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幾日內交罰款
A.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幾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 A.10. B.15 C.20 D.30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六條 作出罰款決定的行政機關應當與收繳罰款的機構分離。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的規定當場收繳的罰款外,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及其執法人員不得自行收繳罰款。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銀行應當收受罰款,並將罰款直接上繳國庫。
第四十七條 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執法人員可以當場收繳罰款:
(一)依法給予二十元以下的罰款的;
(二)不當場收繳事後難以執行的。
(1)行政處罰幾日內交罰款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條 執法人員當場收繳的罰款,應當自收繳罰款之日起二日內,交至行政機關;在水上當場收繳的罰款,應當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內交至行政機關;行政機關應當在二日內將罰款繳付指定的銀行。
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採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二)根據法律規定,將查封、扣押的財物拍賣或者將凍結的存款劃撥抵繳罰款;
(三)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B. 當場收繳罰款時行政機關,收到罰款後應當在,多少日內交紙質店機構。
《行政處罰法》第五十條執法人員當場收繳的罰款,應當自收繳罰款之日起二日內,交至行政機關;在水上當場收繳的罰款,應當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內交至行政機關;行政機關應當在二日內將罰款繳付指定的銀行。
C. 關於行政處罰繳納罰款時間
《行政處罰法》中十五日內繳納罰款,這「十五日」是指自然日,不是工作日。
如果特別規定的,就是自然日。
有特別規定的,則是工作日。
D. 《行政處罰法》中規定當事人應當在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幾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
《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六條當事人應當自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回行繳納罰款。答
E. 工商行政處罰罰款在下達罰款數額之日起多少日內交納
按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應當自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
F. 行政罰款規定幾日內交
按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應當自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符合法律規定情形的,執法人員可以當場收繳罰款。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四十六條作出罰款決定的行政機關應當與收繳罰款的機構分離。
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的規定當場收繳的罰款外,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及其執法人員不得自行收繳罰款。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銀行應當收受罰款,並將罰款直接上繳國庫。
第四十七條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執法人員可以當場收繳罰款:
(一)依法給予二十元以下的罰款的;
(二)不當場收繳事後難以執行的。
第四十八條在邊遠、水上、交通不便地區,行政機關及其執法人員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八條的規定作出罰款決定後,當事人向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確有困難,經當事人提出,行政機關及其執法人員可以當場收繳罰款。
第三十三條違法事實確鑿並有法定依據,對公民處以五十元以下、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行政處罰的,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履行行政處罰決定。
第三十八條調查終結,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對調查結果進行審查,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如下決定:
(一)確有應受行政處罰的違法行為的,根據情節輕重及具體情況,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二)違法行為輕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處罰的,不予行政處罰;
(三)違法事實不能成立的,不得給予行政處罰;
(四)違法行為已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
對情節復雜或者重大違法行為給予較重的行政處罰,行政機關的負責人應當集體討論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