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金法規則
『壹』 定金法律怎麼規定
定金是來指當事人雙方為了源保證債務的履行,約定由當事人方先行支付給對方定數額的貨幣作為擔保,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定金合同要採用書面形式,並在合同中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債務人限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散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定金的作用:
1.擔保合同履行,屬於債的擔保;
2.證明合同成立。具有相對獨立性;
3.有預先給付的性質;
4.定金屬於違約定金。
『貳』 訂金的法律規定是怎樣的
法律規定的是定金,不是訂金。
見:《擔保法》第八十九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版方給付定權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九十條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當事人在定金合同中應當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一條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
『叄』 定金和訂金法律區別
定金具有保證金性質,適用定金罰則。
訂金具有預付款性質,與違約與否無關。
『肆』 關於定金法律有什麼規定(原創)
定金,是雙方當事人約定的、一方當事人向對方當事人支付一定數額的貨幣作為專債權的擔屬保,在約定定金時,要符合法律的規定。
《擔保法》規定:「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定金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訂立的定金合同從定金實際交付之日起生效。
合同中對定金的具體數額的確定,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但最高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的20%,如果雙方當事人約定的定金數額超過主合同標的的20%,則超過部分無效。
定金的合同的有效或無效,有以下兩種情況:1、如果定金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則定金合同無效;2、如果定金合同是主合同成立的要件,則主合同成立與否,定金合同均有效。
『伍』 哪些法律規定定金
1、《擔保法解釋》第115條規定:當事人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訂立主合同擔保的,給付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主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2、《擔保法解釋》第116條規定: 當事人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給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經履行或者已經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響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3、《擔保法解釋》第117條規定:定金交付後,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約定以喪失定金為代價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雙倍返還定金為代價而解除主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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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1、定金給付的時間,應掌握在合同訂立後履行前支付。
2、定金數額的確定,凡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的應從法律法規規定,法律法規規定不明確的,由當事人雙方協商確定,但不得超過合同標的總金額的20%。
3、使用定金的,應在合同中註明,以免混同預付款。
4、在有些情況下,即便當事人未約定,也可以推定定金兼具約定性質以外的其他性質。如違約定金、解約定金和成約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而從合同存在必能證明主合同的存在,故上述三種定金當然同時具有證約定金的性質。
『陸』 在法律上定金金額有什麼規定
《合同法》來第源一百一十五條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柒』 法律有沒有規定訂金和定金的區別
定金和訂金的區別:
1、手段不同
定金是一種擔保手段,交付定版金在於擔保債務的履行,本權身並不是履行債務的行為,因而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而訂金只是一種支付手段,交訂金只是一種履行債務的行為,不具有擔保債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證明合同成立。
2、退還情形不同
如果交付定金有一方違約,另一方一般無權要求對方返還定金,接受定金一方違約時應雙倍返還定金,這就使定金起著制裁違約方並補償受害方所受損失的作用。也可以這樣理解,定金相當於預先交付的違約金;但是訂金不能用於違約時的則罰金,如果有一方違約了,要麼返還,要麼折抵違約金或損害賠償金。
3、數額不同
定金的數額在法律上是有一定的限制的,《擔保法》規定了定金數額不能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而訂金的數額要依當事人之間自由約定,法律一般是不做限制。
4、支付方式
定金一般情況下是一次性交付的,而訂金可以一次性付完,也可以選擇分期付款。
『捌』 定金法律怎麼規定
定金是指當抄事人雙方為了保證襲債務的履行,約定由當事人方先行支付給對方定數額的貨幣作為擔保,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定金合同要採用書面形式,並在合同中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債務人限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散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定金的作用:
1.擔保合同履行,屬於債的擔保;
2.證明合同成立。具有相對獨立性;
3.有預先給付的性質;
4.定金屬於違約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