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行政執法
這種吃閑飯拿工資的部門只會禍害百姓最好取消。
⑵ 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行政執法決定被撤銷後,其撤銷效力溯及至什麼時候
行政執法被撤銷後,自開始就沒有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五十五條 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級行政機關或者有關部門責令改正,可以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沒有法定的行政處罰依據的;
(二)擅自改變行政處罰種類、幅度的;
(三)違反法定的行政處罰程序的;
(四)違反本法第十八條關於委託處罰的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五十四條 人民法院經過審理,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以下判決:
(一)具體行政行為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法規正確,符合法定程序的,判決維持。
(二)具體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決撤銷或者部分撤銷,並可以判決被告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
1、主要證據不足的;
2、適用法律、法規錯誤的;
3、違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職權的;
5、檻用職權的。
⑶ 行政處罰法幾年後取消
可以肯定的告訴你,這個法不會取消,他是一部程序法只會修改提高,繼續執行延續,,,,,
⑷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這個部門以後會不會被取消呢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這個部門以後不會被取消。
原因是:
1、至少以後相當長一段時間內不會被取消,因為有存在的必要,是個不可缺失的部門。
2、只有出現有這種職能的替代部門才有可能被取消,仍要國務院上報到全國人大進行表決才行。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省、市、區有關城區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法律和規章制度。
(二)編制全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研究和制定城區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辦法,報區政府審定頒布。
(三)綜合協調落實職能部門和各街道辦事處在城區管理工作方面的關系。做好監督、檢查、裁決、服務工作。
(四)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城市綠化管理,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五)行使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社會生活雜訊污染、建築施工雜訊污染的行政處罰權,行使對飲食服務業油煙污染的行政處罰權,行使對向大氣排放粉塵、惡臭氣體或者其它含有有毒物質氣體的行政處罰權,行使對在人口集中地區焚燒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的行政處罰權。
(六)行使對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無照商販的行政處罰權。
(七)負責轄區違法設置戶外廣告的查處。(不含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所管的道路和重點部位)
(八)負責轄區內所有匾牌字型大小的管理和查處。
(九)負責對轄區城市建設用地范圍內居民、村民私有住房(含村民自建樓房)和城市建設用地范圍外的違反城鄉規劃建設行為的查處。
(十)負責對轄區非機動車亂停亂放的查處。
(十一)負責全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的管理培訓,監督檢查考評。
(十二)負責對城管行政執法隊伍的執法工作進行管理和指導;負責對全區城管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制培訓和普法工作。
(十三)承辦區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以上職責是目前其他機構不能代替的,因此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在以後相當長一段時間內是有存在必要的。
⑸ 不是取消行政執法臨時工了嗎
這種說法是不對的,不是取消,而是根本就沒有行政執法資格。
在內我國,臨時工不具容備執法主體資格。然而在實際操作中往往是臨時工「被委託」代表執法主體執法,或是只要不違反執法規范就可有機會繞過執法主體去「執法」,這種現象將很長一段時間存在於我國基層執法領域。
⑹ 國家機關為什麼不取消行政執法
取消行政執法?那就是沒人管了,大碗都會被拿走的。
⑺ 對行政執法的變更,撤銷的宣布屬不屬於行政執法的表現
行政機關公布的信息應當全面、准確、真實。
非經法定事由並非經法定程序,行政機關不得撤版銷、變更已權經生效的行政決定。
這體現了依法行政的誠實守信。
已經成立的行政執法行為,如發現其違法、不當或不再適應新的情況,可由有權機關撤銷,宣布無效或不再生效。部分內容應予撤銷,部分內容繼續有效的,可以宣布保留其整體而變更其應撤銷部分,對應變更部分作出新的決定。行政執法行為已執行完畢,或執行的條件已不復存在,或有期限的行政執法行為已到期,應宣布該執法行為終止。
參考:
《行政許可法》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取得的行政許可受法律保護,行政機關不得擅自改變已經生效的行政許可。
行政許可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修改或者廢止,或者准予行政許可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的,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機關可以依法變更或者撤回已經生效的行政許可。由此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造成財產損失的,行政機關應當依法給予補償。
⑻ 廣東發布取消臨時工行政執法問題,是為何
廣東發布取消臨時工行政執法問題,是為何?
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好的消息。因為取消臨時工行政執法,就意味著行政執法的過程將會更加嚴格,更加符合法律的要求。
看到這個消息的時候,我還是非常高興的。因為取消臨時工執法,就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爭端。尤其是因為一些臨時工。,因為不懂得一些法律的常識,學歷水平也非常低,他們在執法的過程中就造成了一些不好的影響。這些影響對人們的生活和人們幸福感的提升都是非常大的。所以這樣做是很符合要求的。
以上就是我的一點個人之見,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對大家有所幫助,喜歡的朋友可以在下方評論區點的關注,我將會和大家積極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