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行政府債券
㈠ 請問下國債和中央政府發行的債券有什麼區別
嚴格地說,國債與債券是有區別的。
國債,發行主體是中央政府。是債券的一種特殊形版式,它權是國家發行的,又稱國家公債,按照債的一般原則,通過向社會籌集資金所形成 的債權債務關系。信用程度高,一般稱為「無風險債券,金邊債券」 國債信譽度最大,但是一般利潤較小,但是風險最低,幾乎沒風險。
債券,一般是由企業、公司發行,利潤較大,但是風險高。種類也很多,有企業債、金融債、證券公司債、保證公司債等等 ,都是按發行主體不同進行區分。利潤較大但是風險高。向投資者發行,並且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或債券持有 人)即債權人。
特殊情況下,國債與債券也有共生之處。中華人民共和國自1981年開始發行的國庫券就是集國債、債券與一體,既有中央政府發行的國債具有信用程度高、風險低的性質,又有公司發行的債券具有期限短、收益高的特點。
㈡ 定向承銷方式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是什麼意思
定向承銷方式抄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是省級政府面向地方政府存量債務中特定債權人,採取簿記建檔方式發行地方債。
採用定向承銷方式發行地方債,是省級政府面向地方政府存量債務中特定債權人,採取簿記建檔方式發行地方債,用以置換本地區地方政府相應的存量債務。
(2)發行政府債券擴展閱讀
採用定向承銷方式發行地方債由省級政府財政部門(以下簡稱地方財政部門)與特定債權人按市場化原則協商開展。
對於地方政府存量債務中的銀行貸款部分,地方財政部門應當與銀行貸款對應債權人協商後,採用定向承銷方式發行地方債予以置換。
對於地方政府存量債務中向信託、證券、保險等其他機構融資形成的債務,經各方協商一致,地方財政部門也可採用定向承銷方式發行地方債予以置換。
2015年為新增地方政府債務發行的地方債,以及為置換存量債務發行的地方債(以下簡稱置換債券)中不採用定向承銷方式發行的部分,仍按照《地方政府一般債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財庫〔2015〕64號)等有關規定,採用招標、公開承銷等方式發行。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2015年發行地方政府債券將採用定向承銷方式
㈢ 如何購買政府發行的債券需要什麼條件
不少國家中有財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及地方公共機構也發行債券,它們發行的債券你為地方政府債券。地方政府債券一般用於交通、通訊、住宅、教育、醫院和污水處理系統等地方性公共設施的建設。地方政府債券一般也是以當地政府的稅收能力作為還本付息的擔保。
地方政府債券(Local Treasury Bonds)也被稱為「市政債券(Municipal Securities)」
地方政府債券的定義
地方政府債券是指地方政府根據信用原則、以承擔還本付息責任為前提而籌集資金的債務憑證,是指有財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及地方公共機構發行的債券。地方政府債券一般用於交通、通訊、住宅、教育、醫院和污水處理系統等地方性公共設施的建設。同中央政府發行的國債一樣,地方政府債券一般也是以當地政府的稅收能力作為還本付息的擔保。正因為如此,國外沒有將一般責任債券和收益債券構成的集合稱為地方政府債券,而是市政債券。因此,如果將來地方政府可以獲准發行財政債券,應該將其與中央政府債券一並納入政府債券即公債的范圍進行統一管理和規范,而不宜教條地與市政企業收益債券一起形成市政債券范疇。
美國的市政債券是從償還責任的角度來定義的概念,因此,市政債券並非完全的政府債券,也許正因為如此,沒有稱為地方政府債券。
我國所謂地方債券,是相對國債而言,以地方政府為發債主體。不過我國債券業內也往往把地方企業發行的債券列為地方債券范疇。20世紀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 許多地方政府為了籌集資金修路建橋,都曾經發行過地方債券。有的甚至是無息的,以支援國家建設的名義攤派給各單位,更有甚者就直接充當部分工資。但到了 1993年,這一行為被國務院制止了,原因乃是對地方政府承付的兌現能力有所懷疑。此後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第28條,明確規定「除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地方政府不得發行地方政府債券」。
地方政府債券的安全性較高,被認為是安全性僅次於「金邊債券」的一種債券,而且,投資者購買地方政府債券所獲得的利息收入一般都免交所得稅,這對投資者有很強的吸引力。 目前我國地方政府尚不能發行債券。
地方政府發債優點和缺點
地方政府發債優點
允許地方政府發行債券,無疑解決了地方政府財政吃緊的問題。地方政府可以根據地方人大通過的發展規劃,更加靈活地籌集資金,解決發展中存在的問題。更主要的是,由於地方政府擁有了自籌資金、自主發展的能力,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的關系將會更加成熟,地方人大在監督地方政府方面將會有更高的積極性,中國的 憲政體制將會得到進一步鞏固。
地方政府發債缺點
地方政府發行債券籌集資金面臨著《預演算法》的制約。我國《預演算法》嚴禁地方政府舉債,地方政府發行債券必須修改法律,而這樣做就意味著,在短期內地方政府發行債券不會成為現實。
地方政府發行債券將會產生一系列的法律問題,如果沒有嚴格的約束機制,一些地方政府過分舉債之後,將會出現破產問題。而我國目前尚未對政府機關破產作出明確的規定,一旦地方政府破產,中央政府將承擔怎樣的責任,地方人大將作出怎樣的安排,所有這一切都必須通盤考慮。
㈣ 什麼是政府債券
政府債券是政府為籌集資金而向出資者出具並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償還本金的債務憑證。
政府債券的發行主體是政府。它是指政府財政部門或其他代理機構為籌集資金,以政府名義發行的債券,主要包括國庫券和公債兩大類。
一般國庫券是由財政部發行,用以彌補財政收支不平衡;公債是指為籌集建設資金而發行的一種債券。有時也將兩者統稱為公債。中央政府發行的稱中央政府債券(國家公債),地方政府發行的稱地方政府債券(地方公債)。
在部分國家,如美國,政府債券(英語:government bond)僅僅指由中央政府(或聯邦政府)發行的國債券。
(4)發行政府債券擴展閱讀:
政府債券的特徵
1.安全性高 政府債券是由債券發行的債券,由政府承擔還本付息的責任。在各類債券中,政府債券的信用等級是最高的,通常稱為「金邊債券」。
2.流通性強 政府債券是一國債務,發行量一般非常大,同時信用好,競爭力強,市場屬性好。所以,國家政府債券在二級市場十分發達。
3.收益穩定 政府債券的付息是由政府保證,其信用度高風險小。政府債券的本息大多數固定且有保障,所以交易價格不會出現大波動。
4.免稅待遇 政府債券是政府自己的債務,為了鼓勵人們投資,大多數國家規定,對於購買政府債券所獲得的收益,可以享受免稅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