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拍攝警察執法
⑴ 哪一條法律允許公民可以拍攝警察執法的視頻
這個是舉證責任倒置的。不是由拍攝者來舉證哪條法律允許,而是由警察或者反對拍攝的人來舉證是哪一條法律規定不允許公民拍攝警察執法的視頻,如果警察或者反對拍攝的人不能舉證那就是法律允許的。
⑵ 公民拍攝交警執法過程違法嗎
公安部規定的執法規范在有限定,除了涉及國家秘密、警務秘密、個人隱私、未成年人保護等不適宜拍攝的情形,在不妨礙執法的情況下,對圍觀群眾拍照、攝像的行為,公安民警不予干涉。
要求警察在執法時,面對群眾的圍觀拍攝,在不影響正常執法的情況下不予干涉,民警要自覺接受監督,要習慣在「鏡頭」下執法,不得強行干涉群眾拍攝。
⑶ 請問普通公民拍攝警察執法違反法律哪條規定
首先,公民用手機拍攝執法機關的行為不違反任何法律規定,任何執法機關在執法的時候除涉及國家秘密之外,任何公民和組織均有權進行以各種方式監督,而且,如果發現行政機關的違法行為,有權提出質疑,曝光,以讓社會大眾知曉,如果違法行為是針對自己或影響到自己利益的,還可以提起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溫總理說,要創造條件讓人民監督政府。因此,公安局不僅不應當阻攔,而且還應敞開大門,歡迎和鼓勵公民以各種方式包括拍攝的方式進行監督,這與有沒有記者證等沒有任何關系。
其次,警察強行刪除拍攝的內容是違法的。因為拍攝也是合法監督或鼓勵方式之一,因此,警察應當予以尊重和歡迎。如果警察的執法是正當的和合法的,對於公民的拍攝,不應當有任何疑惑或顧慮,警察根本沒有權利對拍攝的手機或相機進行檢查甚至刪除,這種檢查和刪除行為從法律上講也是一種行政行為,但是是一種違法行政行為,針對這種違法行政行為,公民有權提起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要求確認這種行為違法,並公開賠禮道歉。
我國的行政機關從法律上講是應當接受公民監督的,而且每一個每一級的行政機關都會表示歡迎社會各界進行依法監督。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自律,但是不能完全相信自律,他律才是最重要的,公民強有力的監督才是最重要的他律,政府執法機關能不能有效地執行法律,能不能真正有效的為人民服務,真正當好人民的「僕人」,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對他們強有力的監督,這也是目前能夠做到的。
⑷ 警察執法公民能拍照嗎
允許拍照,這是公民在實行憲法賦予的監督權,不過,圍觀拍照必須有一個前提,回那就是在不妨礙警察答執法的前提下,也就是說公民可以記錄警察執法過程,但是不能以記錄為由,影響執法。
⑸ 警察執法公民能拍照嗎
允許拍照,這是公民在實行憲法賦予的監督權,不過,圍觀拍照必須有一個前提,那就回是在不妨礙警察答執法的前提下,也就是說公民可以記錄警察執法過程,但是不能以記錄為由,影響執法。
⑹ 公民能拍攝警察執法嗎
可以。制
⑺ 公民在公安執法時可以錄像嗎
可以的。
據《公安機關執法公開規定》
面對群眾的圍觀拍攝,公安部要求,在拍攝不影響執法的情況下,民警要自覺接受監督,習慣於在「鏡頭」下執法,注意規范執法行為,不說過頭話、不做過激事。
不得強行干涉群眾拍攝、奪取拍攝器材或強行要求刪除,但可口頭勸阻。對執法對象的違法行為,應及時果斷依法處置,避免群眾長時間圍觀。
對案件需要保密的,要以案件涉及國家秘密或未成年人案件為由,告知拍攝者自行刪除,嚴禁外泄,否則造成嚴重後果的將承擔法律責任。
(7)公民拍攝警察執法擴展閱讀
在執法過程中,執法對象阻礙警察執法的行為屢見不鮮,甚至出現執法對象辱罵和暴力阻礙執法的情況。
公安部要求,面對此類情形,民警正確的處置方法是:
1、利用執法記錄儀,全程錄像取證。
2、冷靜克制、規范言行,明確告知執法對象自己正在執行職務並全程錄音錄像。
3、向圍觀群眾表明警察身份,告知正在執法,當場揭露執法對象違法犯罪事實,爭取群眾配合支持。
針對具體的情況,公安部也都有非常具體的要求。
1、面對辱罵和暴力阻礙執法,民警要保持冷靜、不受干擾,繼續執法,不與執法對象對罵。
2、對抓衣服、撕警號的,警告其涉嫌阻礙執行職務,責令立即停止。
3、對扇耳光、拳打腳踢等暴力襲擊民警的,可使用催淚噴射器、警棍等警械,控制執法對象,迅速帶離現場,避免糾纏。如果警力不足時,應該及時請求警力支援。
⑻ 公民能拍攝警察執法嗎
可以。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