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民法行政法的區別
『壹』 刑法,民法,行政法的共同點和區別是什麼
共同點是制約人民。區別是法律規定的條條框框和針對的人不一樣。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貳』 行政法與刑法的聯系與區別是什麼
行政法與刑法的調整對象不同,兩者在治安管理方面的聯系比較緊密。
行政回法調整行政權的運作,答刑法規定犯罪及其後果。治安管理方面,行政法、刑法的理念以及措施都是想通的,但是程度不同。最典型的就是《治安管理處罰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算是一部小刑法,放在國外可能就是輕罪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與《刑法》所針對的行為是一樣的,但是根據程度不同,規定了不同的法律後果,也規定了不同的處理程序。
行政法里也會涉及刑法,但是很少,算是「附加刑法」。例如,《海關法》第八十四條偽造、變造、買賣海關單證,與走私人通謀為走私人提供貸款、資金、帳號、發票、證明、海關單證,與走私人通謀為走私人提供運輸、保管、郵寄或者其他方便,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海關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
《海關法》本身是行政法,但是涉及刑法的內容也算廣義的刑法。
行政法與刑法區別很大,相互聯系不是太多。
『叄』 民法與刑法,行政法的關系
民法是調整作為民事主題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非法人組織之間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回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即自然答人、法人、其他非法人組織只有以民事主體的面目參與社會活動而產生的社會關系,才由民法調整。
刑法是規定犯罪、刑事責任和刑罰的法律,是掌握政權的統治階極為了維護本階級政治上的統治和經濟上的利益,根據其階級意志,規定哪些行為是犯罪並應當負刑事責任,給予犯罪人何種刑事處罰的法律。刑法有廣義刑法與狹義刑法之分。廣義刑法是指一切規定犯罪、刑事責任和刑罰的法律規范的總和,包括刑法典、單行刑法以及非刑事法律中的刑事責任條款。狹義刑法是指刑法典。
『肆』 違反刑法、民法、行政違法三者的區別是什麼
你好,首先我們要了解,三者的根本區別是刑法、行政法是公法,維護統版治階級利益的法律,而民法權是私法,調整平等主體間關系的法律。
公法上不能並行不同形式的處罰,即一事不再罰。行政責任與刑事責任不能並罰,如果發生並罰的特殊情況,應該對處罰內容進行扣減。也就是說,刑法和行政法不能並行,那麼如果違法的話,它們之間的區別就是程度問題,構成刑事責任就是犯罪,違反行政法只是違法。
民法是私法,作用是調整平等主體間關系。可以與公法並行,比如說有人殺人了,那麼他首先要承擔刑事責任,接受國家的處罰。同時,殺人者也要承擔民事責任,比如賠償之類。那麼違反民法與違反刑法和行政法的區別就是,違反民法,只需要承擔民事責任,使受害人被侵犯的權益得以恢復,不會受到國家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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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違反刑法、民法、行政違法的區別是什麼
根據違法行為所違反的法律的性質, 可以把法律責任分為民事責任、行政責任、經濟法責任、刑事責任、違憲責任和國家賠償責任。
1、民事責任是指由於違反民事法律、違約或者由於民法規定所應承擔的一種法律責任。
包括10種: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恢復原狀、修理、重作、更換、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等。
2、刑事責任是指行為人因其犯罪行為所必須承受的,由司法機關代表國家所確定的否定性法律後果。
包括主刑和附加刑。
其中,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附加刑包括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驅逐出境。
附加刑: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驅逐出境
3、行政責任是指因違反行政法規定或因行政法規定而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分為:行政處分(內部制裁措施)、行政處罰兩種。其中行政處分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行政處罰包括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2]
4、違憲責任是指由於有關國家機關制定的某種法律和法規、規章,或有關國家機關、社會組織或公民從事了與憲法規定相抵觸的活動而產生的法律責任。
5、國家賠償責任是指在國家機關行使公權力時由於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所引起的由國家作為承擔主體的賠償責任。
根據主觀過錯在法律責任中的地位,可以把法律分為過錯責任,無過錯責任和公平責任.
根據行為主體的名義,分為職務責任和個人責任。
根據責任承擔的內容可以分為財產責任和非財產責任。
『陸』 違反刑法、民法、行政違法的三者區別是什麼
您好!違反刑法、民法、行政法,分別須承擔刑事責任、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回
三者的區別主要在於設立責答任的依據不同:
民事責任,大多基於民事法律關系設立,雙方是平等民事主體,責任的產生主要是通過合同、一般侵權、無因管理、不當得利等事由。
行政責任,是違反了國家行政法規而需承擔的責任,是一種民對官的責任,主體之間是不平等的,比如違反工商管理條例,特許經營規定等等。本質上是行政機關對違法個體的處罰行為。
刑事責任,是最嚴重的一種責任。只有觸犯了《刑法》的犯罪行為才可能會承擔刑事責任。判定是否有罪並承擔刑事責任是法院的專署職能,其他任何機關不能行使,非經審判,不能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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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民法、刑法,行政法適應主體有什麼區別
民法,是調整作為抄民事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非法人組織之間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民法適用的主體是自然人、法人、其他非法人組織,以民事主體的身份參與社會活動而產生的社會關系,由民法調整。
刑法,是規定犯罪、刑事責任和刑罰的法律,是掌握政權的統治階極為了維護本階級政治上的統治和經濟上的利益,根據其階級意志,規定哪些行為是犯罪並應當負刑事責任,給予犯罪人何種刑事處罰的法律。刑法適用的主體是犯罪分子。
行政法,是調整國家行政管理中各種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主要包括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行政監察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行政法適用的主體是行政機關和行政相對方。
『捌』 行政法與刑法的聯系與區別
刑法是規定犯罪和刑罰及其罪刑關系的法律
行政法的概念是指調整行政權被行使專過程中所產生的社會關系以及對屬行政權進行規范和控制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由於刑法學還沒有開。所以只能說得民法與行政法了。不過行政法就是民告官。行政主體就是像公安局這一類的組織。行政相對方自然就是原告了。也就是普通公民或法人。而民法則是調整公民之間、法人之間或者公民與法人之間的財產關系或者人身關系。比如像繼承權、肖像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