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批人員惡意
❶ 國家工作人員被群眾惡意攻擊舉報,舉報人是否構成誣告罪
誣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實,作虛假告發,意圖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為。
第二百四十三條規定: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不是有意誣陷,而是錯告,或者檢舉失實的,不適用前兩款的規定。
群眾舉報構成誣告陷害罪需要滿足幾個條件:
第一、已滿十六周歲,具備刑事責任能力;
第二、捏造犯罪事實,即無中生有、栽贓陷害、借題發揮把杜撰的或他人的犯罪事實強加於被害人;
第三、不僅捏造了他人的犯罪事實,而且將捏造的犯罪事實向有關機關進行了告發;
第四、誣告陷害情節嚴重,這里所規定的"情節嚴重",主要是指捏造的犯罪事實情節嚴重,誣陷手段惡劣,或者社會影響惡劣等。
只要誣告陷害的行為符合以上條件,不論被誣陷人是否受到刑事處罰,都不影響本罪成立。
你說我這個普通公民能擴到這個證明嗎?法官的要求是否正確?請你告訴我,謝謝...人民法院審判人員違法審判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第八條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
❸ 什麼是審批人員
審批人員是指:「指標的核對人員。是指申請拼比等過程的核實人員。」
❹ 干工人員受到公司管理人惡意罰款屬於什麼性質
干工人員受到公司管理人惡意罰款屬於管理性質,不服可以投訴
❺ 審計發現往來長期掛賬違反什麼規定
如果是個人往來,數目較大時間超過三個月就有挪用公款嫌疑,如果內是單位往來,超容過兩年就要計提壞賬准備。
❻ 惡意串通違法發放貸款如何定性
惡意串通性的違法發放貸款的行為實質是挪用資金,應當定性為挪用資金罪。
1,金融機構貸款滋生的一系列犯罪呈上升趨勢。實務中,一些金融機構的信貸人員與借款人惡意串通後,採取發放貸款的形式,將金融機構的資金交由借款人使用,並造成重大損失。金融機構中發生的違法發放貸款行為和挪用資金有相似之處,這兩種行為雖然都構成犯罪,但是兩罪量刑上有較大差別。筆者認為,此類惡意串通違法發放貸款行為應當定性為挪用資金罪。
2,從主觀故意來看,惡意串通違法發放貸款行為人主觀故意是明知且侵犯國家金融機構資金所有權。具體來說,一是明知自己行為是違反法律法規並故意為之,且與借款人事先預謀串通、策劃,此為款項使用人與挪用人之間的預謀。二是明知受貸主體不符合貸款條件,在正常條件下不可能通過審批而獲取貸款,卻規避相應規定,故意為之。三是明知借款人的貸款資料不符合規定,卻故意不去調查,使審批程序流於形式並成為信貸人員挪用資金行為的一種掩飾。貸款是銀行正常的經營業務,信貸人員利用辦理貸款審批所掌握的資金就是通過正常審批手續而獲取的貸款資金,信貸人員在辦理審批手續之前已經明知借款人不符合貸款的條件,卻利用自己的職務之便將不真實的申請貸款資料申報,利用職務之便達到了將信貸資金從單位挪用給借款人使用的目的。四是惡意串通違法發放貸款行為更多地表現為謀求非法利益。在辦理此類案件中,基本上都伴隨著受賄、行賄等行為,這種內外勾結式的犯罪對金融機構危害甚大。
3,從侵犯客體來看,違法發放貸款行為與惡意串通違法發放貸款行為侵犯的客體不同。違法發放貸款罪侵犯的是國家的金融管理秩序,主要表現雖然違反相關法律規章,超出法定許可權,違反法定程序,但本質上仍是貸款行為,屬於銀行使用資金的職務行為。而惡意串通性違法發放貸款行為表現為金融機構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讓不符合貸款條件的資料通過審批,從而順利地獲取貸款,使沒有資格使用金融機構資金的人員順利使用資金,並使金融機構的貸款審批程序成為一紙空文,此類行為侵犯的是金融機構的資金所用權而非國家的金融管理秩序。
❼ 支付寶被人惡意投訴,上傳多次證件審核不通過什麼情況
你被人家惡意投訴,他可能就出現了一些什麼經濟糾紛吧,你就要重新上傳的證件須通過審核。
❽ 財務負責人故意偽造簽字,有何法律後果
偽造合同簽字,一般導致合同無效。如果通過合同偽造簽字獲得錢財超過三千元以上,涉嫌詐騙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❾ 有人惡意用我的身份證申請信用卡未通過審核,可我的徵信上已經顯示了該怎麼辦
沒關系的,只是一次信用卡審批未通過的信息,對你的個人信用沒影響的,只是以後要注意個人身份證的保管,不要再發生這樣的事了,申請多了,會對你的信用形象有影響的!
❿ 工程項目報消防局做消防審批,工作人員工作態度惡劣,故意找茬卡著不
能夠找出來茬,就說明你們還存在問題。
態度再不好,也不影響因存在問題不批,誰來也沒用。
先把問題解決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