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執法需要幾個人
A. 交警可以一個人執法嗎
交警復的協警主要職責是協助交警管制理交通秩序和做一些交通管理中的事務性工作,例如可以勸阻、制止違章,可以疏導交通,可以對違章取證,但是協警沒有執法權,不可以單獨執法,例如不能單獨執行罰款、扣車等。
希望採納
B. 我想問問交警上路執法幾個人是正常
一般情況下是兩人以上,當然有時也有一個人的時候,比如查違章停車,所以沒有硬性規定,交警在任何時候都有執法權,大家出門在外最好不要心存僥幸,安全第一哦
C. 正常查車交警要幾人以上才有執法權力
至少2人以上。
D. 交警隊幾人才能執法
執法沒有規定具體的人數,但是實施處罰時,《行政處罰法》規定:兩人內以上持證正式交容警才能處罰。
執法,亦稱法律執行,是指國家行政機關依照法定職權和法定程序,行使行政管理職權、履行職責、貫徹和實施法律的活動。
執法,顧名思義是指掌管法律,手持法律做事,傳布、實現法律。在日常生活中,人們通常在廣義與狹義這兩種含義上使用這個概念。廣義的執法或法的執行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及其公職人員依照法定程序實施法律的活動。狹義的執法是指法的執行,國家行政機關和法律授權、委託的組織及其公職人員,在行使行政管理權的過程中,依照法定的職權和程序,貫徹實施法律的活動。人們把行政機關稱為執法機關,就是狹義上使用執法的。此處所講的執法是指狹義的法的執行。國家行政機關執行法律是法的實施的重要方面。在現代社會,國家行政機關被稱為國家立法機關的執行機關,後者制定的法律,法規主要有前者貫徹、執行、付諸實現。
E. 警察貼條執法需要幾個人在場
需要兩個人以上
一個人不可以
就是這樣
F. 警察執法幾個人算合法
這個看情況 調查取證 處理時間 性質不同,分工合作 ,我認為不是多少人合法,而是執法者自身素質知法守法
G. 請問交警執法是幾個人以上可以執法
簡易程抄序作出處罰可以一人執行襲。
交警是否可以一個人執法呢?很多人有這個疑問,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七條規定:「 行政機關在調查或者進行檢查時,執法人員不得少於兩人,並應當 向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出示證件。」似乎必須要兩個人執法,但是這只是一般性的規定,《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對此有特殊的規定,根據特別法優於普通法的原則,在交通管理行政范圍,要適用《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的規定。其具體的規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7條第1款規定:「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予以警告、二百元以下罰款,交通警察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並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7條第2款規定:「對個人處以二百元以下罰款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序,由交通警察當場作出處罰決定」、第8條第2款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按照簡易程序作出處罰決定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實施」。
H. 交警貼條執法得幾個人
沒有具體人數,持證正式交警即可,但是實施處罰時,《行政處罰法》規定:兩人以上持證正式交警才能處罰。
I. 交通警察要幾人以上才有執法權力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七條和《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理程序》第五條:
如果屬於簡易程序,只需要一名交通警察就可以;除簡易程序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道路交通事故進行調查時,交通警察不得少於二人。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七條:除簡易程序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道路交通事故進行調查時,交通警察不得少於二人。
《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理程序》第五條:將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拒收的,交通警察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上註明。制發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實施。
交通警察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將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一式二聯)存檔聯交所屬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9)交警執法需要幾個人擴展閱讀:
其他執法人數規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三十八條:因調查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組織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證人對肇事嫌疑人、嫌疑車輛等進行辨認。辨認應當在交通警察的主持下進行。主持辨認的交通警察不得少於二人。
多名辨認人對同一辨認對象進行辨認時,應當由辨認人個別進行。
辨認時,應當將辨認對象混雜在特徵相類似的其他對象中,不得給辨認人任何暗示。辨認肇事嫌疑人時,被辨認的人數不得少於七人;對肇事嫌疑人照片進行辨認的,不得少於十人的照片。辨認嫌疑車輛時,同類車輛不得少於五輛;對肇事嫌疑車輛照片進行辨認時,不得少於十輛的照片。
J. 警察執法是不是要兩人以上可以執法
《行政處罰法》
第三十七條 行政機關在調查或者進行檢查時,執法人員不得少於兩人,並應當向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出示證件。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應當如實回答詢問,並協助調查或者檢查,不得阻撓。詢問或者檢查應當製作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