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執法
Ⅰ 天朝田畝制度的內容
《天朝田畝制度》的內容包括土地制度、教育、社會保障三個主要方面。
1、《天朝田畝制度》中土地制度包含兩個內容:一是劃分土地質量的等級標准;二是土地分配的原則和方法。《天朝田畝制度》把天下田畝按其產量多寡,分為三類九等,以期建立一個「有田同耕,有飯同食,有衣同穿,有錢同使,無處不均,無人不飽」的理想社會。
2、教育方面:太平天國的教育是以宗教形式進行,每二十五家設一禮拜堂,禮拜堂兼學校。
凡內外諸官及民,每禮拜日聽講聖書,虔誠祭奠,禮拜頌贊天父上主皇上帝焉。每七七四十九禮拜日,師帥、旅帥、卒長更番至其所統屬兩司馬禮拜堂講聖書,教化民,兼察其遵條命與違條命及勤惰。如第一七七四十九禮拜日,師帥至某兩司馬禮拜堂,第二七七四十九禮拜日,師帥又別至某兩司馬禮拜堂,以次第輪,周而復始。旅帥、卒長亦然。
3.社會保障方面:太平天國則強調對於鰥寡孤獨者和有殘疾或疾病的人免除徭役,由國家供養。
凡天下每一夫有妻子女三、四口,或五、六、七、八、九口,則出一人為兵。其餘鰥寡孤獨廢疾免役,皆頒國庫以養。
(1)典執法擴展閱讀
《天朝田畝制度》是太平天國定都天京後,於1853年頒布的一個政策綱領。它是太平天國的基本綱領,其基本內容是關於土地改革制度,同時提及中央及地方政制,還涉及經濟制度。其中土地制度是根本,是諸種制度所依託的基礎,也是《天朝田畝制度》的精華所在。
資料來源:人民網:舊民主主義時期的民生
Ⅱ 嚴格執法的近義詞是什麼求解.
執法如山氣涌如山中執法號令如山右執法軍令如山軍令如山倒軍令重如山如山壓卵執法執法不阿執法不公兵敗如山倒典執法官法如爐退如山移恩德如山恩重如山積甲如山鐵案如山綉衣執法堆積如山堆集如山罪惡如山釣魚執法執法釣魚養魚執法東山法門安如太山安如泰山江山如故江山如畫如法如法炮製如法泡製
Ⅲ 求文檔: 《天朝田畝制度》 《土地革命》
【天朝田畝制度全文】
凡一軍:典分田二,典刑法二,典錢谷二,典入二,典出二,俱一正一副,即以師帥、旅帥兼攝。當其任者掌其事,不當其事者亦贊其事。凡一軍一切生死黜陟等事,軍帥詳監軍,監軍詳欽命總制,欽命總制次詳將軍、侍衛、指揮、檢點、丞相,丞相稟軍師,軍師奏天王,天王降旨,軍師遵行。功勛等臣世食天祿,其後來歸從者,海軍每家設一人為伍卒,有警則首領統之為兵,殺敵捕賊,無事則首領督之為農,耕田奉尚。
凡田分九等:其田一畝,早晚二季可出一千二百斤者為尚尚田,可出一千一百斤者為尚中田,可出一千斤者為尚下田,可出九百斤者為中尚田,可出八百斤者為中中田,可出七百斤者為中下田,可出六百斤者為下尚田,可出五百斤者為了中田,可出四百斤者為下下田。尚尚田一畝,當尚中田一畝一分,當尚下田一畝二分,當中尚田一畝三分五厘,當中中田一畝五分,當中下田一畝七分五厘,當下尚田二畝,當下中田二畝四分,當下下田三畝。
凡分田,照人口,不論男婦,算其家人口多寡,人多則分多,人寡則分寡,雜以九等。如一家六人,分三人好田,分三人丑田,好醜各一半。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此處不足,則遷被處,彼處不足,則遷此處。凡天下田,豐荒相通,此處荒則移彼豐處,以賑此荒處,彼處荒則移此豐處,以賑彼荒處。務使天下共享天父上主皇上帝大福,有田同耕,有飯同食,有衣同穿,有錢同使,無處不均勻,無人不飽暖也。凡男婦,每一人自十六歲以尚,受田多瑜十五歲以下一半。如十六歲以尚分尚尚田一畝,則十五歲以下減其半,分尚尚田五分:又如十六歲以尚分下下田三畝,則十五歲以下減其半,分下下田一畝五分。
凡天下,樹牆下以桑。凡婦蠶績縫衣裳。凡天下,每家五母雞,二母蔬,無失其時。凡當收成時,兩司馬督伍長,除足其二十五家每人所食可接新谷外,余則歸國庫。凡麥、豆、芝麻、布帛、雞、犬各物及銀錢亦然。蓋天下皆是天父上主皇上簾一大家,天下人人不受私,物物歸上主,則主有所運用,天下大家處處平勻,人人飽暖矣。此乃天父上主皇上帝特命太平真主救世旨意也。但兩司馬存其錢谷數於簿,上其數於典錢谷及典出入。
凡二十五家中,設國庫一,禮拜堂一,兩司馬居之。凡二十五家中所有婚娶彌月喜事,俱用國庫;但有限式,不得多用一錢。如一家有婚娶彌月事,給錢一千,谷一百斤,通天下皆一式,總要用之有節,以備兵荒。凡天下婚姻不論財。凡二十五家中陶冶木石等匠,俱用伍長及伍卒為之,農隙治事。凡兩司馬辦其二十五家婚娶吉喜等事,總是祭告天父上主皇上帝,一切舊時歪例盡除。其二十五家中童子俱日至禮拜堂,兩司馬教讀舊遣詔聖書新遺詔聖書及真命詔旨書焉。凡禮拜日,伍長各率男婦至禮拜堂,分別男行女行,講聽道理,頌贊祭奠天父上主皇上帝焉。
