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行政處罰的種類
『壹』 行政處罰的種類
行政處罰共有七類。
根據我國《行政處罰法》第8條的規定,行政處罰的種類有:
1、警告:它是國家對行政違法行為人的譴責和告誡,是國家對行為人違法行為所作的正式否定評價。
2、罰款:它是行政機關對行政違法行為人強制收取一定數量金錢,剝奪一定財產權利的制裁方法。適用於對多種行政違法行為的制裁。
3、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行政機關將行政違法行為人佔有的,通過違法途徑和方法取得的財產收歸國有。
4、責令停產停業:行政機關強制命令行政違法行為人暫時或永久地停止生產經營和其他業務活動。
5、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政機關暫時或者永久地撤銷行政違法行為人擁有的國家准許其享有某些權利或從事某些活動資格的文件,使其喪失權利和活動資格。
6、行政拘留:治安行政管理機關(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的人短期剝奪其人身自由。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1)治安行政處罰的種類擴展閱讀
國家在實行行政處罰時應當按照法律要求來執行,公民可根據法律進行監督:
1、行政處罰實施機關在執行行政處罰決定過程中,除依法應予銷毀的物品外,依法沒收的非法財物,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公開拍賣或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2、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或者沒收非法財物拍賣的款項,必須全部上繳國庫,任何行政機關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變相私分。
3、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行政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原則。
4、作出罰款決定的行政機關應當與收繳罰款的機構分離;但是,依照行政處罰法的規定可以當場收繳罰款的除外。
『貳』 治安管理處罰的種類有哪些
現實問題
孫某一次因為喝多了,故意毆打酒店的服務員,被公安機關處以八日拘留和三百元罰款,孫某以前聽說治安管理處罰只有罰款一種方式,故對公安機關的拘留處罰方式表示不解。那麼,治安管理處罰的種類有哪些?法律對此是如何規定的呢?
律師解答
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治安管理處罰的種類分為:警告、罰款、行政拘留、吊銷公安機關發放的許可證。對違反治安管理的外國人,可以附加適用限期出境或者驅逐出境。
在這則案例中,孫某毆打他人的,公安機關處八日拘留,並處三百元罰款,這種處罰方式和程度是合法合理的。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十條 治安管理處罰的種類分為:
(1)警告;
(2)罰款;
(3)行政拘留;
(4)吊銷公安機關發放的許可證。
對違反治安管理的外國人,可以附加適用限期出境或者驅逐出境。
第四十三條第一款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叄』 治安管理處罰法有幾種處罰種類
警告、罰款、行政拘留、吊銷公安機關發放的許可證、對違反治安管理的外國人可以適用限期出境或者驅逐出境,一共是五種處罰種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