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攤派國債
『壹』 銀行為什麼能接受行政攤派的地方債券
本輪地方債發行,是在新《預演算法》框架下進行的第一次債務置換。在新《預演算法》框架下的債務發行,體現了從無序到有序,從混亂到規范,從分權到集權的過程。債務有望被納入透明箱中,因此地方政府資金黑洞對利率市場化的阻礙部分消除。
本次債券置換的基本特點是:高等級、長期限、平滑性。本次債務置換是存量債務置換,從地方政府債務演化來看,發債主體資質逐漸下沉,現在到期的債務多為高等級債務;站在地方政府的角度,發行長期限的債券更符合其利益,預計發行債券將以長期為主;發行的方式為公開與市場相結合,按「誰的孩子誰抱走」的方式來看,信貸和「非標」為主體,公開發行具備規模較小、對市場沖擊較小、平滑性的特點。
為何債務置換節奏如此之快?
根據媒體報道的債務置換版本,此次債務置換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8月。當前為5月中旬,距離此次地方債置換截止時點尚不足3個月。如果相關報道屬實,為什麼會如此急切地進行債務置換?
我們認為,第一,目前資金面極度寬松,央行降息有助於融資成本下降,二季度或為利率底部,在此時進行地方債發行有助於降低地方政府整體的融資成本,三季度之後面臨利率上行壓力,抓住低利率時間窗口進行債務置換對於降低政府成本極為有利;第二,年內有可能會進行第二次的債務置換,因此盡快完成第一輪置換,能夠為第二輪的債務置換預留時間,因此對債市而言仍然存在潛在供給壓力。
債務置換銀行是否吃虧?
按照媒體的報道,此次債務置換的發行利率下限為同期國債收益率,上限為國債收益率上浮30%。如果相關報道屬實,與貸款或者非標相比,銀行配置地方債是否吃虧?我們認為是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幾點:第一,按照2013年6月的統計,在地方政府的債務融資中,通過融資平台公司的融資佔比高達38.96%,融資平台公司的融資成本是較高的;第二,在整個地方政府融資中,市級平台和縣級平台佔比分別為40.75%和28.18%,這兩者的綜合接近70%。縣級平台及多數市級平台原本債務的收益率應當是比較高的。將5年期貸款利率上浮10%-20%作為地方政府融資成本並不符合實際。我們認為,使用一般貸款的加權平均利率較為合適,3月末一般貸款加權利率為6.78%,考慮降息後利率下降10-20BP,貸款利率約為6.6%。
目前國債利率為3.4%,如果按照市場一般的觀點,地方債利率比國債利率高30-60BP,則地方債利率約為3.7-4.0%。與貸款相比,加上50Bp的稅收溢價和160BP的資本佔用溢價,相當於5.8-6.1%,即使考慮流動性溢價,仍然低於一般貸款利率6.6%,所以銀行進行地方債置換是吃虧的。
本次債務置換是否「行政攤派」?
市場對於地方債務置換能否降低利率有很大的爭議,代表性的觀點有兩個:一是地方政府債務利率高是市場化定價的結果,地方債務置換無法降低地方債務利率。二是銀行負債利率決定資產利率,在銀行融資成本居高不下的背景下,銀行無法接受利率較低的地方債。這兩種觀點的結論是,地方債務置換無法通過市場化方式降低利率,只有通過行政化手段或者央行QE才能降低政府融資成本。
我們對上述兩種觀點均持否定態度。過去地方政府融資貴並不完全是市場化定價,而是受到「軟約束」的影響。對於銀行而言並非簡單的負債利率決定資產利率,而是相互影響;在高收益資產減少甚至消失後,銀行負債利率將相應降低。此外,融資主體由包含市縣級政府在內,變為省級政府融資,信用資質提高也將促使利率降低。具體而言:
第一,地方政府債務的風險和收益並不匹配,融資貴受「軟約束」影響,約束硬化後利率有望降低。現在地方政府債務對銀行而言實際是優質資產,其可類比對象是2009年之後的國開行,即目前政府對銀行的負債都對應著基礎設施或者土地資產,並非壞賬。根據興業銀行2015年一季度業績說明會會議實錄,興業銀行「表內表外的政府融資平台資產總的規模大數約1
萬億,到目前為止沒有一分不良」。既然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如此之低,為何地方政府融資成本卻很高?一個重要因素是「軟約束」。過去地方政府高融資成本類似於「監管套利」,即地方政府在國家限額之外融資,需要付出額外的代價,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對於融資成本並不敏感,導致地方政府對金融機構議價能力較弱。隨著新預演算法的實施,地方政府約束逐漸硬化,地方政府對銀行的議價能力增強,風險溢價將與實際風險相匹配,地方政府融資成本將降低。
第二,銀行融資成本並非地方債利率的決定因素,銀行的負債利率與資產利率相互影響,高收益資產減少後,銀行負債利率將下降。很多人認為,銀行融資成本是銀行配置資產的下限,即成本決定資產收益率。但事實並非如此,一個典型的例子是2014年初,當時很多人將銀行融資成本高作為債券收益率無法下行的原因,但結果是債券市場的特大牛市。一方面有央行適度寬松的因素,另一方面與「非標」等高收益資產消失有關。銀行無法負擔高融資成本之後,對於負債端的議價能力將增強,結果是貨幣市場利率、理財產品利率、貨幣基金利率的下降。反過來講,銀行之所以能夠承受高融資成本,是因為有高收益的資產,而一旦高收益資產消失,則銀行融資成本亦會隨之降低。地方政府、房地產、產能過剩行業是過去銀行高收益資產的主要來源方,2014年開始,產能過剩行業違約顯著提高,房地產市場下滑,高收益資產大幅減少。隨著新預演算法的實施,地方政府預算約束增強,地方政府不再提供高收益資產,最後一個傳統高收益資產來源也將消失。目前新增的高收益資產是股權類資產,但是短期內股權類資產的增加遠遠無法對沖三大傳統高收益資產的減少,銀行的高收益資產系統性減少,這將再度導致銀行融資成本的降低,因而不能將當下的銀行融資成本看作地方債利率的下限。
第三,發債主體的信用資質增強,亦將降低地方政府融資成本。在過去,盡管預演算法明確規定地方政府不得舉債,但是各級地方政府紛紛通過融資平台等方式融資,負債主體資質由省級到市級再到縣級都有,而融資主體資質的不同導致融資成本差異極大。以城投債為例,AAA級5年期城投債收益率目前是4.5%,而AA-級5年期城投債收益則高達6.2%,兩者相差1.7%。新預算法規定統一由省級地方政府舉債,省級政府融資後再將資金向下分配。省級政府信用資質明顯好於市級、縣級政府,風險溢價將顯著降低,因此從信用資質角度講,地方政府債務置換將縣市級政府信用變為省級政府甚至中央政府(省級政府舉債額度由中央批准,在某種程度上講具有中央政府信用),這也將導致地方政府融資成本出現整體性下降。
綜上所述,地方政府債務違約率極低,過去的高收益並非完全的市場化定價,而是有「軟約束」因素。隨著地方政府約束硬化,地方政府議價能力將增強,地方政府融資成本將下降。同時,地方政府不再提供高收益資產,銀行高收益資產的減少將導致銀行負債成本降低,目前的銀行融資成本並非地方債利率的下限。此外,縣市級政府信用變為省級甚至中央政府信用,亦將降低地方政府債務成本。
