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行政名
A. 古代中國的道、路、府等行政區域名稱
1、道
「道」在漢朝開始出現,起初跟縣同級別,專門使用於少數民族聚居的偏遠地區。 唐初分天下為十道,僅為州縣之上的一種監察區。但節度使制掌握地方實權後,「道」日漸演變為對一個節度轄區的稱呼,和初唐、盛唐時的意義有所不同。
宋代地方監察區不使用「道」而改用「路」,字不同義相通。而遼朝因循唐朝舊制仍使用「道」作為一級行政區劃。元朝建立後,行省成為一級行政區劃,行省下設有道,道下有「路」的行政區劃單位。
至明清時期,「道」成為省之下軍區的通稱,如「福建省台廈道」或「台灣道」,但明朝及清朝意義上稍有不同。其中,也有人把清朝的道與省、府、縣相提並論,稱之為四級地方行政機構。民國初年在省以下府以上設道。
2、路
古代中國的路始於宋代。宋代的路相當於明清的省。元代的路相當於明清的府。
唐中葉後,道實際上已名存實亡,節度使所轄之地雖不少稱道,但道制行政區劃已混亂不堪,到了宋朝,最高行政區劃是「路」,路略似唐之道,是仿唐代的道制而置,「道」和「路」最初都是監察區的性質,然後轉化為行政區。
3、府
漢至南北朝多指高級官員及諸王治事之所為府。唐朝至清朝的行政區劃府要比縣高一級。府的長官叫做知府、都尉等。
(1)古代行政名擴展閱讀:
民國北京政府時期,曾經在省下設道為次級行政區劃單位,並曾計畫廢省置道,將全國劃分為70多個道,但之後並未採用此規劃,道這個行政區劃也被廢除。
至今,朝鮮及韓國仍在使用道,為一級行政區,等同於許多國家的行省 ,而范圍和規模則相當於中國的地區/地級市。日本明治時代前,各地也有道的設置,但目前只剩下一個:北海道,與都、府、縣同級,習慣上統稱為都道府縣。
B. 古代有哪些官職名稱
中央官職
秦設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組成中樞機構。丞相管行政、太尉管軍事、御史大夫管監察和秘書工作。漢朝大體上沿襲秦制稱為三公,下設九卿,分管各方面政務,後世又演變為三省六部制。三省為中書省(決策)、門下省(審議)、尚書省(執行),三省的長官都是宰相。宋代中書省職權擴大,同樞密院分掌文武大權,門下、尚書省遂廢。明代內閣為最高政務機構,內閣大臣稱為輔臣,首席稱首輔(即宰相)。清代有軍機處,王、公、尚書等為軍機大臣,掌握政府大權。
六部,是指「吏部,管官吏任免、考核、升降等事;戶部,管土地戶口、賦稅財政等事;禮部,管典禮、科學、學校等事;兵部,管軍事;刑部,管司法刑獄;工部,管工程營造、屯田水利等事」。各部長官為尚書,副職為侍郎。下設郎中,副職稱員外郎,下屬官員有主事等。
寺即官署。九寺即九卿之官署。漢以太常、光祿勛、衛尉、太僕、廷尉、大鴻臚、宗正、大司農、少府謂之九寺大卿。歷代略有變動,迄於清皆因之。
(1)光祿寺:掌宮廷宿衛及侍從,北齊以後掌膳食帳幕,唐以後始專司膳。
(2)太僕寺:掌輿馬畜牧之事,北齊始曰太僕寺,清光緒改革官制時並入陸軍部。
(3)太常寺:秦署奉常,漢改太常,掌宗廟禮儀,至北齊始有太常寺,清末廢。
(4)宗正寺:明清為宗人府,掌天子宗族事。
(5)大理寺:掌刑獄案件審理,秦漢為廷尉,北齊為大理寺,歷代因之,清為大理院。
(6)衛尉寺:掌門衛屯兵,北齊改為衛尉寺,隋改為軍器儀仗、帳幕之類,明廢,清有鑾儀衛。
(7)鴻臚寺:秦曰典客,漢改大鴻臚,掌贊導相禮。鴻,聲也,臚,傳也,傳聲贊導,故曰鴻臚。至北齊曰鴻臚寺,清未廢。
(8)少府寺:掌山澤之事,後又掌宮中服飾衣物、寶貨珍貴之物,隋改為監,歷代因之,明始廢。
(9)太府寺:即大司農,掌錢谷金帛諸貨幣。
此外,中央還設有專門機構和官員,負責管理圖書、編修歷史、制定歷法等工作。如司馬遷、張衡曾任太史令。高啟為翰林國史編修等。
地方官職
秦漢主要行政區是郡。郡的長官,秦稱郡守,漢稱太守。隋唐主要行政區是州,州官稱刺史,屬官有長史、司馬等。唐代在一些軍事重鎮。設節度使,屬官有行軍司馬、參謀、掌書記等。宋代州官稱知州,縣官稱知縣。明清改州為府,稱知府。
此外,漢代也設州,天下分十幾個州,基本上是監察區,中央派官員去刺探情況,稱刺史。隋唐全國分十幾個道,也稱監察區,中央派官員前往巡視,稱黜陟使。宋代全國分二十左右路,路中設若干司,分管各方面的事務。元代地方最高行政機構叫行中書省,明代改稱承宣布政使司,習慣上仍稱為「省」。
【官職的任免升降】「三省六部」制出現以後,官員的升遷任免由吏部掌管。官職的任免升遷常用以下詞語:(1)拜。用一定的禮儀授予某種官職或名位。(2)除。拜官授職,就是授予官職的意思。(3)擢。提陞官職。(4)遷。調動官職,包括升級、降級、平級轉調三種情況。(5)謫。降職貶官或調往邊遠地區。(6)黜。「黜」與「罷、免、奪」都是免去官職。(7)去。解除職務,其中有辭職、調離和免職三種情況。辭職和調離屬於一般情況和調整官職,而免職則是削職為民。(8)乞骸骨。年老了請求辭職退休。(9)舉:提陞官職,對無官認識的提拔。
【爵】即爵位、爵號,是古代皇帝對貴戚功臣的封賜。
【丞相】是封建官僚機構中的最高官職,是秉承君主旨意綜理全國政務的人。有時稱相國,常於宰相通稱,簡稱「相」。
【太師】指兩種官職。其一,古代稱太師、太傅、太保為「三公」,後多為大官加銜,表示恩寵而無實職。其二,古代又稱太子太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為「東宮三師」,都是太子的老師,太師是太子太師的簡稱,後來也逐漸成為虛銜。
【尚書】最初是掌管文書奏章的官員。隋代始設六部,唐代確定六部為吏、戶、禮、兵、刑、工,各部以尚書、侍郎為正副長官。