凡二十五家中,力農者有賞,情農者有罰。或各家有爭訟,兩造赴兩司馬,兩司馬聽其曲直。不息,則兩司馬挈兩造赴卒長,卒長聽其曲直。不息,則卒長尚其事於旅帥、師帥、典執法及軍帥。軍帥合同典執法判斷之。既成獄辭,軍帥又必尚其事於監軍,監軍次詳總制、將軍、侍衛、指揮、檢點及丞相,丞相稟軍師,軍師奏天王。天王降旨,命軍師、丞相、檢點及典執法等詳核其事。無出入,然後軍師、丞相、檢點及典執法等,直啟天王主斷。天王乃降旨主斷,或生,或死,或予,或奪,軍師遵旨處決。
凡天下官民,總遵守十款天條及遵命令。盡忠報國者則為忠,由卑升至高,世其官。官或違犯十款天條及逆命令受賄弄弊者則為奸,由高貶至卑,黜為農。民能遵條命及力農者則為賢為良,或舉或賞。民或違條命及情農者則為惡為頑,或誅或罰。
凡天下每歲一舉,以補諸官之缺。舉得其人,保舉者受賞;舉非其人,保舉者受罰。其伍卒民,有能遵守條命及力農者,兩司馮則列其行跡,注其姓名,並自己保畢姓名於卒長。卒長細核其人於本百家中,果實,則詳其人,並保舉姓名於旅帥。旅帥細核其人於本五百家中,果實,則尚其人,並保舉姓名於師帥。師帥實核其人於本二千五百家中,果實,則尚其人,並保舉姓名於軍帥。軍帥總核其人於本軍中,果實,則尚其人,並保舉姓名於監軍。監軍詳總制,總制次詳將軍、侍衛、指揮、檢點、丞相,丞相稟軍師,軍師啟天王。天王降旨調選天下各軍所舉為某旗,或師帥,或旅帥,或牢長、兩司馬、伍長。凡濫保舉人者,黜為農。
凡天下諸官,三崴一升貶,以示天朝之公。凡濫保舉人及濫奏貶人者,黜為農。當升貶年,各首領各保升奏貶其統屬。卒長細核其所統兩司馬及伍長,某人杲有賢跡則列其賢跡,某人果有惡跡則列其惡跡,注其人,並自己保升奏貶姓名於軍帥;至若其人無可保升並無可奏貶者,則姑置其人不保不奏也。旅帥細核其所統屬卒長及巷兩司馬、伍長,某人果有賢跡則列其賢跡,某人果有惡跡則列其惡跡,詳其人,並自已保升奏貶姓名於師帥。師帥細核其所統屬旅帥以下官,某人果有賢跡則列其賢跡,某人果有惡跡則列其惡跡,注其人,並自己保升奏貶姓名於軍帥。軍帥將師帥以下官所保升奏貶姓名,並自己所保升奏貶各官姓名詳於監軍。監軍並細核其所統軍帥,某人果有賢跡則列其賢跡,某人果有惡跡則列其惡跡,注其人,並自己保升奏貶姓名詳欽命總制。欽命總制並細核其所統監軍,某人果有賢跡則列其賢跡,某人果有惡跡則列其惡跡,注其人,並自己保升奏貶姓名一同舉於將軍、侍衛、指
揮、檢點及丞相。丞相稟軍師。軍師將各欽命總制及各監軍及各軍帥以下官所保升奏貶各姓名直啟天王主斷。天王乃降旨主斷,超升各欽命總制所保升各監軍,其或升為欽命總制,或升為侍衛,譴謫各欽命總制所奏貶各監軍,或貶為軍帥,或貶為師帥。超升各監軍所保升各軍帥,或升為監軍,或升為侍衛;譴謫各監軍所奏貶各軍帥,或貶為師帥,或貶為旅帥、卒長。超升各軍帥所保升各官,或升尚一等,或升尚二等,或升軍帥;譴譎各軍帥所奏貶各官,或貶下一等,或貶下二等,或貶為農。天王降旨,軍師宣丞相,丞相宣檢點、指揮、將軍、侍衛、總制,總制次宣監軍,監軍宣各官一體遵行。監軍以下官,俱是在尚保升奏貶在下。惟欽命總制一官,天王准其所統各監軍保升奏貶欽命總制。天朝內丞相、檢點、指揮、將軍、侍衛諸宜,天王亦准其尚下互相保升奏貶,以剔尚下相蒙之弊。至內外諸官,若有大功大勛及大奸不法等事,天王准其尚下不時保升奏貶,不必拘升貶之年。但凡在尚保升奏貶在下,誣,則黜為農。至凡在下保升奏貶在尚,誣,則加罪。凡保升奏貶所列賢跡惡跡,總要有憑據方為實也。
凡設軍,每一萬三千一百五十六家先設一軍帥。次設軍帥所統五師帥。次設師帥所統五旅帥,共二十五旅帥。次設二十五旅帥各所統五卒長,共一百二十五卒長。次設一百二十五卒長各所統四兩司馬,共五百兩司馬。次設五百兩司馬各所統五伍長,共二千五百伍長。次設二千五百伍長各所統四伍卒,共一萬伍卒。通一軍人數共一萬三千一百五十六人。凡設軍以後,人家添多,添多五家,另設一伍長。添多二十六家,另設一兩司馬。添多一百零五家,另設一卒長。添多五百二十六家,另設一旅帥。添多二千六百三十一家,另設一師帥。共添多一萬三千一百五十六家,另設一軍帥。未設軍帥前,其師帥以下官仍歸舊軍帥統屬;既設軍帥,則割歸本軍帥統屬。
凡內外諸官及民,每禮拜日聽講聖經,虔誠祭奠,禮拜頌贊天父上主皇上帝焉。每七七四十九禮拜日,師帥、旅帥、卒長更番至其所統屬兩司馬禮拜堂講聖書,教化民,兼察其遵條命與違條命及勤惰。如第一七七四十九禮拜日,師肋至某兩司馬禮拜堂,第二七七四十九禮拜日,師帥又別至某兩司 馬禮拜堂,以次第輪,周而復始。旅帥、卒長亦然。
凡天下每一夫有妻子女三、四口,或五、六、七、八、九口,則出一人為兵。其餘鰥寡孤獨廢疾免役,皆頒國庫以養。
凡天下諸官,每禮拜日依職份虔誠設牲饌奠祭禮拜,頌贊天父上主皇上帝,講聖書,有敢怠慢者黜為農。欽此。
Ⅳ 找《天朝田畝制度》的全文,謝謝!
