護和治理得到加強,核與輻射監管體系進一步完善,全社會的環境意識和人民群眾的參與度明顯提高,我國認真履行國際環境公約,樹立了良好的國際形象.
(二)環境形勢依然十分嚴峻.我國環境保護雖然取得了積極進展,但環境形勢嚴峻的狀況仍然沒有改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過環境承載能力,流經城市的河段普遍受到污染,許多城市空氣污染嚴重,酸雨污染加重,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危害開始顯現,土壤污染面積擴大,近岸海域污染加劇,核與輻射環境安全存在隱患.生態破壞嚴重,水土流失量大面廣,石漠化、草原退化加劇,生物多樣性減少,生態系統功能退化.發達國家上百年工業化過程中分階段出現的環境問題,在我國近20多年來集中出現,呈現結構型、復合型、壓縮型的特點.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造成了巨大經濟損失,危害群眾健康,影響社會穩定和環境安全.未來15年我國人口將繼續增加,經濟總量將再翻兩番,資源、能源消耗持續增長,環境保護面臨的壓力越來越大.
(三)環境保護的法規、制度、工作與任務要求不相適應.目前一些地方重GDP增長、輕環境保護.環境保護法制不夠健全,環境立法未能完全適應形勢需要,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現象較為突出.環境保護機制不完善,投入不足,歷史欠賬多,污染治理進程緩慢,市場化程度偏低.環境管理體制未完全理順,環境管理效率有待提高.監管能力薄弱,國家環境監測、信息、科技、宣教和綜合評估能力不足,部分領導幹部環境保護意識和公眾參與水平有待增強.
(四)把環境保護擺上更加重要的戰略位置.加強環境保護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舉措,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內在要求,是堅持執政為民、提高執政能力的實際行動,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有力保障.加強環境保護,有利於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增長方式轉變,實現更快更好地發展;有利於帶動環保和相關產業發展,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和增加就業;有利於提高全社會的環境意識和道德素質,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有利於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提高生活質量和延長人均壽命;有利於維護中華民族的長遠利益,為子孫後代留下良好的生存和發展空間.因此,必須用科學發展觀統領環境保護工作,痛下決心解決環境問題.
二、用科學發展觀統領環境保護工作
(五)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按照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堅持環境保護基本國策,在發展中解決環境問題.積極推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增長方式的根本性轉變,切實改變「先污染後治理、邊治理邊破壞」的狀況,依靠科技進步,發展循環經濟,倡導生態文明,強化環境法治,完善監管體制,建立長效機制,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努力讓人民群眾喝上干凈的水、呼吸清潔的空氣、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環境中生產生活.
(六)基本原則.
———協調發展,互惠共贏.正確處理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關系,在發展中落實保護,在保護中促進發展,堅持節約發展、安全發展、清潔發展,實現可持續的科學發展.
———強化法治,綜合治理.堅持依法行政,不斷完善環境法律法規,嚴格環境執法;堅持環境保護與發展綜合決策,科學規劃,突出預防為主的方針,從源頭防治污染和生態破壞,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技術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決環境問題.
———不欠新賬,多還舊賬.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所有新建、擴建和改建項目必須符合環保要求,做到增產不增污,努力實現增產減污;積極解決歷史遺留的環境問題.
———依靠科技,創新機制.大力發展環境科學技術,以技術創新促進環境問題的解決;建立政府、企業、社會多元化投入機制和部分污染治理設施市場化運營機制,完善環保制度,健全統一、協調、高效的環境監管體制.
———分類指導,突出重點.因地制宜,分區規劃,統籌城鄉發展,分階段解決制約經濟發展和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問題,改善重點流域、區域、海域、城市的環境質量.
(七)環境目標.到2010年,重點地區和城市的環境質量得到改善,生態環境惡化趨勢基本遏制.主要污染物的排放總量得到有效控制,重點行業污染物排放強度明顯下降,重點城市空氣質量、城市集中飲用水水源和農村飲水水質、全國地表水水質和近岸海域海水水質有所好轉,草原退化趨勢有所控制,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態修復面積有所增加,礦山環境明顯改善,地下水超采及污染趨勢減緩,重點生態功能保護區、自然保護區等的生態功能基本穩定,村鎮環境質量有所改善,確保核與輻射環境安全.
