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未審批
❶ 采購未經適當審批 為什麼違反存在認定呢誰能舉例說明一下嗎
每個公司都有采購流程,未經適當審批,相當於先斬後奏,這是不允許的。
❷ ERP批量查詢未審批的采購申請
一般的ERP裡面采購申請單據做完後都有列表查詢的,一般分為全體,進行中,完成,未審批的話一般在進行當中就能查到,按照相關條件查詢即可,但是每一款ERP內部設置都有些差別,具體怎麼操作還有根據具體用的哪款ERP來決定的。
❸ 采購發票未審核可以結算嗎
不可以!因為你采購與實際收到不一定相符。
❹ sap 采購申請沒有報錯可以保存但是審批無法批准采購申請 消息號 MEPO822
SAP的采購憑證審批原理 ?系統預設認為所有采購憑證(包括采購訂單、采購申請版等)是不需要審批的。權 ?用戶設定一定的批准分類 ?用戶設定批准分類中包含哪些批准特性 ?在審批策略中區分各批准特性的值。 ?滿足審批策略中各特性值的采購憑證將需要按照審批策略定義的批准方式獲得批准。 ?審批策略中設定的批准方式包括設定審批代碼、設定各個批准階段中采購憑證的狀態 (批准標示)。
❺ 應納入政府采購的而未經采購部門批准擅自采購的怎樣處罰,依據和標準是什麼謝謝
你好,根據中國《政府采購法》規定,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限版期改正權,給予警告,可以並處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機關給予處分,並予通報:
(一)應當採用公開招標方式而擅自採用其他方式采購的;
(二)擅自提高采購標準的;
(三)委託不具備政府采購業務代理資格的機構辦理采購事務的;
(四)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的;
(五)在招標采購過程中與投標人進行協商談判的;
(六)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後不與中標、成交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的;
(七)拒絕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監督檢查的。
❻ 有關采購申請審批的一個問題
其實很簡單,在PR release的方式里,classification,如果學過面向對象的理論的都呀應該知道回,屬性和指標,也就是說,配置答的人先在SAPIMG里設置好各種的可能的屬性和值,當用戶建立一個PR的時候,系統會自動檢查是不是符合後台設置,如果符合那就是說這個PR是屬於哪個策略的,也就是會跑那條路線去找人拿approvals.這就是PR的workflow.
❼ 發現未嚴格履行政府采購報批程序怎麼處理
《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九條采購人應當根據集中采購目錄、采購限額標准和已批復的部門預算編制政府采購實施計劃,報本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備案。
第六十七條采購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並予以通報:(一)未按照規定編制政府采購實施計劃或者未按照規定將政府采購實施計劃報本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備案;
❽ erp采購業務中入庫單未審核直接就結算了,過了好久才發現,後來會有影響嗎
看是那種ERP,從你的描述中可看出不夠嚴謹,未審批的單據應該不能進行後續業務,這可能帶來諸多問題的。
❾ 未經審核采購進口產品,采購結果是否有效
【講解】:根據《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實施的「審核」依法不是行政許可,但如果采購人事後補辦采購進口產品審核,仍然未獲得財政部門采購進口產品核準的,則違反了《政府采購法》第十條的規定。此時應按照《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一條的規定來解決。具體解決辦法如下:
1.如果采購了進口產品的采購項目沒有合格中標、成交候選人的(如中標、成交候選人的產品都是進口產品),要依法重新采購。
2.中標、成交候選人的產品有本國產品的,則存在合格的中標、成交候選人,則從合格的中標、成交候選人中另外確定中標、成交人。
財政部辦公廳《關於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辦庫〔2008〕248號)規定:在采購活動開始前沒有獲得財政部門同意而開展采購活動的,視同為拒絕采購進口產品,應當在采購文件中明確作出不允許進口產品參加的規定。未在采購文件中明確規定不允許進口產品參加的,也視為拒絕進口產品參加。中標、成交結果確定後,此規定僅僅是拒絕中標、成交產品為進口產品的中標、成交結果。中標、成交候選人的產品有本國產品的,通過確定本國產品的中標、成交候選人為中標人,則符合《政府采購法》第十條政府采購應當采購本國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規定,是合法有效的。
