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行政區長官
⑴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特區政府機構
除行政長官外,香港政府由三層架構組成:
行政長官是香港政府的政府首腦,負責領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此職位成立於一九九七年,大致代替香港總督的職權。轄下由三層架構組成:
第一層是司長,即政務司司長、財政司司長和律政司司長。他們均是由行政長官委任,負責制訂香港政府最主要的政策,並直接向行政長官負責。
第二層是決策局,又稱為政策局,職能類似英國政府的部長,負責制訂、統籌及檢討特訂范籌,如衛生、運輸、保安等的政策,和監督屬下執行部門的工作,所有決策局又共同組成政府總部,前行政長官董建華於2002年7月1日實行問責制之前,所有決策局均只向政務司司長或財政司司長負責;實行問責制後,改為直接向行政長官負責。
2005年10月12日新任行政長官曾蔭權在他首份施政報告中又改為決策局先向政務司司長和財政司司長匯報,二人才再向行政長官匯報。
第三層是部門,是政府政策的執行部門,例如衛生署、警務處等,首長皆為香港公務員。
另外少部分政府部門如廉政公署及審計署皆直屬行政長官。
現任行政長官是梁振英。
補充:(2002年7月1日—2007年6月30日)的十一局
公務員事務局
政制事務局
教育統籌局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
衛生福利及食物局
民政事務局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
保安局
工商及科技局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
2007年7月1日運作的決策局
教育局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
保安局
食物及衛生局
公務員事務局
民政事務局
勞工及福利局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
發展局
環境局
運輸及房屋局
「三司十一局/三司十二局」是司長及決策局的統稱,自前行政長官董建華於2002年7月1日實施問責制後開始被傳媒使用。
第三層是部門,是政府政策的執行部門,例如衛生署、警務處等。
2012年政府重組時的決策局
教育局
資訊及科技局
工商及旅遊局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
保安局
食物及衛生局
公務員事務局
民政事務局
勞工及福利局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
環境局
運輸及工務局
文化局
2015年11月20日運作的決策局
教育局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
創新及科技局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
保安局
食物及衛生局
公務員事務局
民政事務局
勞工及福利局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
發展局
環境局
運輸及房屋局
⑵ 要當選為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需要具備的條件和資格是什麼
當選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條件和資格:由分別來自38個界別分組,代表不同行業、專業、勞工、社會服務團體及區域組織的1200人組成的選舉委員會選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任命。
參選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條件和資格:
1.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
2.在外國無居留權·年滿40周歲
3.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滿20年
4.不少於100名選舉委員會委員提名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又稱特區首長,亦可簡稱特首;英語:Chief Executive,簡稱 CE)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首長及香港最高代表,此職位成立於1997年7月1日,大致上代替香港總督的職務。每屆任期5年,可連任一次。
參考鏈接:http://ke..com/link?url=MZUaK-ATZWol---JHCcxta65tP_#1。
⑶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是最高的嗎
香港特區最高行政長官即特首,是香港最高行政長官。
⑷ 香港行政區劃代碼包括下面區的
香港行政區劃代碼(身份證地區代碼)810000,香港特別行政內區(810000 HK)。
香港特別行政區,下轄容香港島、九龍半島、新界三個地區共18個分區。香港島有中西區、灣仔區、東區、南區;九龍半島有油尖旺區、深水埗區、九龍城區、黃大仙區、觀塘區;新界有北區、大埔區、沙田區、西貢區、荃灣區、屯門區、元朗區、葵青區、離島區。
(4)香港行政區長官擴展閱讀:
香港的行政制度
香港實施行政主導的管治模式,並制定由行政長官和行政會議領導的管治體制和代議政制架構。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是特別行政區的首長,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既對中央人民政府負責又對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行政長官由具有廣泛代表性的選舉委員會根據《基本法》選舉、並經中央人民政府委任產生。
行政長官負責執行《基本法》、簽署法案和財政預算案、頒布法例、決定政府政策以及發布行政命令,並由行政會議協助制定政策。香港首任行政長官是董建華。現任行政長官為林鄭月娥,2017年7月1日正式就職。
2014年8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普選問題和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
⑸ "一國兩制"中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怎麼產生
香港特別來行政區行政長自官(又稱特區首長,亦可簡稱特首;英語:Chief Executive,簡稱 CE)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首長及香港最高代表,此職位成立於1997年7月1日,大致上代替香港總督的職務。每屆任期5年,可連任一次。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由分別來自38個界別分組,代表不同行業、專業、勞工、社會服務團體及區域組織的1200人組成的選舉委員會選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任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規定,行政長官由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
⑹ 香港特別行政區歷任行政長官是哪些人
截止目前,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一共有5任,分別如下:
1、第一任:董建華(Tung Chee-hwa),任期時間:1997年7月1日—2002年6月30日;
2、第二任:董建華(Tung Chee-hwa),任期時間:2002年7月1日—2005年3月12日;
3、第三任:曾蔭權(Donald Tsang Yam-kuen),任期時間:2007年7月1日—2012年6月30日;
4、第四任:梁振英(Leung Chun-ying),任期時間:2012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
5、第五任:林鄭月娥(Carrie Lam Cheng Yuet-ngor) ,任期時間:2017年7月1日—至今。
(6)香港行政區長官擴展閱讀
1、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又稱香港特區首長,簡稱香港特首;英語:The Chief Executive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簡稱CE),由分別來自38個界別分組,代表不同行業、專業、勞工、社會服務團體及區域組織的1200人組成的選舉委員會選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任命。
2、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職責如下:
(1)領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2)執行香港基本法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
(3)簽署、公報並向中央人民政府備案由香港立法會通過的法案和政府的行政指令;
(4)建議中央任命或免去主要官員、各級法院法官及公職人員的職務;
(5)赦免或減輕刑事罪犯的刑罰及處理請願、申訴事項。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⑺ 現任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是
截止2020年1月份,現任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是林鄭月娥。現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香專港特別屬行政區第五任行政長官。
1957年5月13日出生於香港,1980年從香港大學畢業後加入香港政府。
自2000年起,先後擔任香港特區政府社會福利署署長、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常任秘書長、香港駐倫敦經濟貿易辦事處處長、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發展局局長。2012年7月至2017年1月,擔任香港特區政府政務司司長。
(7)香港行政區長官擴展閱讀:
家庭生活
林鄭月娥愛穿旗袍,有兄妹五人,自己排行老四,林鄭月娥的丈夫是林兆波,兩人於1984年結婚,育有兩子林節思、林約希。
1982年,時任政務官的林鄭月娥在保送英國劍橋大學深造期間,與同在該校修讀數學的林兆波邂逅。林兆波其後在劍橋取得博士學位,並回到香港中文大學任教。
2003年,林鄭月娥升任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常任秘書長(規劃及地政),位處D8首長級;但在半年內竟突然主動申請調任香港駐倫敦經濟貿易辦事處處長,職位降到D6級。其主動降職減薪的原因是要管教幼子約希,而期間林兆波也放棄了教職一起赴英。
⑻ 香港特別行政區首任行政長官是誰
董建華參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首任行政長官競選,獲得大比數的選票,當選行政長官。同年12月16日,董建華獲中央人民政府正式委任為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⑼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省委書記哪個權力大
當然還是行政長官了,中國是一國兩制,香港有一定的獨立性,行政長官權力非常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