本次債務置換「攤派」和規定利率上限並非單純的行政干預,背後具有市場化的邏輯。市場普遍預計,公開發行的地方政府債比對應期限的國債利率高30-60BP,在此次規定的1-1.3倍國債利率范圍之內,因此規定利率並不意味著非市場化。事實上,地方政府債務高融資成本本身就是非市場化的行為,通過行政手段進行糾正恰恰符合市場化的要求。地方政府債務置換類似於「雙軌制」並軌,行政化的手段更多的是為地方政府債務置換順利進行提供保障,避免短期內全局性資產配置調整對市場造成嚴重沖擊,而並非地方政府融資成本降低的本質。地方政府債務置換能夠降低地方政府負債利率的根本原因在於地方政府預算約束增強,「軟約束」問題得到一定程度解決。
將地方政府債納入抵押品范圍,與QE完全是兩碼事
地方政府債納入抵押品的最大意義在於,為地方政府債提供流動性,從而降低地方政府債的流動性溢價,而之前地方政府債不具有流動性是商業銀行消極對待地方債務置換的重要原因之一。央行和財政部在地方債流動性問題上做出讓步,有助於地方債務置換的順利進行。
將地方政府債納入抵押品范圍,與QE或者「放水」無關。銀行可以使用地方政府債向央行抵押,並不意味著銀行只要申請央行就會同意,具體投放規模和利率並不取決於商業銀行,而完全是由央行決定。PSL、MLF等新型工具的本質是解決外匯占款投放基礎貨幣不足的問題,工具本身並不意味著「放水」。不能認為,央行直接給銀行錢就是「寬松」;事實上,如果央行給銀行錢少於應當給予的基礎貨幣規模,實際是「緊縮」。因此,就數量型調控而言,關鍵是投放基礎貨幣的總量,而通過什麼方式投放並不是重點;就價格型調控而言,關鍵是利率變高還是變低,基礎貨幣投放的方式和數量都不重要。將地方政府債納入抵押品范圍僅僅是豐富了央行的貨幣政策工具箱,並不涉及央行是否使用、如何使用,更不表明央行貨幣政策取向。需要強調的是,QE的前提條件是「零利率」和常規貨幣政策工具失效,中國目前這兩個條件都不具備,所以即使央行進行以地方政府債為基礎的PSL、MLF,也與QE並無關系。
對債券市場影響:緩解「需求沖擊
此前我們提出了「需求沖擊」的概念,即銀行面臨高收益資產缺乏(無房地產和地方政府「非標」可配),而流動性泛濫(降准後資金充裕),所以會出現對債券的配置需求增加,且對信用債風險鈍化。本周一級市場招標情況良好,中標倍數普遍在3倍附近,中標利率低於二級水平,且貨幣市場利率連創新低,驗證了我們的判斷。
「需求沖擊」為地方債務置換提供了絕佳的機會。如前所述,我們認為地方債務融資成本下降的本質是地方政府預算增強,「軟約束」問題得到一定程度解決,因此長期來看,地方政府融資成本下降是比較確定的。短期來看,銀行間流動性泛濫為本次地方政府債務置換提供了更為有利的條件。作為首輪地方債務置換,本來難度應該是較大的,而在目前的環境下遇到的阻力將小很多,這也正是上述三部委急切推進地方債務置換的原因。
對於銀行來講,是否積極參與地方債務置換,需要在未來經濟增長、未來高收益資產供給和現階段流動性泛濫之間綜合考慮。如果現在不配置資產,那麼只能在貨幣市場以超低利率融出資金,顯然是低於銀行融資成本的;如果現在配置資產,就意味著放棄未來配置其他資產的機會。而隨著經濟企穩,房地產反彈,未來高收益資產的供給可能增加。所以,配與不配資產都有道理,最終參與地方債的程度可能取決於不同銀行對於未來的判斷。
對於債券市場,地方債置換、經濟企穩、房地產銷售反彈等導致的資產供給增加,有助於緩解目前債券市場的「需求沖擊」。因此,短期而言,「需求沖擊」仍在繼續,「護城河」策略收獲期並未結束;但是「需求沖擊」結束後,債市面臨反彈壓力較大,且受長端供給壓力影響反彈幅度更高。
對於城投債,一方面地方債務置換會使得城投債的信用風險暴露的可能性下降,另一方面在債務置換的關鍵時期,城投債務出現違約問題的可能性非常小,此外城投債與地方債收益率存在利差收窄的動力,再疊加銀行配置收益率較高資產的剛性需求,我們認為城投債優於利率債,信用利差將繼續收窄。■
『貳』 什麼是攤派屬於強制違法行為嗎
攤派不是法律上的詞彙,沒有準確的含義,關鍵是看其行為的主體,方式,對象,如果是行政機關對行政相對人(就是老百姓)攤派的,又沒有法律上的依據,則是行政違法行為。如果是公司企業則是民事違法
『叄』 什麼是「國債的擠出效應」啊。。。
亂說,所謂擠出效應是指政府指出增加所引起的私人消費或投資降低的作用。 即當政府支出增加時,或稅收減少時...利率會上升,私人部門(廠商)的投資會受到抑制,產生政府支出擠走私人投資的現象,這就是「擠出效應」。
簡單的說,國債的擠出效應也就是說國債的信用風險很小,在市場上很受歡迎,很多投資者喜好這種投資工具,因而大量購買,導致資金用於非生產而導致企業用於非生產的資金減少,造成企業與政府爭資金的情況。如果政府將用國債所湊集的資金用於彌補財政赤字,那麼這種國債的擠出效應就非常明顯,是有有害於生產的,所以,基於這個原因,很多古典經濟學家提出國債有害論。
當國債所籌集的資金完全是游余資金,即處於游離狀態的資金,並且用於國家項目投資而不是用於彌補財政赤字(即用於社會生產的話),這種擠出效應的不利之出便被減到最小。
樓上答的不完全,那各8級魔法師的答的有太多,把人搞糊塗了。
『肆』 國債的擠出放應的定義
國債擠出效應與我國國債政策取向
摘要:我國國債的擠出效應與經濟體制改革緊密相聯,在各階段具有不同的特點。實施積極財政政策後,我國財政赤字和國債的擠出效應不明顯。這主要是因為我國經濟仍然處於轉型期,市場機制還有待於進一步完善,民間投資對利率的反應還不是十分敏感。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成熟,民間消費與投資的利率彈性有所增強,並且,隨著經濟持續發展,資源得到較充分利用,勞動力、資金、土地資源等逐漸變得稀缺,擠出效應將會相應加強。因此,如何調整國債政策取向,是我們必須面對的重要課題。
從2005年開始,我國實行穩健的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但從發展趨勢看,今後相當長時期內我國國債發行規模仍將保持一個較高的水平。國債在促進經濟增長的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產生了對民間投資的擠出效應,對長期資本的形成及市場機制的完善均產生一定的不利影響。如何看待國債的擠出效應,如何調整國債政策取向,是我們必須面對的重要課題。
一、國債擠出效應的作用渠道
國債的擠出效應,主要是通過資金供給和資金需求兩個渠道發揮作用的。
1.資金供給。國債發行直接減少了民間的可用投資資金總額,民間購買國債的資金並非來源於消費基金。事實上,相當於進行了一次資產組合結構的調整,導致資金使用權從民間轉移到政府手中。國債規模急劇擴張的實質是政府與企業尤其是與民間企業爭奪資金,從而產生了對民間投資的強烈「擠出」,進而預算赤字直接減緩資本積累的速度,因為用於公共開支的赤字可以將私人投資擠出,它的可預見結果是造成資本形成的速度大大減緩。而用於支持預算赤字的公共借款規模的膨脹意味著對可借資金需求的增加,盡管利率的微小的提高可以引起儲蓄總額的增加,但作為可借資金使用的私人部門的需求的儲蓄余額將下降,而政府利用儲蓄支持赤字的做法將擠出私人投資對儲蓄的佔用。