O(∩_∩)O樓主您好
凡一軍:典分田二,典刑法二,典錢谷二,典入二,典出二,俱一正一副,即以師帥、旅帥兼攝。當其任者掌其事,不當其事者亦贊其事。凡一軍一切生死黜陟等事,軍帥詳監軍,監軍詳欽命總制,欽命總制次詳將軍、
、指揮、檢點、丞相,丞相稟軍師,軍師奏天王,天王降旨,軍師遵行。功勛等臣世食天祿,其後來歸從者,海軍每家設一人為伍卒,有警則首領統之為兵,殺敵捕賊,無事則首領督之為農,耕田奉尚。
凡田分九等:其田一畝,早晚二季可出一千二百斤者為尚尚田,可出一千一百斤者為尚中田,可出一千斤者為尚下田,可出九百斤者為中尚田,可出八百斤者為中中田,可出七百斤者為中下田,可出六百斤者為下尚田,可出五百斤者為了中田,可出四百斤者為下下田。尚尚田一畝,當尚中田一畝一分,當尚下田一畝二分,當中尚田一畝三分五厘,當中中田一畝五分,當中下田一畝七分五厘,當下尚田二畝,當下中田二畝四分,當下下田三畝。
凡分田,照人口,不論男婦,算其家人口多寡,人多則分多,人寡則分寡,雜以九等。如一家六人,分三人好田,分三人丑田,好醜各一半。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此處不足,則遷被處,彼處不足,則遷此處。凡天下田,豐荒相通,此處荒則移彼豐處,以賑此荒處,彼處荒則移此豐處,以賑彼荒處。務使天下共享天父上主皇上帝大福,有田同耕,有飯同食,有衣同穿,有錢同使,無處不均勻,無人不飽暖也。凡男婦,每一人自十六歲以尚,受田多瑜十五歲以下一半。如十六歲以尚分尚尚田一畝,則十五歲以下減其半,分尚尚田五分:又如十六歲以尚分下下田三畝,則十五歲以下減其半,分下下田一畝五分。
凡天下,樹牆下以桑。凡婦蠶績縫衣裳。凡天下,每家五母雞,二母蔬,無失其時。凡當收成時,兩司馬督
,除足其二十五家每人所食可接新谷外,余則歸國庫。凡麥、豆、芝麻、布帛、雞、犬各物及銀錢亦然。蓋天下皆是天父上主皇上簾一大家,天下人人不受私,物物歸上主,則主有所運用,天下大家處處平勻,人人飽暖矣。此乃天父上主皇上帝特命太平真主救世旨意也。但兩司馬存其錢谷數於簿,上其數於典錢谷及典出入。
凡二十五家中,設國庫一,禮拜堂一,兩司馬居之。凡二十五家中所有婚娶
喜事,俱用國庫;但有限式,不得多用一錢。如一家有婚娶
事,給錢一千,谷一百斤,通天下皆一式,總要用之有節,以備兵荒。凡天下婚姻不論財。凡二十五家中陶冶木石等匠,俱用
及伍卒為之,農隙治事。凡兩司馬辦其二十五家婚娶吉喜等事,總是祭告天父上主皇上帝,一切舊時歪例盡除。其二十五家中童子俱日至禮拜堂,兩司馬教讀舊遣詔聖書新遺詔聖書及真命詔旨書焉。凡禮拜日,
各率男婦至禮拜堂,分別男行女行,講聽道理,頌贊祭奠天父上主皇上帝焉。
凡二十五家中,力農者有賞,情農者有罰。或各家有爭訟,兩造赴兩司馬,兩司馬聽其曲直。不息,則兩司馬挈兩造赴卒長,卒長聽其曲直。不息,則卒長尚其事於旅帥、師帥、典執法及軍帥。軍帥合同典執法判斷之。既成獄辭,軍帥又必尚其事於監軍,監軍次詳總制、將軍、
、指揮、檢點及丞相,丞相稟軍師,軍師奏天王。天王降旨,命軍師、丞相、檢點及典執法等詳核其事。無出入,然後軍師、丞相、檢點及典執法等,直啟天王主斷。天王乃降旨主斷,或生,或死,或予,或奪,軍師遵旨處決。
凡天下官民,總遵守十款天條及遵命令。
者則為忠,由卑升至高,世其官。官或違犯十款天條及逆命令受賄弄弊者則為奸,由高貶至卑,黜為農。民能遵條命及力農者則為賢為良,或舉或賞。民或違條命及情農者則為惡為頑,或誅或罰。
凡天下每歲一舉,以補諸官之缺。舉得其人,保舉者受賞;舉非其人,保舉者受罰。其伍卒民,有能遵守條命及力農者,兩司馮則列其行跡,注其姓名,並自己保畢姓名於卒長。卒長細核其人於本百家中,果實,則詳其人,並保舉姓名於旅帥。旅帥細核其人於本五百家中,果實,則尚其人,並保舉姓名於師帥。師帥實核其人於本二千五百家中,果實,則尚其人,並保舉姓名於軍帥。軍帥總核其人於本軍中,果實,則尚其人,並保舉姓名於監軍。監軍詳總制,總制次詳將軍、
