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免責措施
『壹』 法律責任的減輕和免責事由表現
法律責任的減輕和免責以法律責任的存在為前提,即行為人事實上違反了法律,且具備承擔法律責任的條件,但由於某些法律的規定,可以部分或全部地免除法律責任。
正當防衛本身並不存在法律責任,當然不屬於免責事由。
另,法律責任的免責條件主要包括:
1.時效免責,即法律責任經過了一定的期限後而免除;
2.不訴及協議免責,即若受害人或有關當事人不向法院起訴要求追究行為人的法律責任,行為人的法律責任就實際上被免除,或者受害人與加害人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協商同意的免責;
3.自首和立功免責,即對於違法之後有自首和立功表現的,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的法律責任;
4.補救免責。即行為人在造成一定損害後,在有關國家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前及時採取補救措施,可以或應當部分或全部地免除其法律責任;
5.因履行不能而免責,即人道主義免責,亦即在財產責任中,在責任人確實沒有能力履行或沒有能力全部履行的情況下,有關的國家機關免除或部分免除其責任;
6.自助免責,即對自助行為所引起的法律責任的減輕或免除。所謂自助行為是指權利人為保護自己的權利,在情勢緊迫而又不能及時請求國家機關予以救助的情況下,對他人的財產或自由施加扣押、拘束或其他相應措施,而為法律或公共道德所認可的行為。正當防衛、緊急避險與自助行為是有區別的,後者以責任的存在為前提,而前兩者卻並不存在責任。
『貳』 法理學免責的基本情形
(1)時效免責:即法律責任經過了一定期限後而免除,其意義在於: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專益,督促法律關系屬主體及時行使權利、結清權利義務關系,提高司法機關的工作效率,穩定社會生活秩序,促進社會經濟發展。
(2)不訴及協議免責,是指如果受害人或有關當事人不向法院起訴要求追究行為人的法律責任,行為人的法律責任就實際上被免除,或者受害人與加害人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協商同意的免責。
(3)自首、立功免責,是指對那些違法之後有立功表現的人,免除其部分和全部的法律責任。這是一種將功抵過的免責形式。
(4)因履行不能而免責,即在財產責任中,在責任人確實沒有能力履行或沒有能力全部履行的情況下,有關的國家機關免除或部分免除其責任。
『叄』 免責聲明的免責條件
中國法律規定的免責條件主要有:
1.不可抗力:《合同法》第117條規定,因不可抗版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權,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本法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2.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貨物的合理損耗:《合同法》第311條規定: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承運人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以及托運人、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債權人的過錯:《合同法》第311條規定、第370條規定: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質需要採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應當將有關情況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損失的,保管人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保管人因此受損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並且未採取補救措施的以外,寄存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肆』 釣魚執法是什麼意思呢合法嗎