【學士】魏晉時是掌管典禮、編撰諸事的官職。唐以後指翰林學士,成為皇帝的秘書、顧問,參與機要,因而有「內相」之稱。明清時奉旨、侍讀、侍講、編修、庶吉士等雖亦為翰林學士,但與唐宋時翰林學士的地位和職掌都不同。
【上卿】周代官制,天子及諸侯皆有卿,分上中下三等,最尊貴者謂「上卿」。
【大將軍】先秦、西漢時是將軍的最高稱號。魏晉以後漸成虛銜而無實職。明清兩代於戰爭時才設大將軍官職,戰後即廢除。
【參知政事】又簡稱「參政」,是唐宋時期最高政務長官之一,與同平章事、樞密使、樞密副使合稱「宰執」。
【軍機大臣】軍機處是清代輔佐皇帝的政務機構。任職者無定員,一般由親王、大學士、尚書、侍郎或京堂兼任,稱為軍機大臣。軍機大臣少則三、四人,多則六、七人,被稱為「樞臣」。
【御史】本為史官,秦以後置御史大夫,職位僅次於丞相,主管彈劾、糾察官員過失諸事。
【樞密使】樞密院的長官。唐時由宦官擔任,宋以後改由大臣擔任,樞密院是管理軍國要政的最高國務機構之一,樞密使的權力與宰相相當,清代軍機大臣往往被尊稱為「樞密」。
【左徒】戰國時楚國的官名,與後世左右拾遺相當。主要職責是規諫皇帝、舉薦人才。
【太尉】元代以前的官職名稱。是輔佐皇帝的最高武官,漢代稱大司馬。宋代定為最高一級武官。
【上大夫】先秦官名,比卿低一等。
【大夫】各個朝代所指的內容不盡相同,有時可指中央機關的要職。
【士大夫】舊時指官吏或較有聲望、地位的知識分子。
【太史】西周、春秋時為地位很高的朝廷大臣,掌管起草文書、策命諸侯卿大夫、記載史事,兼管典籍、歷法、祭祀等事。秦漢以後設太史令,其職掌范圍漸小,其地位漸低。
【長史】秦時為丞相屬官,兩漢以後成為將軍屬官,是幕僚之長。
【侍郎】初為宮廷近侍。東漢以後成為尚書的屬官。唐代始以侍郎為三省(中書、門下、尚書)各部長官(尚書)的副職。
【侍中】原為正規官職外的加官之一。因侍從皇帝左右,地位漸高,等級超過侍郎。魏晉以後,往往成為事實上的宰相。
【郎中】戰國時為宮廷侍衛。自唐至清成為尚書、侍郎以下的高級官員,分掌各司事務。
【參軍】「參謀軍務」的簡稱,最初是丞相的軍事參謀,晉以後地位漸低,成為諸王、將軍的幕僚,隋唐以後逐漸成為地方官員。
【令尹】戰國時楚國執掌軍政大權的長官,相當於丞相。明清時指縣長。
【都尉】職位次於將軍的武官。
【司馬】各個朝代所指官位不盡相同。戰國時為掌管軍政、軍賦的副官。
【節度使】唐代總攬數州軍政事務的總管,原只設在邊境諸州;後內地也遍設,造成割據局面,因此世稱「藩鎮」。
【經略使】也簡稱「經略」。唐宋時期為邊防軍事長官,與都督並置。明清兩代有重要軍事任務時特設經略,官位高於總督。
【刺使】原為巡察官名,東漢以後成為州郡最高軍政長官,有時稱為太守。
【巡撫】明初指京官巡察地方。清代正式成為省極地方長官,地位略次於總督,別稱「撫院」、「撫台」、「撫軍」。
【校尉】兩漢時期次於將軍的官職。
【教頭】宋代軍中教練武藝的軍官。
【提轄】宋代州郡武官的官名,主管訓練軍隊、督捕盜賊等事務。
【從事】中央或地方長官自己任用的僚屬,又稱「從事員」。
【知府】即「太守」,又稱「知州」。
【縣令】一縣的行政長官,又稱「知縣」。
【里正】古代的鄉官,即一里之長。
【里胥】管理鄉里事務的公差。
【都尉】職位次於將軍的武官。《陳涉世家》:「陳涉自立為將軍,吳廣為都尉。」《鴻門宴》:「沛公已出,項王使都尉陳平召沛公。」
【冏卿】太僕寺卿的別稱,掌管皇帝車馬、牲畜之事。《五人墓碑記》「賢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吳公」』「因之」是吳默的字。
【司馬】各個朝代所指官位不盡相同。戰國時為掌管軍政、軍賦的副官,如《鴻門宴》:「沛公左司馬曹無傷言之。」隋唐時是州郡太守(刺史)的屬官,如《琵琶行》:「元和十年,予左遷九江郡司馬。」白居易當時被貶至九江,位在州郡別駕、長史之下。
【節度使】唐代總攬數州軍政事務的總管,原只設在邊境諸州;後內地也遍設,造成割據局面,因此世稱「藩鎮」。《紅樓夢》第四回:「雨村便疾忙修書二封與賈政並京營節度使王子騰。」
【經略使】也簡稱「經略」。唐宋時期為邊防軍事長官,與都督並置。如范仲淹曾任陝西經略副使。明清兩代有重要軍事任務時特設經略,官位高於總督。如《梅花嶺記》「經略洪承疇與之有舊」,洪承疇降清後曾任七省經略,駐扎江寧。
【刺史】原為巡察官名,東漢以後成為州郡最高軍政長官,有時稱為太守。唐白居易曾任杭州、蘇州刺史,柳宗元曾任柳州刺史。
【教頭】宋代軍中教練武藝的軍官,《水滸傳》中的林沖就是京城八十萬禁軍的槍棒教頭。
【提轄】宋代州郡武官的官名,主管訓練軍隊、督捕盜賊等事務。如《水滸傳》中的魯提轄魯智深。
【從事】中央或地方長官自己任用的僚屬,又稱「從事員」。《赤壁之戰》:「晶其名位,猶不失下曹從事。」
[編輯本段]
中國古代常見官職一覽表
尹史卿宰尉令丞
卿士太史左史右史司徒司馬司空司寇職方
太師太傅大保少師少傅少保太宰少宰六卿
封人工正相國庶長令尹柱國公主駙馬三公
丞相宰相御史太尉九卿太僕廷尉宗正少府
將軍洗馬大夫博士郎中侍郎中郎議郎令史
尚書六曹合閣僕射侍中內史刺史州牧別駕
主薄郡守太守長史從事督郵縣令縣尉三老
亭長列侯主事三省行台都督錄事護軍可汗
六部三館學士總管元帥留守判官巡檢提刑
提轄通判孔目押司大人內閣廠衛太監都司
知府親王總督巡撫監司州判知縣提督總兵
參將散官流內流外貝勒
大良造左丞相右丞相大司徒大司空御史台
大司馬郎中令大司農大將軍執金吾中郎將
尚書省尚書令結事中京兆尹左馮翊 右扶風
關內侯中書省中書令門下省秘書省樞密使
員外郎著作郎國子監節度使招討使都點檢
觀察使按察使衍聖公大學土宣政院集賢院
軍機處翰林院欽天監內務府布政使未入流
稅務司資政院咨議局國務院樞密院
三閭大夫御史大夫司隸校尉將作大匠諫議大夫
光祿大夫綉衣直指監察御史同平章事參知政事
翰林學土中書舍人都指揮使欽差大臣牛錄額真
參贊大臣總稅務司海軍衙門
典農中郎將北洋通商大臣南洋通商大臣