到2020年,環境質量和生態狀況明顯改善.
三、經濟社會發展必須與環境保護相協調
(八)促進地區經濟與環境協調發展.各地區要根據資源稟賦、環境容量、生態狀況、人口數量以及國家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明確不同區域的功能定位和發展方向,將區域經濟規劃和環境保護目標有機結合起來.在環境容量有限、自然資源供給不足而經濟相對發達的地區實行優化開發,堅持環境優先,大力發展高新技術,優化產業結構,加快產業和產品的升級換代,同時率先完成排污總量削減任務,做到增產減污.在環境仍有一定容量、資源較為豐富、發展潛力較大的地區實行重點開發,加快基礎設施建設,科學合理利用環境承載能力,推進工業化和城鎮化,同時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做到增產不增污.在生態環境脆弱的地區和重要生態功能保護區實行限制開發,在堅持保護優先的前提下,合理選擇發展方向,發展特色優勢產業,確保生態功能的恢復與保育,逐步恢復生態平衡.在自然保護區和具有特殊保護價值的地區實行禁止開發,依法實施保護,嚴禁不符合規定的任何開發活動.要認真做好生態功能區劃工作,確定不同地區的主導功能,形成各具特色的發展格局.必須依照國家規定對各類開發建設規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對環境有重大影響的決策,應當進行環境影響論證.
(九)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各地區、各部門要把發展循環經濟作為編制各項發展規劃的重要指導原則,制訂和實施循環經濟推進計劃,加快制定促進發展循環經濟的政策、相關標准和評價體系,加強技術開發和創新體系建設.要按照「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的原則,根據生態環境的要求,進行產品和工業區的設計與改造,促進循環經濟的發展.在生產環節,要嚴格排放強度准入,鼓勵節能降耗,實行清潔生產並依法強制審核;在廢物產生環節,要強化污染預防和全過程式控制制,實行生產者責任延伸,合理延長產業鏈,強化對各類廢物的循環利用;在消費環節,要大力倡導環境友好的消費方式,實行環境標識、環境認證和政府綠色采購制度,完善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大力推行建築節能,發展綠色建築.推進污水再生利用和垃圾處理與資源化回收,建設節水型城市.推動生態省(市、縣)、環境保護模範城市、環境友好企業和綠色社區、綠色學校等創建活動.
(十)積極發展環保產業.要加快環保產業的國產化、標准化、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加強政策扶持和市場監管,按照市場經濟規律,打破地方和行業保護,促進公平競爭,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環保產業的發展.重點發展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重要環保技術裝備和基礎裝備,在立足自主研發的基礎上,通過引進消化吸收,努力掌握環保核心技術和關鍵技術.大力提高環保裝備製造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推進重大環保技術裝備的自主製造.培育一批擁有著名品牌、核心技術能力強、市場佔有率高、能夠提供較多就業機會的優勢環保企業.加快發展環保服務業,推進環境咨詢市場化,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等中介組織的作用.
四、切實解決突出的環境問題
(十一)以飲水安全和重點流域治理為重點,加強水污染防治.要科學劃定和調整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切實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建設好城市備用水源,解決好農村飲水安全問題.堅決取締水源保護區內的直接排污口,嚴防養殖業污染水源,禁止有毒有害物質進入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強化水污染事故的預防和應急處理,確保群眾飲水安全.把淮河、海河、遼河、松花江、三峽水庫庫區及上游,黃河小浪底水庫庫區及上游,南水北調水源地及沿線,太湖、滇池、巢湖作為流域水污染治理的重點.把渤海等重點海域和河口地區作為海洋環保工作重點.嚴禁直接向江河湖海排放超標的工業污水.
