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垣土地審批
『壹』 長垣縣國土資源局
長垣縣地處豫北,是一個礦產資源貧乏的平原農業大縣,屬全省35個擴權縣之一,是新鄉市副中心城市。全縣土地面積1051平方公里,轄10鎮、4鄉、4個辦事處,總人口80萬人。全縣耕地104.07萬畝,人均耕地1.25畝。
楊國法 黨組書記、局長
唐春英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田貴州 黨組成員、副局長
高建會 黨組成員、副局長
張志剛 黨組成員、副局長
郭強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佘永軍 黨組成員、儲備中心主任
翟斌 黨組成員、辦公室主任
李俊 副主任科員
楊瑞良 副主任科員
楊國法簡介:長垣縣蘆崗鄉人,1963年11月出生,漢族,研究生學歷,中共黨員。1981年8月參加工作。1984年~1996年2月,歷任縣水利局工程股副股長、施工隊長、副局長;1996年1月~2003年11月,任縣水利局黨組書記、局長;2003年11月~2005年5月,任縣國土資源局局長;2005年5月10至今,任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
【機構設置】局機關內設辦公室、督察科、地籍科、規劃科、礦產辦、利用科、儲備中心、整理中心、國有一所、國有二所、征地一所、征地二所、審批科、法規科、耕保科、測繪科、信訪科、監察大隊、窗口辦、紀檢監察室、估價所、地產中心、起重園區國有土地管理所23個科(室、所),轄蒲東、蒲西、南蒲、蒲北、滿村、樊相、魏庄、惱里、孟崗、蘆崗、常村、苗寨、方里、丁欒、佘家、趙堤、武邱、張三寨18個鄉(鎮、辦事處)國土資源所。
【土地資源】截至2010年底,全縣土地總面積105100.24公頃,其中,耕地69668.64公頃,園地533.62公頃,林地3231.24公頃,草地1384.35公頃;建設用地28387.8公頃,其中城鎮村及工礦用地17704.16公頃,交通運輸用地2798.03公頃,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7885.61公頃;其他土地618.59公頃。
【耕地保護】2010年底,嚴格執行基本農田保護有關規定,初步建立了基本農田核查統計制度,定期檢查報告制度和基本農田補劃驗收和備案管理。加大對違法佔用基本農田的查處力度,有力地打擊了亂圈濫佔耕地和基本農田等違法行為。按照新鄉市政府下達的責任目標,將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工作納入各鄉鎮的年度目標考核體系,基本農田和耕地保護實行了縣、鄉、村三級責任目標管理制度,確保全縣68620公頃耕地和59262公頃基本農田面積和質量保持穩定。加強耕地保護政策宣傳,以「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國土地日」、「12·4全國法制日」為契機,通過設立宣傳台、懸掛標語條幅、發放宣傳明白紙、召開座談會等形式,全面宣傳土地法律法規,提升全民保護耕地、節約利用土地的意識。扎實推進土地開發整理,全年共實施並完工了4個土地整理項目,項目總規模11427.75畝,新增耕地面積1347.6畝,全縣耕地總量連續10年保持動態平衡。
【國土資源規劃管理】2010年3月,《長垣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和《長垣縣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分別獲得了省、市政府批復。本次修編,共核減基本農田7平方公里,並追加建設用地指標3平方公里,增加3項整治指標2450畝,為今後幾年的經濟發展預留了充足的用地空間。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及供應政策,充分發揮規劃的引導作用,積極引導各類用地項目向工業園區集中、向產業集聚區集中,大力推進標准化廠房建設,最大限度地提升土地資源利用效率。凡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或未通過用地預審的,一律不予報批用地。同時,要求所有工業項目必須落戶產業集聚區,對投資強度低於120萬/畝的,不予供地;凡應進入標准化廠房的工業企業項目,一律進標准化廠房區,不予單獨供地;結合本縣實際,起重行業低於50畝的單獨選址項目,一律進標准化廠房區,不予單獨供地。
【建設用地管理】2010年,建成標准化廠房11萬平方米;盤活國有存量土地7宗487.9畝;清查出閑置土地16宗1090.402畝;徵收土地42宗(含道路用地)5240.4畝;出讓土地28宗1264.15畝,成交金額2.57億元,全部實現了以招標、拍賣或掛牌方式出讓;審核發放集體土地使用證68份,國有土地使用證732份。面對嚴峻的用地形勢,千方百計爭取用地指標,全力以赴組織用地報批,充分保障了各類項目用地需求。2010年,共組織15個批次6156.88畝建設用地的報抵,全年用地報批量居全市各縣第一位。