、指揮、檢點、丞相,丞相稟軍師,軍師啟天王。天王降旨調選天下各軍所舉為某旗,或師帥,或旅帥,或牢長、兩司馬、伍長。凡濫保舉人者,黜為農。
凡天下諸官,三崴一升貶,以示
之公。凡濫保舉人及濫奏貶人者,黜為農。當升貶年,各首領各保升奏貶其統屬。卒長細核其所統兩司馬及伍長,某人杲有賢跡則列其賢跡,某人果有惡跡則列其惡跡,注其人,並自己保升奏貶姓名於軍帥;至若其人無可保升並無可奏貶者,則姑置其人不保不奏也。旅帥細核其所統屬卒長及巷兩司馬、伍長,某人果有賢跡則列其賢跡,某人果有惡跡則列其惡跡,詳其人,並自已保升奏貶姓名於師帥。師帥細核其所統屬旅帥以下官,某人果有賢跡則列其賢跡,某人果有惡跡則列其惡跡,注其人,並自己保升奏貶姓名於軍帥。軍帥將師帥以下官所保升奏貶姓名,並自己所保升奏貶各官姓名詳於監軍。監軍並細核其所統軍帥,某人果有賢跡則列其賢跡,某人果有惡跡則列其惡跡,注其人,並自己保升奏貶姓名詳欽命總制。欽命總制並細核其所統監軍,某人果有賢跡則列其賢跡,某人果有惡跡則列其惡跡,注其人,並自己保升奏貶姓名一同舉於將軍、侍衛、指
揮、檢點及丞相。丞相稟軍師。軍師將各欽命總制及各監軍及各軍帥以下官所保升奏貶各姓名直啟天王主斷。天王乃降旨主斷,超升各欽命總制所保升各監軍,其或升為欽命總制,或升為侍衛,譴謫各欽命總制所奏貶各監軍,或貶為軍帥,或貶為師帥。超升各監軍所保升各軍帥,或升為監軍,或升為侍衛;譴謫各監軍所奏貶各軍帥,或貶為師帥,或貶為旅帥、卒長。超升各軍帥所保升各官,或升尚一等,或升尚二等,或升軍帥;譴譎各軍帥所奏貶各官,或貶下一等,或貶下二等,或貶為農。天王降旨,軍師宣丞相,丞相宣檢點、指揮、將軍、侍衛、總制,總制次宣監軍,監軍宣各官一體遵行。監軍以下官,俱是在尚保升奏貶在下。惟欽命總制一官,天王准其所統各監軍保升奏貶欽命總制。
內丞相、檢點、指揮、將軍、侍衛諸宜,天王亦准其尚下互相保升奏貶,以剔尚下相蒙之弊。至內外諸官,若有大功大勛及大奸不法等事,天王准其尚下不時保升奏貶,不必拘升貶之年。但凡在尚保升奏貶在下,誣,則黜為農。至凡在下保升奏貶在尚,誣,則加罪。凡保升奏貶所列賢跡惡跡,總要有憑據方為實也。
凡設軍,每一
一百五十六家先設一軍帥。次設軍帥所統五師帥。次設師帥所統五旅帥,共二十五旅帥。次設二十五旅帥各所統五卒長,共一百二十五卒長。次設一百二十五卒長各所統四兩司馬,共五百兩司馬。次設五百兩司馬各所統五伍長,共二千五百伍長。次設二千五百伍長各所統四伍卒,共一萬伍卒。通一軍人數共一
一百五十六人。凡設軍以後,人家添多,添多五家,另設一伍長。添多二十六家,另設一兩司馬。添多一百零五家,另設一卒長。添多五百二十六家,另設一旅帥。添多二千六百三十一家,另設一師帥。共添多一
一百五十六家,另設一軍帥。未設軍帥前,其師帥以下官仍歸舊軍帥統屬;既設軍帥,則割歸本軍帥統屬。
凡內外諸官及民,每禮拜日聽講聖經,虔誠祭奠,禮拜頌贊天父上主皇上帝焉。每七七四十九禮拜日,師帥、旅帥、卒長更番至其所統屬兩司馬禮拜堂講聖書,教化民,兼察其遵條命與違條命及勤惰。如第一七七四十九禮拜日,師肋至某兩司馬禮拜堂,第二七七四十九禮拜日,師帥又別至某兩司 馬禮拜堂,以次第輪,周而復始。旅帥、卒長亦然。
凡天下每一夫有妻子女三、四口,或五、六、七、八、九口,則出一人為兵。其餘
廢疾免役,皆頒國庫以養。
凡天下諸官,每禮拜日依職份虔誠設牲饌奠祭禮拜,頌贊天父上主皇上帝,講聖書,有敢怠慢者黜為農。欽此。
如有疑問可追問,滿意請及時採納★
喜歡的話,請點下「贊」,謝謝!