(十二)以強化污染防治為重點,加強城市環境保護.要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到2010年,全國設市城市污水處理率不低於70%,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不低於60%;著力解決顆粒物、雜訊和餐飲業污染,鼓勵發展節能環保型汽車.對污染企業搬遷後的原址進行土壤風險評估和修復.城市建設應注重自然和生態條件,盡可能保留天然林草、河湖水系、灘塗濕地、自然地貌及野生動物等自然遺產,努力維護城市生態平衡.
(十三)以降低二氧化硫排放總量為重點,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加快原煤洗選步伐,降低商品煤含硫量.加強燃煤電廠二氧化硫治理,新(擴)建燃煤電廠除燃用特低硫煤的坑口電廠外,必須同步建設脫硫設施或者採取其他降低二氧化硫排放量的措施.在大中城市及其近郊,嚴格控制新(擴)建除熱電聯產外的燃煤電廠,禁止新(擴)建鋼鐵、冶煉等高耗能企業.2004年年底前投運的二氧化硫排放超標的燃煤電廠,應在2010年底前安裝脫硫設施;要根據環境狀況,確定不同區域的脫硫目標,制訂並實施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規劃.對投產20年以上或裝機容量10萬千瓦以下的電廠,限期改造或者關停.制訂燃煤電廠氮氧化物治理規劃,開展試點示範.加大煙塵、粉塵治理力度.採取節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力發展風能、太陽能、地熱、生物質能等新能源,積極發展核電,有序開發水能,提高清潔能源比重,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
(十四)以防治土壤污染為重點,加強農村環境保護.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實施農村小康環保行動計劃.開展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和超標耕地綜合治理,污染嚴重且難以修復的耕地應依法調整;合理使用農葯、化肥,防治農用薄膜對耕地的污染;積極發展節水農業與生態農業,加大規模化養殖業污染治理力度.推進農村改水、改廁工作,搞好作物秸稈等資源化利用,積極發展農村沼氣,妥善處理生活垃圾和污水,解決農村環境「臟、亂、差」問題,創建環境優美鄉鎮、文明生態村.發展縣域經濟要選擇適合本地區資源優勢和環境容量的特色產業,防止污染向農村轉移.
(十五)以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為重點,強化生態保護.堅持生態保護與治理並重,重點控制不合理的資源開發活動.優先保護天然植被,堅持因地制宜,重視自然恢復;繼續實施天然林保護、天然草原植被恢復、退耕還林、退牧還草、退田還湖、防沙治沙、水土保持和防治石漠化等生態治理工程;嚴格控制土地退化和草原沙化.經濟社會發展要與水資源條件相適應,統籌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建設節水型社會;發展適應抗災要求的避災經濟;水資源開發利用活動,要充分考慮生態用水.加強生態功能保護區和自然保護區的建設與管理.加強礦產資源和旅遊開發的環境監管.做好紅樹林、濱海濕地、珊瑚礁、海島等海洋、海岸帶典型生態系統的保護工作.
(十六)以核設施和放射源監管為重點,確保核與輻射環境安全.全面加強核安全與輻射環境管理,國家對核設施的環境保護實行統一監管.核電發展的規劃和建設要充分考慮核安全、環境安全和廢物處理處置等問題;加強在建和在役核設施的安全監管,加快核設施退役和放射性廢物處理處置步伐;加強電磁輻射和伴生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的環境監督管理;健全放射源安全監管體系.
(十七)以實施國家環保工程為重點,推動解決當前突出的環境問題.國家環保重點工程是解決環境問題的重要舉措,從「十一五」開始,要將國家重點環保工程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有關專項規劃,認真組織落實.國家重點環保工程包括:危險廢物處置工程、城市污水處理工程、垃圾無害化處理工程、燃煤電廠脫硫工程、重要生態功能保護區和自然保護區建設工程、農村小康環保行動工程、核與輻射環境安全工程、環境管理能力建設工程.
五、建立和完善環境保護的長效機制
(十八)健全環境法規和標准體系.要抓緊擬訂有關土壤污染、化學物質污染、生態保護、遺傳資源、生物安全、臭氧層保護、核安全、循環經濟、環境損害賠償和環境監測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草案,配合做好《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的修改工作.通過認真評估環境立法和各地執法情況,完善環境法律法規,作出加大對違法行為處罰的規定,重點解決「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問題.完善環境技術規范和標准體系,科學確定環境基準,努力使環境標准與環保目標相銜接.