【地籍管理】2010年,扎實推進二次調查,及時完成了農村部分1038.36平方公里的外業調查和內業建庫工作;完成城鎮部分全部外業權屬調查工作;建制鎮部分外業調查成果通過新鄉市國土局審查。本次調查,將全縣所有既成事實的違法用地全部進行了登記和上圖,妥善解決了因歷史原因形成的違法用地問題。在此基礎上,又增加了縣城外環路周邊的土地調查,擴大後面積達到34平方公里,為全縣城市建設和舊城區、棚戶區改造工作提供強有力的數據保障。二是完成了年度土地變更調查,聘請黃河水文勘察測繪局專業技術人員協助開展該項工作,結合上級下發的衛片圖斑數據,利用3天時間完成了322個圖斑、8661.2畝土地的排查匯總,並將數據及時准確上報新鄉市國土局。三是加強日常地籍管理力度,切實規范土地辦證程序,尤其是在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登記方面,做到每份土地登記權屬合法,四至清楚,面積准確,發證及時,無拖延現象。
【建設用地管理】2010年,共報批15個批次6158.44畝用地項目,還為臨黃大堤防洪工程組織了3個批次4752畝報件,全年用地報批量在全市各縣(區)居第一位。全年共徵收土地42宗(含道路用地),面積5240.4畝,保障了程普機械、實木板材加工等一批重點項目的用地需求。全縣經營性用地和工業用地全部實現以招標、拍賣或掛牌方式出讓,共組織掛牌18次,成交28宗,1246.15畝,成交金額2.57億元。先後完成徵收地塊、出讓地塊、道路綠化用地、閑置土地、新農村拆舊區249宗1.68萬畝土地的測量任務,完成正常用地報批9個批次,4600餘畝及黃河覆堤4752畝土地的測量任務,完成蒲東、南蒲等7個鄉(鎮、辦事處)變電站的選址測量任務。
【新農村社區拆舊復墾】2010年,為進一步加快新農村社區建設,縣委、縣政府制訂並出台了一系列獎懲措施,尤其是統籌管理用地指標辦法,激發了各鄉(鎮、辦事處)的工作熱情,保障了拆舊復墾工作快速推進。在拆舊復墾工作中,積極發揮職能作用,積極協助相關鄉(鎮、辦事處)確定拆舊位置和范圍,提供優質測繪服務,給予必要的業務指導。全縣全年共拆舊3818畝,復耕2716畝,同時,為支持新型農村社區建設,還組織上報並獲准批復8個項目280.5畝新農村社區用地增減掛鉤規劃。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2010年,縣、鄉規劃分別獲得了省、市政府批復。通過規劃修編,上級部門共核減全縣基本農田7平方公里,並追加建設用地指標3平方公里,充分保障了全縣今後幾年的建設項目用地需求。
【土地衛片執法】2010年,衛片執法檢查是依照《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處分辦法》(國務院15號令)進行全面問責的第一年。在本次衛片執法檢查工作中,長垣縣共有81個圖斑發生變化,涉及總面積2992畝。為了在本次執法檢查工作中實現「零問責」、「零追究」,長垣縣國土局全力以赴組織整改工作,對長石路、宏力大道南延段及其他企業違法用地積極組織用地報批,並在第一時間獲得了省政府批復。
【礦產資源】長垣縣目前開發利用的礦產資源有制磚瓦用粘土、沙、地下水、地熱、礦泉水等(石油、天然氣等礦產資源尚待勘查開發)。長垣縣區域內的地下水屬於孔隙潛水類型,水位埋深8~12米,水位相對標高52.3米左右,其動態變化受季節控制,年水位變幅2~3米,主要為農業及生活用水開采。地熱、礦產水主要埋藏於400米以下的第三紀和第四紀堆積物中,屬深層承壓水。現主要有房地產開發小區供暖,生活用水、賓館洗浴、衛材企業漂洗紗布等開采。另外,本縣區域第四系地層上部108-250米以上的全新統均為近代河流積物的粘質砂土和粉砂土夾層以及結構疏鬆的淤泥層,第四層下部350~390米以上的更新統也為粘土和粉質砂土,夾有粉砂、粉細砂和細砂。目前,全縣開采利用地熱資源的共有11處,如億苑賓館、明秀苑大酒店、遠東大酒店等。
【礦產資源管理】2010年3月,開展了粘土磚生產反彈「春季集中整治行動」,對保留及已經拆除的磚瓦窯廠嚴防死守,看死盯牢,形成了粘土磚瓦窯整治活動的高壓態勢。10月,再次開展了黃河灘區磚瓦窯專項治理工作,按照上級要求,向各窯廠下達了限期關閉拆除通知書,並要求其在規定時限內自行拆除到位。截至2010年底,全縣共有磚瓦窯9座,全部為30門以上和年產能6000萬塊以上的磚瓦窯廠,其中6座要於2011年底前拆除到位,2座烘乾輪窯和1座隧道窯要於2012年底前拆除到位。
進一步加大地熱、礦泉水等資源的開發管理工作,目前,全縣11家地熱井利用單位全部辦理了探礦許可證和取水許可證。在地熱資源開發利用的基礎上,強化對地熱、礦泉水資源開採行業進行全面的清查整頓,不斷加大排查工作力度,嚴厲打擊礦產資源管理違法違規行為。
【執法監察】2010年,建立並實行了嚴格的土地動態巡查制度,形成了局長、副局長、監察隊隊長、監察隊副隊長、鄉所所長和村級協管員6級巡查責任體系,建立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多層次、寬領域的動態巡查網路,實現了全縣區域內土地巡查全覆蓋,各類違法用地及時報告率和制止率達100%。
【信訪工作】嚴格執行領導接訪日制度、信訪周報制、月通報制和月例會匯報制,強化鄉所在信訪工作中的基礎地位,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制,並規范了內部處理程序,建立統一答復、統一報結工作機制。對每一起信訪案件都堅持做到「三定」,即定分管領導、定責任人、定辦理期限,從而確保了信訪工作的有序進行。全年共接待來訪68起146人次,立案查處案件21起,均按時結案,全縣土地信訪形勢保持穩定,年內沒有因土地問題處理不當引起集體上訪事件。
