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警執法
『壹』 如何正確看待上海交警執法
美國警察可以開槍,怪不得有人嚮往美國!中國太多的假仁假義,偽君孑太多,壞事。
『貳』 上海交警胡亂執法怎麼投訴
東方網上有個《上海交巡總隊長信箱》,點開是《上海交警總隊長信箱》; 投訴有用,我試過---把對你有利的情況講清。 大約半個多月給迴音;取消罰款。
『叄』 請問上海派出所的民警有權力開交警的交通管理行政罰單嗎
協警,顧名思義,就是協助交警處理交通狀況的,協警本身沒有執法回權,所以協警沒有權利處答理。交通事故不是當地轄區的派出所民警的責任,但是如果交通事故中參雜了打人、糾紛之類的,民警就要處理了,但是交通事故的處理還是應當由交警來處理的,所以派出所民警不會去處理交通事故,處理的不好是要擔責任的!所以派出所民警接警後最好的選擇就是移交交警部門,快速讓交警到場。
『肆』 交警違章執法該怎麼處理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的有關規定,交警所屬單位應承擔賠償責任。
可以投訴協商解決或者走國家賠償程序。
『伍』 上海交警不報警號,不全程錄像執法合規嗎
這是嚴重的違紀行為,是可以舉報他的,警察執法必須要全程錄像和出示警官證。
『陸』 上海交警故意為難,如何處理
問題很簡單,按照程序來我一步一步講給你聽:
1、你肯定是交通專違法了,所以交警必屬須對你的行為進行處理,第一種,教育放行;第二種,當場罰款,不能超過50元。
2、具體處理方式。教育放行:你必須消除你的違法行為,就是說,你要退回到原地,記住是下車推行,然後聽民警的教育,時間真的是由交警決定的,其實你的態度很重要,然後放行。當場處罰:你同樣要退回原地,只不過教育之後就是罰款。
3、記住以後遇到這種情況不要先開口為自己辯解,可以先承認錯誤,這樣交警就不會為難你了。
4、從法律層面上、從交警執法程序上來說他都無懈可擊,你所認為的只能從道德層面上來解釋了,但是道德更多是人的內心活動,很難用證據固定,所以你只好啞巴吃黃連。
5、其實有一種當場快速解決的方法,但事後會比較麻煩,在這里不便多講,更多社會上的經驗是需要時間來學習的。
『柒』 上海交警執法方式引發爭議 怎麼辦
文明執法是現在的進步趨勢,也是依法治國方針的表現。
上海交警粗暴執法已經被批評處理,但是違法行為人也不值得同情,輿論中討論最多的也是孩子的問題,因為孩子不是違法行為人,不應被粗暴對待。
上海交警這個熱點已經引起了公安部門重視,希望他們引以為鑒。
『捌』 上海城市交通行政執法被爆「釣魚執法」的真相
從10月14日因「涉嫌非法營運」被扣下車輛,到20日被認定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使用法律正確,取證手段並無不當」,再到26日被浦東新區政府重新認定為「在執法過程中使用不正當取證手段,依法終止執法程序」,短短兩周內,河南籍「90後」小夥子孫中界經歷了一波三折的變化。變化背後,是調查的不斷深入。 10月20日至26日,新華社記者作為中央媒體代表參加了浦東新區政府為調查「孫中界事件」而組成的聯合調查組。26日聯合調查組公布調查報告,將真相還原。 「非法營運」之爭 從一開始,「孫中界事件」爭論的焦點就是其是否從事了「非法營運」,即人們通常所說的「黑車」。 14日晚8時,剛把一批工人送到公司基地的孫中界,在上海浦江鎮召泰路閘航路口遇到一名身材瘦弱的年輕人揚招,乘客上車4分鍾後便要求停靠在閘航路188號。正是在這里,孫中界受到了原南匯區交通行政執法大隊的檢查,認為其「涉嫌非法營運」而扣下金杯麵包車。 對於車上這關鍵的4分鍾,孫中界和行政執法部門各執一詞。17日孫中界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當時那名乘客說:『兄弟啊,幫個忙,我有急事,打不到的士也沒有公交車』,我見他實在可憐就讓他搭車了。上車後那名乘客主動談價錢,說要給計程車的價錢,但我一直沒理他。」 而交通執法部門的調查結果是那名乘客「承認揚招上車且談妥車費10元。」原南匯區交通行政執法大隊負責人19日對記者表示,定義「黑車」在「業內」只要滿足四個條件即可:揚招、聽乘客指令行駛、司機和乘客互不認識、提供有償服務,「孫中界一事完全符合這四個要求。」 剛來上海3天的孫中界顯然沒有想到自己就這樣被定義成了「黑車」,並且要面臨1萬元的行政罰款。情急之下孫中界選擇傷指以示清白,而此事經媒體報道後也迅速引發各方關注。 18日,上海市政府要求浦東新區政府迅速查明事實,並將調查結果及時公布於眾。