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籌建後審批
1. 籌建公司需要做哪些工作
怎樣注冊公司
現在注冊公司根據公司法規定:2人或2人以上有限公司注冊資金最低要為3萬(參看新公司法第2章第1節第26條) ;1人有限公司注冊資金最低為10萬(參看新公司法第2章第3節第59條);此規定基本適用絕大多數公司。
根據我們的經驗整個注冊流程您需准備以下幾個方面的事宜:
1.使用附件傳送、快遞或其他方式提供您和投資人的身份證復印件,說明公司注冊資金的額度及全體投資人的投資額度,准備好至少5個公司預先名稱;
2.您需選擇就近銀行進行注資手續;
3.您需攜帶身份證前往工商所簽字驗證;
4.所有證件辦理完畢後您需選擇就近銀行辦理基本賬戶和納稅賬戶;
5.其他所有手續由相關部門完成。
注冊流程依次為:
查名(確定公司名字)→驗資(完成公司注冊資金驗資手續)→簽字(客戶前往工商所核實簽字)→申請營業執照→申請組織機構代碼證→申請稅務登記證→辦理基本帳戶和納稅賬戶→辦理稅種登記→辦理稅種核定→辦理印花稅業務→辦理納稅人認定→辦理辦稅員認定→辦理發票認購手續。
具體流程解釋:
工商所流程:
一、查名(需1周時間)
所需資料由您提供:
1.全體投資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投資人是公司的需要營業執照復印件)
2.注冊資金的額度及全體投資人的投資額度
3.公司名稱(最好提供5個以上)、公司大概經營范圍。
查名資料備齊後由相關部門受理,查名所需手續由相關部門完成,查名通過後會預先通知您並核發查名核准單一份、一套章(公司公章財務章法人章股東章)及銀行詢證函一份。
二、驗資(即辦即完)
您憑核發的查名核准單、銀行詢證函、一套章去您就近銀行辦理注冊資金進賬手續,辦理完後從銀行領取投資人繳款單和對賬單,銀行詢證函則由銀行直接快遞會計事務所,隨後由會計事務所辦理驗資報告。
驗資通過後核發驗資報告2份。
驗資必須由您本人完成,委託其他機構辦理將會承擔相關責任,具體參見新公司法第十二章法律責任。
三、簽字(即辦即完)
您帶好身份證前往工商所進行簽字,工商所核實後通過。
簽字需要本人到場,經工商所人員確認為本人無誤後簽字生效,簽字通過後即可以開始辦理營業執照。
四、辦理營業執照(需2周時間)
所需材料僅供您參考,所有資料由相關部門提供:
1.公司董事長或執行董事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
2.公司申請登記的委託書 ;
3.股東會決議 ;
4.董事會決議 ;
5.監事會決議 ;
6.章程 ;
7.股東或者發起人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 ;
8.董事、監事、經理、董事長或者董事的任職證明 ;
9.董事、監事、經理的身份證復印件 ;
10.驗資報告 ;
11.住所使用證明(租房協議、產權證);
12.公司的經營范圍中,屬於法律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審批的項目,需提交部門的批准文件。
資料齊全後所有手續由相關部門完成,報工商局審批後核發營業執照正副本和電子營業執照,隨後工商所流程完畢。
以下為質監局流程
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需1周時間)
本步驟手續和所需資料由相關部門提供並完成,前往質監局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核發代碼證正副本和代碼卡後質監局流程結束
以下為稅務局流程:
辦理稅務登記證(需2周時間)
一、提供資料:所需資料僅供您參考,所有資料由相關部門提供。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
2.《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
3.《驗資報告》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
4.企業章程或協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或合同書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5.法定代表人、財務負責人和辦稅人員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6.經營地的房產權或使用權或租賃證明(加貼印花稅)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二、填寫表格報送市局:所需步驟僅供您參考,所有手續相關部門操作。
填妥稅務登記表及其他附表,呈稅務所所長簽字通過後連同所需材料報送市稅務局(均由相關部門辦理),核審並審批後列印稅務登記證並領取稅務登記證,至此稅務局流程結束。
至此所有證件辦理結束,您交納辦理費用後領取所有相關證件,然後前往您就近銀行辦理基本帳戶和納稅賬戶(相關部門提供辦理此業務的詳細資料和步驟)