古代秘書官制簡介
主書:戰國時魏國為國君保各種文字資料的人員。
御史大夫:秦朝時負責監察百官,代表帝接受百官奏事,管理國家重要圖冊、典籍,代朝廷起草詔命文書等。西漢時,御史大夫與丞相、太尉合稱三公。丞相缺位時,往往由御史大夫遞補。晉以後御史大夫不再負責文書工作。
令史:漢代郎以下負責文書工作的官職。分:蘭台令史、尚書令史。隋:唐以後,令史變為三省、六部御史台低級事務員的稱謂。
宰相:封建時代「宰相為君主之幕僚長。」相當於現在的秘書長。
諫議大夫:西漢時稱秘書工作人員的諫大夫。東漢時改稱諫議大夫。隋、唐時錄屬於門下省,職責是侍從和規諫。宋代設諫院,遼金沿置,明代廢除。
黃門侍郎:西漢時在宮內內服務的郎官。東漢時黃門侍郎為專職,職責是侍從皇帝,傳達詔命。南朝以後黃門侍郎負責掌管機密文件。
左右曹:漢代處理皇帝文書的官職。這種官職不是專職,而是加職。大臣能得到左右曹加官,就能處理皇帝的文書。
譯官令 九譯令:漢代設置的翻譯官,負責翻譯異國來信之語言。相當於當代的外文秘書。
符寶郎:東漢時掌管天子印璽及符節的官。
御史中丞:漢代御史大夫的下屬官員,負責中央館、圖書館,處理直達君主的一切奏章,監督在外行使巡察權的各部刺史等。漢以後御史中丞為御史的長官,與司隸校尉國為最有權威的督察官。
從事:漢代刺史的佐吏,如別駕、治中、主簿等都為從事。當時各郡國也有從事。
書佐:漢代主管文書的小吏。像功曹書佐、典郡書佐等,負責起草和繕寫文書。
尚書:尚書是主管文書的意思。漢代在宮廷中主管文書的官稱為尚書。
二千石曹尚書:漢代郡國守相的官傣為二千石,古習慣上稱地方行政長官為二千石。那時尚書是分曹辦事,分管郡國守相文書的尚書被稱為二千石曹尚書。
三公曹尚書:東漢時以太尉、司徒、司空為三公。那時尚書是分曹辦事,分管三公職掌的文書的尚書被樂為三公尚書。
尚書令:尚書的主管為尚書令。隋、唐時逐漸形成以尚書為尚書省長官的制度,這樣尚書令就不是主管文書的官,而是中央行政監督各部門的最高首長。
丞相:秦、漢時期定的制度。以丞相為輔佐皇帝的最重政務長官,與太尉、御史大夫地位略等。漢代初期有時置左右丞相各一人。一般只置一人,不分左右。明初亦說左右丞相,不久即廢,此後不再有丞相之名。
中書令:漢武帝時以宦官充任,職掌傳宣詔令。曹丕即位後設中書監及中書令,監令同等,其權任相當於宰相,習慣上監在令前。隋、唐以後,中書監廢止,只存中書令。
中書監:魏時曹丕即位後所設,與中書令同等權位。
中書省:魏晉以後,尚書令之權被中書監、中書令所代,開始以中書省為中央總機構。至梁、陳時,中書省內部事務官中有中書舍人五人,領主事十人,書吏二百人。
中書舍人:唐、宋時中書舍人是相當尊貴的官職。明代設中書科中書舍人,僅掌書寫誥敕等事,官階從七品。開始名為中書省直省舍人,後固中書省廢而改稱中書科中書舍人。中書舍人不為人重視,僅作為外觀裝點而已。其中有以工書得名實際擔任繕寫者,清仍其制,一般稱中書科中書,是無是輕者之官。
秘書令:漢末曹操為魏王,初置秘書令,掌機要文書。曹丕即位後,改為中書監和中書令。
等級與管理許可權:
清分九品,每品有正、從之分,共十八級
丞相(輔佐皇帝的最高政務長官)
正一品——(文)太師、太傅、太保、大學士。(武)領侍衛內大臣。
從一品——(文)少師、少傅、少保、太子太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各總督、各部院尚書、都察院右都御史、左都御史。(武)將軍、都統、提督。
正二品——(文)太子少師、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各省總督、各部院左、右侍郎。(武)副都統,總兵。
從二品——(文)各省巡撫、內閣學士、翰林院掌院學士、各省布政使。(武)副將。
正三品——(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左副都御史、通政司通政使、大理寺卿、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順天府府尹、奉天府府尹、各省按察使。(武)參將。
從三品——(文)光祿寺卿、太僕寺卿、各省鹽運使。(武)游擊。
正四品——(文)通政司副使、大理寺少卿、詹事府少詹事、太常寺少卿、鴻臚寺卿、太僕寺少卿、各省道員。(武)都司。
從四品——(文)翰林院侍讀學士、侍講學士、國子監祭酒、內閣侍讀學士、各省知府。(武)城門領
正五品——(文)左右春坊左右庶子、光祿寺少卿、欽天監監正、六科給事中、各部院郎中、各府同知、直隸州知州。(武)守備。
從五品——(文)鴻臚寺少卿、各道監察御史、翰林院侍讀、各部員外郎、各省知州。(武)守御所千總。
正六品——(文)國子監司業、內閣侍讀、左右春坊左右中允、各部院主事、京府通判、京縣知縣、各省通判。(武)門千總、營千總。
從六品——(文)左右春坊左右贊善、翰林院修撰、光祿寺署正、直隸州州同、州同。(武)部千總。
正七品——(文)翰林院編修、各部院七品筆帖式、順天府學教授、訓導,京縣縣丞外縣縣長、各府學教授。(武)把總。
從七品——(文)翰林院檢討、中書科中書、內閣中書、國子監博士、直隸州州判、州判。(武)盛京游牧副尉。
正八品——(文)太醫院御醫、各部院八品筆帖式、外府經歷、外縣縣丞、州學正、縣教諭。(武)外委千總。
從八品——(文)翰林院典簿、府、州、縣訓導。(武)委署驍騎尉。
正九品——(文)各部院九品筆帖式、縣主薄。(武)外委把總。
從九品——(文)翰林院侍詔、邢部司獄、州吏目、巡檢。(武)額外外委。
未入流——(文)京、外縣典史、驛丞、河泊所所官(武官未入流)。
古代官職任免升降的術語
關於任職授官的有:任、授、除、拜、封(用於爵位)、贈(用於追封已故者)征、辟、薦、舉(多用於布衣作官)、點(用於口語)。
