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砂審批6
㈠ 農村土地采砂需要哪些手續
可以通過以下的步驟申請合法采砂的手續:
1、向當地水行政部門提交河道采砂回申請書。
需符合以答下條件:
(1)要符合河道采砂規劃以及符合安全要求的河道采砂運輸路線。
(2)有合法、有效的河道采砂營業執照和相應的采砂設備和相應技術人員。
(3)此前無非法河道采砂記錄。
2、提交申請書同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營業執照及申請人有效身份證明的復印件。
(2)河道采砂設備和相應技術人員的有關證明文件。
(3)河道采砂項目可行性論證報告及專家評審意見。
(4)與有利害關系的第三者達成的協議。
3、材料齊全,手續合法,相關部門就會審批發放河道采砂許可證,就可以合法從事采砂。
4、需要注意的是:主要行洪河道的河道采砂許可證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一般行洪河道的采砂許可證由設區的市、縣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河道管理許可權審批。
㈡ 河道采砂審批範文
觀測對方下路位置,避免對方f反野從而導致三BUFF開局您好,偵測對方是不是有入侵野區的想法,並且一字排開,判斷對面是不是有換線的想法,首先如果你指的是河道互相觀望。 第二,那是屬於防守站位
㈢ 采砂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1、采砂證區分采來河砂、源海砂;河砂是內河淡水河流域內的砂,海砂是指海邊海水區域內的砂;
2、除采砂證外,還必須辦理營業執照,在當地工商管理局辦理;稅務登記,在當地稅務局辦理;
3、辦理采砂證必須公關,而且還必須有非常過硬的關系,否則不可能辦到。公關的費用與采砂規模及利益的大小有關。
4、水行政主管部門就是當地水利局(或水務局),由於河道管理按流域分級由國家水利部、省水利廳、市、縣(區)水利局(水務局)管理,如長江、黃河、淮河、海河、珠江等大江大河由水利部管理(或委託流域管理機構管理);
5、各地的采砂審批流各均不相同,有的分地段、區域公開招標或拍賣;有的是申請、審批,具體流程必須到當地政務中心的水利(水務)窗口咨詢了解。但可以說很復雜,涉及的部門較多,一般需要以下部門簽署書面意見同意:
①河道管理部門意見
②水行政主管部門意見
③交通運輸部門意見
④漁業管理部門意見
⑤國土部門意見
⑥當地政府意見
⑦海事部門意見
⑧航道部門
㈣ 合法采砂如何申請
可以通過以下的步驟申請合法采砂的手續:
1、向當地水行政部門提交河道采砂申請書。
需符合以下條件:
(1)要符合河道采砂規劃以及符合安全要求的河道采砂運輸路線。
(2)有合法、有效的河道采砂營業執照和相應的采砂設備和相應技術人員。
(3)此前無非法河道采砂記錄。
2、提交申請書同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營業執照及申請人有效身份證明的復印件。
(2)河道采砂設備和相應技術人員的有關證明文件。
(3)河道采砂項目可行性論證報告及專家評審意見。
(4)與有利害關系的第三者達成的協議。
3、材料齊全,手續合法,相關部門就會審批發放河道采砂許可證,就可以合法從事采砂。
4、需要注意的是:主要行洪河道的河道采砂許可證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一般行洪河道的采砂許可證由設區的市、縣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河道管理許可權審批。
拓展資料:
河道采砂管理是指為防止在河道內濫采、亂挖砂石導致的毀灘塌岸、河勢惡化對河道防洪和航運安全造成影響,通過技術、經濟、行政、法律等手段規范河道采砂行為的管理工作。
規章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國家實行河道采砂許可制度。河道采砂許可制度實施辦法,由國務院規定。在河道範圍內采砂,影響河勢穩定或者危及堤防安全的,有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劃定禁采區或規定禁采期,並予以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在河道管理范圍內采砂、取土、淘金、棄置砂石或者淤泥,必須報經河道主管機關批准;涉及其他部門的,由河道主管機關會同有關部門批准。
2008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水利部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明確「長江宜賓以下幹流河道采砂管理體制按《長江河道采砂管理條例》的規定執行。其他河道采砂管理的職責分工是:水利部對河道采砂影響防洪安全、河勢穩定、堤防安全負責,國土資源部對保障河道內砂石資源合理開發利用負責,交通運輸部對河道采砂影響通航安全負責。由水利部牽頭,會同國土資源部、交通運輸部等部門,負責河道采砂監督管理工作,統一制定河道采砂規劃和計劃。河道采砂的水上執法管理,要充分發揮交通運輸部門執法機構的作用。」
由此可見,河道采砂管理是法律賦予水行政主管部門的一項重要職責。
管理內容:
河道采砂管理包括以下內容:
(1)河道采砂許可證制度。在河道管理范圍內開采砂石實行河道采砂許可證制度,按照河道管理許可權對河道采砂實行管理。按照現行規定,河道采砂許可證由省級水利部門與同級財政部門(因與收取河道采砂管理費有關)統一印製,由所在河道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河道管理單位負責發放。
(2)河道采砂批准程序。在河道內采砂的單位或個人向河道主管部門提出河道采砂申請,說明采砂范圍和作業方式,經河道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後,發放河道采砂許可證。河道采砂要交納河道采砂管理費,用於河道與堤防工程的維修養護、工程設施的更新改造及管理單位的管理費。
(3)河道采砂規劃。河道主管部門組織制定河道采砂規劃,河道采砂規劃要服從河道整治規劃。編制河道采砂規劃時要通過實地勘察、測量,摸清河道砂石分布情況,確定砂石可采范圍(可采砂河段和禁采砂河段)和可采砂量,對采砂方式和棄料堆放處理方式等也要提出具體要求。還可根據河道防洪和航道通航要求等劃定河道采砂期和禁采期
