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法一類
Ⅰ 現在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中,鄉鎮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所(站)是屬於 承擔行政執法類還是公益一類
屬於行政執法類。
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是指將現有事業單位按照社會功能劃分為專承擔行政職能屬、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和從事公益服務三個類別。
對承擔行政職能的,逐步將其行政職能劃為行政機構或轉為行政機構;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逐步將其轉為企業;對從事公益服務的,繼續將其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強化其公益屬性。
Ⅱ 統計局公布的20個行業分類中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局屬於哪一類
城市管理類吧
Ⅲ 行政執法主體的種類有哪些
我國的行政執法主體有2類,分別是:
1、一類是國家明文規定建立某一機關或組織承擔某種行政執法任務。
2、另一種就是國家通過法律、法規授權的方式將某種執法權直接賦予某個業已存在的機關或組織。
行政執法主體需要具備下述條件:行政執法主體必須是組織而不是自然人;行政執法主體的成立必須有合法的依據;行政執法主體必須具有明確的職責范圍;行政執法主體必須能以自己的名義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並承擔相應的執法責任。
(3)行政執法一類擴展閱讀:
行政執法人員的特殊性在於:
1、行政執法人員必須隸屬於某一特定的國家行政機關。
行政執法人員必須是某一特定的國家行政機關的在編人員。行政執法人員佔用該特定的國家行政機關編制,接受該國家行政機關的管理,享受該國家行政機關的各種待遇,行使該機關的某些職權並向其負責。每個行政執法人員只能隸屬於一個特定的國家行政機關,而不能同時兼任其他執法機關的職務並行使其職權。
2、行政執法人員有權從事行政執法活動。
行政執法人員是行政執法機關的構成要素,行政執法機關的行政執法權是靠行政執法人員的執法活動付諸實施。因此,作為行政執法人員,可以以機關的名義行使機關享有的職權,對相對人實施某些法律行為。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由行政執法機關的內部分工所決定,每個行政執法人員只能行使該行政執法機關的執法權的一部分,而且是與其職務活動相關的那部分,而不能行使該執法機關的全部職權,否則,就是越權。
3、行政執法人員的執法後果由其所在的行政機關承擔。
行政執法人員在被授權的職權范圍內實施的任何行政執法活動,都是代表其所在的行政執法機關進行的。因此,無論其執法活動是好是壞,是優是劣,都由其所在的行政機關承擔相應的後果。特別是在行政執法人員的執法活動侵犯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負責向相對人賠償的只能是其所在的行政執法機關而不能是執法者本人。
Ⅳ 省公務員考試的行政執法類考試類別的問題
不算新增類別,考試名字變了是因為2014年《公務員法》修訂之後把公務員劃分為「綜合管理、行政執法、專業技術」三類。
時事熱點一般放在行測里考,佔比不多(不超過2題),如果不是很擅長不必花太多時間
不可能不考申論,你再仔細看看
Ⅳ 公益一類行政執法類
您說的應當是國家編辦開展的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相關問題。行政執法類本應當劃規行政執法類,在下一輪改革時劃分為公務員管理。但目前各地將行政執法類的事業單位劃分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詳細情況或趨勢請登錄國家編辦網站。
Ⅵ 國家公務員考試類別2類屬於行政執法類市以下綜合管理類還是省以上綜合管理類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您好,是省級以上(含副省級)綜合管理類和國家機關公務員報名時間一般在每年10月中旬,考試時間在每年11月的第四個周末。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Ⅶ 行政執法類別有哪些
(一)羈束裁量的行政執法與自由裁量的行政執法
這是依行政執法受到法律規范拘束程度的不同,對行政執法行為進行的分類。
嚴格按照法律、法規明確而具體的規定執行的,稱為羈束裁量的行政執法行為;法律、法規雖有規定,但在其范圍、方式、種類、數量等方面又允許有一定的選擇餘地或一定的選擇幅度的,稱為自由裁量的行政執法行為。
區分羈束裁量和自由裁量的意義,在於區分行政執法行為的違法與不當。即是說,當事人對屬於羈束裁量的行為不服屬行政執法是否違法的問題,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事人對自由裁量的行為不服,則屬於行政執法是否「適當」(或是否顯失公正)的問題,除行政處罰外,一般不屬於行政訴訟解決的問題。
(二)依職權和依申請的行政執法行為
這是依行政機關是否可以主動採取執法行為所作的分類。
依職權的行政執法行為是指行政機關可以不依相對一方申請,依照法定職權主動進行的行政執法行為。如稅務機關收稅的行為;依申請的行政執法行為是指行政機關只有在相對一方提出申請之後才能實施的行政執法行為。如頒發駕駛執照、進行結婚登記等行為。
區分依職權和依申請行為的意義則在於,不依法定職權主動執法將構成行政失職;而對依申請的執法行為,只要當事人不提出申請,行政機關並無責任,只有在當事人提出申請,行政機關不予答復,才構成不履行或拖延履行法定職責的責任。
(三)需受領與不需受領的行政執法行為
這是以行政執法行為是否需相對方受領為標准所作的分類。
需受領的行政執法行為,是指必須經相對一方受領方能生效。受領是指相對一方確實得知行政機關採取某一影響其權利義務的行政執法行為。受領不等於通知,也不等於取得相對一方的同意。不需受領的行政執法行為,是指無須相對一方受領,只要行政機關作出決定,予以公告就能生效的行政執法行為。
對需受領的行政執法行為,行政機關如果未按法定程序使相對一方受領,將是無效的行為。
(四)單方性的與雙方性的行政執法行為
這是以行政執法行為是行政機關單方意思表示或行政機關需徵得相對一方同意的雙方意思表示為標准所作的分類。
行政執法一般都是以行政機關的單方意思表示即可成立。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有些必須取得相對一方的同意,即形成行政機關與行政相對人雙方之間的「合意」,這就是行政合同,或稱為合意(合同)性的行政執法行為。
