葯房審批
① 開葯店需要那個部門審批
當地葯監局審批。
② 葯店入駐第三方平台需要審批嗎
這個肯定要審批的,醫療食品類型的嚴格,必須保證安全,各種證件齊全才可以,
③ 浙江關於醫保葯店審批
申請資格:葯店的法人代表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葯店工商、稅務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葯店辦理醫保刷卡申請表,醫保賬號(一般是中國農業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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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開一家葯店自從審批到上貨開門營業需要多少天
開一家葯店,從自製從審批到上貨,開業時間需要一開一家葯店,從自製從審批到上貨,開業時間需要一個月。
⑤ 葯店審批過程
先要辦理3證 職業葯師證 衛生許可證 還有經營許可證 然後根據你具體的地方葯店的面積也有一個規定 開好之後 就要進貨試營業一段時間申報當地葯監局的 來做GSP達標 這一項很重要 可以去買一本葯事管理來看一下 本人是學中葯的也在我們這里最大的葯店實習過 親自參加GSP達標 所以這樣的過程應該還是知道一點點`
⑥ 申請連鎖葯房 需要什麼資格和手續
如果自己辦不了葯品經營許可證的話還是找家公司加盟下,老百姓大葯房是好,可是不是那麼容易加的,要有一定實力的。一定要根據當地的實際水平和葯店情況進行考慮,一般加盟規模較小,數量較多的連鎖店是最佳選擇,建議像怡康連鎖就是比較適合大多數人開設的。
好了基本上就是這些了
轉個開葯店的給你參考
開辦葯品零售企業行政審批事項須知
一、審批內容
批准新開辦 或移地生建葯品零售企業,發放《葯品經營許可證》。
二、申請開辦條件
1、凡符合有關工商管理和葯品管理法律法規夫定的單位和個人,均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GSP)和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零售葯店設置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申請在大連市轄區內新開辦或移地得建葯品零售企業。
2、凡屬個人獨資或以股份合作形式申請開辦葯品零售企業的,其企業負責人應當專職在新辦的葯品零售企業工作;在法律上無不良品行記錄;並且要通過市葯品監督管理局組織的統一考試。葯品零售企業的負責人應當具有相關專業技術職稱或者高中以上學歷(鄉鎮村區域內具有初中以上學歷)和3年以上從事醫、葯方面的工作經歷。
3、葯房必須配備葯學技術人員;屬大連市內四區、先導區及市縣城區區域內經營處方葯、甲類非處方葯的葯品零售企業、應當配備執業葯師(從業葯師)或者其他依法經資格認定的葯學技術人員。經營乙類非處方葯的,應當配備經過市葯品監督管理局組織考核合格的業務人員。以上專業技術人員必須為本企業在職職工,不得兼任。
4、堅持合理布局,方便購葯和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營業場所使用面積標准:大連市內四區、先導區及區市縣城區區域內不得少於80平方米;鄉鎮村區域內不得少於平方米。倉庫使用面積標准:要與經營規模相適應,不得少於20平方米。
...
農村鄉、鎮政府所在地,不足1萬人口的可設1至2家,每增加1萬人口可增設1家,如系通過GSP認證的葯品零售連鎖企業新開辦門店,可再增加1;其他可設1家葯品零售企業。
通過GSP認證的葯品零售連鎖企業新開辦門店,應與其他已經通過GSP認證的葯品零售連鎖企業的門店距離150米以上。
大型超市(指營業場所使用面積在5000平方米以上)和農村大型集貿市場內可以設置1至2家葯品零售企業。
三、遞交申請應同時提交的材料和證件(材料1)
1、開辦或移地重建申請;
2、可行性研究報告;
3、申辦者身份證、下崗證、失業證、退休證、學歷證明;在法律上無不良品行記錄的證明(由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街道辦事處開具)。
4、葯房位置圖(150米以內)和內部布局圖(標明經營面積和倉庫面積)。
5、執業葯師(從業葯師)及其他葯學技術人員資格證書、用人協議和相關公證材料。
6.工商行政部門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四、申請驗收條件
(一)有符合GSP要求的管理制度。
(二)處方葯品與非處方葯品應當分區(櫃)管理和擺放,並懸掛明顯的標志牌和警示(忠告)語。
(三)有完整的葯品購入質量驗收記錄。
(四)有符合葯品特性要求的常溫、陰涼和冷藏保管設備。
(五)葯學技術人員的資格證明文件懸掛在營業場所的顯著位置。
(六)符合GSP規定的其他要求。
業葯師)或其他葯學技術人員為本企業在職職工並在崗;
五、申請驗收應同時提交的材料和證件(材料2)
1、健康檢查檔案及健康合格證;
2、葯品從業人員專業工崗位培訓合格證;
3、符合GSP要求的管理制度文本;
4、房屋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
5、市葯品監督管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⑦ 長春市葯店審批需要什麼條件
長春市辦理《葯品經營許可證》需要以下條件:
1.具有保證所經營葯品質量的規章制度。
2.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企業負責人、質量負責人無《葯品管理法》第76條、第83條規定的情形。
3.企業質量負責人和質量管理部門負責人必須是執業葯師。
4.開辦葯品零售連鎖企業,應當至少擁有2家直營門店,且通過葯品GSP認證。
5.批發公司控股,且為同一法人的,可委託其批發企業統一儲存、配送。
6.實行統一管理、統一進貨、統一配送、統一制度、統一質量、統一牌匾。
7.具有能夠保證葯品儲存質量要求的、與其經營品種和規模相適應的倉庫,面積不低於500平方米(10家門店以內300平方米),其中陰涼庫占總面積1/3以上,有生物製品經營范圍的冷庫容積要達到25立方米以上。
8.具有符合GSP對葯品經營各環節要求的保障措施。
9.具有獨立計算機系統,能覆蓋企業葯品的購進、儲存、銷售以及經營和質量控制的全過程;能全面記錄企業經營管理及實施GSP方面的信息;
符合GSP對葯品經營各環節的要求,並且有可以實現接受當地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監管的條件。
⑧ 如何辦理葯房的手續
辦理個體葯房的手續,全國各地的標准並不一樣,各地葯監部門根據當地的葯房數量及部版局制定權相應的審批條件。
基本的審批程序是:一、到當地市級行政政務中心的葯品窗口辦理必要的手續,待審核認為符合條件後,再將相關的申請資料提交當地的葯監部門業務處室。二、市級葯監局葯品處接到提交的申請材料後,審核確定。三、葯品處實地檢查後核發相關的執照。