(翟斌 王清申)
『貳』 想要承包長垣耕地1000畝左右,
種植什麼啊?可以承包,且政府有支持。現在老一輩的農民已經種不動了,下一代不知道怎麼種,現在承包土地迫在眉睫。
『叄』 長垣市河務局占土地一畝賠償金額多少錢
來說每畝地應該賠償的時代。應該在8000到1萬元左右。原來這是個價格
『肆』 長垣縣土地局長家地址
大地亞飛(老五岔路口向東)、金貝山汽車廣場(金貝山商業街原大舞台)、另外文明路上也新開了幾家汽車銷售中心,你可以去看看。祝你買到合適的車
『伍』 長垣縣孟崗鄉土地所電話能查到嗎
向當地縣政府舉報。只能回答這么多了,更多的我也不知道了,你再問問其他人看他們知不知道。
『陸』 有誰知道《土地使用稅》是怎麼個收法,最好是說長垣現在是具體怎麼實施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西藏、寧夏、青海省(自治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完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堵塞稅收征管漏洞,現將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明確如下: 一、關於無租使用其他單位房產的房產稅問題 無租使用其他單位房產的應稅單位和個人,依照房產余值代繳納房產稅。 二、關於出典房產的房產稅問題 產權出典的房產,由承典人依照房產余值繳納房產稅。 三、關於融資租賃房產的房產稅問題 融資租賃的房產,由承租人自融資租賃合同約定開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產余值繳納房產稅。合同未約定開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簽訂的次月起依照房產余值繳納房產稅。 四、關於地下建築用地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問題 對在城鎮土地使用稅征稅范圍內單獨建造的地下建築用地,按規定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稅。其中,已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權證的,按土地使用權證確認的土地面積計算應征稅款;未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權證或地下土地使用權證上未標明土地面積的,按地下建築垂直投影面積計算應征稅款。 對上述地下建築用地暫按應征稅款的50%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稅。 五、本通知自2009年12月1日起執行。《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86)財稅地字第008號)第七條、《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安徽省若干房產稅業務問題的批復》(國稅函發[1993]368號)第二條同時廢止。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土地使用稅是對在我國境內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實際佔用土地面積從量定額徵收的一種稅。 一、納稅人 ● 在省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擁有土地使用權除涉外單位和外籍個人外的單位和個人為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 ● 擁有土地使用權的納稅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使用者納稅,土地使用權未確定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由實際使用者納稅;土地使用權共有的,由共有的各方分別納稅;軍隊無租出借的房產佔地,由使用有代繳土地使用稅。 二、征稅對象及徵收范圍 對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的生產經營用地徵收土地使用稅。 三、稅額 土地使用稅採用分類幅度稅額,實行從量定額計征。我省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確定如下: ● 大城市五角至七元五角; ● 中等城市四角至六元; ● 小城市三角至四元五角; ● 縣城、建制鎮、工礦區二角至三元。 四、計算方法 年應納稅額=應稅土地平方數*單位核定稅額 土地使用稅的徵收對象是,在我國境內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