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合法性原則
1. 行政合法性原則的內容包括什麼
主要有下列五點:
一切行政行為以行政職權為基礎,無職權便無行政。然而行政職權必須合法產生,或由法律、法規設定,或由國務院或者其他上級行政機關依法授予;
2、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行為必須依照和遵守法律、法規等法律規范。
它要求每一個行政機關既要依法管理行政相對人,又應在其他行政機關的管理中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行政機關不得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權;
3、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違法無效。
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必須合法,違法的行政行為不具有法律效力,無論是實體上的違法,還是程序上的違法,都使行政行為歸於無效;
4、行政機關必須對違法的行政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這是違法必究精神的體現;
5、行政機關的一切行政行為必須接受人大監督、行政監督和司法監督。
任何行政行為必須受到監督和救濟,否則任何責任都是空談。無救濟便無權利,無監督便無行政。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對同級人民政府行使職權的監督制度、行政復議制度以及行政訴訟制度等,都是這一內容的體現。
(1)執法合法性原則擴展閱讀
行政合法性原則和行政合理性原則的區別:
一、要求不同:
【行政合法性原則】
1、任何行政職權都必須基於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任何行政主體都不得自己設立行政權力,也不得超越自己的職權范圍行事。
2、任何行政職權的行使都應依據法律、遵守法律,不得與法律相抵觸。不僅要遵守實體法規范,而且要遵守程序法規范。
3、任何行政職權的授予和委託及其運用都必須具有法律依據,符合法律宗旨。
【行政合理性原則】
1、行政行為的動因應符合行政目的。凡有悖於法律目的的行為都是不合理的行為。
2、行政行為應建立在正當考慮的基礎上,要有正當的動機。行政行為不得違背社會公平觀念或法律精神,不得存在法律動機以外的目的或追求。行政機關在實施行政活動時必須出於公心,平等地對待行政相對方。
3、行政行為的內容應合乎情理。即應符合事情的常規或規律。
二、地位不同
行政合法性原則是行政法基本原則的首要原則,行政合理性原則是行政合法性原則的擴展與延伸。
2. 行政執法的基本原則主要有哪些
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則是:
3. 執法的原則是什麼
合法性原則
合理性原則
效率原則
正當程序原則
4. 行政執法遵循的原則有哪些
行政執法中應遵循的原則:
一、須遵守依法行政原則
依法行政原則,是指行政機關必須依照法定的許可權、法定程序和法治精神進行管理,越權無效。該原則的具體要求是:
第一,執法的主體合法。國家行政機關的設立及其職權必須有法律依據,必須在法律規定的職權范圍內活動,越權違法,越權無效。
第二,執法的內容合法。執法活動是根據法律的規定進行的,採用的具體方式也要符合法律的規定。
第三,執法的程序必須合法。要嚴格按照法定的步驟、順序和時限進行執法,不得任意改變、省略和超越。
二、須遵循講求效率原則
講求效率原則是指行政機關應當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講求效率,主動有效地行使其權能,以盡可能低的成本取得最大的行政執法效益。要求執法主體從保護公民權利和國家權益出發,對行政相對人的各項請求及時作出相應反應,對各種行政事務及時通過執法作出反應。執法主體必須嚴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法定許可權執法,不能借口效率而違反法律規定,效率原則是建立在行政合法性原則基礎之上的。
三、應遵循合理性原則
執法的合理性原則是指執法主體在執法活動中,特別是在行使自由裁量權進行行政管理時,必須做到適當、合理、公正,即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和目的,具有客觀、充分的事實根據和法律依據,與社會生活常理相一致。
行政合理性原則要求執法主體要平等地對待行政相對人,對於實施了同樣或類似行為的行政相對人應給予公平對待處理;行使自由裁量權時要以法律精神為指導,考慮相關因素,盡可能照顧到各方利益,在多方利益之間衡量時要合情合理,禁止偏袒,禁止謀私,嚴格控制自由裁量權的行使;對於法律只有原則規定或沒有法律規定的,應以客觀、充分的事實根據為基礎,依據法律的基本精神和目的,遵循與社會公理相一致原則,公平合理地處理,執法要符合當地的善良風俗;執法要做到程序公正,不單方面接觸行政相對人,不在事先未通知和聽取行政相對人申辯意見的情況下作出對相對人不利的處理;對於不適當、不合理等顯失公平的執法行為應該依法及時予以糾正,宣布無效並予以撤銷。
四、應遵循正當程序原則
執法的正當程序是指執法機關在實施行政執法行為的過程中,必須遵循法定的步驟、方式、形式、頹序和時限,目的是使執法行為公平、公開、民主,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行政權行使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提高行政效率。
5. 執法行為的合法性包括那兩個方面
合法與否是衡量行政執法行為是否有效的主要標准,主要包括四個方面的基本內容:
一是行政執法機關及其自身應當合法,即行政執法機關應當是依法成立並享有法律法規賦予執法權的行政機關,其對違法案件的受理應當有管轄權,行政執法人員的執法權利不得超越法律的授權或在沒有法律授權的情況下實施具體行政行為;
二是程序應當合法,行政執法人員要特別注意實體與程序的平衡問題,轉化 「重實體、輕程序」不按法定程序辦事的觀念,行政執法過程中的各個環節,都應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期限辦理;
三是法律依據應當合法,應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依據,凡是與上位法相抵觸的下位法都不得作為行政處罰的依據;
四是程序應當合法,防止因程序不合法導致行政處罰失去法律效力。
總之,合法性要求行政執法人員必須認真履行好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按照法律規定,依照法定程序,在法定許可權內對行政違法行為進行處理,真正做到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執法必嚴。
6. 警察執法為什麼要遵循合法性原則
對法律的遵守也是對對警察本身的一種保護
7. 執法的合理性原則和要求
法律在規定行政權力是不可超確定性,而往往呈現適當的彈力性,以供執法者根據案件的具體情節、做出公正的裁判,這便是自由載量權。
行政執法的合理性原則是指對於行政執法機關可以自由裁量的行為,必須依法恰當、公正地處理。所謂自由裁量的行政執法行為是指法律規范不對執法行為進行詳細的規定,而是在一定幅度和范圍內給予執法者選擇的餘地。因此,行政執法機關或人員根據違法者的情節手段在一定幅度和范圍內具體確定時,應當恰當、公正。所謂恰當就是使所受的處理與所實施的違法行為的情節相適應,輕重有度。所謂公正就是處理具有同一違法行為、同樣或類似情節的不同對象時,應當公正,體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社會主義法制原則。
8. 執法的基本原則
1、依靠群眾的原則
2、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的原則
3、對一切公民在適用法律上專一律平等的原則屬
4、公、檢、法三機關分工責任,互相配合,互相制約的原則
5、公安機關進行刑事訴訟應當接受監督的原則
6、重證據、重調查研究的原則
7、保障訴訟參與人訴訟權利的原則
8、尊重各民族公民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的權利的原則
9、各地區公安機關之間加強協作和配合的原則
10、我國公安機關同外國警察機關之間開展刑事司法協助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