Ⅷ 行政執法類別在哪部法律法規中可以找到
1、行政許可:行政機關根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經依法審查,准予其從事特定活動的行為。
2、行政處罰: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組織和行政機關依法委託的組織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給予行政制裁的
具體行政行為。
行政處罰的種類
包括警告;罰款;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責令停產停業;
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3、行政強制:包括行政強制措施和
行政強制執行。
行政強制措施是指行政機關在實施行政管理的過程中,依法對公民人身自由進行暫時性限制,或者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財產實施暫時性控制的措施。行政強制措施的方式主要包括:對公民人身自由的暫時性限制;對場所、設施或者財物的查封;對財物的扣押;對存款、匯款、有價證券等的凍結;強行進入住宅;法律規定的其他強制措施。
行政強制執行是指行政機關或者由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對不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決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強制其履行義務的行為。行政強制執行的方式主要包括:排除妨礙、恢復原狀等義務的代履行;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的執行罰;劃撥存款、匯款,兌現有價證券;將查封、扣押的財物拍賣或者依法處理;法律規定的其他強制執行方式。
4、行政徵收:指行政機關憑借國家行政權,根據國家和
社會公共利益
的需要,依法強制地、無償地取得行政管理相對人財產所有權的具體行政行為。其種類主要包括稅收徵收、建設資金費的徵收、資源使用費的徵收、管理費的徵收等。
5、行政給付:指行政機關對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等情況或者其他特殊情況下,依法賦予其一定的物質權益或者與物質有關的權益的具體行政行為。其種類主要有:安置、撫恤金;特定人員離退休金;最低生活保障費;自然災害、扶貧等社會救濟金及救濟物資。
6、行政確認:指行政機關應行政管理相對人的申請,依法對行政管理相對人的法律地位、法律關系或者有關法律事實進行甄別,給予確認、認可、證明、登記、鑒證,並予以宣告的具體行政行為。其種類主要有(1)確定。如頒發房屋產權證、宅基地使用證、專利證、商標專用證等;(2)認可。如對產品質量的人證等。(3)證明。如學歷、學位證明、居民身份證明、親屬關系的證明、貨物原產地證明等;(4)登記。如產權登記、戶籍登記、婚姻登記等;(5)鑒證。如行政鑒定等。
7、行政裁決:指行政機關依據法律授權,對發生在行政管理活動中的平等主體間的特定民事爭議進行審查並作出裁決的具體行政行為。其種類有:(1)損害賠償糾紛的裁決。損害賠償糾紛是一方當事人的權益受到侵害後,要求侵害者給予賠償所引起的糾紛(如《水污染防治法》55條規定在水污染危害中受到的損失賠償,賠償責任和賠償金額,根據當事人請求,由環保部門處理)。(2)權屬糾紛裁決。指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海域等權屬糾紛的裁決。(3)補償性糾紛裁決(《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14條規定拆遷補償形式和補償金額等可以由房屋拆遷主管部門裁決)。(4)其他侵權糾紛裁決。
8、行政補償:指行政機關因實施合法行政行為造成相對人的權益損失,或是因相對人的社會利益而受到損失時,行政機關依法彌補相對人損失的一種行政救濟行為。其種類主要包括:土地徵用補償費、緊急行政行為補償費等。
9、行政獎勵:
國家行政機關
及其授權單位、組織,或者法律、法規授予獎勵權的組織、單位,為更好地實施其行政管理目的,依法對國家和社會作出重大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在物質精神上予以褒獎、鼓勵的具體行政行為。
10、行政監督檢查:行政機關依照法定職權,對相對人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進行檢查、了解、監督的行政行為。相關閱讀:行政執法主體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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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採納
Ⅸ 行政綜合類和行政執法類怎麼劃分啊
國稅的抄,屬於 行政執法類
考生襲往往在人事部網站報名的時候,往往不去看他這個職位是屬於綜合管理類,還是屬於行政執法類。實際上在報名的時候,這個職位,會有顯示的。大家可以去信息裡面看一下,了解一下。但是行政執法類,要比綜合管理類要少一些。
行政綜合類: 1、運用相關業務理論知識,掌握研究所分管國家(地區)、政黨(組織)的基本情況、思想理論和發展趨勢,為我黨對外交往提供基本材料和初步工作建議。
2、根據黨的對外交往原則和領導指示,具體實施我黨同所分管政黨(組織)來訪的組織接待工作。
3、學習並逐漸獨立承擔黨際交往中的口譯和筆譯任務。
4、學習並掌握黨際交往中的聯絡辦案技能。
5、在工作中不斷提高政治和業務水平。
Ⅹ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二級主辦相當什麼職位
行政執法類兩類公務員設置11層次,對應公務員相關級別。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職務與級別對應關系:
(一)督辦:十五級至十級;
(二)一級高級主辦:十七級至十一級;
(三)二級高級主辦:十八級至十二級;
(四)三級高級主辦:十九級至十三級;
(五)四級高級主辦:二十級至十四級;
(六)一級主辦:二十一級至十五級;
(七)二級主辦:二十二級至十六級;
(八)三級主辦:二十三級至十七級;
(九)四級主辦:二十四級至十八級;
(十)一級行政執法員:二十六級至十八級;
(十一)二級行政執法員:二十七級至十九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