2.資金需求。國債發行會抬高金融市場的利率水平,引起債券價格下跌,從而提高企業的生產成本,相對地降低企業的投資收益率,而若資本邊際效率未能相應提高,企業的投資意願必然受到抑制,導致投資規模的縮減,資本市場處於一種較低的均衡水平上。所以,政府發行國債會減少私人生產部門對資金的需求,相應地,資本市場也就處於一種低級的均衡狀態。而且,政府從征稅融資轉向債務融資對資本形成率也會產生不利影響。莫迪利安尼(Modiglianli)在其生命周期理論中指出:政府舉債融資,居民以持有政府債券取代私人資本,而被政府所擠出的資金通過政府支出大多被直接或間接地用於當前消費,社會總體的生產能力降低,未來供給減少。在將來國債大規模償還之際,總供求的短缺性缺口將進一步加大,帶來通脹的壓力,而私人資本的縮減也將是持久性的。
二、我國國債擠出效應的階段性表現
我國國債擠出效應的產生與經濟體制改革進程緊密相聯,大體可以分為三個階段。
(一)經濟體制改革初期,擠出效應體現在國債發行對地方政府與非政府部門資源掌握與使用量的擠出。20世紀80年代,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開始與逐漸深入,尤其是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與發展,非國有和非公有經濟實力的增強以及對經濟增長貢獻度的加大,這時就出現了社會資源在國有與非國有部門之間如何配置的問題。由於整個80年代我國經濟仍然是相當程度的短缺型經濟,瓶頸部門的存在成為經濟發展的制約,這些問題的解決要求一定量的政府投資,但由於國家財政收支矛盾突出,所以國債發行量不斷增大是必然的;另一方面,通貨膨脹率較高,地方政府與非政府部門的投資需求相當強烈,資源約束強烈,不存在富餘資源是當時的一種客觀現象。在這種情況下,國債發行自然是對地方政府與非政府部門資源掌握與使用量的擠出。
1981年以來的絕大部分年份里,國債發行主要是通過行政攤派等非市場化的方式發行,國債的擠出渠道比較單一,即直接通過國債發行擠出了中央政府有關部門、地方政府、國有企事業單位的預算外資金;擠走了銀行等國有金融機構對個人儲蓄安排的投資,擠出了一部分銀行信貸投放和居民個人消費。不容否認的是,當時發行國債的一個主要目的是通過抽走一部分「預算外資金」和居民可支配收入以及其它形式的社會閑散資金,以便控制通貨膨脹率和減少當時所謂重復性與盲目性投資,集中必要的財力加強能源交通等國民經濟瓶頸部門的投資力度與建設,實現調整與優化國民經濟結構的目的,從這個意義上講,國債的這種擠出是必要的。
(二)隨著金融體制改革取得較大進展,利率對市場主體的行為進而對資源配置的作用不斷加大,國債發行顯然有擠出其它有價證券發行的效應。20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金融體制改革取得較大進展,利率對市場主體的行為進而對資源配置的作用不斷加大。在這種背景下,我國國債發行市場化的探索也有較大進展,國債市場的培育與發展也令人矚目,對金融市場乃至實體經濟的影響也在增強。隨著股票、企業債券、金融債券等有價證券發行量的不斷增加,國債發行的多少,直接涉及到社會資金在國債與非國債有價證券之間的分配,也開始影響市場利率水平,尤其在經濟運行和資金緊張的時期,這種影響更為突出。1992年至1993年,投資熱潮使社會出現了「集資熱」,企業債券與其它形式的集資影響到國債發行進度與年度額度的完成。所以,政府曾規定非國債有價證券的利率水平不僅不能高於國債,而且在發行時間安排上,也要以優先保證國債發行為宗旨。在這種情況下,國債發行顯然有擠出其它有價證券發行的效應,進而有擠出非中央財政投資的效應;這種擠出是通過金融市場顯現的,也開始通過利率機制起作用。
(三)「積極的財政政策」擠出效應不明顯。1997年下半年開始,由於受亞洲金融危機的影響及其它原因,我國出現了通貨緊縮現象,設備和資源利用不足,經濟「過剩」。為刺激有效需求,啟動經濟增長,中央實施了「積極的財政政策」,國債發行量劇增。但「積極財政政策」擠出效應不明顯:第一,增發國債對利率沒有影響。中國自1996年5月以來曾先後8次降息,但實際利率是上升的,這並不是財政擴張帶來的結果。由於中國尚未實行名義利率的市場化,積極財政政策不會影響名義利率的升降。實際利率的上升主要是因為物價水平下降,而中央銀行沒有及時隨物價變動調整名義利率所致。進一步看,價格水平下降也不是財政擴張的結果,相反,積極財政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物價水平的下降。第二,增發國債沒有與民間爭奪有限的資金。近年來,商業銀行存在較大存貸差額,商業銀行的資金過剩主要是風險意識增強、企業投資利潤較低及產業政策調整的緣故。如果公共資本投向競爭領域,即與民間資本的生產可以相互替代,增加公共投資就會擠出民間投資。積極財政政策的投資領域主要是高速公路、供水和機場等基礎設施,屬社會公共支出領域,對民間投資不會形成擠出效應。相反,基礎設施建設還可提高民間投資的外部效應,提高民間資本的邊際生產力,推動民間投資。第三,政府支出與居民消費具有替代關系,即財政增加購買力支出可能擠出居民消費,但這要通過對財政支出結構進行具體分析來定。某些財政支出如招待費,的確是私人消費的替代品;公共設施支出則是私人消費的互補品;還有一些公共支出既是私人消費的替代品又是互補品。比如,國家用於食品和葯品檢驗的支出,既減少了私人的檢疫支出,又增加私人對食品和醫葯的支出。通過分析財政購買支出和居民消費關系的計量模型發現,中國財政購買支出與居民消費總體是互補關系,擴大政府支出對需求具有擴張效應。
三、結論與建議
1.我國國債的擠出效應與經濟體制改革緊密相聯,在各階段具有不同的特點。現階段我國財政赤字和國債的擠出效應不明顯。這主要是因為我國經濟仍然處於轉型期,市場機制還有待於進一步完善,民間投資對利率的反應還不十分敏感。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成熟,民間消費與投資的利率彈性將有所增強,並且,隨著經濟持續發展,資源得到較充分利用,勞動力、資金、土地資源等逐漸變得稀缺,擠出效應也會相應加強,國債政策與財政政策作用將進一步削弱,而貨幣政策調控將發揮主導作用。
2.2005年中央決定實行穩健的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決定適當減少赤字,適當減少長期建設國債的發行,但仍要繼續保持一定的赤字規模和長期建設國債規模。這樣做的必要性是:第一,政策需要保持相對的連續性,國債項目的投資建設有個周期,在建、未完工程尚需後續投入。在經濟高速增長和部分行業、項目對國債資金依賴較大時候,「收油過猛」會對經濟造成較大負面沖擊。第二,按照「五個統籌」的要求,確實有許多「短腿」的事情要做,保持一定的赤字規模,有利於集中一些資源,用於增加農業、教育、公共衛生、社會保障、生態環境等公共領域的投入。第三,保持一定的調控能力,有利於主動地應對國際國內各種復雜的形勢。