後續手續流程:(後續流程共6項,均在稅務所完成,所有手續所需材料由相關部門提供和完成)
1. 辦理稅種登記:按您公司的情況,確定公司的性質(貿易型稅率4%、生產型6%、服務型5%等),提供相關材料填妥相關表格後呈稅務專員;
2. 辦理所得稅核定:通常所得稅為核定徵收方式,提供相關資料後填妥相關表格後呈稅務專員;
3. 辦理印花稅業務:按您公司的規模,提供相關資料後填妥表格購買相關印花稅票;
4. 辦理納稅人認定:按您公司的注冊情況,提供相關資料後填妥表格後呈稅務專員;
5. 辦理辦稅員認定:提供相關資料後填妥表格後呈稅務專員,為您的公司人員辦理辦稅員證件;
6. 辦理發票認購手續:根據您公司所需的發票種類,提供相關資料後填妥表格後呈稅務專員申請發票。
2. 新會計准則里對開辦費及籌備期間怎麼界定的
看辦理稅務登記的時間來界定,辦理了稅務登記之前是開辦費,辦理了稅務登記之後版為籌備期間權。
3. 企業籌建期如何確定
根據《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籌建期,是指從企業被批准籌建之日起至開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試營業)之日的期間。
企業籌建期間與正常生產經營期間所發生的費用的會計處理是不同的。那麼,如何界定企業的籌建期間以及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費用有哪些,就成為企業對籌建期間所發生的費用進行正確會計處理的關鍵,但《企業會計制度》及相關會計准則卻沒有對此做出明確說明。
關於籌建期的定義,財政部財法字[1999]第003號《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企業籌建期,是指從企業被批准籌建之日起至開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試營業,下同)之日的期間。財政部1995年6月27日下發的《關於外商投資企業籌建期財政財務治理有關規定的通知》中規定,中外合資、合作經營企業自簽訂合同之日起至企業開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試營業)為止期間,外資企業自我國有關部門批准成立之日起到開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試營業)為止期間為籌建期。
《企業會計制度》對籌建期間所發生費用會計處理的相關規定、財政部下發的調研提綱以及上述相關文件對籌建期的定義,都有這么一層含義,即企業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試營業,下同)開始就是籌建期間的結束。那麼,在實務中,如何判定企業開始生產經營?是領取營業執照還是開始購買原材料,還是從開始生產產品或者開始銷售產品或是其他?《企業會計制度》及相關會計准則均沒有對此做出說明。
顯然,企業領取營業執照不一定就開始生產經營,因為很多企業為開始生產經營要進行固定資產購建等活動。那麼,領取營業執照以後,在什麼條件下可認為企業籌建期間結束、生產經營開始呢?這可能很難有一個明確的答案。事實上,假如單純從「開始生產經營」字面上理解,由於企業性質和經營范圍的不同,不同企業籌建期的時間以及籌建期間所進行的經濟活動的內容也是千差萬別的。如有的企業領取營業執照的當月就可開始生產或銷售;有的企業領取營業執照後需很長時間籌備才可以開始生產;有的企業開始生產的當月就有銷售;有的企業開始生產後很長時間才有銷售。所以,從經濟業務的表現形式上看,很難有一個或幾個具體標准來作為判定企業生產經營開始的依據。
因此,在會計實務中,用企業開始生產經營作為籌建期間結束的判定依據是很籠統的,缺乏明確的標准,非凡是對於一些非凡行業或需籌建很長時間才可以進行生產經營的企業,很難明確區分籌建期間結束、生產經營開始的界限。這就會使不同的會計人員對企業籌建期間界定不一致,從而造成會計信息缺乏可比性。
筆者認為,《企業會計制度》之所以規定將企業籌建期間所發生的費用先歸集,然後才計入企業開始生產經營的當月損益,應該是從謹慎性原則和配比原則的角度考慮的。既然如此,不如明確將首次確認收入的時間作為會計實務中劃分企業籌建期間結束、生產經營開始的標志。這種劃分方法,不僅可以解決會計人員對企業何時開始生產經營缺乏明確判定標準的問題,而且在實務中輕易操作,符合收入與費用的配比原則。況且,將開辦費用在企業首次確認收入的當月就計入損益,對企業和稅務部門來說,都是能夠得到合理解釋的。當然,還有另外一種選擇,就是借鑒國際會計准則的做法,將開辦費用在發生時就計入當期費用,這樣就不會出現如何界定籌建期間的問題了。
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哪些費用及如何處理