如果辦理葯房手續,還是到市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葯品處咨詢。
⑨ 准備開葯店選址,應該准備哪些資料給葯監局審批
辦葯品經營企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葯學技術人員;至少要有一個駐店葯師、一個營業員(要高中以上或與葯學相關畢業的或經過葯監部門考核獲得上崗證的人員).
(二)具有與所經營葯品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衛生環境;營業場地不少於40平方米,倉庫不少於20平方米。
(三) 要申辦《〈葯品經營許可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然後還要去辦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健康證.
(四)具有保證所經營葯品質量的規章制度
開辦葯品零售企業按照以下程序辦理《葯品經營許可證》:
一、申辦人向擬辦企業所在地設區的市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機構或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直接設置的縣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機構提出籌建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
1.擬辦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質量負責人的學歷、執業資格或職稱證明原件、復印件及個人簡歷及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書、聘書;
2.擬經營葯品的范圍;
3.擬設營業場所、倉儲設施、設備情況。
二、申辦人完成籌建後,向受理申請的(食品)葯品監督管理機構提出驗收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
1.葯品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擬辦企業核准證明文件;
3.營業場所、倉庫平面布置圖及房屋產權或使用權證明;
4.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葯學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書及聘書;
5.擬辦企業質量管理文件及主要設施、設備目錄。
附:一、許可內容《葯品經營許可證》(零售) 二、設定許可的法律法規依據(一)《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實施條例》(二)《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實施細則》(三)《葯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三、許可條件(一)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企業負責人、質量管理負責人無《葯品管理法》第76條、第83條規定的情形;(二)具有依法經過認定的葯學技術人員;其中,在城區設置零售葯店,必須配有2名葯師職稱以上的葯學技術人員,其中1人擔任質量負責人;在鎮、村設置零售葯店必須配有1的葯學技術人員。(三)具有與經營葯品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衛生環境;其中,城區的零售葯店營業場所面積不得少於40平方米。鎮的零售葯店營業場所面積不得少於30平方米,村的零售葯店營業場所面積不得少於20平方米。(四)具有保證所經營葯品質量的規章制度;(五)具有保證所經營葯品質量的規章制度;(六)符合GSP的要求。 四、許可程序(一)申請籌建 申請人到受理窗口提交籌建申請材料----受理----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審查並出具意見----窗口領取審批結果(二)申請驗收 申請人籌建完畢,到受理窗口提交驗收申請材料----受理----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組織檢查-----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審查----窗口領取審批結果 五、申請材料(一)籌建申請 申辦人向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提出籌建申請,並提交如下材料:(一式一份) 1、開辦企業申請報告。說明申辦人的基本情況,開辦原因,企業性質,經營地址、范圍,配備人員、設備、設施等情況。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新企業名稱預先登記核准通知書。 3、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A、身份證、暫住證或戶口B、任命通知(國有、集體、股份企業)。 4、葯學技術人員:A、身份證、暫住證或戶口簿; B、執業資格、職稱證書;C、勞動合同、聘書;D、在職在崗不兼職證明材料。 5、經營、倉庫場地產權證及租賃協議,或自有產權證明。 6、質量管理制度目錄。 註:上述材料中的證件交復印件,原件核驗後退回申辦人。(二)驗收申請 (三)申辦人完成籌建後,向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提出驗收申請,並提交下列資料(一式二份): 1、驗收發證的申請; 2、《葯品經營企業許可證》(零售)申請表; 3、企業自查報告; 4、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暫住證、葯品有關法律法規培訓合格證書、個人簡歷 5、與經營相適應的在冊葯學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證書、待業證、身份證等復印件,葯學專業技術人員的聘請書、勞動合同; 6、營業場所、倉庫的使用證明材料; 7、各種管理規章制度(特別是葯品質量管理制度); 8、經營場所葯品分類陳列平面示意圖。 9、與經營葯品相適應的設施、設備目錄。 10、應提供的其他資料。 (註:申請材料須申請單位蓋章或申請人簽名) 市葯監局接到申請後,組織有關人員到現場進行檢查驗收,對檢查驗收不合格的要限期進行整改,重新申請驗收。 六、材料要求 申報材料應真實、完整,統一用A4紙列印或復印,標明目錄及頁碼並裝訂成冊。 七、申請表格下載
1 | 熱心網友 | 2014-07-22 19:41
辦葯品經營企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葯學技術人員;至少要有一個駐店葯師、一個營業員(要高中以上或與葯學相關畢業的或經過葯監部門考核獲得上崗證的人員).