3.在國債政策目標的確立上,必須轉變片面強調確保年度經濟增長思想,將重心放在支持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方面。在積極財政政策實施的初期,國債政策作用的側重點放在拉動需求方面,這樣做簡單、容易操作,而且見效快。但單一的需求管理政策只能解決短期的經濟增長問題,不可能解決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問題。因此,在需求管理政策取得一定成效後,要確保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和健康發展,國債政策的著力點應放到優化產業結構、改善供給結構和提高供給質量及增加有效供給和增強經濟競爭力上來。要通過國債政策的作用,推動經濟增長方式從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產業結構從低級狀態向高級化狀態轉變,經濟增長與生態環境的保護能有機協調;西部大開發和東北等老工業基地振興戰略得以順利實施o
4.國債投資的結構性調整思路可從四個方面考慮:(1)轉化一部分。將一部分用於重大項目、基礎設施、西部大開發的國債投資逐步納入財政預算內安排,通過增加基本建設支出,保證國家有關部門在重大項目上的干預力,使公共支出和建設職能得到發揮。(2)創新一部分。對仍要繼續由國債安排的少部分投資,可在投融資方式上採取更為靈活的形式,如採用股權、投資基金等方式運作,使這部分資金能通過商業化運作模式吸引更多的民間資金參與,充分發揮其引導和拉動效果。(3)取消一部分。對已完工的國債項目和不再需要安排資金的項目,逐步取消相應的資金安排,減小國債投資規模。(4)合並一部分。將一些同樣投資於教科文衛等公共事業支出項目的資金合並到預算內,納入部門預算統一安排,減少多頭管理、重復安排的現象。這樣調整後,在提高國家財政預算完整性的同時,國債發行規模也會逐步降下來,通過恰當的利益調整和合理的預算程序逐步淡出。
『伍』 我國曾經的國債發行方式中,有過行政攤派這種方式么謝謝……
才開始的國庫劵好像有過
『陸』 政金所承擔的都是地方政府債嗎
地方政府債券是地方政府進行債務融資的一種重要表現形式,也是發達國家較為常見的地方政府負債方式。我國地方政府債務融資由來已久,但規范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是經過多年實踐積累和經驗總結才逐漸成形的。
地方政府債券的前世
建國初期,為支持經濟建設,我國曾零星發行過地方建設公債,如1950年東北人民政府發行的「東北生產建設折實公債」。
改革開放前期,由於經濟建設需要,一些地方政府曾發行過地方債券。但由於存在融資方式不規范、資金用途不透明、採取行政攤派發行等問題,國務院於1993年發文制止了地方政府的舉債行為,1994年預演算法進一步明確地方政府不得自主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的原則要求。與此同時,地方融資平台開始嶄露頭角。
亞洲金融危機後,面對地方建設的融資需求,中央政府通過發行專項國債再轉貸的方式向地方政府提供資金;同時,為應對預演算法的舉債限制,各地方政府紛紛建立地方融資平台公司,融資平台公司逐步發展壯大,成為地方政府進行融資的主要途徑。
在具體融資方式上,主要包括獲取銀行貸款和發行債券兩種方式。其中,融資平台公司發行的債券被稱為「城投債」,類型包括企業債券、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等。地方政府通過財政撥款或注入土地、股權等資產,使融資平台公司具備獲取貸款或者發行債券的基礎,待其籌集資金後,再投入到具體項目中。由於地方融資平台存在自身償債能力不足的問題,有時需要由政府提供擔保或其他形式的償債安排。
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破解地方政府融資難題,規范地方政府融資途徑,增強地方安排配套資金和擴大政府投資的能力,我國在現行預演算法基礎上有所突破。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開始代理各地方政府發債,並將其納入地方預算構成地方債務,債券到期前,地方政府需將還本付息資金繳入中央財政專戶,由財政部代辦還本付息。這一機制被稱為「代發代還」機制。2009-2011年地方政府債券延續每年2000億元的發行規模,2012、2013和2014年額度分別增加至2500億元、3500億元和4000億元。
地方政府債券的發展
在「中央代發代還」試點取得一定成效後,2011年下半年國務院批准個別財政實力較強省(市)啟動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試點地區可在國務院批準的發債規模限額內,自行組織發行政府債券,並由財政部代辦還本付息;試點省(市)可發行3年和5年期債券,實行年度發行額管理,發債規模限額當年有效,不得結轉下年。由此形成了「自發代還」機制。
2013年起,進一步增加了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省(市),並適度延長了發債期限,最多可發行三種期限債券(3年、5年和7年),每種期限債券發行規模不得超過發債規模限額的50%。接著,又引入了「自發自還」機制。
2014年5月,財政部在十省(市)試點自行組織本地區政府債券發行、支付利息和償還本金機制。試點地區發行規模不得超過國務院批準的當年發債限額,發行期限為5年、7年和10年,比例為4∶3∶3。
2014年預演算法的修訂和43號文的出台明確了對地方政府融資開前門、關後門,即一方面允許地方政府以發行地方政府債的形式對公共項目進行融資,另一方面地方政府融資平台模式將被劃上句號。預演算法的修訂,初步解決了地方政府融資「怎麼借」「怎麼管」和「怎麼還」的問題,為發債融資提供法律支持。《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則進一步明確了從2015年開始,地方政府只能通過發行債券融資,並對地方政府債券品種、債務規模、風險預警機制及相應的配套制度做出原則性安排。
此外,財政部印發《地方政府存量債務納入預算管理清理甄別辦法》,對存量債務進行清理,為將政府債務分門別類納入全口徑預算管理打下了基礎。
地方政府債券的今生
2015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財政部提出地方政府債務存量的置換方案,今年將以特別地方債的形式對一萬億地方債存量進行置換。這在處置地方政府債務方面邁出了關鍵一步。兩會期間還公布了今年5000億地方債和1000億專項地方債的發行規模。兩者的不同是,一萬億只允許用於置換高成本的現有債務,而6000億新增地方債用於新的公共投資項目。兩者的相同之處是,地方政府自行發行債券,自己負責償還,中央政府不作擔保。