參考鏈接:網路_河道采砂管理
㈤ 怎麼辦理「采砂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主席令74號 2002.8.29)第39條,辦理「采砂證」需滿足以下條件:
1、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申請書(一式三份)。
2、建設項目所依據的文件;。
3、建設項目涉及河道與防洪部分的方案。
4、建設項目佔用河道管理范圍內灘地情況及建設項目的防洪標准與防洪措施。
5、建設項目對河勢變化、堤防安全、河道行洪、河道水質的影響以及擬採取的措施。
6、對於重要建設項目,建設單位還應編制洪水影響評價報告;(出具單位:企事業單位或個人)。
(5)采砂審批6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有關規定
第五章,防汛與抗洪
第三十八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領導,採取措施,做好防汛抗洪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參加防汛抗洪的義務。
第三十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揮機構統一指揮防汛抗洪工作。
在汛情緊急的情況下,防汛指揮機構有權在其管轄范圍內調用所需的物資、設備和人員,事後應當及時歸還或者給予適當補償。
第四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流域規劃和確保重點兼顧一般的原則,制定防禦洪水方案,確定防洪標准和措施。
全國主要江河的防禦洪水方案,由中央防汛指揮機構制訂,報國務院批准。
防禦洪水方案經批准或者制定後,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必須執行。
第四十一條,在防洪河道和滯洪區、蓄洪區內,土地利用和各項建設必須符合防洪的要求。
第四十二條,按照天然流勢或者防洪、排澇工程的設計標准或者經批準的運行方案下泄的洪水、澇水,下游地區不得設障阻水或者縮小河道的過水能力;上游地區不得擅自增大下泄流量。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㈥ 辦采砂證需要什麼手續
手續:
1.河道采砂申請書(一式三份)
2.申請人為單位的,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和法定代表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申請人為個人的,提供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3. 采砂作業機具照片、采砂區域位置圖等其他材料
審批范圍和條件: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行洪區、蓄洪區、滯洪區)內采砂
2、國家實行河道采砂許可制度,經河道主管部門審查批准方可采砂,並繳納河道采砂管理費。
(6)采砂審批6擴展閱讀
辦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號,2011年1月8日修正)第五條:
國家對河道實行按水系統一管理和分級管理相結合的原則。長江、黃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花江、遼河等大江大河的主要河段,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重要河段,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的邊界河道以及國境邊界河道,
由國家授權的江河流域管理機構實施管理,或者由上述江河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河道主管機關根據流域統一規劃實施管理。其他河道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市、縣的河道主管機關實施管理。
第二十五條:在河道管理范圍內進行下列活動,必須報經河道主管機關批准;涉及其他部門的,由河道主管機關會同有關部門批准:
(一)采砂、取土、淘金、棄置砂石或者淤泥;
(二)爆破、鑽探、挖築魚塘;
(三)在河道灘地存放物料、修建廠房或者其他建築設施;
(四)在河道灘地開采地下資源及進行考古發掘。
㈦ 采砂審批流程為什麼繁瑣
為啥子是國有資產所以審批必須嚴格
㈧ 合法采沙需要哪些手續
可以通過以下的步驟申請合法采砂的手續: 1、向當地水行政部門提交河道采砂回申請書。需答符合以下條件:(1)要符合河道采砂規劃以及符合安全要求的河道采砂運輸路線。(2)有合法、有效的河道采砂營業執照和相應的采砂設備和相應技術人員。(3)此前無非法河道采砂記錄。 2、提交申請書同時,需提交以下材料:(1)營業執照及申請人有效身份證明的復印件。(2)河道采砂設備和相應技術人員的有關證明文件。(3)河道采砂項目可行性論證報告及專家評審意見。(4)與有利害關系的第三者達成的協議。 3、材料齊全,手續合法,相關部門就會審批發放河道采砂許可證,就可以合法從事采砂。 4、需要注意的是:主要行洪河道的河道采砂許可證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一般行洪河道的采砂許可證由設區的市、縣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河道管理許可權審批。
㈨ 如何申請河道采砂許可證
申請采砂證方法如下:
(一)審查階段
1、由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逐級報送審查,報審請示文應包含對采砂項目合法性、真實性審查及現場踏勘等有關情況的說明。
2、在長江河道采砂及其他河流保留區采砂應提交可行性論證報告,在其他河流可采區采砂應提交年度采砂實施方案。