(二)具有與所經營葯品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衛生環境;營業場地不少於40平方米,倉庫不少於20平方米。
(三) 要申辦《〈葯品經營許可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然後還要去辦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健康證.
(四)具有保證所經營葯品質量的規章制度
開辦葯品零售企業按照以下程序辦理《葯品經營許可證》:
一、申辦人向擬辦企業所在地設區的市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機構或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直接設置的縣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機構提出籌建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
1.擬辦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質量負責人的學歷、執業資格或職稱證明原件、復印件及個人簡歷及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書、聘書;
2.擬經營葯品的范圍;
3.擬設營業場所、倉儲設施、設備情況。
二、申辦人完成籌建後,向受理申請的(食品)葯品監督管理機構提出驗收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
1.葯品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擬辦企業核准證明文件;
3.營業場所、倉庫平面布置圖及房屋產權或使用權證明;
4.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葯學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書及聘書;
5.擬辦企業質量管理文件及主要設施、設備目錄。
附:一、許可內容《葯品經營許可證》(零售) 二、設定許可的法律法規依據(一)《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實施條例》(二)《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實施細則》(三)《葯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三、許可條件(一)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企業負責人、質量管理負責人無《葯品管理法》第76條、第83條規定的情形;(二)具有依法經過認定的葯學技術人員;其中,在城區設置零售葯店,必須配有2名葯師職稱以上的葯學技術人員,其中1人擔任質量負責人;在鎮、村設置零售葯店必須配有1的葯學技術人員。(三)具有與經營葯品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衛生環境;其中,城區的零售葯店營業場所面積不得少於40平方米。鎮的零售葯店營業場所面積不得少於30平方米,村的零售葯店營業場所面積不得少於20平方米。(四)具有保證所經營葯品質量的規章制度;(五)具有保證所經營葯品質量的規章制度;(六)符合GSP的要求。 四、許可程序(一)申請籌建 申請人到受理窗口提交籌建申請材料----受理----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審查並出具意見----窗口領取審批結果(二)申請驗收 申請人籌建完畢,到受理窗口提交驗收申請材料----受理----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組織檢查-----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審查----窗口領取審批結果 五、申請材料(一)籌建申請 申辦人向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提出籌建申請,並提交如下材料:(一式一份) 1、開辦企業申請報告。說明申辦人的基本情況,開辦原因,企業性質,經營地址、范圍,配備人員、設備、設施等情況。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新企業名稱預先登記核准通知書。 3、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A、身份證、暫住證或戶口B、任命通知(國有、集體、股份企業)。 4、葯學技術人員:A、身份證、暫住證或戶口簿; B、執業資格、職稱證書;C、勞動合同、聘書;D、在職在崗不兼職證明材料。 5、經營、倉庫場地產權證及租賃協議,或自有產權證明。 6、質量管理制度目錄。 註:上述材料中的證件交復印件,原件核驗後退回申辦人。(二)驗收申請 (三)申辦人完成籌建後,向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提出驗收申請,並提交下列資料(一式二份): 1、驗收發證的申請; 2、《葯品經營企業許可證》(零售)申請表; 3、企業自查報告; 4、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暫住證、葯品有關法律法規培訓合格證書、個人簡歷 5、與經營相適應的在冊葯學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證書、待業證、身份證等復印件,葯學專業技術人員的聘請書、勞動合同; 6、營業場所、倉庫的使用證明材料; 7、各種管理規章制度(特別是葯品質量管理制度); 8、經營場所葯品分類陳列平面示意圖。 9、與經營葯品相適應的設施、設備目錄。 10、應提供的其他資料。 (註:申請材料須申請單位蓋章或申請人簽名) 市葯監局接到申請後,組織有關人員到現場進行檢查驗收,對檢查驗收不合格的要限期進行整改,重新申請驗收。 六、材料要求 申報材料應真實、完整,統一用A4紙列印或復印,標明目錄及頁碼並裝訂成冊。 七、申請表格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