關於提升職務的有:抉或(用於由低級到譏級)、進(用於較高職務追加)、起復(恢復原職務)、超遷。
關於降級免職的:罷、免、解(因非嚴重過失而解除職務)、貶、謫(因過失而降級)、革、褫(撤職查辦)、開缺(奉命或自請解除職務)、致仕(帶職退休)、左遷(降級使用)。
關於調動職務的:移、調、徒、量移(調的比原職稍好)、補(由候補而正式上任)
關於兼職的:領(以本官兼較低職)、攝(暫時兼任比本官高的職務)、權(臨時代職)、行(代行某職而尚無此官銜)、(代替無本官的職務)、護(原官短期離職,臨叮守護印信)
[編輯本段]
古代官職變動用詞
1、除,任命、授職,一般指免去舊職、授予新職。如文天祥《指南錄後序》「予除右丞相兼樞密使,都督諸路軍馬。」
如果是「左除」,則是降級授職之意。
2、賞,是由皇帝特旨頒布,賜予官職、官銜或爵位。如《譚嗣同》:「八月初一日,上召見袁世凱,特賞侍郎。」
3、擢,既由選拔而提升。課文《海瑞傳》:「是瑞已擢嘉興通判,坐謫興國州判官。」
超擢則是越級破格提升的意思。如《譚嗣同》:「皇上超擢四品卿銜軍機章京,與楊銳、林旭、劉光第等同參預新政」。
4、遷,改官。用法較復雜,常見的有三種情況。一是升遷,如《海瑞傳》:「遷淳安知縣。」海瑞由原教諭官提升為知縣。二是改任,相當於轉調原職品級的官職,如《張衡傳》:「拜郎中,再遷為太史令。」新職太史令與舊職郎中官職級別相同。三是降職,即「左遷」。白居易《琵琶行》:「元和十年,予左遷九江郡司馬。」即指被降為江州司馬。
5、徙,改任官職,多指一般的調職。《張衡傳》:「所居之官輒積年不徙。」即說張衡所居官職一直未得到改任。
6、謫,官吏降級,相當於貶。白居易《琵琶行》:「我從去年辭帝京,謫居卧病當潯陽城。」
7、拜,授予官職,任命,多指帝王授臣下官職。《廉頗藺相如列傳》:「以相如功大,拜為上卿。」《張衡傳》:「公車特徵拜為郎中。」
8、出,指出京受任。《張衡傳》:「永和初,出為河間相」中的「出」,就是指張衡離京任河間王的相。
9、去,卸職。《張衡傳》:「自去史職,五載復還。」這里的「去」,就是卸職之意。
10、黜,廢免,革職免官。《屈原列傳》:「屈原既黜,其後秦欲伐齊,齊與楚從親。」
要注意,「黜」與「貶謫」相同,但有區別,貶謫是出自皇帝的詔令,黜有時則是上司對下屬官員的處分,《書博雞者事》中「黜臧使者」的「黜」就是指「台臣」以對「臧使者」的處分。
11、放,放逐。如《史記·屈原列傳》「舉世混濁而我獨清,眾人皆醉而我獨醒,是以見放」中的「放」就是貶謫放逐的意思。
「放」有時也指京官調任外地,如《譚嗣同》「即放寧夏知府,旋升為寧夏道」中的「放」就是「委任委派」的意思。
12、陟,升遷,指官吏的提升和進用。如諸葛亮《出師表》:「宮中府中,俱為一體,陟罰臧否,不宜異同。」「陟」即指提升和進用。
「陟」常和「黜」連用表示人材的進退,降官曰「黜」陞官曰「陟」。如韓愈《送李盤谷序》:「理亂不知,黜陟不聞。」
13、奪,罷官免職。如《書博雞者事》「使者遂逮守,脅服奪其官」。
14、罷,革除官職。《書博雞者事》「又投間蔑污使君,使罷」中的罷是指被革去了官職。
15、復,恢復舊職。《書博雞者事》中「為復守官而黜臧使者」中的「復」指重新任命,恢復舊職的意思。
C. 中國古代中央行政機構的名稱,以及職能,只要名稱和職能,類似六部,簡潔明了
秦、漢建立了以皇帝為中心的三公九卿制。三公為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分掌行政、監察和軍事。九卿為中央政府各部門的主要行政長官:奉常為九卿之首,掌宗廟禮儀及文化教育;郎中令掌宮殿門戶守衛,為宿衛侍從長官;衛尉為宮門警衛之官;太僕掌皇帝車馬,兼掌全國馬政;廷尉為中央最高司法長官;典客掌民族事務及朝聘;宗正專管皇室親屬事務;治粟內史職責為徵收鹽鐵錢谷租稅和國家財政收支;少府掌山海池澤之稅和官府手工業製造,以供應皇室。九卿之外,尚有掌京師治安的中尉,掌宮室、宗廟、陵寢等土木營建的將作少府及掌宣達皇後旨意與管理宮中事務的大長秋。秦漢九卿除衛尉、廷尉和治粟內史諸卿主要掌政府行政事務外,其餘諸卿職能主要為皇帝及皇室內廷服務。
隋、唐時期中央政體趨於完備,建立起以皇帝為中心的三省六部制。三省長官具有宰相之職,形成三省分工明確,又相互牽制的機制。這是行政制度的重要變化。尚書省是中央行政管理的中樞,下轄六部二十四司。尚書取聯合辦公制。都堂居省內中心,為政務活動中樞。尚書省長官左右僕射、左右丞,俱在此辦公,下設左右司,分掌六部。六部由六曹演變而來,以吏部為首,掌官吏選授、勛封及考課之政,下轄吏部、司封、司勛、考功四司;戶部掌人口、土地、錢谷及賦稅之政,下轄戶部、度支、金部、倉部四司;禮部掌禮儀、祭享、貢舉之政,下轄禮部、祠部、膳部、主客四司;兵部掌武選、地圖、車馬、甲械之政,下轄兵部、職方、駕部、庫部四司;刑部掌律令、刑法、徒隸及按復讞禁之政,下轄刑部、都官、比部、司部四司;工部掌山澤、屯田、營建與工匠之政,下轄工部、屯田、虞部、水部四司。
D. 古代官職名
特指明清中央行政機構中直接對皇帝負責的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及工部。漢光武帝劉秀在尚書台設三公、吏部曹、民曹、客曹、二千石曹、中都官曹等六曹尚書,為六部前身。西晉時,有吏部、殿中、五兵、田曹、度支、左民六曹,屬尚書省。南北朝亦有六部,然名稱因王朝而異。隋初六部名為吏部、禮部、兵部、度支、都官及工部。至唐代改度支為戶部,改都官為刑部,遂成吏、戶、禮、兵、刑、工六部,統於尚書省。宋代因之。元代改統於中書省。明代廢中書省,六部乃直接對皇帝負責,成為主管全國行政事務的最高機構。各部置尚書一人,總管本部政務,下有左右侍郎各一人,為尚書之副。清代於天聰五年(1631)仿明制設六部。初以貝勒(親王、郡王)分別總理各部部務;各設滿洲、蒙古及漢承政、參政、啟心郎、額哲庫等官。順治元年(1644),停貝勒總理部務;並改承政為尚書,參政為侍郎,理事官為郎中,副理事官為員外郎,額哲庫為主事;啟心郎未改,至順治十五年裁。雍正元年(1723)以後常以大學士兼管各部,尚書以下各官時有增減。據光緒朝《大清會典》及《歷代職官表》記載,清代各部職官設有:尚書(從一品)、左右侍郎(正二品)、郎中(正五品)、員外郎(從五品)、主事(正六品)以及堂主事、司務、筆帖式、七品小京官等。六部職掌,明清略同,各部下轄諸司及官屬,則有出入。
