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是執法嗎
1.實施法律的功能、實現政府管理的職能、保障權利的功能。
2.行政執法要堅持的基本原則有:合法性原則、合理性原則、正當程序原則、效率原則、誠實守信原則、責任原則。
拓展資料
1.行政執法是執法的一種。行政執法的主體是國家行政機關,它是行政主體執行、適用法律處理國家內政外交事務,對社會、經濟、文化等各種事項及個人組織實施行政管理,遵循的是具有迅速、簡便、以效率為優先特徵的行政程序。
2.行政執法是行政行為的一種。行政執法則無論是直接執行法律。還是直接執行法規、規章,都是將法的規范直接用於解決社會問題,調整現實社會關系,並最終實現法對社會的調節。
3.行政執法屬於具體行政行為范疇。具體行政行為的對象是特定的,其行為效力僅限於特定人、特定事
㈡ 有行政執法權嗎
行政機關里的事業編制人員具有依法行政執法的權力。
1、政府機關是行政機關,行使行政職能,具有行政權利如:行政處罰、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一般為公務員編制。
2、事業單位是法律授權的組織,在法律授權的范圍內,是一個行政主體。就是幹些法律授權的事情,事情比較具體。一般為事業編制的。
㈢ 什麼是行政執法
行政執法是指行政主體依照行政執法程序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具體事件進行處理並直接影響相對人權利與義務的具體行政法律行為,是國家行政機關在執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或履行國際條約時所採取的具體辦法和步驟,是為了保證行政法規的有效執行,而對特定的人和特定的事件所做的具體的行政行為。
㈣ 行政執法是什麼
行政執法是指建立在近代國家權利的立法、執法、司法三分立的基礎上的國家行政機關和法律委託的組織及其公職人員依照法定職權和程序行使行政管理權,貫徹實施國家立法機關所制定的法律的活動。
同時,根據《行政強製法》第二條本法所稱行政強制,包括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
行政強制措施,是指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過程中,為制止違法行為、防止證據損毀、避免危害發生、控制危險擴大等情形,依法對公民的人身自由實施暫時性限制,或者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財物實施暫時性控制的行為。
行政強制執行,是指行政機關或者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對不履行行政決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強制履行義務的行為。
第三條行政強制的設定和實施,適用本法。
發生或者即將發生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或者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行政機關採取應急措施或者臨時措施,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行政機關採取金融業審慎監管措施、進出境貨物強制性技術監控措施,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四條行政強制的設定和實施,應當依照法定的許可權、范圍、條件和程序。
第五條行政強制的設定和實施,應當適當。採用非強制手段可以達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設定和實施行政強制。
第六條實施行政強制,應當堅持教育與強制相結合。
第七條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利用行政強制權為單位或者個人謀取利益。
第九條行政強制措施的種類: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物;
(三)扣押財物;
(四)凍結存款、匯款;
(五)其他行政強制措施。
第十條行政強制措施由法律設定。
尚未制定法律,且屬於國務院行政管理職權事項的,行政法規可以設定除本法第九條第一項、第四項和應當由法律規定的行政強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強制措施。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規,且屬於地方性事務的,地方性法規可以設定本法第九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行政強制措施。
法律、法規以外的其他規范性文件不得設定行政強制措施。
第十一條法律對行政強制措施的對象、條件、種類作了規定的,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不得作出擴大規定。
法律中未設定行政強制措施的,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不得設定行政強制措施。但是,法律規定特定事項由行政法規規定具體管理措施的,行政法規可以設定除本法第九條第一項、第四項和應當由法律規定的行政強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強制措施。
第十二條行政強制執行的方式:
(一)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
(二)劃撥存款、匯款;