無論何種類型的企業,判定企業籌建期間結束的時間,最早只能是企業領取營業執照之日,最遲只能是企業首次確認收入的當日。在這個期間范圍內,不論如何界定企業籌建期間,企業在籌建期間可能發生的所有支出都可以歸為以下幾種性質的費用:①為企業籌建所發生的籌建人員工資、差旅費、培訓費、咨詢調查費、交際應酬費、文件列印費、通訊費、開工典禮費等;②籌建期間所發生的借款費用和匯兌損益;③企業生產經營發生的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非生產性費用;④企業為開始生產經營做預備所發生的購買原材料等生產性費用;⑤企業在開始生產經營以前,為生產產品所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和專利注冊費用;⑥企業在開始生產經營以前,發生的固定資產折舊、無形資產攤銷費用。
企業籌建期間發生的上述幾種不同性質的費用中,第①種性質的費用與企業正常生產經營中發生的治理費用性質相同,不會形成相應的資產。第②種性質的費用則可能與企業正常生產經營中發生的財務費用性質不完全相同,部分費用可能與相關資產的入賬價值有關,如將借款用於購建固定資產。第③種、第④種性質的費用與相關資產的入賬價值有關。第⑤種性質的費用中的研究、開發費用與資產價值無關,而專利注冊費用、律師費用則與所申請取得的無形資產價值有關。第⑥種性質的費用雖不是直接的支出,但按相關會計准則的規定,固定資產在購入的次月就要開始計提折舊,無形資產在購入的當月就要開始攤銷,那麼這部分折舊和攤銷也會形成一種費用。
這幾種不同性質的費用是否都能按《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除購建固定資產以外,將所有籌建期間發生的費用都先在長期待攤費用中歸集,待企業開始生產經營當月起一次計入開始生產經營當月的損益呢?答案顯然是否定的。最明顯的錯誤是,它只規定了除購建固定資產以外,那購買無形資產又應如何處理呢?
對於上述問題,筆者認為,有關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存貨等具體准則對相應資產計價並沒有就企業籌建期間、生產經營期分別做出明確的規定(也沒這個必要)。那麼,上述籌建期間與資產相關的費用就應根據相關具體准則的規定進行處理。對於第③種、第④種性質的費用,應根據具體准則的規定計入相應資產的價值;對於第②種、第⑤種性質的費用,應按借款費用和無形資產准則中資本化的原則進行處理。對於第⑥種性質的費用,因企業尚未進行生產經營,因此也應作為企業的開辦費用進行處理。而只有不計入相應資產價值的借款費用、匯兌損益及研究、開發費用才能與上述第①種性質的費用一樣,作為籌建期間的開辦費用進行處理。這也是與《企業會計准則——基本准則》的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企業在籌建期內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除應計入有關財產物資價值者外,應當作為開辦費入賬」相符的。
所以,《企業會計制度》第五十條中規定「除購建固定資產以外,所有籌建期間所發生的費用……」是不嚴謹的,也是不符合相關會計准則規定的。對企業籌建期間發生的費用應按上述不同性質的分類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
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費用如何歸集
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長期待攤費用」科目是核算企業已經支出、但攤銷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項費用,包括固定資產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以及攤銷期限在1年以上的其他待攤費用。由此可見,「長期待攤費用」科目核算的是攤銷期限在1年以上的費用,而《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將所有籌建期間所發生的費用,在企業開始生產經營當月起一次計入開始生產經營當月的損益,就屬於一次性攤銷,攤銷期限並未超過1年,但其卻規定在「長期待攤費用」科目中進行歸集核算,這與「長期待攤費用」科目的核算內容相矛盾。這可能是因為延續了原來的會計制度對開辦費用的攤銷期不少於5年而在「長期待攤費用」科目中核算的規定造成的。
筆者認為,對於企業籌建期間的開辦費用,既然規定在企業開始生產經營當月起一次計入開始生產經營當月的損益,就應在「待攤費用」科目中核算,或單設「開辦費」一級科目進行核算,而不應在「長期待攤費用」科目中核算。
通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企業會計制度》對企業籌建期間會計處理的規定是需要修改和完善的。企業籌建期間所發生的費用的會計處理是否正確,不僅影響企業開始生產經營當月的損益,而且影響企業相關資產的入賬價值及以後期間的損益,非凡是對一些籌建期較長或籌建費用較大的企業影響會更大,這是會計制度制定者和會計實務工作者應該重點關注的。
4. 企業成立工會是先提出請示還是先籌建工會領導小組
依據《工會法》的規定,企業建立工會的程序為:向上級工會請示→成立籌備小組→開展宣傳工作→發展會員→選舉會員代表→召開會員代表大會選舉工會組織→選舉結果報批。
