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給付和行政救濟
『壹』 行政給付就是行政救助嗎兩者是等同的還是有區別
行政救助與行政給付是既有聯系又有區別的兩個不同的概念,行政給付包括行政物質幫助、行政供給和行政補貼,而行政救助即行政給付中的行政物質幫助,是行政給付制度的有機組成部分,二者的區別主要表現在給付范圍的大小不同,行政給付在給付范圍上要大於行政救助。但二者在理論基礎、實施主體等方面是一致的。(如有參考價值請採納)
『貳』 何為行政給付
行政主體在特定情況下,依法向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提供物質利益或賦予其與物質利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
基本原則
行政給付的基本原則:a.法定原則;b.公開、公平、平等原則;c.專款專用和效率原則;d.合理比例原則;e.國家保障與社會扶助相結合、鼓勵勞動自救原則;f.信賴保護原則。
特徵
(一)行政給付以行政相對人的申請為條件
也就是說,行政相對人要獲得相關的物質幫助,必須事先向有權實施一定給付行為的行政機關提出申請。即使是在自然災難等特殊條件之下的行政給付行為,一般也需要行政相對人在領取救濟物資時辦理一定的手續,這些手續可以視為一種補辦的行政給付申請。
(二)行政給付是一種行政行為
行政給付的主體一般是行政機關,但是也包括法律、法規授權的社會組織。在其他國家和地區,行政給付的方式逐步趨向多樣化。在許多領域內,行政給付並不是由行政機關直接實施,而是由行政機關撥出專門的款項,支持某些社會福利組織或社會公益事業單位來實施。只要這種給付行為有特定的法律依據,它就仍然屬於一種行政行為。
(三)行政給付的內容是賦予行政相對人以一定的物質幫助權益
我國行政法學界通說認為,行政給付的內容是行政機關給與行政相對人一定的物質利益,這種物質利益表現為一定的金錢、物品等實物。實際上,行政給付作為一種行政行為,它的內容主要是賦予行政相對人一定的物質幫助權益。至於行政主體所為的給與行政相對人一定事物的行為,只是對該行政給付行為的執行行為,在性質上屬於行政事實行為。
(四)行政給付的對象是處於某種特殊狀態之下的行政相對人
究竟何種特殊狀態之下的行政相對人可以成為行政給付行為的對象,必須由規范性法律文件作出明確的規定。因為行政給付的基礎是國家的財稅收入,國家機關的一切財政收支必須依法進行,而不得隨意支配。一般而言,行政給付的對象是因為某種原因而生活陷入困境的公民與對國家、社會曾經作出過特殊貢獻的公民,如災民、殘疾人、鰥寡孤獨的老人與兒童,革命軍人及其家屬、革命烈士家屬等。
『叄』 行政獎勵與行政給付的主要區別是什麼
行政給付,是指行政主體在特定情況下,依法向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提供物質利益或賦予其與物質利益有關的權益的行政行為。
行政獎勵,是指行政主體依照法定條件和程序,對為國家和社會作出重大貢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給予物質或者精神鼓勵的行政行為,比如國家科學技術獎勵。
行政給付和行政獎勵的區別有兩點
1、行政給付給的是符合條件的特殊人群,比如低保戶的低保費,軍人的安置費,而獎勵給的是有特殊貢獻的人。
2、行政給付只有物質上的幫助,而行政獎勵包括物質和精神。
『肆』 行政補償和行政給付的區別
行政給付是行政機關給予某些特殊群體或者個人以某種物質幫助的行為。行政給付的形式包括發放撫恤金、社會保險金、最低生活保障費等
『伍』 「行政給付」指什麼
行政給付又稱行政物質幫助,它是指行政機關對公民在年老、疾病或喪失勞動能力等情況或其他特殊情況下,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等規定,賦予其一定的物質權益(如金錢或實物)或與物質有關的權益的具體行政行為。
行政給付的主要形式:1.撫恤金。這是最為常見的一種行政給付形式。一般包括對特定犧牲、病故人員的家屬的撫恤金、殘疾撫恤金以及烈軍屬、復員退伍軍人生活補助費、退伍軍人安置費等。2.特定人員離退休金。這里指由民政部門管理的軍隊離休、退休幹部的離休金或退休金和有關補貼。3.社會救濟、福利金。這里包括農村社會救濟,城鎮社會救濟,精簡退職老弱病殘職工救濟以及對社會福利院、敬老院、兒童福利院等社會福利機構的經費資助。4.自然災害救濟金及救濟物資。這里包括生活救濟費和救濟物資、安置搶救轉移費及物資援助等。5.社會養老保險金等。
『陸』 行政給付的特徵
(一)行政給付以行政相對人的申請為條件