有問題歡迎向我或者我的團隊【定向求助】哦
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內盡力為您解答\(^o^)/~
o 0 ……………【亭婷宇立】團隊by:yjfylg
Ⅳ 求一首帶「廷」字的詩或詞,並賞析!急...
《贈喬侍郎》(唐代陳子昂)
漢廷榮巧宦,雲閣薄邊巧。可憐驄馬使,白首為誰雄?
贈喬侍郎 陳子昂
漢廷榮巧宦,雲閣薄邊功。可憐驄馬使,白首為誰雄?
喬侍郎,詩人的友人,侍郎是他的官名。在這首詩里說的是漢代的典故,但是要表達的卻是詩人對唐代現實社會中不合理現象的憤慨。
漢代朝廷中榮耀的是玩弄權術的奸狡之輩,立下赫赫戰功的邊境將領並不能得到君主的重視,最多把他們的畫像象徵性得掛在雲台上,麒麟閣里罷了。可憐那位耿直廉明的驄馬使恆典,雖然做了一輩子公正不阿的御使,滿頭的白發又是為了誰而生的?
漢朝中多有鑽營之輩玩弄權術者卻得到了一生榮華,在邊境上浴血奮戰,為國為民立下戰功的將軍卻得不到君王的重視,頂多把他們的畫像掛在雲台上,麒麟閣里罷了。像驄馬使恆典一樣清正廉明的好官,滿頭秋霜了也依然得不到公平的待遇。
生於唐代的陳子昂和一般文人一樣,在寫作的時候也要遵循封建道德規范,作品裡用到了暗喻等手法,對涉及君王的事情進行了避諱。這首詩中詩人就是借用漢代的事情來針砭時弊的。詩人用這首作品贈給朋友,一方面是對朝政的議論,一方面也是對朋友傾訴自己的憂愁,可以看成是一種告誡,也可以看成是陳子昂在表露自己的骨氣,體現他自己的政見觀點。這首作品裡其實正有記載中的陳子昂式的風格。
詩里用到的幾個漢代典故有「雲閣」,「驄馬使」。如果有的讀者說「榮巧宦」也是一個典故,其實也是可以的。榮巧宦是漢代朝政的一個現象,可以說是個典故。「雲閣」中,雲即指雲台,相傳漢明帝為了追悼漢室中興時期的功臣,將二十八位名將的畫像掛在南宮的雲台上。「雲閣」中,閣即麒麟閣,漢初蕭何建造的,後來漢宣帝繪制了包括霍光在內的十一人的畫像懸在麒麟閣。於是「雲閣」就成為後來懸掛有功臣畫像樓閣的代稱。詩人的觀點,這是一種虛偽的重視,甚至就是有名無實。至於「驄馬使」指漢代的忠臣恆典。恆典是御使(相當於現在的檢查官),因為他出行時常騎著青白色的馬,因此被稱為驄馬使。恆典執法嚴格,也許這樣使他並不被愛聽好聽話的君主倚賴,所以陳子昂將他的一生作為受不公平待遇的臣子的寫照。詩人認為他們的滿頭白發辛勞一生其實並沒有得到君主的賞識,甚至就是白忙碌了一輩子,是一種碌碌無為(不過我想這樣理解可能過於偏激,這只是我自己的看法,讀者不必認同。)。
Ⅵ 天朝田畝制度的制度內容
《天朝田畝制度》的基本內容,是根據「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的原則,把每畝土地按每年產量的多少,分為上、中、下三級九等,然後好田壞田互相搭配,好壞各一半,按人口平均分配。凡16歲以上的男女每人得到一份同等數量的土地,15歲以下的減半。同時,還提出「豐荒相通」、以豐賑荒的調劑辦法。
《天朝田畝制度》
太平天國的綱領性文件。1853年太平天國建都天京(今南京)後頒布。主要內容:廢除封建土地所有制,規定了農民平分土地的原則;在農村設立兵農合一的鄉官制度;廢除封建買賣婚姻。綱領主張人人平等,男女平等,具有推翻封建土地制度的革命精神,但帶有濃厚的絕對平均主義的空想,實際上並沒有實行。 內容:廢除封建土地所有制,按人口和年齡平均分配土地。
原則:「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無處不均勻,無人不飽暖」。
分配方式:以戶為單位,不分男女,按人口和年齡平均分配。太平天國還將土地按產量的多少,分為九等,然後好壞搭配分配各戶,並提出了豐荒相通,以豐賑荒的調劑方法。 內容:實行聖庫制度。
原則:「天下人人不受私,物物歸上主」。
方法:每戶留足口糧,其餘歸聖庫。 (1)確認了君主政體,規定了中央和地方的政權組織體系
(2)規定了官吏的銓選升降制度,創建了具有進步意義的鄉官保舉制度和保升奏貶制度
(3)確認了兵農合一的制度 內容:宣布廢除封建買賣婚姻,主張「凡天下婚姻不論財」。
在儀式上廢除「舊時歪例」,由兩司馬「祭告天父上主皇上帝,采宗教形式舉辦婚禮。 內容:規定了普通訴訟的司法程序,採取層層上報、天王主斷的形式,各級行政長官兼有司法審判權。
凡一軍:典分田二,典刑法二,典錢谷二,典入二,典出二,俱一正一副,即以師帥、旅帥兼攝。當其任者掌其事,不當其事者亦贊其事。凡一軍一切生死黜陟等事,軍帥詳監軍,監軍詳欽命總制,欽命總制次詳將軍、侍衛、指揮、檢點、丞相,丞相稟軍師,軍師奏天王,天王降旨,軍師遵行。功勛等臣世食天祿,其後來歸從者,海軍每家設一人為伍卒,有警則首領統之為兵,殺敵捕賊,無事則首領督之為農,耕田奉尚。
