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過度罪
『壹』 警察在正常執法過程中傷及無辜算不算過度執法
按實際情況,警察在執法過程中打傷犯人的如果定罪,要按實內際情況進行分容析。
如果警察打傷犯人存在主觀故意的,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造成輕傷以上的損害(經醫療鑒定),可以構成故意傷害罪。
如果警察存在過失致犯人重傷的,有可能涉嫌過失致人重傷刑事犯罪。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三十五條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貳』 交警在什麼樣的情況下屬於執法過度
沒有依法進行復處罰、處理的,都屬於執製法過度。包括消極執法和積極執法兩種情況。所謂消極執法,就是該管的不管,所謂積極執法,就是不該管的亂管。兩種情況都屬於違法執法范疇。當事人可以申請仲裁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叄』 妨礙執法罪怎麼處罰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妨害公務罪】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肆』 派出所所長暴力,過度執法,怎麼投訴和上告
留證據,像上機公安機關和執法部門投訴
『伍』 遇到粗暴執法或者過度執法怎麼辦
這是個社會問題。不管怎樣,必須平和對待每一件事物,知道很難,忍,把矛盾降到最低,協商是最好的辦法。沒商量也只能好漢不吃眼前虧。
『陸』 什麼叫過度執法
執法方執法結束後來繼續自對對方以執法名義執行的不合法行為(包括違公德行為和違法行為)。其實除非為"過度"後面的"執法"加上引號,否則本詞從字面看就是一個bug,因為執法和過度本就是對立概念,既然執法就不可能過度,既然過度就不是在執法
『柒』 警察有無涉及執法過度
正常執法,不過度。你若不鬧約束到酒醒就會讓你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