也就是說,行政相對人要獲得相關的物質幫助,必須事先向有權實施一定給付行為的行政機關提出申請。即使是在自然災難等特殊條件之下的行政給付行為,一般也需要行政相對人在領取救濟物資時辦理一定的手續,這些手續可以視為一種補辦的行政給付申請。
(二)行政給付是一種行政行為
行政給付的主體一般是行政機關,但是也包括法律、法規授權的社會組織。在其他國家和地區,行政給付的方式逐步趨向多樣化。在許多領域內,行政給付並不是由行政機關直接實施,而是由行政機關撥出專門的款項,支持某些社會福利組織或社會公益事業單位來實施。只要這種給付行為有特定的法律依據,它就仍然屬於一種行政行為。
(三)行政給付的內容是賦予行政相對人以一定的物質幫助權益
我國行政法學界通說認為,行政給付的內容是行政機關給與行政相對人一定的物質利益,這種物質利益表現為一定的金錢、物品等實物。實際上,行政給付作為一種行政行為,它的內容主要是賦予行政相對人一定的物質幫助權益。至於行政主體所為的給與行政相對人一定事物的行為,只是對該行政給付行為的執行行為,在性質上屬於行政事實行為。
(四)行政給付的對象是處於某種特殊狀態之下的行政相對人
究竟何種特殊狀態之下的行政相對人可以成為行政給付行為的對象,必須由規范性法律文件作出明確的規定。因為行政給付的基礎是國家的財稅收入,國家機關的一切財政收支必須依法進行,而不得隨意支配。一般而言,行政給付的對象是因為某種原因而生活陷入困境的公民與對國家、社會曾經作出過特殊貢獻的公民,如災民、殘疾人、鰥寡孤獨的老人與兒童,革命軍人及其家屬、革命烈士家屬等。
『柒』 行政轉移支付和行政給付的區別
根據我在網路「行政轉移支付」和「行政給付」詞條查詢的情況:
行政轉移支付(zhuǎn yí zhī fù)是指政府無償地支付給個人以增加其收入和購買力的費用。它是一種收入再分配形式。政府的轉移支付大都帶有福利支出性質,如社會保險福利津貼、撫恤金、養老金、失業補助、救濟金以及各種補助費等;農產品價格補貼也是政府的轉移支付。由於政府的轉移支付等於把財政收入還給個人,故有的西方經濟學家稱其為負稅收。 [1] 通常在經濟蕭條時,總收入下降,失業增加,政府撥付的社會福利支出也必然增加。這樣通過增強購買力,提高社會總體需求,從而抑制或緩解蕭條。當經濟中出現過度需求時,政府可以通過減少轉移支付量,抑制總需求水平的升高。
行政給付一般是指行政主體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向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提供物質利益或者賦予其與物質利益有關的權益的具體行政行為。行政給付體現了國家對於社會特殊群體、弱勢群體的關心和幫助。行政給付的對象是具有特定情形的行政相對人;行政給付是行政機關通過行政給付行為賦於給付對象一定的物質上的權益或與物質相關的權益,物質上的權益表現為給付相對人一定數量的金錢或實物;與物質有關的權益主要表現為讓相對人免費入學受教育、享受公費醫療待遇等。行政給付的形式散見於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之中。主要有以下四種:撫恤金、特定人員高退休金、社會救濟福利金、自然災害救濟金及救濟物資。行政給付也須按照一定的條件和程序進行。
『捌』 行政給付等同於行政救濟嗎
不同。
行政給付:政府主體給特定人群(窮、烈屬、災民等等)發錢發物資給優內惠,比如五保戶的救濟金,烈士撫容恤金啊。政府本身沒有做錯什麼,純給好處的。
行政救濟:政府主體的行政行為有錯,損害了公民的權益,公民申請行政機關恢復或者補救自己的損失,這個時候,政府就要行政救濟了。就是政府做錯了,該賠人家的。
(網路講的很清楚,你這個懶鬼)
『玖』 行政給付是什麼求解答
行政給付又稱行政物質幫助,它是指行政機關對公民在年老、疾專病或喪失勞動能力等情況或其屬他特殊情況下,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賦予其一定的物質權益或與物質有關的權益的具體行政行為。
行政給付具有以下特徵:1、行政給付是行政機關所作的一種具體行政行為;2、行政給付的對象是特定的公民;3、行政給付是依據法律和行政法規實施的行政行為;4、行政給付的內容是賦予被幫助人以一定的物質權益或與物質相關的權益。
行政給付的內容是指行政機關通過行政給付行為賦予被幫助人的權益。它不同於行政獎勵的內容,不具有精神上和職務上的權益,一般只具有物質上的權益和與物質有關的權益兩部分內容。
(1)物質上的權益。表現為幫助人獲得一定數量的實物,一定數額的貨幣、物品等。
(2)與物質有關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