❿ 如何規范企業采購申請流程
規范企業采購申請流程:
一、請購及其規定
1.請購的定義
請購是指某人或者某部門根據生產需要確定一種或幾種物料,並按照規定的格式填寫一份要求獲得這些物料的單子的整個過程。
2.請購單的要素
完整的請購單應包括一下要素: (1)請購的部門; (2)請購物品所屬項目; (3)請購的用途; (4)請購的物品名; (5)請購的物品數量; (6)請購的物品規格; (7)請購物品的樣品、圖紙或技術資料等; (8)請購的物品的需求時間; (9)請購如有特殊需要請備注; (10)請購單填寫人; (11)請購部門主管; (12)請購單審核人; (13)采購副總審核; (14)財務審核人; (15)公司總經理。
3.請購單及其提報規定
(1)請購單應按照要素填寫完整、清晰 ,由公司領導審核批准後報采購部門; (2)固定資產申購按照附表一(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的格式進行填寫提報; (3)其他材料設備及工程項目申購按照附表二(物資采購申請表.)的格式填寫提報; (4)日常零星采購按照公司印製的按照附表三(物資采購審批單)的格式填寫提報; (5)請購部門在提報請購單是應要求采購部簽字接收人請購部門備份; (6)涉及的請購數量過多時可以附件清單的形式進行提交,為提高效率該清單的電子文檔也需一並提交; (7)遇公司生產、生活急需的物資,公司領導不在的情況,可以電話或其他形式請示,徵得同意後提報采購部門,簽字確認手續後補。 (8)如果是單一來源采購或指定采購廠家及品牌的產品,請購部門必須作出書面說明。 (9)請購單的更改和補充應以書面形式由公司領導簽字後報采購部。
4.公司物資請購單的提報部門
(1)公司經營生產的物資、勞務、固定資產、工程及其他項目由生產部門提報; (2)公司生活及辦公的物資、固定資產、服務或其他生活及辦公項目由辦公室提報;
(3)公司各部門專用的物資由各部門自行提報。
二、請購單的接收及分發規定
1、請購的接收要點
(1)采購部在接收請購單時應檢查請購單的填寫是否按照規定填寫完整、清晰,檢查請購單是否經過公司領導審批;
(2)接收請購單時應遵循無計劃不採購,名稱規格等不完整清晰不採購,圖紙及技術資料不全不採購,庫存已超儲積壓的物資不採購的原則;
(3)通知倉庫管理人員核查請購物資是否有庫存;
(4)對於不符合規定和撤銷的請購物資應及時通知請購部門。
2、請購單的分發規定
(1)對於請購單采購部應按照人員分工和崗位職責進行分工處理;
(2)對於緊急請購項目應優先處理;
(3)無法於請購部門需求日期辦妥的應通知請購部門;
(4)重要的項目采購前應徵求公司相關領導的建議。
3、采購周期的規定
(1)單次采購金額預算在1萬元以下的零星采購項目或預算在1萬元以下可市區采購的物資及產品的采購周期不應超過5天;
(2)單次采購金額預算在1萬元以上的項目比價采購,采購周期不應超過15天
(3)單次采購金額預算在20萬元以上的項目采購部自行招標采購,采購周期不應超過40天; (4)單次采購金額預算在100萬元以上的項目可委託代理招標公司代理招標,采購周期不應超過60天;
(5)請購部門應按照以上(1)-(4)條中規定的時間提前提包請購單采購部如未能按時完成采購任務時應向公司領導說明原因;
(6)遇到緊急采購應匯報公司領導採取快速優先採購的策略;
三、詢價及其規定
1.詢價請應認真審閱請購單的品名、規格、數量、名稱,了解圖紙及其技術要求,遇到問題應及時的與請購部門溝通;
2.屬於相同類型或屬性近似的產品應整理、歸類集中打包采購;
3.對於緊急請購項目應優先處理;
4.所有采購項目上必須向生產廠家或服務商直接詢價,原則能不通過其代理或各種中介機構詢價;
5.對於請購部門需求的物資或設備如有成本較低的替代品可以推薦采購替代品;
6.遇到重要的物資、項目或預估單次采購金額大於10萬的采購情況,詢價前應先向公司相關領導匯報擬邀請報價或投標單位的基本情況,按照附表四(擬報價/招標單位名單)的格式提報公司領導批准方可詢價或發放標書;
7.詢價時對於相同規格和技術要求應對不同品牌進行詢價;
8.除固定資產外單次采購金額在1萬元以下項目可以自行采購;單次采購金額預算金額在1萬元以上的所有項目都應要求至少三家上的供應商參與比價或招標采購,比價或招標項目應至少邀請四家以上單位參與;單次采購金額預算價格在20萬元以上的項目應由采購部組織招標,公司相關領導參與監督;單次采購金額預算價格在100萬元以上的項目由公司領導決定是否委託第三方機構代理招標;
9.比價采購或招標采購所邀請的單位均應具備一定資質和實力,具有提供或完成我公司所需物資和項目的能力;
10.比價采購或招標采購應按照附表五(材料或設備詢價表)的格式或擬定完整的招標文件格式進行詢價;
11.在詢價時遇到特殊情況應書面報請公司領導批示。
三、比價、議價