(十九)嚴格執行環境法律法規.要強化依法行政意識,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對不執行環境影響評價、違反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三同時」制度(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不正常運轉治理設施、超標排污、不遵守排污許可證規定、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在自然保護區內違法開發建設和開展旅遊或者違規采礦造成生態破壞等違法行為,予以重點查處.加大對各類工業開發區的環境監管力度,對達不到環境質量要求的,要限期整改.加強部門協調,完善聯合執法機制.規范環境執法行為,實行執法責任追究制,加強對環境執法活動的行政監察.完善對污染受害者的法律援助機制,研究建立環境民事和行政公訴制度.
(二十)完善環境管理體制.按照區域生態系統管理方式,逐步理順部門職責分工,增強環境監管的協調性、整體性.建立健全國家監察、地方監管、單位負責的環境監管體制.國家加強對地方環保工作的指導、支持和監督,健全區域環境督查派出機構,協調跨省域環境保護,督促檢查突出的環境問題.地方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環境質量負責,監督下一級人民政府的環保工作和重點單位的環境行為,並建立相應的環保監管機制.法人和其他組織負責解決所轄范圍有關的環境問題.建立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實行職業資格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強環保機構建設,落實職能、編制和經費.進一步總結和探索設區城市環保派出機構監管模式,完善地方環境管理體制.各級環保部門要嚴格執行各項環境監管制度,責令嚴重污染單位限期治理和停產整治,負責召集有關部門專家和代表提出開發建設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審查意見.完善環境犯罪案件的移送程序,配合司法機關辦理各類環境案件.
(二十一)加強環境監管制度.要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將總量控制指標逐級分解到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並落實到排污單位.推行排污許可證制度,禁止無證或超總量排污.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對超過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生態破壞嚴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態恢復任務的地區,暫停審批新增污染物排放總量和對生態有較大影響的建設項目;建設項目未履行環評審批程序即擅自開工建設或者擅自投產的,責令其停建或者停產,補辦環評手續,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對生態治理工程實行充分論證和後評估.要結合經濟結構調整,完善強制淘汰制度,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及時制訂和調整強制淘汰污染嚴重的企業和落後的生產能力、工藝、設備與產品目錄.強化限期治理制度,對不能穩定達標或超總量的排污單位實行限期治理,治理期間應予限產、限排,並不得建設增加污染物排放總量的項目;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責令其停產整治.完善環境監察制度,強化現場執法檢查.嚴格執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按照有關規定全面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環保總局及國務院相關部門根據情況給予協調支援.建立跨省界河流斷面水質考核制度,省級人民政府應當確保出境水質達到考核目標.國家加強跨省界環境執法及污染糾紛的協調,上游省份排污對下游省份造成污染事故的,上游省級人民政府應當承擔賠付補償責任,並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賠付補償的具體辦法由環保總局會同有關部門擬定.
(二十二)完善環境保護投入機制.創造良好的生態環境是各級人民政府的重要職責,各級人民政府要將環保投入列入本級財政支出的重點內容並逐年增加.要加大對污染防治、生態保護、環保試點示範和環保監管能力建設的資金投入.當前,地方政府投入重點解決污水管網和生活垃圾收運設施的配套和完善,國家繼續安排投資予以支持.各級人民政府要嚴格執行國家定員定額標准,確保環保行政管理、監察、監測、信息、宣教等行政和事業經費支出,切實解決「收支兩條線」問題.要引導社會資金參與城鄉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和有關工作的投入,完善政府、企業、社會多元化環保投融資機制.