吏部 吏部為管理文職官員的機關,掌品秩銓選之制,考課黜陟之方,封授策賞之典,定籍終制之法。吏部下設四司:明清為文選清吏司、驗封司、稽勛司和考功司。文選清吏司掌考文職之品級及開列、考授、揀選、升調、辦理月選。驗封司掌封爵、世職、恩蔭、難蔭、請封、捐封等事務。稽勛司掌文職官員守制、終養、辦理官員之出繼、入籍、復名復姓等事。考功司掌文職官之處分及議敘,辦理京察、大計。
戶部 戶部掌全國疆土、田地、戶籍、賦稅、俸餉及一切財政事宜。其內部辦理政務按地區分工而設司,明十三司:河南、山東、山西、陝西、浙江、江西、湖廣、廣東、廣西、四川、福建、雲南、貴州。清增江南司,為十四司。各司除掌核本省錢糧外,亦兼管其他衙門的部分庶務,職責多有交叉。除以上各司外,清還設有掌管八旗事務的八旗俸餉處及現審處。隸於戶部的機構有:掌鑄錢的錢法堂及寶泉局;掌庫藏的戶部三庫;掌倉儲及漕務的倉場衙門。
禮部 禮部掌典禮事務與學校、科舉之事。考吉、嘉、軍、賓、凶五禮之用;管理全國學校事務及科舉考試及藩屬和外國之往來事。禮部下設四司,明清皆為:儀制清吏司,掌嘉禮、軍禮及管理學務、科舉考試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禮、凶禮事務;主客清吏司,掌賓禮及接待外賓事務;精膳清吏司,掌筵饗廩餼牲牢事務。四司之外,清設有鑄印局,掌鑄造皇帝寶印及內外官員印信。會同四譯館,掌接待各藩屬、外國貢使及翻譯等事。
兵部 明職掌全國軍衛、武官選授、簡練之政令。清職掌全國綠營兵籍及武職官員的機構。職掌內外武職官員的除授、封蔭之典,乘載、郵傳之制,甄核、簡練之方,士籍、軍實之數。兵部下設四司:武選清吏司,考核武職官員的品級與選補、升調、承襲、封贈諸事,並管理土司;車駕清吏司,掌全國馬政及驛傳等事;職方清吏司,掌武職官員的敘功、核過、撫恤、軍旅之簡閱、考察、巡防等事,並管理關禁與海禁;武庫清吏司,掌全國之兵籍、軍器並武科考試之事。此外,清設稽俸廳,掌稽察武職官俸;會同館,管理京師驛傳事務;捷報處,掌遞送文書。
刑部 刑部為主管全國刑罰政令及審核刑名的機構,與督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後審理和復核,共為「三法司制」。刑部的具體職掌是:審定各種法律,復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會同九卿審理「監候」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審理京畿地區的待罪以上案件。刑部的內部組織機構的設置是按省設司,明為十三司,名稱與戶部諸司同。清增加直隸、奉天、江蘇、安徽四司,為十七司。清刑部各司除分核本省刑名外,職掌他省及衙門的部分文書收發和某些日常政務。此外,清設督捕司,掌督捕旗人逃亡事;秋審處,掌核秋審、朝審各案;減等處,掌匯核各省及現審各案之遇赦減等事;提牢廳,掌管獄卒,稽察南北所監獄的罪犯,發放囚衣、囚糧及葯物等;贓罰庫,掌收放現審案內贓款及沒收各物件,並保管本部現銀及堂印;贖罰處,掌罰罪事;律例館,掌修訂法律。
工部 工部為管理全國工程事務的機關。職掌土木興建之制,器物利用之式,渠堰疏降之法,陵寢供億之典。凡全國之土木、水利工程,機器製造工程(包括軍器、軍火、軍用器物等),礦冶、紡織等官辦工業無不綜理,並主管一部分金融貨幣和統一度量衡。明清工部下設四司:營繕清吏司,掌宮室官衙營造修繕;虞衡清吏司,掌製造、收發各種官用器物,主管度量衡及鑄錢;都水清吏司,掌估銷工程費用,主管製造詔冊、官書等事;屯田清吏司,掌陵寢修繕及核銷費用,支領物料及部分稅收。除四司外,清設有製造庫,掌製造皇帝車駕、冊箱、寶箱、儀仗、祭器等;節慎庫,掌收發經費款項;料估所,掌估工料之數及稽核、供銷京城各壇廟、宮殿、城垣、各部院衙署等工程。
光緒二十七年(1901),清政府改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為外務部,這是六部之外增設新部之始。二十九年又增設商部。三十一年再增設學部及巡警部。六部之制逐漸變化。
光緒三十二年,清政府宣布「仿行憲政」,將戶部改稱度支部,兵部改稱陸軍部,工部與新設之商部合並為農工商部,原來的理藩院改稱理藩部,刑部改稱法部,另增設民政部、郵傳部。將原設之太常寺、光祿寺、鴻臚寺並入禮部,禮部內部機構中添設承政、參議二廳,儀制、太常、光祿三司及禮器庫、禮學館。至宣統三年(1911)四月,清政府成立責任內閣。五月,責任內閣頒布官制,設立制誥、銓敘等局,吏部遂撤。六月,將禮部改為典禮院,成為清政府專管朝廷壇廟、陵寢之禮樂及製造典守事宜,並掌修明禮樂、更定章制的機關。六部之制,遂告變革。
E. 古代官名有哪些啊
古代官名有以下:
秦設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組成中樞機構。丞相管行政、太尉管軍事、御史大夫是副丞相,執掌群臣奏章,下達皇帝詔令,並負責監察百官。
漢朝大體上沿襲秦制稱為三公,下設九卿,分管各方面政務,魏晉南北朝時期,握有實權的先是尚書省,繼而又是中書省、門下省。