(三)拍賣或者依法處理查封、扣押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
(四)排除妨礙、恢復原狀;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強制執行方式。
第十三條行政強制執行由法律設定。
法律沒有規定行政機關強制執行的,作出行政決定的行政機關應當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㈤ 執法機關和行政機關有區別嗎
一、執法機關指行政機關,是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司法機關指檢察院和法院。 一、行政機關才是法律的執行者,是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司法機關,說通俗點,就是判斷誰違沒違法的。 例一:某人犯罪了,被公安機關(屬於行政機關)抓住了,但公安機關不能逮捕刑拘。能不能逮捕、刑拘,得檢察院批准。檢察院批准後,得由公安機關實施逮捕。然後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才能說某人犯沒犯罪,犯了什麼罪,應該怎麼判。然後移送監獄(屬於行政機關),由監獄執行。 例二:某企業排污,被環保局(屬於行政機關)處罰,某企業可以向上級環保局(部)提起行政復議,或者直接起訴環保局;對行政復議結果還不服,也是可以起訴環保局的。然後由法院來判決某企業究竟違沒違法。 看明白沒,司法機關只是法律的管理者,執行是需要行政機關的,司就是管理的意思;行政機關是法律的執行者,是不能管理法律的。法律是由人大制定,由檢察院、法院管理,由政府執行,各司其職。檢察院、法院、政府都是同級人民代表大會產生的 。 附:政府組成部門中,有個司法部(廳、局),管的是有關法律方面的行政執法,是司法行政部門。管理仲裁、公證、律師、法鑒、勞教、監獄,司法行政部門對這些管理對象執法。
㈥ 執法,執政,行政有區別嗎
一, 二者的含抄義不同 二,三者的行為主體不同,中國共產黨是執政黨,中國共產黨是執政主體,他體現了中國共產黨代表人民執掌政權的政治地位。而我國的行政機關是政府,依法行政的主體是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體現了行政機關對國家行政權利的行使。
㈦ 行政與執法的區別
行政是政府組織(行政機關)進行日常的管理並施行法律政策等相關活動,與行政現象相關的學問包含行政學、行政法學、政治學、経営學等。行政是由國家行政機關對於不屬於審判、檢察工作以及立法中的其他法律的具體應用問題以及自己依法制定的法規進行的解釋。狹義講來,指國家職能中,除了立法和司法以外的全部職能的總稱;廣義講來,指作為決策職能的政治之外的執行職能。
執法,顧名思義是指掌管法律,手持法律做事,傳布、實現法律。在日常生活中,人們通常在廣義與狹義這兩種含義上使用這個概念。廣義的執法或法的執行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司及其公職人員依照法定程序實施法律的活動。狹義的執法是指法的執行,則專指國家行政機關的公職人員依法行使管理職權、履行職責、實施法律的活動。人們把行政機關稱為執法機關,就是狹義上使用執法的。執法此處所講的執法是指狹義的法的執行。國家行政機關執行法律是法的實施的重要方面。在現代社會,國家行政機關被稱為國家立法機關的執行機關,後者制定的法律,法規主要有前者貫徹、執行、付諸實現。執法
執法是實施法律的活動,必須是在這個大前提下發生的由於執行人員本身或其他原因引發的非法操作才能在執法前冠名如:暴力執法、違規執法等。而沒在這個大前提下的行為只能是個人或某團伙的私自行為,身份無關如公路過期收費、非公安機關拘留等。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地點、范圍內才叫執法,其他都算個人或某團伙私自行為。而在
㈧ 政府辦公室有行政執法權嗎
政府辦公室沒有行政執法權。分析如下:
行政執法,就是指在實施國家公共行政管理職能的過程中,法定的國家行政機關和得到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依照法定程序實施行政法律規范,以達到維護公共利益和服務社會的目的的行政行為。行政執法包括: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裁決、行政強制、行政確認、行政給付等等。
行政執法主體,是指行政執法活動的執行者。行政執法活動是行使國家行政權的活動,行政執法活動的機關或組織,要具備相應的條件或資格或者經國家有關機關的合法許可授權。
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規定,行政執法主體需要具備下述條件:
1、行政執法主體必須是組織而不是自然人。
2、行政執法主體的成立必須有合法的依據。行政執法是行使行政權的行為,承擔行政執法任務的組織不能任意成立,必須有法律上的依據。在我國,行政執法主體產生方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國家明文規定建立某一機關或組織承擔某種行政執法任務,另一種是國家通過法律、法規授權的方式將某種執法權直接賦予某個業已存在的機關或組織。
3、行政執法主體必須具有明確的職責范圍。
4、行政執法主體必須能以自己的名義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並承擔相應的執法責任。
以上四項條件相互依存,缺一不可,任何組織作為行政執法主體都必須同時具備以上四項條件。
可見,政府辦公室是政府的下屬機構,不能獨立承擔行政執法的法律責任,沒有行政執法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