凡田分九等:其田一畝,早晚二季可出一千二百斤者為尚尚田,可出一千一百斤者為尚中田,可出一千斤者為尚下田,可出九百斤者為中尚田,可出八百斤者為中中田,可出七百斤者為中下田,可出六百斤者為下尚田,可出五百斤者為了中田,可出四百斤者為下下田。尚尚田一畝,當尚中田一畝一分,當尚下田一畝二分,當中尚田一畝三分五厘,當中中田一畝五分,當中下田一畝七分五厘,當下尚田二畝,當下中田二畝四分,當下下田三畝。
凡分田,照人口,不論男婦,算其家人口多寡,人多則分多,人寡則分寡,雜以九等。如一家六人,分三人好田,分三人丑田,好醜各一半。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此處不足,則遷被處,彼處不足,則遷此處。凡天下田,豐荒相通,此處荒則移彼豐處,以賑此荒處,彼處荒則移此豐處,以賑彼荒處。務使天下共享天父上主皇上帝大福,有田同耕,有飯同食,有衣同穿,有錢同使,無處不均勻,無人不飽暖也。凡男婦,每一人自十六歲以尚,受田多瑜十五歲以下一半。如十六歲以尚分尚尚田一畝,則十五歲以下減其半,分尚尚田五分:又如十六歲以尚分下下田三畝,則十五歲以下減其半,分下下田一畝五分。
凡天下,樹牆下以桑。凡婦蠶績縫衣裳。凡天下,每家五母雞,二母蔬,無失其時。凡當收成時,兩司馬督伍長,除足其二十五家每人所食可接新谷外,余則歸國庫。凡麥、豆、芝麻、布帛、雞、犬各物及銀錢亦然。蓋天下皆是天父上主皇上簾一大家,天下人人不受私,物物歸上主,則主有所運用,天下大家處處平勻,人人飽暖矣。此乃天父上主皇上帝特命太平真主救世旨意也。但兩司馬存其錢谷數於簿,上其數於典錢谷及典出入。
凡二十五家中,設國庫一,禮拜堂一,兩司馬居之。凡二十五家中所有婚娶彌月喜事,俱用國庫;但有限式,不得多用一錢。如一家有婚娶彌月事,給錢一千,谷一百斤,通天下皆一式,總要用之有節,以備兵荒。凡天下婚姻不論財。凡二十五家中陶冶木石等匠,俱用伍長及伍卒為之,農隙治事。凡兩司馬辦其二十五家婚娶吉喜等事,總是祭告天父上主皇上帝,一切舊時歪例盡除。其二十五家中童子俱日至禮拜堂,兩司馬教讀舊遺詔聖書新遺詔聖書及真命詔旨書焉。凡禮拜日,伍長各率男婦至禮拜堂,分別男行女行,講聽道理,頌贊祭奠天父上主皇上帝焉。
凡二十五家中,力農者有賞,情農者有罰。或各家有爭訟,兩造赴兩司馬,兩司馬聽其曲直。不息,則兩司馬挈兩造赴卒長,卒長聽其曲直。不息,則卒長尚其事於旅帥、師帥、典執法及軍帥。軍帥合同典執法判斷之。既成獄辭,軍帥又必尚其事於監軍,監軍次詳總制、將軍、侍衛、指揮、檢點及丞相,丞相稟軍師,軍師奏天王。天王降旨,命軍師、丞相、檢點及典執法等詳核其事。無出入,然後軍師、丞相、檢點及典執法等,直啟天王主斷。天王乃降旨主斷,或生,或死,或予,或奪,軍師遵旨處決。
凡天下官民,總遵守十款天條及遵命令。盡忠報國者則為忠,由卑升至高,世其官。官或違犯十款天條及逆命令受賄弄弊者則為奸,由高貶至卑,黜為農。民能遵條命及力農者則為賢為良,或舉或賞。民或違條命及情農者則為惡為頑,或誅或罰。
凡天下每歲一舉,以補諸官之缺。舉得其人,保舉者受賞;舉非其人,保舉者受罰。其伍卒民,有能遵守條命及力農者,兩司馮則列其行跡,注其姓名,並自己保畢姓名於卒長。卒長細核其人於本百家中,果實,則詳其人,並保舉姓名於旅帥。旅帥細核其人於本五百家中,果實,則尚其人,並保舉姓名於師帥。師帥實核其人於本二千五百家中,果實,則尚其人,並保舉姓名於軍帥。軍帥總核其人於本軍中,果實,則尚其人,並保舉姓名於監軍。監軍詳總制,總制次詳將軍、侍衛、指揮、檢點、丞相,丞相稟軍師,軍師啟天王。天王降旨調選天下各軍所舉為某旗,或師帥,或旅帥,或牢長、兩司馬、伍長。凡濫保舉人者,黜為農。
凡天下諸官,三崴一升貶,以示天朝之公。凡濫保舉人及濫奏貶人者,黜為農。當升貶年,各首領各保升奏貶其統屬。卒長細核其所統兩司馬及伍長,某人杲有賢跡則列其賢跡,某人果有惡跡則列其惡跡,注其人,並自己保升奏貶姓名於軍帥;至若其人無可保升並無可奏貶者,則姑置其人不保不奏也。旅帥細核其所統屬卒長及巷兩司馬、伍長,某人果有賢跡則列其賢跡,某人果有惡跡則列其惡跡,詳其人,並自已保升奏貶姓名於師帥。師帥細核其所統屬旅帥以下官,某人果有賢跡則列其賢跡,某人果有惡跡則列其惡跡,注其人,並自己保升奏貶姓名於軍帥。軍帥將師帥以下官所保升奏貶姓名,並自己所保升奏貶各官姓名詳於監軍。監軍並細核其所統軍帥,某人果有賢跡則列其賢跡,某人果有惡跡則列其惡跡,注其人,並自己保升奏貶姓名詳欽命總制。欽命總制並細核其所統監軍,某人果有賢跡則列其賢跡,某人果有惡跡則列其惡跡,注其人,並自己保升奏貶姓名一同舉於將軍、侍衛、指揮、檢點及丞相。丞相稟軍師。