隋代演變並確立為三省六部制。三省為中書省(決策)、門下省(審議)、尚書省(執行),三省的長官都是宰相,相權分散。
宋代中書省職權擴大,同樞密院分掌文武大權,門下、尚書省遂廢。後來又增設參知政事、樞密使、三司使,分別行使行政權、軍權、財權。
明代內閣雖只是為皇帝提供顧問的內侍機構,但實際上為最高政務機構,內閣大臣稱為輔臣,首席稱首輔(相當於前朝的宰相)。
清代康熙設立南書房,於清內閣和議政王大臣會議形成三足鼎立之勢。雍正帝設立軍機處,由親王、大學士、尚書、侍郎、京堂兼任軍機大臣,掌握政府大權。
(5)古代行政名擴展閱讀:
古代官職指的是古代的從政人員的官職。古代官職的情況涉及官署名、官名、官員的職掌等方面。各朝代的情況,也不盡相同。大體可分為中央官職和地方官職兩大類。
秦漢主要行政區是郡。郡的長官,秦稱郡守,漢稱太守。隋唐主要行政區是州,州官稱刺史,屬官有長史、司馬等。唐代在一些軍事重鎮,設節度使,屬官有行軍司馬、參謀、掌書記等。宋代州官稱知州,縣官稱知縣。明清改州為府,稱知府。
此外,漢代也設州,天下分十幾個州,基本上是監察區,中央派官員去刺探情況,稱刺史。隋唐全國分十幾個道,也稱監察區,中央派官員前往巡視,稱黜陟使。
宋代全國分二十左右路,路中設若干司,分管各方面的事務。元代地方最高行政機構叫行中書省,明代改稱承宣布政使司,習慣上仍稱為「省」。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古代官職
F. 古代官員的名稱
軍機 :清朝軍機處,相當於今天的國務院。都是四品官以上。市局一級(所謂四品,是說四品以上的才能進軍機處)
封疆 :有文武兩種可能,都不是官職。但一定是大官才能任。一般有封壃大吏,封疆大元帥。相當於省級
觀察 :清代對道員的尊稱,縣級以上幹部
侍郎 :六部的副職,一個尚書,兩個侍郎。副部級,廳級
尚書 :六部的主管,部級,副部級
按察 :明朝按察司是封疆大吏,相當於一個省的政法委書記.
方伯 :等同於布政使,副省部級
中堂 :唐、宋時指宰相,明清時成為對內閣大學士的稱呼,副國家級
郎署:不是官職, 指尚書郎的官衙
署郎 :三國時期的庶子太子府屬官,第五品,也就是個縣級幹部
藩臬 :清朝總督巡撫里的藩臬二司,省部級
臬憲 :後明、清的提刑按察司,也稱臬司,俗稱臬台或廉訪);臬使(即按察使);臬府(即臬司。指肅政廉訪使);臬憲(舊時對按察使的敬稱)。省部級
總兵 :無官職,但一般由高級武將擔任。清後期為正二品官。相當於省部級。或者大將、上將、中將級。
副將 :副省部級或者中將、少將級
參將 :東漢末曹操以丞相總攬軍政,其僚屬往往以參丞相軍事為名,即參謀軍務,廳局級或者少將、大校級
州牧 :按現在級別是在省部級,甚至權力更大
鼎甲 :科舉中一甲三人。不是官職
鼎右 : 指重臣之職位.
極品 :副國家級。元帥級,大將級,上將級
南宮 :西漢皇帝禁衛軍分南北兩宮,北軍由執金吾領,掌京師的徼巡,南軍由衛尉統領,掌官門內屯兵,南宮並不是一個官職,是指一支部隊,相當於今天的首都戍衛隊。
黃堂 :從四品。廳局級
琴堂 :主管音律的官職,可能是五品官,不太清楚。廳局級,縣處級
司馬 :司馬即太尉,為掌管軍政和軍賦的最高官職,即全國最高軍事長官,相當於今天的中央軍委主席。
甲傍 :不是官職,指想依附有錢的人過下半生
青綬 :指官印上的帶子的顏色,西漢時只有將作大匠使用銀印青綬,主管皇家宮室,副國家級,省部級
副尹 :應該是尹的副職
飲鹿鳴,宴瓊林 :負責宴會的官
能政 :應該是日本的官名,也泛指有能力的官員,具體不詳。
黃甲 :指近衛軍,也可指近臣
日舍 :負責飲食起居的小吏
泮宮 :不是官名,是指諸侯所上的最高學府,天子上的最高學府叫辟雍。
別駕 :漢置,為州刺史的佐吏,副省部級
令尹 :楚國的官名,相當於宰相,副國家級
佐貳 :明朝知縣的副手,輔助知縣管理糧馬、巡捕等事,相當於一個縣的政法委書記。
廩貢:不是官職,是貢生的一個級別。
縣令 :縣處級,副縣處級,也有可能是副廳局級,鄉科級主要視所轄區域不同而具體判定。
縣宰 :同上
郡守 :從省部級,至廳局級都有可能,視歷史時期及區域判定。
都司 :副省部級,中將,少將級
少牧 :輔佐牧的官職,相當於副部級。
提台 :大將,上將級
中丞 :副國家級,省部級。視歷史時期不同而定。
傳臚 :不是官職,上傳語告下稱為臚,傳臚即唱名之意。
清要: 舊時稱地位尊貴,司職重要的官職。趙升《朝野類要》卷2:「職慢位顯謂之清,職緊位顯謂之要;兼此二者,謂之清要。」
太守。戰國稱郡守,漢改太守,為一郡的行政最高長官。秦分三十六郡,比縣大。相當於現在的省轄市市長。
2、刺史。漢武帝分全國為十三州,刺史掌管一州軍政大權。相當於省市長兼省市軍(分)區司令員。
3、京兆尹。西漢京畿地方行政長官。相當於北京市市長。
4、太尉。秦至漢均有設置,為全國軍政首腦。相當於國防部長。
5、越騎校尉。漢武帝時設置,禁軍長官。相當於衛戍區司令員。
6、廷尉。執掌法律、主審要案的大臣。相當於最高法院院長。
7、史部尚書。掌管全國文武官吏考核賞罰。相當於人事部長。
8、光祿大夫。皇帝身邊顧問之臣。相當於中央顧問委員會常委。
9、中書令。掌管皇帝命令發布。相當於「兩辦」秘書長。
10、尚書令。參議大政,綜管政務,百官之長。相當行政院長。
11、車騎大將軍。地位尊崇,多加重臣。相當於元帥軍衎。
12、行軍總管。統領軍隊出征的主將。相當於前沿總指揮。
13、都察院御史。古代最高監察機構。相當於監察部長。
14、知府。地方行政長官,總管州、縣事務。相當於省長(或省轄市長)。
15、知州。地方行政長官。相當於省轄市市長。
16、知縣。地方行政長官。相當於縣長。
17、通判。府之副職。相當於副省長,,或省轄市副市長,,。
從隋朝開始,有了科舉制度,各個朝代安排級別不一樣,大致上是:
a 狀元、榜眼、探花,級別是一樣的,都是進士一級的,都相當於博士畢業。分配工作全部是正處級的縣令,縣令是正七品,而不是9品。現在的博士可以直接任命副局級,高於縣令。如南京市。
b 中舉人,分配的是正科。相當於碩士畢業。9品或者從9品。
c 進士一般是從七品,副處級。秀才不分配實職,可以當科員,古代叫幕僚。
d 品代表什麼?我理解是職稱,不是職務,是軍銜,不是軍官的職務。是官達到一定結別才有品,有品的員外郎不一定是官。不夠品的官不叫官,而是叫吏,不入流。
當朝一品的官員丞相、宰相、軍機大臣、太尉之類就是總理、人大委員長;
主席相當於皇帝,沒有品。副總理、副委員長也沒有品可對應。
2品就是各部的尚書,相當於部長。從2品就是各部侍郎,相當於副部長。各省委書記2品、省長從2品,副書記、副省長3品。
計劃但單列市級一把手應該是從3品和4品,檢察長、院長5品。地市級5品、從5品,檢察長、院長6品,
縣級市從6品,縣級7品,檢察長、院長8品、公安局長、財政局長、教育局長9品
古代企業沒有品,現在不同了,廠長有局、處、科級的。我曾經辦的經濟實體正科級,相當於從9品。
G. 中國古代行政區劃有哪些
中國歷代的行政區劃
行政區劃是指管理國家事務的地區范圍。中國歷史上朝代更迭,每朝的疆域大小、政府機構和統治者治理國家的思想各有不同,所以,諸多原因就勢必影響到歷代行政區劃的制定。了解中國歷代的行政區劃,對我們學習中國古代的歷史、文化和閱讀古籍,都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我們這里要概說的歷代行政區劃,僅限於歷代中原王朝的,不包括當時與中原王朝共存的邊疆民族政權的行政區劃制度。
自秦始皇統一中國,到1949年,約有兩千一百多年時間,在此段時期內,中國歷代王朝的地方行政區劃制度大致可劃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稱州郡時代,經秦、漢、魏、晉、南北朝,約800年。
第二階段稱道路時代,經隋、唐、五代、宋、遼、金朝,約700年。
第三階段稱行省時代,經元、明、清朝和民國時期,約700。
一、州
成書於戰國時期的《尚書》、《周禮》、《呂氏春秋》等書上都有關於九州的記載。傳說堯時禹平洪水,分天下為九州,即:冀州、兗(yǎn)州、青州、徐州、揚州、荊州、豫州、梁州、雍州。到禹掌權時,天下分為十二州,冀州分為並州和幽州,青州分出營州。但九州只是先秦地理學家心目中的理想的地理區劃,而不是實際存在過的行政區劃。
實際的州的行政區劃開始於西漢。
漢武帝時,全國一百多個郡國分為十三個刺史部。漢武帝用前人想像的十一個州名來作為十一部的名稱,河套地區和嶺南地區命名為朔方、交趾,當時人習慣稱一部為一州。西漢的州只是監察區,還不是真正的行政區域。真正的行政區域還只是郡、縣兩級,郡太守直接與中央政權聯系,不必通過州一級。
東漢末年,州由監察區變為行政區,成為郡以上的一級政區,到三國時就固定下來了。這種制度後來延續了四百年左右的時間。
三國魏有十二州,吳有四州,而蜀只有一州。
西晉初年全國分為十九個州,末年贈至二十一個州。
南北朝時,州的范圍逐漸縮小,南北方合計有五、六十個州。至南北朝末期,州已經增加到三百多個,其中相當一部分州已經有名無實了。
唐初將郡改稱為州,全國共有三百幾十個州,是行政區。
宋元時的州與唐時基本一致。
明清時改州為府,所以有「兗州府」、「揚州府」等名稱。
二、郡
秦朝的行政區分郡、縣兩級,以郡統縣,分天下為三十六郡,至秦末增加到四十個。一個郡管理十幾個到二、三十個縣。
漢朝有一百零五個郡,那時的郡比現在的省級政區要小,今天的一省大致相當於漢朝十二、三個郡,與今天的地區市相當。當時的郡大小差距很大,落後的地方郡大,發達的地方郡小。會稽郡包括上海、江蘇、浙江、福建等地。
隋朝取消了郡。
唐朝州郡迭改,都是行政區域。
宋廢郡。
三、國
國是漢代諸侯王的封域,也是一級行政區。國的區域大致與郡相等,所以「郡國」常連稱。國的官吏由朝廷直接委派,在行政區劃制度上與郡沒有什麼差別,但是,與郡不同的是,國的賦稅收入不歸朝廷,而歸諸侯王享受。
四、道
唐朝貞觀元年分全國為十個道,是監察區,相當於漢代的州。十個道是:關內道、河南道、河東道、河北道、山南道、隴右道、淮南道、江南道、劍南道、嶺南道。至開元年間,在前十道中又劃分出五個道,成為十五個道。安史之亂後,道成了州以上的一級行政單位,形成了道、州、縣三級行政制。
元明清三朝都有道的設置,但不是一級地方行政區劃,而是省的派出機構。當時有的道的地位也比較重要,如清朝管理蘇州、松江、太倉兩府一州的蘇松太道,因道員駐上海,所以又稱上海道。鴉片戰爭後,因上海租界的關系,所有外交事宜都由上海道管。
民國初年北洋時代在省縣之間還保留了道,地位也相當重要。
五、路
宋朝時的路最初是為徵收賦稅轉運漕糧而分的區域,後來逐漸成為帶有行政區劃和軍區的性質。北宋初,宋太祖、太宗厲行中央集權政策,所有的州都直屬中央,在州上設置了路,分全國為十五路,後變為十八路、二十三路。路的性質是介於行政區和監察區之間的一種區劃。宋朝的路和今天的省大致相似,如廣西路、湖北路、陝西路等,與今天的省名也大致相當。
六、省
省本來是官署的名稱。西漢稱宮禁之中為「省中」,魏晉以後把設於宮禁近處的尚書、門下、中書等中央政府機構都稱為省,這是省的原義。魏晉時出現了行省的的前身,名為行台、大行台或行台省。所謂台省是指設在京都城內的中央政府,一旦發生了重大事件,需要由掌握中央政權的要臣率領部分中央政府人員離開首都到外地去處理,這樣就形成了一個或幾個出行在外的台省,因而便以行台或行台省為名。