(二十三)推行有利於環境保護的經濟政策.建立健全有利於環境保護的價格、稅收、信貸、貿易、土地和政府采購等政策體系.政府定價要充分考慮資源的稀缺性和環境成本,對市場調節的價格也要進行有利於環保的指導和監管.對可再生能源發電廠和垃圾焚燒發電廠實行有利於發展的電價政策,對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的上網電量實行全額收購政策.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標準的企業,不得審批用地,並停止信貸,不予辦理工商登記或者依法取締.對通過境內非營利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環保事業的捐贈依法給予稅收優惠.要完善生態補償政策,盡快建立生態補償機制.中央和地方財政轉移支付應考慮生態補償因素,國家和地方可分別開展生態補償試點.建立遺傳資源惠益共享機制.
(二十四)運用市場機制推進污染治理.全面實施城市污水、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收費標准要達到保本微利水平,凡收費不到位的地方,當地財政要對運營成本給予補助.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污水、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的建設和運營.推動城市污水和垃圾處理單位加快轉制改企,採用公開招標方式,擇優選擇投資主體和經營單位,實行特許經營,並強化監管.對污染處理設施建設運營的用地、用電、設備折舊等實行扶持政策,並給予稅收優惠.生產者要依法負責或委託他人回收和處置廢棄產品,並承擔費用.推行污染治理工程的設計、施工和運營一體化模式,鼓勵排污單位委託專業化公司承擔污染治理或設施運營.有條件的地區和單位可實行二氧化硫等排污權交易.
(二十五)推動環境科技進步.強化環保科技基礎平台建設,將重大環保科研項目優先列入國家科技計劃.開展環保戰略、標准、環境與健康等研究,鼓勵對水體、大氣、土壤、雜訊、固體廢物、農業面源等污染防治,以及生態保護、資源循環利用、飲水安全、核安全等領域的研究,組織對污水深度處理、燃煤電廠脫硫脫硝、潔凈煤、汽車尾氣凈化等重點難點技術的攻關,加快高新技術在環保領域的應用.積極開展技術示範和成果推廣,提高自主創新能力.
(二十六)加強環保隊伍和能力建設.健全環境監察、監測和應急體系.規范環保人員管理,強化培訓,提高素質,建設一支思想好、作風正、懂業務、會管理的環保隊伍.各級人民政府要選派政治覺悟高、業務素質強的領導幹部充實環保部門.下級環保部門負責人的任免,應當事先徵求上級環保部門的意見.按照政府機構改革與事業單位改革的總體思路和有關要求,研究解決環境執法人員納入公務員序列問題.要完善環境監測網路,建設「金環工程」,實現「數字環保」,加快環境與核安全信息系統建設,實行信息資源共享機制.建立環境事故應急監控和重大環境突發事件預警體系.
(二十七)健全社會監督機制.實行環境質量公告制度,定期公布各省(區、市)有關環境保護指標,發布城市空氣質量、城市雜訊、飲用水水源水質、流域水質、近岸海域水質和生態狀況評價等環境信息,及時發布污染事故信息,為公眾參與創造條件.公布環境質量不達標的城市,並實行投資環境風險預警機制.發揮社會團體的作用,鼓勵檢舉和揭發各種環境違法行為,推動環境公益訴訟.企業要公開環境信息.對涉及公眾環境權益的發展規劃和建設項目,通過聽證會、論證會或社會公示等形式,聽取公眾意見,強化社會監督.
(二十八)擴大國際環境合作與交流.要積極引進國外資金、先進環保技術與管理經驗,提高我國環保的技術、裝備和管理水平.積極宣傳我國環保工作的成績和舉措,參與氣候變化、生物多樣性保護、荒漠化防治、濕地保護、臭氧層保護、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控制、核安全等國際公約和有關貿易與環境的談判,履行相應的國際義務,維護國家環境與發展權益.努力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加快消耗臭氧層物質的淘汰進程.要完善對外貿易產品的環境標准,建立環境風險評估機制和進口貨物的有害物質監控體系,既要合理引進可利用再生資源和物種資源,又要嚴格防範污染轉入、廢物非法進口、有害外來物種入侵和遺傳資源流失.