軍師將各欽命總制及各監軍及各軍帥以下官所保升奏貶各姓名直啟天王主斷。天王乃降旨主斷,超升各欽命總制所保升各監軍,其或升為欽命總制,或升為侍衛,譴謫各欽命總制所奏貶各監軍,或貶為軍帥,或貶為師帥。超升各監軍所保升各軍帥,或升為監軍,或升為侍衛;譴謫各監軍所奏貶各軍帥,或貶為師帥,或貶為旅帥、卒長。超升各軍帥所保升各官,或升尚一等,或升尚二等,或升軍帥;譴譎各軍帥所奏貶各官,或貶下一等,或貶下二等,或貶為農。天王降旨,軍師宣丞相,丞相宣檢點、指揮、將軍、侍衛、總制,總制次宣監軍,監軍宣各官一體遵行。監軍以下官,俱是在尚保升奏貶在下。惟欽命總制一官,天王准其所統各監軍保升奏貶欽命總制。天朝內丞相、檢點、指揮、將軍、侍衛諸宜,天王亦准其尚下互相保升奏貶,以剔尚下相蒙之弊。至內外諸官,若有大功大勛及大奸不法等事,天王准其尚下不時保升奏貶,不必拘升貶之年。但凡在尚保升奏貶在下,誣,則黜為農。至凡在下保升奏貶在尚,誣,則加罪。凡保升奏貶所列賢跡惡跡,總要有憑據方為實也。
凡設軍,每一萬三千一百五十六家先設一軍帥。次設軍帥所統五師帥。次設師帥所統五旅帥,共二十五旅帥。次設二十五旅帥各所統五卒長,共一百二十五卒長。次設一百二十五卒長各所統四兩司馬,共五百兩司馬。次設五百兩司馬各所統五伍長,共二千五百伍長。次設二千五百伍長各所統四伍卒,共一萬伍卒。通一軍人數共一萬三千一百五十六人。凡設軍以後,人家添多,添多五家,另設一伍長。添多二十六家,另設一兩司馬。添多一百零五家,另設一卒長。添多五百二十六家,另設一旅帥。添多二千六百三十一家,另設一師帥。共添多一萬三千一百五十六家,另設一軍帥。未設軍帥前,其師帥以下官仍歸舊軍帥統屬;既設軍帥,則割歸本軍帥統屬。
凡內外諸官及民,每禮拜日聽講聖經,虔誠祭奠,禮拜頌贊天父上主皇上帝焉。每七七四十九禮拜日,師帥、旅帥、卒長更番至其所統屬兩司馬禮拜堂講聖書,教化民,兼察其遵條命與違條命及勤惰。如第一七七四十九禮拜日,師肋至某兩司馬禮拜堂,第二七七四十九禮拜日,師帥又別至某兩司馬禮拜堂,以次第輪,周而復始。旅帥、卒長亦然。
凡天下每一夫有妻子女三、四口,或五、六、七、八、九口,則出一人為兵。其餘鰥寡孤獨廢疾免役,皆頒國庫以養。
凡天下諸官,每禮拜日依職份虔誠設牲饌奠祭禮拜,頌贊天父上主皇上帝,講聖書,有敢怠慢者黜為農。欽此。
Ⅶ 要把民法典納入什麼體系加強對青少年民法典教育
要把民法典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加強對青少年民法典教育。
習近平主席強調,民法典要實施好,就必須讓民法典走到群眾身邊、走進群眾心裡。要廣泛開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將其作為「十四五」時期普法工作的重點來抓。
引導群眾認識到民法典既是保護自身權益的法典,也是全體社會成員都必須遵循的規范,養成自覺守法的意識,形成遇事找法的習慣,培養解決問題靠法的意識和能力。要把民法典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加強對青少年民法典教育。
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希望,同時青少年又正處於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形成的關鍵期,因此加強青少年的民法典教育,是切實實施民法典的重要內容。
(7)典執法擴展閱讀:
加強青少年的民法典教育,重點應當培養三種意識。
一是守法意識。民法典的內容關乎每個人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很多涉及人與人之間日常交往的范疇,是一部「社會生活的網路全書」。
二是權利意識。民法典是一部體現對生命健康、財產安全、人格尊嚴、生活幸福等各方面權利平等保護的法典,是一部「民事權利保障的宣言書」。
三是規則意識。民法典為市場經濟提供了完備的、精確的法律規則,是一部「市場經濟的基本法」。
Ⅷ 河南新鄉輝縣市交警中隊的這個經典執法視頻如何上傳
你去土豆網那樣的網站吧 或者在自己的空間上傳 把標題打好點 網路應該能搜到
Ⅸ 《天朝田畝制度》的內容
1、土地分配問題:廢除封建土地所有制,按人口和年齡平均分配土地。
原則:「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無處不均勻,無人不飽暖」。
分配方式:以戶為單位,不分男女,按人口和年齡平均分配。太平天國還將土地按產量的多少,分為九等,然後好壞搭配分配各戶,並提出了豐荒相通,以豐賑荒的調劑方法。