具體點:1、向上一級工會以書面形式提出建立工會組織的請示報告。
2、成立建會籌備組,上一級工會對《建立工會請示報告》批復後,應立即成立建會籌備組(3-5人),具體負責籌備期間的工作,在工會委員會選舉產生之前暫時代行工會委員會職責。籌備組成員原來不是會員的,要先向上級工會申請入會,辦理入會手續。
3、發展會員,發展會員時,要注意廣泛宣傳工會組織的性質、作用、任務以及會員的權利、義務,使新會員對工會組織有個初步認識。
4、建立工會小組,會員發展後,可根據基層單位會員人數的多少,成立工會小組。
5、召開會員大會,民主選舉產生基層工會委員會和經費審查委員會。在各項籌備工作準備就緒後,籌備組要積極准備召開基層委員代表大會或會員大會,按照民主程序選舉產生首屆工會委員會和經費審查委員會。
6、履行報批手續,召開會員代表大會或會員大會前,要向上一級工會和主管部門協商工會委員會和經費審查委員會的組成及工會正、副主席、經費審查委員會正副主任候選人名單;會員代表大會召開後,對整個大會召開情況和選舉產生的基層工會主席、副主席以及經費審查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名單,要及時報上一級工會批復,若選舉結果與候選人名單不一致時,應以選舉結果為准。
7、建立女職工委員會,工會委員會產生後,應根據女職工數多少及時建立女職工委員會,以維護女職工特殊權益。
注意:工會主席需經上級工會任命
5. 新公司籌建期間需要辦理哪些章和證怎樣辦理謝謝
登記公司需來要准備的資料可上網查詢源,許多企業事務代理公司或律師事務所都有代辦,你自己可以上網找找,用"公司登記""公司注冊"就可以找到一堆了;
這個絕對不是重點,一定要委由他們辦理,費用約在2000~5000中間,不要浪費時間自己去辦。
開公司要注意的重點在於
1.廠房的配置
2.設備的采購與安裝
3.業務來源
4.公司成員招募
5.銀行貸款
.....太多事情要做,這些才是重點了。
祝福你
6. 如果一個准備開一個公司,已經拿到了政府的批文,下一步是不是該公司開業前籌備了
沒有表達清楚,准備開什麼性質的公司?主營做什麼?有沒有其他需要的前置審批的項目?回公司名答稱核准沒有?
一般情況下,應該先到工商局核准公司名稱後,用此名稱再做公司設立的籌備工作,比如租用辦公場地、辦理前置審批手續、和客戶簽訂意向協議(雖然公司沒成立簽協議不合法,但好多人都這么操作)。
7. 籌建期是怎樣界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四條明確規定,企業在籌建期發生的開辦費,應當從開始生產、經營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於5年的期限內分期扣除。
前款所說的籌建期,是指從企業被批准籌建之日起至開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試營業)之日的期間。開辦費是指企業在籌建期發生的費用,包括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成本的匯兌損益和利息等支出。
(7)先籌建後審批擴展閱讀:
籌建期是指企業被批准籌建之日起至開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試營業)之日的期間,籌建期過後一般是建設期的發生。
開辦費指企業在企業批准籌建之日起,到開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試營業)之日止的期間(即籌建期間)發生的費用支出。開辦費的具體內容如下:
1、籌建人員開支的費用具體包括籌辦人員的工資獎金等工資性支出,以及應交納的各種社會保險。在籌建期間發生的如醫療費等福利性費用。
如果籌建期較短可據實列支,籌建期較長的,可按工資總額的14%計提職工福利費予以解決。差旅費包括市內交通費和外埠差旅費,董事會費和聯合委員會費。
2、企業登記、公證的費用:主要包括登記費、驗資費、稅務登記費、公證費等。
3、籌措資本的費用主要是指籌資支付的手續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的匯兌損益和利息等。
4、人員培訓費主要有以下二種情況:引進設備和技術需要消化吸收,選派一些職工在籌建期間外出進修學習的費用;聘請專家進行技術指導和培訓的勞務費及相關費用費用。
5、企業資產的攤銷、報廢和毀損。
6、業務招待費:籌建期間發生的招待費(根據國稅2012第15號文件,籌建期發生的業務招待費按實際金額的60%允許計入「管理費用-開辦費」科目。)
7、其他費用包括籌建期間發生的辦公費、廣告費、交際應酬費;印花稅;經投資人確認由企業負擔的進行可行性研究所發生的費用;其他與籌建有關的費用,例如資訊調查費、訴訟費、文件印刷費、通訊費以及慶典禮品費等支出。
8. 新建企業的開辦費從什麼時候開始算起,被批准籌建之日指什麼
被批准籌建之日可理解為領取營業執照的時間,該執照上經營范圍是寫「籌辦中版」。
而當你領取正式的權營業執照後,就可視為正式經營,那麼從領取「籌辦中」的營業執照,到領取正式營業執照中間的時間,就可以理解為籌辦期,而新辦企業的開辦費就是在這段時間計算。