行省制始於元朝,它的全稱叫某某等處行中書省,簡稱某某行省或某某省。元代以中書省為中央政府,又在路之上分設行中書省,簡稱行省。後來行省成為正式的行政區域名稱,簡稱為省。元朝初年,省都還不是正式的、經常性的地方行政區劃,而只是中央政府派遣在外的臨時機構,當行中書省久駐一地之後,就不可避免地要在軍國大事之外,干預到地方政務,行省由此就成了最高一級地方行政區劃,「省」便從中央政府變成了地方政府的稱呼。元朝中葉以後,全國分為一個中書省直轄區和十個行中書省。
七、府
依唐代制度,大州稱為府。唐時,一些有特殊地位的州被改稱為府,如長安所在的雍州改稱京兆府,東都洛陽所在的洛州改稱為河南府,北都晉陽所在的並州改稱為太原府。唐末增至十來個府。
北宋重要的州都升為府,至末年已有三十幾個府了。
南宋和金對峙時期,雙方共有五十多個府。
清宣統末年開始廢府,到民國初年,就把全國的府都廢掉了。
八、軍
軍是宋代的行政區域,一個軍相當於一個州或府,直轄於路。如宋代的南安府即清代的南安府。
九、縣
縣是地方基層行政區域。秦漢的縣屬於郡,後代的縣屬於州或府。
十、專署
國民黨政府廢除道,實行省縣兩級制,後在各省設行政督察專員,建立專署,作為省的派出機構,一個專署管十幾個縣。
H. 古代官名都有哪些
1、丞相
三國以後一般指皇帝下面的最高行政官,輔佐皇帝總理百政的官員即百官之長。丞相制度,起源於春秋戰國。秦國秦惠王在公元前334年設置相邦,此時秦國尚未設置丞相。自秦武王開始,設左丞相、右丞相,作為相邦的副手,此後相邦與丞相一直同時存在,魏冉、呂不韋等都曾居相邦之職。
2、太尉
中國秦漢時中央掌軍事的最高官員,但終秦一朝未任命太尉。太尉之名最早見於《呂氏春秋》,漢武帝建元二年(公元前139年)後不再設置。
3、御史大夫
秦代始置,負責監察百官,代表皇帝接受百官奏事,管理國家重要圖冊、典籍,代朝廷起草詔命文書等。西漢沿置,與丞相、太尉合稱三公 。晉以後多不置御史大夫。唐復置,專掌監察執法。明代燕王朱棣陷南京,將御史府改回都察院,自此御史大夫遂廢。
4、尚書
是中國封建時代的政府高官名稱,相當於現各國家部委的部長。在清朝,六部和理藩院等部門的主官稱為尚書。比如刑部尚書就是現如今的司法部、公安部。漢武帝時以宦官擔任(又稱中書令),漢成帝改用士人。唐初秦王李世民曾任其職,後不復置。宋代為親王及使相兼官,班次在太師上,非實職。
5、侍郎
漢代郎官的一種,本為宮廷的近侍。東漢以後,尚書的屬官,初任稱郎中,滿一年稱尚書郎,三年稱侍郎。自唐以後,中書、門下二省及尚書省所屬各部均以侍郎為長官之副,官位漸高。相當於現在的部長、副部長級別。
I. 古代官員名
宗正卿——主管皇族事務的官員
雜務管家
官職簡介
遠古堯時期
司空——掌管水利、建築的官員
後稷——掌管農業的官員
工師——掌管製做器物的官員
虞——掌管山澤的官員
典樂——掌管教育、音樂的官員
秦
郎中令——掌管宮殿門戶(秦)
督道倉吏——管理官倉內糧食的官員(秦)
御史大夫——制定保管法律、政令的司法官員(秦)
漢、三國時期
太史令——職掌文史、星歷的官員
大農丞——管領鹽鐵事務的官員
中郎將——統領皇帝侍從的官員
典屬國——掌管少數民族各部的事務的官員
大長秋——皇後的近侍,用來宣達皇後的旨意以及管理宮中事務的官員
武騎常侍——皇帝的侍從
都尉——即郡尉,武官名,掌握一郡的軍事,官階略低於太守,秩比二千石
騎郎將——統帥騎兵的將官,秩比千石
驍騎都尉——禁衛軍將官
未央衛尉——未央宮禁衛軍長官
長樂衛尉——長樂宮禁衛軍長官
前、後、左、右將軍——職位僅次於上卿
輕車將軍——漢時雜號將軍之
驃騎將軍——官位僅低於大將軍
長史——大將軍的秘書
建章監——監督建章宮羽林軍的長官
騎都尉——羽林軍長官,秩比二千石
待中郎——在皇帝左右侍奉的官員,漢制,侍中是在原官職上特加的榮銜
國相——相當於太守
常侍——皇帝的侍從近臣,東漢光武帝後都用宦官充任
典軍校尉——武官,統領皇帝宿衛兵的長官,漢靈帝中平五年,即公元188年,設置了西園八校尉,。典軍校尉是其中之
御使中丞——漢代掌管宮廷藏書之處的官員
蘭台令史——在藏書之處典校圖籍,管理劾奏等文書檔案
太守——專門治理一個郡,掌握生殺大權
唐
觀察使——管理一道或幾個州的地方行政、監察長官
左右神策軍護軍中尉——中央禁衛軍之神策軍的最高將領
禮部侍郎——掌貢舉、禮儀的行政長官
京兆尹——長安地區最高行政長官
防禦使——負責一州或數州軍事的地方長官
招討草賊使——專為鎮壓農民起義或討伐逆叛而設置的軍事長官
監軍判官——監軍使下的副職
行營都統——為鎮壓和討伐而設置的出徵兵統帥
侍御史——負責糾察的官員
右衛將軍——中央禁衛軍軍事長官之一
左神武大將軍——中央禁衛軍之軍事長官
校書郎——太子東宮所屬學館中校勘典籍的官員
尚書右僕射——中央最高行政機構尚書省的長官
率府率——太子東宮侍衛長官
金吾大將軍——中央禁衛軍軍事長官之一
尚書左右僕射——全面負責行政事務的長官
刺史——州的最高行政長官
折沖都尉——一府之軍事長官。統兵兩千、一千、八百不等
校尉——一團之軍事長官。有兵三百
隊正——一隊之軍事長官。有兵五十
車駕檢校官——負責皇帝車駕並開路後保駕安全的安員
轉運租庸鹽鐵使——設置造船廠,保證漕運水上工具(唐,下同)
光祿卿——主管膳食事務的長官
將作大匠——負責營造建築事務的長官
兵部尚書——主管全國軍事政務長官
司農卿——主管農業事務的最高長官
鴻臚卿——負責接待來賓事務的長官
虞部郎中——負責山林綠化的官員
民部尚書——主管財政的最高政務長官
吏部尚書——主管人事的最高政務長官
尚輦奉御——專管御用車輛的長官
中郎將——正四品
郎將——從五品,地方府兵將領
子將——從五品下
中書令——即內史,最高輔政官
右拾遺——咨詢建議官員
宗正卿——主管皇族事務的官員
右補闕——咨詢建議官員
前鋒游弈使——前哨巡邏官
左散騎常侍——議政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