1.對廠商的供應能力,交貨時間及產品或服務質量進行確認;
2.對於合格供應商的價格水平進行市場分析,是否其他廠商的價格最低,所報價格的綜合條件更加突出;
3.收到供應單位第一次報價或進行開標後應向公司領導匯報情況,設定議價目標或理想中標價格;
4.重要項目應通過一定的方法對於目標單位的實力,資質進行驗證和審查,如通過進行實地考察了解供應商的各方面的實力等;
5.參考目標或理想中標價格與擬合作單位或擬中標單位進行價格及條件的進一步談判。 四、比價、議價結果匯總
1.比價比價、議價匯總前應匯報公司相關領導,徵得同意後方可匯總;
2.比價、議價結果匯總應按照附表六(比價/招標匯總表)的格式完整列出報價、工期、付款方式及其他價格條件、列出擬選用單位及選用理由,按照一定順序逐一審核; 3.如比價、議價結果未通過公司領導審核應進行修改或重新處理。
五、合同的簽訂及其規定。
1.合同
合同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廣義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門中確定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目前我們的采購工作主要涉及工礦產品買賣合同。
(1)合同正文應包含的要素
1) 合同名稱、編號、簽訂時間、簽訂地點;
2)采購物品/項目的名稱/、規格、數量/工程量、單價、總價及合同總額,清單、技術文件與確認圖紙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包裝要求;
4)合同總額應含稅,含運達公司的總價,特殊情況應註明; 5)付款方式; 6)工期; 7)質量保證期; 8)質量要求及規范;
9)違約責任和解決糾紛的辦法; 10)雙方的公司信息; 11) 其他約定。 (2)合同簽訂及其規定
1)如涉及到技術問題及公司機密的,注意保密責任; 2)擬定合同條款時一定要將各種風險降低到最低;
3)為防止合同工程量追加或追加無依據,打包采購時要求供貨方提供分項報價清單;
4)遇貨物訂購數量較多且價值較大或難清點的情況時務必請廠商派代表來場協助清點; 5)質保期一定要明確從什麼時候開始並應盡量要求廠商延長產品質保期; 6)詳細約定發票的提供時間及要求;
7)針對不同的合同約定不同的付款方式,如設備類的合同一般應分按照預付款、驗收款,調試服務款、質量保證金的順序明確付款額度、付款時間和付款條件等 8)與初次合作的單位合作時,應少付預付款或不付預付款; 9)違約責任一定要詳細、具體;
10)比價/招標匯總表巡簽完畢後方可進行合同的簽訂工作;
11)合同簽定簽應按照附表七(合同審查批准單)的格式對合同初稿進行巡簽審查; 12)合同巡簽審查通過後應由公司領導簽字,加蓋公司合同章方可生效; 13)簽訂的所有合同應及時報送財務部門。 六、付款及合同執行 1.付款規定
(1)所有已簽訂合同付款時應參照公司《修造船公司材料采購付款及報銷流程V1.修改版》及《修造船公司資金支出審批及報銷簽字許可權及管理制》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2)按照進度付款的采購項目必須確保質檢合格方可付款;
(3)按照貴司規定和合同約定達到付款條件的合同在付款時應填寫附表八(資金支出審批單)或附表九(付款審批單),該審批單巡簽完畢後提交財務部付款;
(4)財務部門在接到付款審批單後應在3天內付款,以免影響合同的執行和供貨周期,遇特殊情況限延期付款的應及時的通知采購部並匯報公司領導。
2.合同執行
(1) 已簽訂合同由采購部項目負責人負責跟進,由采購部負責人進行監督,如出現問題,采購部應及時提出建議或補救措施,並及時通知請購部門及公司領導;
(2)已簽訂的合同在執行期間,應及時掌握合作單位對於合同義務和責任的履行情況,跟蹤並督促其保質保量,按時履約;
(3)合同在履行期間應按照上方約定嚴格執行合同,遇未盡事宜應及時協商並簽訂補充合同;
七、報驗與入庫
1.報驗
(1)供應單位已經履行完畢的合同,采購部應及時的通知質檢部門進行驗收; (2)對於不同類型的合同的標的物的驗收標准參照公司質檢部門的相關規定執行; (3)達到質檢和報驗條件的合同標的物應在第一時間報請質檢部門進行質檢、驗收; (4)質檢部門在接到采購部報驗通知後應及時報驗,並出具報驗結果證明書,對於質檢不及時延誤生產部門使用或不能入庫的情況質檢部門應負主要責任; (5)用於公司生活和辦公的物資不在公司質檢部質檢范圍之內。
2.入庫
(1)公司所有的生產材料、設備及外協加工件入庫前均應通過質檢部門的檢驗或驗收; (2)合同標的物在運達公司後采購部應及時通知請購部門,由請購部門及時安排卸貨與搬運; (3)質檢部門未及時驗收的合同標的物,倉庫在收到送貨清單後應將其作為暫存物資接受; (4)質檢部門已經驗收的產品倉庫應及時的入庫,並及時出具入庫清單; (5)外協加工件應按照原材料入庫;
(6)質檢合格後的固定資產及服務按照公司財務規定不入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