釣魚執法,英美叫執法圈套(entrapment),這是英美法系的專門概念,它和正當防衛等一樣,都是當事人無罪免責的理由。從法理上分析,當事人原本沒有違法意圖,在執法人員的引誘之下,才從事了違法活動,國家當然不應該懲罰這種行為。這種行為如果運用不當將致人犯罪,誘發嚴重社會問題。釣魚執法是政德摧毀道德的必然表現。
行政執法中的「釣魚執法」,與刑事偵查中的「誘惑偵查」,或者叫「誘惑取證」類似。
世界各國執法機關也都使用類似手段,比如警察扮演癮君子向毒販購買毒品。但「誘捕」有著嚴格的控制要求,第一,誘捕對象是犯罪嫌疑人;第二,已經掌握其部分證據;第三,誘捕時的事實不作為犯罪證據。也就是說,所設之套本身不能成為違法犯罪的證據。
大陸法系國家對此也有嚴格限制,日本法律禁止執法者為了取證,誘惑當事人產生違法意圖,因為這是國家公權侵犯了當事人的人格自律權。
[編輯本段]程序違法
盡管執法者找出了諸多的理由以示執法的正當性,但卻掩蓋不了實質上和程序上的違法性,以及背後的利益驅動。回顧類似行為造成的結果,發現在「魚鉤」上晃盪著的,除了當事人,還有更大的「魚」——那就是法律、道德和人們的善良之心。滬上私家車車主張先生因為惻隱之心竟然引來「非法營運」的橫禍。張先生在上班途中,因路人「胃疼」,動了惻隱之心搭其上路,結果,「搭客」拔了他的鑰匙,車外七八個身著制服的人將張拖出車外,還被雙手反扣,卡住脖子,搜去駕駛證和行駛證。對方告訴張,他們是城市交通執法大隊的,要他交錢才能拿回車,在各種壓力下,最後張交了1萬元才取回車。近年來執法部門「釣魚」讓普通公民成為「違法者」而進行處罰的案件層出不窮,上海甚至發生過司機殺死「釣子」的事。
『伍』 試論我國法律規定的主要的免責條件和方式
在我國的法律規定和法律實踐中,免責的條件和方式可以分為:
1、時效免責。即違法者在其違法行為發生一定期限後不再承擔強制性法律責任。
2、不訴免責。即所謂「告訴才處理」、「不告不理」。 在我國,不僅大多數民事違法行為是受害當事人或有關人告訴才處理,而且有些輕微的刑事違法行為也是不告不理。
3、自首、立功免責。即對那些違法之後有立功表現的人,免除其部分或全部法律責任。
4、補救免責,即對於那些實施違法行為,造成一定損害,但在國家機關歸責之前採取及時補救措施的人,免除其部分或全部責任。這種免責的理由是違法者在歸責之間已經超前履行了第二性義務。
5、協議免責或意定免責。這是指雙方當事人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通過協商所達成的免責,即所謂「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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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責
法律責任的認定和歸結簡稱「歸責」,它是指對違法行為所引起的法律責任進行判斷、確認、歸結、緩減以及免除的活動。
(一)歸責原則
歸責原則體現了立法者的價值取向,是責任立法的指導方針,也是指導法律適用的基本准則。歸責一般必須遵循以下法律原則:
1、責任法定原則。其含義包括:
(1)違法行為發生後應當按照法律事先規定的性質、范圍、程度、期限、方式追究違法者的責任;作為一種否定性法律後果,它應當由法律規范預先規定。
(2)排除無法律依據的責任,即責任擅斷和「非法責罰」。
(3)在一般情況下要排除對行為人有害的既往追溯。
2、因果聯系原則。其含義包括:
(1)在認定行為人違法責任之前,應當首先確認行為與危害或損害結果之間的因果聯系,這是認定法律責任的重要事實依據。
(2)在認定行為人違法責任之前,應當首先確認意志、思想等主觀方面因素與外部行為之間的因果聯系,有時這也是區分有責任與無責任的重要因素。
(3)在認定行為人違法責任之前,應當區分這種因果聯系是必然的還是偶然的,直接的還是間接的。
3、責任相稱原則。其含義包括:
(1)法律責任的性質與違法行為性質相適應。
(2)法律責任的輕重和種類應當與違法行為的危害或者損害相適應。
(3)法律責任的輕重和種類還應當與行為人主觀惡性相適應。
4、責任自負原則。其含義包括:
(1)違法行為人應當對自己的違法行為負責;
(2)不能讓沒有違法行為的人承擔法律責任,即反對株連或變相株連。
『陸』 實施容錯免責機制還需要制定哪些配套措施
基層需要給予容錯的問題主要集中在工程建設領域、歷史遺留問題處理、征回地拆遷、基層治理探索實答踐等方面。 建立容錯機制,應當體現五個方面的內容:一是鼓勵和保護創新,尊重歷史、實事求是,不搞「秋後算賬」;二是建立完備的權責清單和負面清單制度,只有明責確責才能容錯容誤;三是健全申訴救濟機制,科學認證和判定個人責任,避免一些錯判。四是做好澄清工作,嚴格追究打擊報復行為,客觀公正評價和保護幹部。五是對於基層的大膽突破,上一級要敢於替下一級承擔責任。