這些措施在短期可以解決過去地方債期限不匹配、資金成本高的問題,緩解地方債的流動性壓力和償債壓力;在中長期有助於提高地方政府舉債的透明度、加強對於地方政府資產負債表的監管和強化對於地方政府預算的約束。
繼2015年3月財政部下達了第一批一萬億元置換債券額度後,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又於近日下達了第二批一萬億元置換債券額度。這一政策為投資地方債券的機構和投資人士帶來機會。
「第二輪置換計劃出台利好城投,城投債信用利差將進一步下行。我們一直強調,政府性債務與非政府性債務之間的關系不是蹺蹺板,而是榮辱與共、無法割裂。即使是非政府性債務出現風險,由於其和政府性債務之間對市場的不可辨別性,也將引爆系統性風險。債務置換將大大降低政府性債務風險。在地方政府得到長期的低成本資金置換後,非政府性債務的風險也因此而降低。城投債雖有流動性風險,但違約風險依然較低,我們依然認為城投債是性價比較高的投資品種。對於國債和金融債的擠出效應也無需擔心,因為近期的市場已給出了正面回答。」國投信達政金所專家說。
這一舉動將使國投信達旗下的政信合作項目合安性提高,據記者了解,國投信達旗下政信合作項目為許多地方債務融資。原來政信合作項目,一般是指由地方政府平台公司主導承建或者是由大型企業代建後再由政府回購,通常以政府財政陸續到位的後續資金、階段性還款以及土地出讓收入作為償還保證,一般情況下由地方財政預算保障信託本金和收益的實現。投資了這些存量,意味著在不遠的將來,同樣可以享受由國家發債資金來置換的待遇。這些債券將按市場化原則在銀行間和交易所債券市場發行,並鼓勵符合條件的機構投資者和個人購買。
目前萬億債務置換的只是一部分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置換出來的資金也只能解決一部分債務壓力,還需要融資渠道多管齊下,才能解決困境。預計今後還有進一步政策為地方融資平台和城投債保駕護航,在此背景下,城投債投資價值依然存在。
總體來看,城投債作為中國制度缺陷的產物,依然是風險較低、性價比較高的投資品種。
『柒』 什麼是國債國家為什麼要發行國債
您好,國債,又稱國家公債,是國家以其信用為基礎,按照債券的一般原則,通過向社會籌集資金所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
國債是由國家發行的債券,是中央政府為籌集財政資金而發行的一種政府債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資者出具的、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由於國債的發行主體是國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認為是最安全的投資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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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國債是怎麼回事收益是怎麼計算的
又稱公債,國家公債的簡稱,是政府舉借的債務,它是國家為維持其存在和滿足其履行職能的需要,在有償條件下,籌集財政資金時形式的國家債務,國債是國家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形式。
定義:
所謂國債就是國家借的債,即國家債券,它是國家為籌措資金而向投資者出具的書面借款憑證,承諾在一定的時期內按約定的條件,按期支付利息和到期歸還本金。
我國的國債專指財政部代表中央政府發行的國家公債,由國家財政信譽作擔保,信譽度非常高,歷來有「金邊債券」之稱,穩健型投資者喜歡投資國債。其種類有憑證式、實物券式、記賬式三種。
具體是指政府在國內外發行債券或向外國政府和銀行借款所形成的國家債務。是整個社會債務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債是一個特殊的財政范疇。它首先是一種財政收入。國家發行債券或借款實際上是籌集資金,從而,具有彌補財政赤字,籌集建設資金,調節經濟三大功能。
國債的發行要遵循有借有還的信用原則,債券或借款到期不僅要還本,還要付一定的利息。國債具有認購上的自願性,除極少數強制國債外,人們是否認購、認購多少,完全由自己決定。
按照不同標准可以把國債分為不同的種類:以國家舉債的形式為標准,國債可分為國家借款和發行債券。以籌措和發行的期限為標准,國債可分為長期國債、短期國債和中期國債。所謂長短中期是比較而言的,沒有絕對的標准。世界大多數國家普遍將一期以下的稱為短期國債,10年期以上的稱為長期國債,期限界於兩者的稱為中期國債。以籌措和發行的性質為標准,國債可分為強制國債和自由國債。
以籌措和發行的地域為標准,國債可分為,內債和外債。所謂內債,是國家在本國的借款和發行的債券。所謂外債,是指國家向其他國家政府、銀行、國際金融組織的借款。以債券的流動性為標准,國債可分為可出售國債和不可出售國債。國家的借款是不能轉讓的,只有債券有可出售和不可出售之分。
中國的國債稱為國庫券,專指財政部代表中央政府發行的國家公債,由國家財政信譽作擔保。相對其它債券,其信譽度非常高,一般屬於穩健型投資者喜歡投資的債券。其種類有憑證式、實物券式、記賬式三種。
國債
國債由政府發行保證還本付息,風險度小,被稱為「金邊債券」,具有成本低、流動性更強、可信度更高等特點;在國債二極市場上做多做空,做的只是國債利率與市場利率的差額,上下波動的幅度很小。
國債種類
國債的種類繁多,按國債的券面形式可分為三大品種,即:無記名式(實物)國債、憑證式國債和記賬式國債。其中無記名式國債已不多見,而後兩者則為目前的主要形式。
(一)無記名式(實物)國債
無記名式國債是一種票面上不記載債權人姓名或單位名稱的債券,通常以實物券形式出現,又稱實物券或國庫券。
無記名式國債是我國發行歷史最長的一種國債。我國從建國起,50年代發行的國債和從1981年起發行的國債主要是無記名式國庫券。
發行時通過各銀行儲蓄網點、財政部門國債服務部以及國債經營機構的營業網點面向社會公開銷售,投資者也可以利用證券帳戶委託證券經營機構在證券交易所場內購買。
無記名國債的現券兌付,由銀行、郵政系統儲蓄網點和財政國債中介機構辦理;或實行交易場所場內兌付。
無記名式國庫券的一般特點是:不記名、不掛失,可以上市流通。由於不記名、不掛失,其持有的安全性不如憑證式和記賬式國庫券,但購買手續簡便。由於可上市轉讓,流通性較強。上市轉讓價格隨二級市場的供求狀況而定,當市場因素發生變動時,其價格會產生較大波動,因此具有獲取較大利潤的機會,同時也伴隨著一定的風險。一般來說,無記名式國庫券更適合金融機構和投資意識較強的購買者。