六、加強對環境保護工作的領導
(二十九)落實環境保護領導責任制.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把思想統一到科學發展觀上來,充分認識保護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改善環境就是發展生產力,增強環境憂患意識和做好環保工作的責任意識,抓住制約環境保護的難點問題和影響群眾健康的重點問題,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領導和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行政區域和本系統環境保護的第一責任人,政府和部門都要有一位領導分管環保工作,確保認識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地方人民政府要定期聽取匯報,研究部署環保工作,制訂並組織實施環保規劃,檢查落實情況,及時解決問題,確保實現環境目標.各級人民政府要向同級人大、政協報告或通報環保工作,並接受監督.
(三十)科學評價發展與環境保護成果.研究綠色國民經濟核算方法,將發展過程中的資源消耗、環境損失和環境效益逐步納入經濟發展的評價體系.要把環境保護納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的重要內容,並將考核情況作為幹部選拔任用和獎懲的依據之一.堅持和完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環境目標責任制,對環境保護主要任務和指標實行年度目標管理,定期進行考核,並公布考核結果.評優創先活動要實行環保一票否決.對環保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給予表彰和獎勵.建立問責制,切實解決地方保護主義干預環境執法的問題.對因決策失誤造成重大環境事故、嚴重干擾正常環境執法的領導幹部和公職人員,要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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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深入開展環境保護宣傳教育.保護環境是全民族的事業,環境宣傳教育是實現國家環境保護意志的重要方式.要加大環境保護基本國策和環境法制的宣傳力度,弘揚環境文化,倡導生態文明,以環境補償促進社會公平,以生態平衡推進社會和諧,以環境文化豐富精神文明.新聞媒體要大力宣傳科學發展觀對環境保護的內在要求,把環保公益宣傳作為重要任務,及時報道黨和國家環保政策措施,宣傳環保工作中的新進展新經驗,努力營造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輿論氛圍.各級幹部培訓機構要加強對領導幹部、重點企業負責人的環保培訓.加強環保人才培養,強化青少年環境教育,開展全民環保科普活動,提高全民保護環境的自覺性.
(三十二)健全環境保護協調機制.建立環境保護綜合決策機制,完善環保部門統一監督管理、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環境保護協調機制,充分發揮全國環境保護部際聯席會議的作用.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是環境保護的執法主體,要會同有關部門健全國家環境監測網路,規范環境信息的發布.抓緊編制全國生態功能區劃並報國務院批准實施.經濟綜合和有關主管部門要制定有利於環境保護的財政、稅收、金融、價格、貿易、科技等政策.建設、國土、水利、農業、林業、海洋等有關部門要依法做好各自領域的環境保護和資源管理工作.宣傳教育部門要積極開展環保宣傳教育,普及環保知識.充分發揮人民解放軍在環境保護方面的重要作用.
㈦ 營造良好營商環境有什麼積極意義
國務院開年第一會研究的主題是優化營商環境。政府工作報告引人注目地強調「優化營商環境」。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達到「解放生產力、提高競爭力,破障礙、去煩苛、築坦途,為市場主體添活力,為人民群眾增便利」的高度。
據媒體報道,目前營商環境雖整體有所改善,但仍然是部分地區發展的「軟肋」和「硬傷」。具體歸納起來有:一是經濟增長內生動力還不夠足,創新能力還不夠強,發展質量和效益不夠高,部分地區經濟下行壓力較大,一些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經營困難,民間投資增勢疲弱;二是搞地方保護,有的市場准入門檻高,各種隱性壁壘不同程度存在;三是政府職能轉變還不到位,投資環境惡劣,有的部門不依法行政,隨意執法、手續繁瑣、效率低下、遇事「推繞拖」等辦事難現象依然存在……
為什麼優化營商環境這么重要?