『柒』 適用《食安法》136條免責,需收集哪些證據
《食品安全法》修訂後,第一百三十六條就被公認為食品經營者履行了法定義務可以免予行政處罰的免責條款。執法機關在什麼情況下可以適用該條款對食品經營者免予處罰,關鍵要看當事人是否符合免予處罰的條件。對此既不能僅憑當事人自說自辯自證的單方面要求,也不能由執法人員和執法機關主觀認定、隨意裁量,而是需要充分、准確、完整的證據予以支持,用事實證明當事人履行了法定義務,符合法律規定的免責條件,才可以免予行政處罰。
從獲取證據的一般規則看,是否符合免予處罰的免責條件,可以由當事人自證,主動向執法人員或者執法機關提出,也可以由執法人員在案件辦理過程中根據案情需要調查取證。對於當事人自證、自行提供的符合免責條件的證據材料,需經執法人員查證屬實才可以作為證據採信。由於免責條款實施時間不長,積累的經驗尚不豐富,尚未形成公認的能夠證明當事人符合免責條件所需要的證據標准。為了科學、准確、有效地適用《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證明符合免責條件的證據至少應該包括以下方面的內容。
身份及經營范圍證據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該條款的適用主體只能是食品經營者,即經食品監管部門批准,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的企業、個人或者其他組織,包括食品銷售經營者、餐飲服務經營者、單位食堂等。食品生產者或者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的食品經營者不在此條規定范圍內。因此,適用該條必須證明當事人為合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的食品經營者,取得能夠證明其身份的相關證據。例如,與當事人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聯系方式等信息一致的《食品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等批准文件。
此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涉案食品是否在當事人取得的《食品經營許可證》核準的經營項目范圍內,是能否適用免責條款的另一前提條件。如果不在核準的經營項目范圍內,就屬於超范圍經營,有專門的法律規定予以調整,不適用免予處罰的規定。此類證據一般包括經當事人認可的涉案食品的包裝、標簽或者圖片,屬於核准經營項目范圍內的說明、筆錄,依據標簽、宣稱作出的認定意見等。
涉案食品定性證據
免責條款僅限於對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准食品的違法行為有條件的免予行政處罰,因此必須取得證明涉案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證據,即涉案食品的檢驗報告。該檢驗報告應具有食品監管部門實施行政處罰的證據效力,檢驗類別應當屬於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由具有相關食品檢驗資質的檢驗機構依據食品安全標准規定的檢驗方法和判定標准檢驗並出具,且抽樣程序符合監督抽檢的要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檢驗報告沒有其他證據證明與當事人有關的情況,企業、自然人等非執法機關的其他組織委託出具的檢驗報告,依據非食品安全標准檢驗出具的檢驗報告,均不能直接作為涉案食品的定性證據。
履行《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進貨查驗義務是適用免責條款必須具備的第一條件。根據《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進貨查驗是食品經營者對所購進的食品進行檢查驗看,以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明文件為依據,對購進的食品進行核實和查對,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等內容,並保存相關憑證。查驗的過程實質上是按照法律法規的規范性要求對所購進的食品進行質量和購進渠道的驗收。如何確認當事人是否進行了查驗,是質量驗收而不是實物驗收,所做的記錄是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定的查驗記錄,不是財務管理上的實物記錄,對此,可以從四個方面進行調查並收集取證。