(二)憑證式國債
憑證式國債是指國家採取不印刷實物券,而用填制「國庫券收款憑證」的方式發行的國債。我國從 1994年開始發行憑證式國債。憑證式國債其票面形式類似於銀行定期存單,利率通常比同期銀行存款利率高,具有類似儲蓄、又優於儲蓄的特點,通常被稱為「儲蓄式國債」,是以儲蓄為目的的個人投資者理想的投資方式。
憑證式國債通過各銀行儲蓄網點和財政部門國債服務部面向社會發行,主要面向老百姓,從投資者購買之日起開始計息,可以記名、可以掛失,但不能上市流通。
投資者購買憑證式國債後如需變現,可以到原購買網點提前兌取,提前兌取時,除償還本金外,利息按實際持有天數及相應的利率檔次計付,經辦機構按兌取本金的千分之二收取手續費。對於提前兌取的憑證式國債,經辦網點還可以二次賣出。
與儲蓄相比,憑證式國債的主要特點是安全、方便、收益適中。具體說來是: 1.憑證式國債發售網點多,購買和兌取方便、手續簡便; 2.可以記名掛失,持有的安全性較好; 3.利率比銀行同期存款利率高l一2個百分點(但低於無記名式和記賬式國債),提前兌取時按持有時間採取累進利率計息; 4.憑證式國債雖不能上市交易,但可提前兌取,變現靈活,地點就近,投資者如遇特殊需要,可以隨時到原購買點兌取現金; 5.利息風險小,提前兌取按持有期限長短、取相應檔次利率計息,各檔次利率均高於或等於銀行同期存款利率,沒有定期儲蓄存款提前支取只能活期計息的風險; 6.沒有市場風險,憑證式國債不能上市,提前兌取時的價格(本金和利息)不隨市場利率的變動而變動,可以避免市場價格風險。
(三)記賬式國債
記賬式國債又稱無紙化國債,它是指將投資者持有的國債登記於證券帳戶中,投資者僅取得收據或對帳單以證實其所有權的一種國債。
我國從1994年推出記賬式國債這一品種。記賬式國債的券面特點是國債無紙化、投資者購買時並沒有得到紙券或憑證,而是在其債券帳戶上記上一筆。其一般特點是: 1.記賬式國債可以記名、掛失,以無券形式發行可以防止證券的遺失、被竊與偽造,安全性好; 2.可上市轉讓,流通性好; 3.期限有長有短,但更適合短期國債的發行; 4.記賬式國債通過交易所電腦網路發行,從而可降低證券的發行成本; 5.上市後價格隨行就市,有獲取較大收益的可能,但同時也伴隨有一定的風險。
可見,記賬式國債具有成本低、收益好、安全性好、流通性強的特點。
由於記賬式國債的發行、交易特點,它主要是針對金融意識較強的個人投資者以及有現金管理需求的機構投資者進行資產保值、增值的要求而設計的國債品種,投資者將其託管在指定券商的席位上,便於流通交易,變現能力強,不易丟失,還可以通過低買高賣獲得高額利潤。
無記名式、憑證式和記賬式三種國債相比,各有其特點。在收益性上,無記名式和記賬式國債要略好於憑證式國債,通常無記名式和記賬式國債的票面利率要略高於相同期限的憑證式國債。在安全性上,憑證式國債略好於無記名式國債和記賬式國債,後兩者中記賬式又略好些。在流動性上,記賬式國債略好於無記名式國債,無記名式國債又略好於憑證式國債。
國債發行的四種方式
國債市場分為兩個層次,一是國債發行市場,也稱一級市場。二是國債流通市場,也稱為二級市場。一級市場好比批發市場,二級市場就像零售市場。一級市場是否順利通暢,對國債的發行至關重要。一般說來,國債發行有四種方式。
時至今日,已演變為四種發行方式並存,它們分別是:直接發行、代銷發行、承購包銷發行、招標拍賣發行。直接發行方式,指的是財政部面向全國,直接銷售國債。這種發行方式,共包含三種情況,一是各級財政部門或代理機構銷售國債,單位和個人自行認購。第二種情況,也就是80年代的攤派方式,屬帶有強制性的認購。第三種是所謂的「私募定向方式」,財政部直接對特定投資者發行國債。例如,對銀行、保險公司、養老保險基金等,定向發行特種國債、專項國債等。
國債發行第四種方式,是招標拍賣方式。採取這種方式,國債認購價格或收益率等,都不是由政府自己說了算,而是在拍賣場上投標競價確定。在這里,招標有兩種具體方式,競爭性招標和非競爭性招標。前者既然冠名為競爭性,自然就暗含了排它意味,在競爭性招標條件下,投標者把認購價格和數量提交招標人,招標人據此開標。決定中標的依據,就是發行價格的高低。投標者認購價格高,招標者受益就大,所以出價高者勝出。而非競爭性招標,乍一看與競爭性招標相似,實則差異巨大。說它們相似,是因為,非競爭性招標沿用競爭性招標的方式開標;說它們不同,是指結果不同。實行競爭性投標,只有出價最高的投資者獲得國債發行權。而採取非競爭性招標,卻類似於吃大鍋飯,參加投標的投資者人人有份。
通過非競爭性的招標拍賣方式發行國債,在中標價格確定上,有兩種有代表性的招標規則:「荷蘭式」招標和「美國式」招標兩種。所謂「荷蘭式」招標,指的是中標價格為單一價格,這個單一價格通常是投標人報出的最低價,所有投資者按照這個價格,分得各自的國債發行份額。而「美國式」招標,中標價格為投標方各自報出的價格。舉個例子,在一場招標中,有三個投標人A、B、C,他們投標價格分別是85元、80元、75元,那麼按照「荷蘭式」招標,中標價格為75元。倘若按照「美國式」招標,則A、B、C三者的中標價分別是85元、80元和75元。我國從1996年開始,將競爭機制引入國債發行,而且從2003年起,財政部對國債發行招標規則進行了重大調整,即在原來單一「荷蘭式」招標基礎上,增加「美國式」招標方式,招標的標的確定為三種,依次是利率、利差和價格。
國債費率是如何規定的?
根據深交所的有關規定,深市國債現貨傭金為不超過成交金額的1‰;國債現貨經手費為100萬以下(含100萬)每筆0.1元;100萬以上每筆10元。其中傭金由會員單位收取,經手費由交易所收取。
我國國債發展簡史
新中國成立後至今,我國國債的發展可以分為兩個主要階段:
第一個階段(1950-1958年):
新中國成立後於1950年發行了"人民勝利折實公債",成為新中國歷史上第一種國債。在此後的"一五"計劃期間,又於1954-1958年間每年發行了一期"國家經濟建設公債",發行總額為35.44億元,相當於同期國家預算經濟建設支出總額862.24億元的4.11%。
1958年後,由於歷史原因,國債的發行被終止。
第二個階段(1981年至今):
我國於1981年恢復了國債發行,時至今日國債市場的發展又可細分為幾個具體的階段。
1981-1987年間,國債年均發行規模僅為59.5億元,且發行日也集中在每年的1月1日。這一期間尚不存在國債的一、二級市場,國債發行採取行政攤派形式,面向國營單位和個人,且存在利率差別,個人認購的國債年利率比單位認購的國債年利率高四個百分點。券種比較單一,除1987年發行了54億元3年期重點建設債券外,均為5~9年的中長期國債。
1988-1993年間國債年發行規模擴大到284億元,增設了國家建設債券、財政債券、特種國債、保值公債等新品種。1988年國家分兩批在61個城市進行國債流通轉讓試點,初步形成了國債的場外交易市場。1990年後國債開始在交易所交易,形成國債的場內交易市場,當年國債交易額占證券交易總額120億元的80%以上。1991年我國開始試行國債發行的承購包銷;1993年10月和12月上海證券交易所正式推出了國債期貨和回購兩個創新品種。