3、工程性采砂項目的申請單位,一般為該工程項目的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其中施工單位應當持中標通知書。其他單位或個人申請該工程項目采砂的,應持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的采砂委託書。
(二)批復階段
1、符合河道采砂規劃關於開采范圍、采砂控制總量、可采期等有關要求。
2、采砂可行性論證報告或年度采砂實施方案通過水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審查。
3、符合要求的作業方式、采砂設備和采砂技術人員。
4、符合採砂船舶、機具數量及其采砂功率的控制要求。
5、采砂船舶、船員證書齊全,並按規定標明船名、船號。
6、近一年內沒有非法采砂記錄。
7、有降低或消除不利影響的安全保證措施。
8、申請單位有營業執照或單位成立批文。
9、采區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門有專職監管人員及必要的監管設施、設備,建立了監管制度。
10、法律、法規和規章及審批機關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屬省級審批許可權范圍:本省境內長江河道采砂。
(9)采砂審批6擴展閱讀:
采砂許可證規章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國家實行河道采砂許可制度。河道采砂許可制度實施辦法,由國務院規定。在河道範圍內采砂,影響河勢穩定或者危及堤防安全的,有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劃定禁采區或規定禁采期,並予以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在河道管理范圍內采砂、取土、淘金、棄置砂石或者淤泥,必須報經河道主管機關批准;涉及其他部門的,由河道主管機關會同有關部門批准。
2008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水利部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明確「長江宜賓以下幹流河道采砂管理體制按《長江河道采砂管理條例》的規定執行。其他河道采砂管理的職責分工是:水利部對河道采砂影響防洪安全、河勢穩定、堤防安全負責、
國土資源部對保障河道內砂石資源合理開發利用負責,交通運輸部對河道采砂影響通航安全負責。由水利部牽頭,會同國土資源部、交通運輸部等部門,負責河道采砂監督管理工作,統一制定河道采砂規劃和計劃。河道采砂的水上執法管理,要充分發揮交通運輸部門執法機構的作用。」
㈩ 沙場開采證怎麼辦理
申請采砂的,應提交下列文件或資料,以便審查:
1、申請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
2、申請人委託他人辦理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及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3、采砂申請人員基本情況:包括:申請人、安全管理人員、職業衛生負責人身份證號和安全培訓資格證號,技術負責人情況。
4、符合要求的采砂機具、采砂船和運輸設備的有關證書;
5、符合安全要求的采砂運輸方案;
6、河道采砂與第三者有利害關系的,與第三者達成的協議或有關文件;料場堆放涉及土地、農道的,由當地政府簽署意見。
7、砂石堆放地點合理性證明文件、棄料處理方式、采砂結束後現場清理和平整方案。
8、申請人提交上述復印件時,應當同時交驗原件以便核查。
辦理程序:
1、申請人向區(縣級市)水利局提交申請。
2、區(縣級市)水利局初審:
(1)對資料不全的申請,區(縣級市)水利局應在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補正資料。
(2)對資料齊備的申請,區(縣級市)水利局在20個工作日內提出初審意見(需註明理由及依據),否決申請的應退回申請資料,初審同意的將有關資料上報市水利局。
3、經區(縣級市)水利局初審同意的申請,在10個工作日內由市水政監察支隊對採挖施工方案進行調查評價,並向市水利局提交評價意見。
4、市水利局對申請的有關資料、初審意見和方案評價意見進行審查,並對現場進行實地查勘,並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
5、經審批同意的申請,由市水利局發放《河道採挖許可證》,屬省水利廳審批的由我局加具意見後上報。
6、《河道採挖許可證》實行季度審驗制度,需繼續作業的持證人應在證件到期前10個工作日內將證件交所在區(縣級市)水利局,並同時提交作業范圍的河道地形圖,由區(縣級市)水利局和市水利局進行審驗。
7、采砂管理費由區(縣級市)水利局按實際采砂量向持證人收取。
(10)采砂審批6擴展閱讀
河道采砂規章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國家實行河道采砂許可制度。河道采砂許可制度實施辦法,由國務院規定。在河道範圍內采砂,影響河勢穩定或者危及堤防安全的,有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劃定禁采區或規定禁采期,並予以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在河道管理范圍內采砂、取土、淘金、棄置砂石或者淤泥,必須報經河道主管機關批准;涉及其他部門的,由河道主管機關會同有關部門批准。
2008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水利部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明確長江宜賓以下幹流河道采砂管理體制按《長江河道采砂管理條例》的規定執行。
其他河道采砂管理的職責分工是:水利部對河道采砂影響防洪安全、河勢穩定、堤防安全負責,國土資源部對保障河道內砂石資源合理開發利用負責,交通運輸部對河道采砂影響通航安全負責。
由水利部牽頭,會同國土資源部、交通運輸部等部門,負責河道采砂監督管理工作,統一制定河道采砂規劃和計劃。河道采砂的水上執法管理,要充分發揮交通運輸部門執法機構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