2、產品分配問題:實行聖庫制度。
原則:「天下人人不受私,物物歸上主」。
方法:每戶留足口糧,其餘歸聖庫。
Ⅹ 《天朝田畝制度》內容是
天朝田畝制度的主要內容:
(1)宣布一切土地和財富都屬於皇上帝所有。確定:「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的原則,「有田同耕,有飯同食,有衣同穿,有錢同使」。規定「凡田分九等」,「凡分田:照人口,不論男婦「好醜各一半」的分田辦法。
(2)規定縣以下行政制度,設立各級鄉官,並規定鄉官的保舉,升貶、獎懲辦法。凡居民25家為「兩」,設「兩司馬」負責管理生產、分配、教育、宗教、司法以及地方武裝等工作。
(3)規定余糧、余錢繳「國庫」的辦法,每家農副業收獲,扣除口糧外,其餘送繳「國庫」按制發給。(4)廢除封建買賣婚姻,規定「凡天下婚姻,不論財」。太平天國在其佔領區雖多次頒布,但未實施平分土地的規定。
天朝田畝制度的詳細內容:
《天朝田畝制度》以解決農民土地問題為中心,它涉及到經濟、政治、軍事、文教和社會改革等多方面的政策和措施。
它把土地分為九等,好壞平均搭配。然後以戶為單位,不分男女按人口平均分配。16歲以上分全份,15歲以下分半份。
它還繪制了一幅新型社會的藍圖,這就是以25家為基層單位,稱為「兩」。兩個「兩」,設「兩司馬」主持。每5家設「伍長」一人。每家出1人當兵為伍卒,「有警則首領統之為兵,殺敵捕賊,無事則首領督之為農。」每個基層單位,建立一個「國庫」,
「凡當收成時,兩司馬督伍長除足其25家每人所食可接新谷外,余則歸國庫,凡麥、豆、薴麻、布帛、雞、犬各物及銀錢亦然」。各家遇有婚喪嫁娶和生育等事,按規定費用到「國庫」領取;鰥寡孤獨殘廢等喪失勞動能力的人,也由「國庫」開支撫養。農民除耕種外,還要利用農閑時間飼養豬、雞、蠶,從事紡織、縫衣、製作陶器、木活、打石等家庭副業和手工業生產。
《天朝田畝制度》中的反封建精神,鼓舞著千百萬農民群眾,為推翻封建的土地制度而斗爭。太平軍所到之處,出現了沒收地主、官僚的財產,焚毀田契、債券,限制地主收租的斗爭場面。不少地主唉聲嘆氣說:豐收「於我無份」;
有些地區的地主全年地租「籽粒無收」。有的地區甚至把地主的土地分掉,太平天國政權發給「田憑」。除此之外,太平天國把一些廟宇祠堂佔有的土地、公田和逃亡地主的土地沒收,分給沒有土地的農民耕種。以上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農民群眾的經濟政治要求。這樣一來,減輕了農民的負擔,發揮了他們的生產積極性。有的地區出現了「穀物豐收」、「農安物阜」的繁榮景象。
但是,要在個體勞動、分散經營、農業和手工業相結合的小農經濟的基礎上廢除私有制,並絕對平均分配所有財物,這是一種空想,加上連年征戰,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是不能實現的。所以,太平天國在江西、安徽等地實行比較切合實際的「照舊交糧納稅」的辦法。
在政治制度方面,實行鄉官制度。在太平軍的區域內摧毀了各級地方封建政權,建立起農民的革命政權。凡縣一級以上的負責人,一般都由革命軍將領擔任。地方鄉官由貧苦農民擔任。《天朝田畝制度》規定,地方官吏由人民選舉,「凡天下每歲一舉,以補諸官之缺」。鄉官如有貪污不法的,人民可以檢舉揭發,隨時革退。太平天國地方政權的建立,有力地推進了革命的發展。
婦女政策:
婦女和男子同樣分配土地和生活資料;婦女可參與軍政事務;
設置女官,開科取士;在宗教上,婦女和男子都參加拜上帝活動。還提出禁止纏足和買賣婚姻。這樣,婦女地位有了顯著提高。婦女的積極性大大提高了。
太平天國在婚姻上,規定「天下婚姻不論財」,廢除了把婦女當作商品的買賣婚姻。太平天國發給男女自由結合的結婚證書——「合揮」,上面登記著結婚人的姓名、年歲、籍貫等項目,還蓋有龍鳳圖章;這是史無前例的創舉。
(10)典執法擴展閱讀:
天朝田畝制度是太平天國時期頒發的一部綱領性文件。1853年(咸豐三年)建都天京(今南京)後頒布。洪秀全頒布《天朝田畝制度》,將農民平均主義思想制度化,從而發展到了最高峰。平均主義作為一種社會思想,有著它的演變過程、不同的歷史作用和利弊。在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時期,它是落後的、倒退的和反動的。但是,在反對封建地主所有制,打破封建大地產對農民的桎梏中,它不僅是一面鮮明的旗幟,而且是進步的和革命的,因為它起著推動生產力發展,解放生產力的歷史作用。此制度是太平天國的一個基本制度,保障了人民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