1994年財政部首次發行了半年和一年的短期國債;1995年國債二級市場交易活躍,特別是期貨交易量屢創紀錄,但包括"3.27"事件和回購債務鏈問題等違規事件頻頻出現,致使國債期貨交易於5月被迫暫停。
1996年國債市場出現了一些新變化:首先是財政部改革以往國債集中發行為按月滾動發行,增加了國債發行的頻度;其次是國債品種多樣化,對短期國債首次實行了貼現發行,並新增了最短期限為3個月的國債,還首次發行了按年付息的十年期和七年期附息國債;第三是在承購包銷的基礎上,對可上市的8期國債採取了以價格(收益率)或劃款期為標的的招標發行方式;第四是當年發行的國債以記賬式國庫券為主,逐步使國債走向無紙化。
1996年以後,國債市場交易量有所下降。同時,國債市場出現了託管走向集中和銀行間債券市場與非銀行間債券市場相分離的變化,呈現出"三足鼎立"之勢,即全國銀行間債券交易市場、深滬證交所國債市場和場外國債市場。
『玖』 國債存在和發展的必備條件是什麼
你好
債券名稱:債券代碼名字。
客戶買入全價 :在參加連續競價時, 當委託買入申報價格高於市場即時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時,取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為其成交價。[
買入凈價
賣出凈價:首先,報價時,要報債券凈價, 但必須根據自己所要求實現的債券期望收益率計算出全價,減去應計利息,得出凈價。凈價是實際的成交價。 其次,從價格到收益率的換算,必須按全價來計算
客戶賣出全價:客戶向證券經紀商發出買賣某種股票的指令時,對買賣的價格作出限定,即在買入股票時,限定一個最高價,只允許證券經紀人按其規定的最高價或低於最高價的價格成交,在賣出股票時,則限定一個最低價。限價委託的最大特點是,股票的買賣可按照投資人希望的價格或者更好的價格成交,有利於投資人實現預期投資計劃。
應計利息:凈價交易是指在現券買賣時,以不含有自然增長應計利息的價格報價並成交的交易方式
到期收益率是指投資者在二級市場上買入已經發行的債券並持有到期滿為止的這個期限內的年平均收益率。
我國國債發展簡史
新中國成立後至今,我國國債的發展可以分為兩個主要階段:
第一個階段(1950-1958年):
新中國成立後於1950年發行了"人民勝利折實公債",成為新中國歷史上第一種國債。在此後的"一五"計劃期間,又於1954-1958年間每年發行了一期"國家經濟建設公債",發行總額為35.44億元,相當於同期國家預算經濟建設支出總額862.24億元的4.11%。
1958年後,由於歷史原因,國債的發行被終止。
第二個階段(1981年至今):
我國於1981年恢復了國債發行,時至今日國債市場的發展又可細分為幾個具體的階段。
1981-1987年間,國債年均發行規模僅為59.5億元,且發行日也集中在每年的1月1日。這一期間尚不存在國債的一、二級市場,國債發行採取行政攤派形式,面向國營單位和個人,且存在利率差別,個人認購的國債年利率比單位認購的國債年利率高四個百分點。券種比較單一,除1987年發行了54億元3年期重點建設債券外,均為5~9年的中長期國債。
1988-1993年間國債年發行規模擴大到284億元,增設了國家建設債券、財政債券、特種國債、保值公債等新品種。1988年國家分兩批在61個城市進行國債流通轉讓試點,初步形成了國債的場外交易市場。1990年後國債開始在交易所交易,形成國債的場內交易市場,當年國債交易額占證券交易總額120億元的80%以上。1991年我國開始試行國債發行的承購包銷;1993年10月和12月上海證券交易所正式推出了國債期貨和回購兩個創新品種。
1994年財政部首次發行了半年和一年的短期國債;1995年國債二級市場交易活躍,特別是期貨交易量屢創紀錄,但包括"3.27"事件和回購債務鏈問題等違規事件頻頻出現,致使國債期貨交易於5月被迫暫停。
1996年國債市場出現了一些新變化:首先是財政部改革以往國債集中發行為按月滾動發行,增加了國債發行的頻度;其次是國債品種多樣化,對短期國債首次實行了貼現發行,並新增了最短期限為3個月的國債,還首次發行了按年付息的十年期和七年期附息國債;第三是在承購包銷的基礎上,對可上市的8期國債採取了以價格(收益率)或劃款期為標的的招標發行方式;第四是當年發行的國債以記賬式國庫券為主,逐步使國債走向無紙化。
1996年以後,國債市場交易量有所下降。同時,國債市場出現了託管走向集中和銀行間債券市場與非銀行間債券市場相分離的變化,呈現出"三足鼎立"之勢,即全國銀行間債券交易市場、深滬證交所國債市場和場外國債市場。
『拾』 國債的本質,國家為什麼發國債
就是國家向人民借錢,有利息的!
國家發行國債的原因,主要是用來調節貨幣流通量的。
國債發行一般來說有兩種用途,一是政府籌集資金用於基礎設施建設,拉動內需.另一種用途就是政府公開市場操作的手段,目的在於調節市場上的資金量,對於西方國家來說,第二種意義更大,當市場上的錢太多的時候,政府通過發行國債來收集市場上的資金以防止通貨膨脹,調節利率.
這是我國發行國債和其他國家的比較:一、我國現行的國債發行方式。(直接發行、代銷發行、承購包銷發行、招標拍賣發行。)即「是什麼」。
二、國際主要的國債發行方式。
三、我國與國際發行方式的利弊比較。即「存在什麼問題」。
四、如何改進。即「解決問題」。
國債市場分為兩個層次,一是國債發行市場,也稱一級市場。二是國債流通市場,也稱為二級市場。一級市場好比批發市場,二級市場就像零售市場。一級市場是否順利通暢,對國債的發行至關重要。一般說來,國債發行有四種方式。
改革開放以來,人們日子越過越富裕,余錢剩米多了,就會想著去投資,於是有炒股的、做期貨的,集郵的,搞藝術品收藏的等等,投資方式五花八門,不一而足。而在諸種投資方式中,國債可說是一枝獨秀,倍受投資者青睞。在老百姓的心目中,國債是國家發行的,國家財大氣粗,政府決不會有借無還。投資國債不僅風險小,而且收益又比銀行儲蓄高。因此,國債被譽為"金邊債券"。
私人之間的借債,程序比較簡單。往往找一個公證人或擔保人,借貸雙方立個字據,一手簽字蓋章,一手交付借款便可告成。國債則復雜得多,它必須通過國債市場,才能流入投資者手中。國債市場分為兩個層次,一是國債發行市場,也稱一級市場。中央財政通過該市場,將新發行的國債銷售給資金比較雄厚的投資者。與國債發行市場對應的,是國債流通市場,也稱為二級市場。打個比方,一級市場好比批發市場,二級市場就像零售市場。在二級市場上,那些一級市場的投資者,再將手中的國債轉讓、出售給更多的中小投資者。一級市場是否順利通暢,對國債的發行至關重要。