20日,浦東新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公布「調查報告」,稱「孫中界涉嫌非法營運行為情況屬實」,「並不存在所謂的『倒鉤』執法問題」。 20日,在浦東城管部門公布「調查報告」的同一天,浦東新區政府決定成立包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律師、媒體代表、社區和企業代表在內的12人聯合調查組,城管部門明確被排除在調查組之外。 「釣頭」浮出水面 21日,剛剛組建起來的調查組迅速投入工作。在查閱相關卷宗、錄音等資料的基礎上,兵分三路到原南匯區交通行政執法大隊、孫中界工作的上海龐源建築機械工程公司以及孫中界傷指後就診的73171部隊醫院現場調查。 「孫中界事件」中的乘客是確定此案是否屬於「釣魚執法」的關鍵。21日下午,調查組約見了「乘客」陳雄傑。調查組成員、上海金融學院政法學院院長薄海豹律師問:「你是否第一次配合執法?」陳答:「我是第一次。」薄又問:「假設是否有第二次?」陳答:「沒有。」薄再問:「假設是否能配合作公安測謊測試?」陳答:「可以。」 但就是這位自稱敢做測謊測試的「乘客」陳雄傑,在調查中露出了馬腳。在調查組抽查原南匯區交通行政執法大隊今年8月執法活動的案卷中,發現陳雄傑曾有以「乘客」身份作證非法營運的筆錄,證明其向調查組的陳述存在虛假,有可能是「職業釣鉤」。 進一步深入調查後,破綻越露越多。調查組發現在多份不同卷宗上多次出現同一姓名的「乘客」,而檢查相關財務資料後發現前來領取所謂「專項整治勞務費」的卻另有其人,而且不同「舉報乘客」的「勞務費」大多都由這位「蔣某某」領取,「釣頭」由此現身。 22日晚,調查組約見「蔣某某」,在強大的心理壓力下,這位「釣頭」承認了自己組織的「釣鉤集團」直接參與了「孫中界事件」。他說,自己手下有三四十人,沒有固定地域。14日當天,原南匯區交通行政執法大隊一中隊的一名隊員通過「蔣某某」將當天執法的時間和地點告訴了「乘客」陳雄傑,當晚8時許陳雄傑正是按照事先約定的路線將孫中界駕駛車輛帶到了執法人員檢查點。 真相自此大白。 將真相誠實地公之於眾 「孫中界事件」的調查過程非常順利,沒有受到政府部門的阻撓和壓力;而調查結果能否完整客觀地向社會公開,成為調查組成員在後期最為關心的問題,也是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 24日從上午9時一直到下午4時,聯合調查組開始起草和審議最終的調查報告。報告的第一稿就明確寫入「原南匯區交通行政執法大隊在10月14日執法過程中使用了不正當取證手段」,以及「陳雄傑在調查中的陳述存在虛假」等關鍵內容。此後報告雖幾易其稿,但是這些文字都全部得以保留。最終12名成員都在這份客觀真實的報告上鄭重署名。 24日中午,浦東新區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看望並聽取聯合調查組的匯報,對聯合調查組的工作表示感謝,同時承諾將以調查結果為基礎,「負責任地對此事件作出回應」。 26日中午,浦東新區人民政府舉行新聞通氣會,通報「聯合調查組」關於10月14日「孫中界事件」的調查報告和區政府關於此事件的處理意見,認為有關部門在執法過程中使用了不正當取證手段,10月20日公布的結論與事實不符,向社會公眾作出公開道歉。 上海市委副秘書長、浦東新區區長姜樑說:「政府不能夠保證不做錯事情,但政府一定要保證是誠實的。」
『玖』 為制止無理糾纏粗暴執法的上海交警受到了什麼處分
9月1日14時許,上海松江公安分局官方微博發布消息稱,2017年9月1日上午10時30分許,松江公安分局交警支隊民警帶領輔警在九杜路淶坊路附近開展違法停車整治時,遭一名違停女性車主暴力阻撓,民警在控制該女子過程中未顧及其手中懷抱兒童的安全,致使女子與兒童倒地。此事發生後,松江警方高度重視,涉事民警當即被停止執行職務並接受警務督察部門調查。
針對這一本不該發生的事件,將進一步強化全警法治意識,規范全警執法行為,努力提升整體履職能力和服務群眾水平。
整個事件經過:
經調查,當日上午10時30分許,松江公安分局交警支隊民警帶領輔警在九杜路淶坊路附近對違法停車開展日常執法整治時,遭到一名違停女性車主的無理糾纏和推搡阻撓。民警在制止其糾纏的過程中,未顧及女子手中懷抱兒童的安全,將該女子摔倒在地,導致其懷中兒童跌落。事後,警方即將兒童和女子送醫,經醫生全面檢查,兒童手臂表皮擦傷,女子面部、頸部軟組織挫傷。目前,涉事民警已被停止執行職務,接受警務督察部門調查處理。
『拾』 大家有沒有覺得上海交警把執法當成做生意啊
人家都有任務的和工資獎金有關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