首先,優化營商環境,這是針對我國經濟社會面臨的發展瓶頸精準發力。總理在報告中提及「安不忘危,興不忘憂」,清醒認識到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些突出問題。其中相當一部分都和營商環境欠優、放管服改革滯後有千絲萬縷聯系。
其次,優化營商環境,就是解放生產力,就是提高綜合競爭力,這是一個地方也是一個國家發展的重要軟實力。「政府要嚴守承諾,不能新官不理舊賬、對企業不公平對待或搞地方保護」;「保障不同所有制企業在資質許可、政府采購、科技項目、標准制定等方面公平待遇,堅決查處濫用行政權力排除和限制競爭的行為」;「一定要讓我們的企業家、市場主體真正感覺到營商環境的切實優化」;要讓中國成為世界上的最佳投資地……
第三,優化營商環境,也是凈化社會風氣,打造法治國家的要求。一些地方頻頻發生的污化營商環境的事例,正是對法治的藐視,對規則,對公平正義的破壞。
優化營商環境是一個系統工程,既要改善基礎設施等硬環境,更要在提高服務水平、營造法治環境等軟環境建設上有新突破,更好發揮制度的支撐、保障、激勵作用。公共服務是營商環境的試金石,建議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對標國際最高標准,學習借鑒先進地區經驗,努力打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
一要做好簡政放權的「減法」。營商環境是一個系統性的環境,除了基礎設施的可得性外,更強調企業開辦、運營、關閉和市場維護全流程的便利化:要持續推進放管服改革,制定全國市場准入負面清單,進一步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最大程度實現准入環節的便利化;要搭建「多規合一」聯合審批平台,形成以「表單共享、材料共享、流程共享」為特徵的全新審批模式,提交「一套申報材料」,填寫「一份申請表單」,即可「完成多項審批」,優化審批流程,壓縮審批時限,不斷提高建設項目審批效率。
二要做強監管的「加法」。著眼優化公平公正的法治化環境,實施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實施懲罰性賠償制度,對知識產權違法行為依法從嚴從快處理;進一步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健全企業家參與涉企政策制定機制,激發和保護企業家精神,增強企業家信心;政府要嚴守承諾,不能「新官不理舊賬」,不能對企業不公平對待,不能搞地方保護,要保障不同所有制企業在資質許可、政府采購、科技項目、標准制定等方面的公平待遇,堅決查處濫用行政權力排除和限制競爭的行為;抓緊建立營商環境的評價機制,制定相關評價指標和辦法,推動各地由過去的爭資金、爭項目向爭創優質營商環境轉變。同時加快建立以信用承諾、信用公示為特點的新型監管機制。
㈧ 三個壞把式,五個壞作風具體問題有哪些
「三個壞把式」即坐而論道假把式、拖拖拉拉軟把式、弄虛作假歪把式。
「五個壞作風」即思想僵化、標准不高、效率低下、擔當不足、紀律鬆弛。
黨的歷次整風活動,都是指向所在歷史階段的重點問題。比如:
改革開放初期,整黨任務確定為統一思想,整頓作風,加強紀律,純潔組織16個字,有效解決了思想、作風、組織方面的「三個嚴重不純」問題;
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聚焦群眾反映強烈的「四風」問題,密切了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當前,黑龍江正處在爬坡過坎的攻堅期、有利發展的機遇期、大有作為的窗口期,但一些黨員幹部還存在思想解放不夠、作風不硬不實、不擔當不作為等問題,成為制約全面振興發展的重要因素。
省直機關作風整頓,就是要下大氣力解決能力不足不能為、動力不足不想為、擔當不足不敢為的問題,堅決整治「五個壞作風」「三個壞把式」,打造一支素質過硬、作風扎實、敢於擔當的幹部隊伍,在全省上下形成奮發圖強、幹事創業的新風正氣,匯聚起推動龍江全面振興發展的強大動力。
(8)影響營商環境執法司法突出問題集中專項整治擴展閱讀
2018年2月,黑龍江省委辦公廳發布了《2018年全省深化機關作風整頓優化營商環境實施方案》,其中特別提到,要持續整頓「三個壞把式」「五個壞作風」,重點聚焦「四風」新表現,集中解決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失責失信、弄權勒卡、機構臃腫、能力不足等影響營商環境的突出問題。
而且,這些整頓措施還得到了監督機制的保護。在上述方案里,督查問責和考評驗收也是整頓措施的重要環節。根據要求,要堅持對敗壞作風、破壞環境的問題「零容忍」,而且,要「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形成持續震懾,保持高壓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