在我國,國債的發行方式幾經變遷。上個世紀80年代,採用行政分配的方式,攤派發行國債。到了90年代初,便改為承購包銷,主要用於不可流通的憑證式國債。時至今日,已演變為四種發行方式並存,它們分別是:直接發行、代銷發行、承購包銷發行、招標拍賣發行。直接發行方式,指的是財政部面向全國,直接銷售國債。這種發行方式,共包含三種情況,一是各級財政部門或代理機構銷售國債,單位和個人自行認購。第二種情況,也就是80年代的攤派方式,屬帶有強制性的認購。第三種是所謂的"私募定向方式",財政部直接對特定投資者發行國債。例如,對銀行、保險公司、養老保險基金等,定向發行特種國債、專項國債等。代銷發行與直接發行正好相反,財政部委託代銷者負責國債的銷售。我國曾經在上世紀80年代後期和90年代初期運用過這種方式。至於承購包銷,顧名思義,就是指大宗機構投資者,先承購國債,只有包銷出去以後,才能獲利。倘若銷售出了問題,那麼售不出的部分,只能自己消化。自上世紀90年代中後期,承購包銷成為我國國債發行的主要方式。事實上,不僅我國,世界上很多國家,都採用這種方式。
國債發行第四種方式,是招標拍賣方式。採取這種方式,國債認購價格或收益率等,都不是由政府自己說了算,而是在拍賣場上投標競價確定。在這里,招標有兩種具體方式,競爭性招標和非競爭性招標。前者既然冠名為競爭性,自然就暗含了排它意味,在競爭性招標條件下,投標者把認購價格和數量提交招標人,招標人據此開標。決定中標的依據,就是發行價格的高低。投標者認購價格高,招標者受益就大,所以出價高者勝出。而非競爭性招標,乍一看與競爭性招標相似,實則差異巨大。說它們相似,是因為,非競爭性招標沿用競爭性招標的方式開標;說它們不同,是指結果不同。實行競爭性投標,只有出價最高的投資者獲得國債發行權。而採取非競爭性招標,卻類似於吃大鍋飯,參加投標的投資者人人有份。
通過非競爭性的招標拍賣方式發行國債,在中標價格確定上,有兩種有代表性的招標規則:"荷蘭式"招標和"美國式"招標兩種。所謂"荷蘭式"招標,指的是中標價格為單一價格,這個單一價格通常是投標人報出的最低價,所有投資者按照這個價格,分得各自的國債發行份額。而"美國式"招標,中標價格為投標方各自報出的價格。舉個例子,在一場招標中,有三個投標人A、B、C,他們投標價格分別是85元、80元、75元,那麼按照"荷蘭式"招標,中標價格為75元。倘若按照"美國式"招標,則A、B、C三者的中標價分別是85元、80元和75元。我國從1996年開始,將競爭機制引入國債發行,而且從2003年起,財政部對國債發行招標規則進行了重大調整,即在原來單一"荷蘭式"招標基礎上,增加"美國式"招標方式,招標的標的確定為三種,依次是利率、利差和價格。
從國債開始發行那刻起,它就有章可循。只不過,在不同時期,人們對規則的理解各不相同。隨著國債發行在各國實踐的深入,很多舊的原則不再適用。而有些原則,卻經過反復考驗,得到了人們的廣泛認可。以景氣發行原則為例,它是指發行國債,要根據社會經濟狀況,確保經濟的景氣,也就是經濟的穩定和發展。這就要求國債發行者審時度勢,相機抉擇。例如,經濟萎縮低迷,需要政府投資拉動經濟增長時,短期國債就要披掛上陣,身先士卒。此中原因,不難理解:短期國債流動性強,能在較短時間內籌集更多的資金,就如冬天裡點燃的一堆堆烈火,有助於經濟快速回升。相反,經濟過熱時,長期國債就當仁不讓,挺身而出,它的比重增大,無疑將減弱貨幣的流動性,對於"發燒"的經濟,正如夏日裡的清涼飲品,消熱解渴,靜氣安神。
俗話說,好借好還,再借不難。人們借錢,總是事先掂量清楚,有把握償還,才好意思開口。國家向百姓借錢,發行國債,也是一樣。在對國債規模的管理上,大多數發達國家,採取的是國債余額限額管理,這意味著,國會負責審定一段較長時期的國債余額限額,只要不超過限額,國會對國債發行不予干涉,政府在限額內,可以自由行事,自主確定每一年度的發行規模。當然,如果國債余額膽敢跨越雷池一步,超出限額的話,那麼國會就出手干預。這很像巡警的風格,假如你在路上遵紀守法,你幾乎感覺不到他的存在;但是如果你違反交通法規,或逆行,或闖紅燈,巡警就會神不知鬼不覺地出現在你面前,懲治你。
在我國,對國債發行規模,實行年度額度管理制度,即下一年度國債發行計劃,通常是在上一年第四季度編制,對國家財政預算收支情況的測算,是編制國債發行計劃的主要依據。這個計劃將作為國家預算的一部分上報國務院,由國務院在下一年三月的全國人大會上提請審議。一旦通過,國債發行計劃就如同法律文本一樣具有法律效力。倘若在年度內,國際國內經濟形勢發生變化,需要追加或削減國債,政府無權隨意為之,必須像修改法律法規一樣,上報全國人大常委會,經其審議批准後才能執行。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國債發行方式經歷了80年代的行政分配,90年代初的承購包銷,到目前的定向發售、承購包銷和招標發行並存的發展過程,總的變化趨勢是不斷趨向低成本、高效率的發行方式,逐步走向規范化與市場化。
(1)定向發售。定向發售方式是指定向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金融機構等特定機構發行國債的方式,主要用於國家重點建設債券、財政債券、特種國債等品種。
(2)承購包銷。承購包銷方式始於1991年,主要用於不可流通的憑證式國債,它是由各地的國債承銷機構組成承銷團,通過與財政部簽訂承銷協議來決定發行條件、承銷費用和承銷商的義務,因而是帶有一定市場因素發行方式。
(3)招標發行。招標發行是指通過招標的方式來確定國債的承銷商和發行條件。根據發行對象的不同,招標發行又可分為繳款期招標、價格招標、收益率招標三種形式:
①繳款期招標。繳款器招標,是指在國債的票面利率和發行價格已經確定的條件下,按照承銷機構向財政部繳款的先後順序獲得中標權利,直至滿足預定發行額為止。
②價格招標。價格招標主要用於貼現國債的發行,按照投標人所報買價自高向低的順序中標,直至滿足預定發行額為止。如果中標規則為「荷蘭式」,那麼中標的承銷機構都以相同價格(所有中標價格中的最低價格)來認購中標的國債數額;而如果中標規則為「美國式」,那麼承銷機構分別以其各自出價來認購中標數額。
舉例來說,當面值為100元、總額為200億元的貼現國債招標發行時,若有A、B、C三個投標人,他們的出價和申請額如表5-1所示,那麼,A、B、C三者的中標額分別為90億元、60億元和50億元,在「荷蘭式」招標規則下中標價都為75元,而在「美國式」招標規則下,中標價分別是自己的投標價,即等於85元、80元和75元。
由上可見,「荷蘭式」招標的特點是「單一價格」,而「美國式」招標的特點是「多種價格」。我國目前短期貼現國債主要運用「荷蘭式」價格招標方式予以發行。
③收益率招標。收益率招標主要用於付息國債的發行,它同樣可分為「荷蘭式」招標和「美國式」招標兩種形式,原理與上述價格招標相似。
招標發行將市場競爭機制引入國債發行過程,從而能反映出承銷商對利率走勢的預期和社會資金的供求狀況,推動了國債發行利率及整個利率體系的市場化進程。此外,招標發行還有利於縮短發行時間,促進國債一、二級市場之間的銜接。基於這些優點,招標發行已成為我國國債發行體制改革的主要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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