一查有沒有 即檢查有沒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索取留存的文件資料、製作記錄。當事人能否現場提供留存的涉案食品供貨單位的許可證復印件,涉案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明文件,食品名稱、規格、數量等內容齊全完整的質量驗收記錄,購貨合同,銷售票據等。
二看全不全 即查看應當索取、留存的文件資料和製作的驗收記錄是不是種類齊全,資料、記錄的內容是不是規范完整,是否符合格式文本的基本要求,能不能全面反映涉案食品及供貨單位的完整信息、涉案食品購進時的質量感官,以及對涉案食品進行查驗的過程。
三核真不真 即核實所有證明履行了查驗義務的文件資料、驗收記錄是否真實有效,有無偽造、竄改、塗抹和事後補記的痕跡,作出是否具有證明效力的判斷。對於現場無法核實或者直接判定的,應當到供貨方或者供貨方所在地的食品監管部門進行核查或請其協查。
四對合不合 即查對證明文件、資料、驗收記錄之間,以及與涉案食品的名稱、產地、生產日期、批號、保質期等相關信息是否關聯、對應、吻合,能否清晰地反映涉案食品的來源渠道,進行有效溯源。
當事人主觀狀態證據
相比較履行查驗義務的證據,收集、固定證明當事人「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准」的證據,更沒有成熟的標准可循。根據不多的執法實踐和理論上的分析,大體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收集、固定證據。
第一,沒有證明當事人「知道」的證據材料,包括文件資料、詢問筆錄、投訴舉報等。不能證明「知道」,某種意義上就可以判斷為當事人「不知道」。
第二,當事人履行了《食品安全法》及相關法規規章和技術規范規定的查驗以外的質量控制和風險防範義務,防範的措施越完整、越細致、越具有操作性,當事人「不知道」的可能性越大。
第三,執法人員對負責進貨的負責人、食品安全員等應該知道涉案食品質量的其他相關人員進行調查詢問,形成不同角度的比較一致的「不知道」的筆錄。
第四,涉案食品購進合同中列有食品安全質量責任條款,明確了出現食品安全質量問題供貨方應當承擔的相關責任。這可以說明當事人對供貨方銷售的食品是有質量安全要求的,以此證明當事人對涉案食品出現的安全質量問題做了「不知道」的防範。
第五,涉案食品的購進價格應當與市場同種、同檔食品平均價接近,即使低於平均價,其幅度也應當在合理范圍內。如果價格過低,當事人應該預測到購進的食品有可能存在質量安全問題。
上述情形不都是必需的,也不都是直接的判斷依據,但有勝於無、多勝於少,可以從不同的角度和層面直接或者間接地提供證明依據。收集的越多越詳實,越能在充分性上證明當事人「知道」或「不知道」。
是否如實說明來源的證據
適用免責條款的三個條件之一,是當事人如實說明涉案食品的購進來源。這一條件重點強調當事人對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准食品行為被發現後的態度、認識和所採取的措施。證明如實說明來源的證據材料可以包括以下內容。
說明時間 通常情況下,作出說明越及時,當事人做假的可能性越小,真實性和可信度越高。時間的第一性往往可以證明當事人如實說明的程度。當然,執法人員在調查時也要把握好第一時間,通常是在送達檢驗報告的同時,即開展是否適用免責條款的證據調查。
提供姿態 當事人提供證明涉案食品購進來源的證據材料態度是否積極、種類是否齊全、是否具有原始性、是否一次性完成,對材料的真實性是否作出承諾等等,上述一種或者多種情形部分或者全部做到與否,往往能反映涉案食品來源的真實情況,從側面證明是否「如實」或者「如實」的程度。
調查結果 執法人員的調查結果是否與當事人的陳述、提供的材料一致,是否印證、吻合,指向同一來源,是證明當事人說明涉案食品購進來源是否如實的終結判斷。
『捌』 求助法律免責聲明,怎樣才能免責
如果出事情,你們要抄承擔相應的責任。免責申明可以減輕你們的責任,但你們還是要承擔責任,你們現在設置的警告牌,已經盡了告知的義務——有一定的免責聲明效力。
建議你將鐵欄桿改為2米以上,以避免不幸事件的發生。無論如何,出了事情總要有人承擔責任,在你家的魚塘出了事情,你肯定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只不過在責任大小上有所區別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