9. 葯品生產許可證、GMP認證、批文這三個程序的申請順序是什麼
批准文號:生產新葯或者已有國家標準的葯品的,須經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並在批准文件上規定該葯品的專有編號,此編號稱為葯品批准文號。葯品生產企業在取得葯品批准文號後,方可生產該葯品。
GMP是英文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的縮寫,中文含義是「產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世界衛生組織將GMP定義為指導食物、葯品、醫療產品生產和質量管理的法規。
葯品生產許可證制度是指國家通過對葯品生產企業條件的審核,確定企業是否具有葯品生產過繼續生產的資格,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發給《葯品生產許可證》,企業憑此證才能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注冊,領取經營執照的一種制度.
葯品生產許可證制度涉及以下內容:⒈開辦葯品生產企業的條件。⒉開辦葯品生產企業的審批程序及葯品生產資格的規定。
葯品生產許可證、葯品批准文號、GMP認證
1:拿地
2:建車間
3:報生產許可證(范圍:原料,片劑?XX劑)
4:各種體統驗證
5:做研究
6:報生產
7:到生產現場檢查階段,認證
8:認證和生產檢查均結束,取得GMP證書和批准文號
再補充一下,拿地前做個《葯品生產許可證》審核,同意籌建後再建,通過驗收後拿到《葯品生產許可證》,如果許可證范圍類,有批准文號的產品,進行驗證,試生產一個月後做GMP認證,通過驗證後產品開展研發,以申報生產,審批同意後,拿到《GMP》後才可以上市銷售,前次驗證等生產的產品,檢驗合格後可以上市銷售。
許可證省局批,報批先報到省局,再到國家局,gmp分劑型,口服的省局,注射劑的國家局
當地的市局負責監管。
如果是獸葯,申請順序剛好相反!
10. 籌建市場要經過哪些部門審批
如果是開辦商品交易市場審批,先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審議通過,並予以立項。在由行政服務中心一起審批,(國土資源局、城市規劃局,建設局,行政執法局等)。
可以參考的辦事規程:
一、事項名稱 開辦商品交易市場審批
二、設定行政審批的法律依據
設立依據:《四川省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第十條 「開辦市場應按規定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權部門申請,並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相應的場地、資金、設施;
(2)具備必要的交通、治安、消防、衛生條件;
(3)有相應的服務管理機構和規章制度;
(4)市場設立的可行性論證報告;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行政審批數量及方式
無審批數量限制,申請方式直接向本機關申請
四、行政審批條件
1、有相應的場地、資金、設施;
2、具備必要的交通、治安、消防、衛生條件;
3、有相應的服務管理機構和規章制度;
4、市場設立的可行性論證報告;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五、申請材料
1、申請設立商品市場所在地的鎮(鄉)政府初審意見;
2、市場設立的可行性論證報告(包括建設規模、投資規模、效益測算、市場分析、規劃、國土部門對該項目的意見等)。
3、工商局核發的《市場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六、申請表格 無
七、行政審批程序
第一步: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區政府政務中心商務局窗口提出申請,由窗口工作人員進行初審後受理(申請材料存在錯誤的,應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後受理;對申請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場一次性告知申請人在5個工作日內補齊全部材料後受理)。
第二步:在承諾期限內,經審查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依法作出准予開辦或同意登記的書面正式通知,由窗口工作人員告知申請人。
八、行政審批時限 法定時限:20個工作日,承諾時限:10個工作日
九、行政審批收費標准及依據 不收費
十、行政審批年審或年檢 沒有年審或年檢
十一、事項類別 行政許可證事項
十二、事項類型 承諾件
十三、目前是否在中心辦理 是
十四、是否網上預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