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執法常
A. 淺談如何提高基層統計執法工作
統計執法人員是統計執法工作的主體,統計執法人員素質的高低,直接影響統計執法的效果。因此,不斷加強統計執法隊伍的建設,
把統計執法工作和統計業務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對全體統計人員進行政治、文化、法律、心理素質等多方面的有意識的培訓,
提高執法人員的綜合素質是依法治統的關鍵。
一、思想上樹高度1、統計執法人員要有政治素質。統計執法工作原則性很強,要求統計執法人員必須具備堅定的政治素質,即用高度的政治敏感理解黨的方針策略,用強烈的社會責任感領悟業務理論,用濃厚的法制觀念來審視工作流程,旗幟鮮明地反對和抵制在統計上弄虛作假的行為,牢固樹立為人民執好法的信念。2、統計執法人員要有職業道德。統計執法人員必須嚴格遵循執法紀律,時刻注意檢視自身的行為,用良好的職業規范約束自己。
為統計執法創造公開、公平、合法的執法環境。
事實證明,只有嚴格依法辦事,公正嚴明,才能真正提升統計執法人員的素質。3、統計執法人員要有品德修養。統計執法人員到統計報表單位進行執法檢查,是統計部門對外宣傳的窗口,代表統計部門的整體形象。統計執法人員應遵守執法禮儀,注重良好儀表和文明舉止,有禮貌,有涵養,不卑不亢,不畏不俱。文明執法有助於提高統計執法職業形象。
二、學習上求廣度1、多層次掌握統計執法內涵。目前社會學科交叉、邊緣化發展型很強,我們要
強化自身素質,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注重知識結構的調整,及時填補理論的空白,以適應現代化的執法要求。在熟悉統計專業知識的前提下,還應
認真學習《行政訴訟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等相關行政法律法規,領會其精神實質,做到學以致用。
統計執法是一項規范性很強的工作,
統計人員要在處理統計違法案件時,既要證據確鑿,又要程序合法,讓對方無懈可擊。上級統計部門要加大對下級統計人員的教育培訓力度,培養統計執法骨幹力量,不斷提高統計執法水平。2、多視角擴展統計執法外延。統計執法人員要隨時了解國家經濟方針政策,了解稅務、審計、工商、勞動、財政等部門的有關動態信息,有助於案件的處理。3、多渠道借鑒執法經驗。統計執法是一門新的學科,而公、檢、法、司等行政部門通過多年的執法,積累了豐富經驗,有許多成功的案例,統計執法人員要潛心學習他們會執法,執好法的辦案經驗,提高我們統計執法的水平。
三、工作上塑深度1、強化組織領導,樹立統計執法工作的決心和信心。統計法律法規是統計部門依法統計的尚方寶劍,面對統計執法中的種種困境不能畏縮。統計部門更要加強對統計執法工作的組織領導,敢於和善於用法、執法。同時,要不斷拓寬統計執法新領域,做到大檢查與平時檢查相結合,形成統計執法檢查的經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2、對執法過程中出現的各種新情況、新問題要有溝通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在具體的統計執法過程中,會遇到很多特殊情況,無論怎樣我們都要有良好風貌又不失尊嚴。我們在與受查單位交換意見時,語言要文明、精確、規范、謹慎,避免隨意性,維護法律的嚴肅性,用科學的思維和深入淺出的語言技巧,表達自我想法,說服別人接受。3、要有較強的文字寫作能力。執法文書的規范和實體內容一樣重要。必須掌握案件查處、聽證、復議等一整套文書規則,加強統計執法文書的寫作能力,嚴格使用規范的執法文書,要抓准有特點的典型統計案例進行「解剖」分析,及時報道,引起領導的重視,統計人員的警醒。4、強化部門配合,提高統計執法的權威性。統計部門要加強和紀檢、監察、司法等部門的聯系與配合,
加大執法力度,擴大執法影響,
依照《統計法》等國家法律法規和黨紀、政紀有關規定,扎實抓好統計弄虛作假案件的查處工作,不斷增強統計執法的科學化、公正化,進一步提高統計執法的權威性。(王木蘭)
B. 統計法律法規有那些
1、《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
我國唯一的一部統計法律,於1983年12月8日由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1996年5月15日經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第十九次會議修正,2009年6月27日再次經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修訂通過,於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53號 現公布《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細則〉的決定》,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
3、《統計資料保密管理辦法》
為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修訂統計資料保密管理辦法是很必要的,不僅有利於更好地貫徹執行「對內搞活經濟、對外實行開放」的方針,而且有利於保障國家核心秘密統計資料的安全。今後凡是絕密、機密、秘密統計資料,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對外發表。
各報刊、雜志發表未公布過的統計數字,事先一定要送統計部門或有關業務部門核對,並辦理審批手續,以免造成混亂。
4、《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制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於2017年5月28日發布,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
5、《統計執法檢查規定》
為了科學有效地組織統計執法檢查工作,保障統計法和統計制度的貫徹實施,維護和提高統計數據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及其實施細則,制定本規定。
(2)統計執法常擴展閱讀
統計法律體系的基本框架
1、統計法律:即指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制定的關於統計方面的行為規范。
2、統計行政法規:由國務院制定,其法律效力低於法律、高於地方統計法規和統計規章。
3、地方統計法規:是由有地方立法權的地方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制定和發布的、並於本地方實施的統計行為規范。
4、統計行政規章:是指國務院各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及較大的市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有關統計的規范性文件。
C. 淺談如何做好統計執法工作的「輕、重、緩、急」
統計執法首先要明確它的目的是保障《統計法》和統計制度的貫徹實施,維護和提高統計數據質量。因此,我們要把統計執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轉移到構建和諧統計環境上來,進一步轉變重執法輕服務的工作思路。這里的輕不是輕視統計執法,嚴格地說,是統計執法和統計服務孰輕孰重的問題,是統計執法和統計服務哪個更輕哪個更重的問題。
這個輕是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角度來說,是用科學發展觀來指導統計執法而得出的結論。因此,在實際工作中,統計執法要堅持做到立案查處和督促整改相結合,對不配合統計執法檢查屬於一般認識問題的,或對查出的統計違法行為,能主動配合.承認錯誤、積極整改的,要加強統計法制教育,通過教育達到服務的效果。而不是只要執法就是要對當事人進行處罰。所以一定要弄清楚,統計執法的目的不是為了處罰,而是通過執法來宣傳統計,宣傳統計法,以達到統計環境的更加和諧。重
從各種執法檢查情況看,到各縣(市)區級統計部門進行檢查發現,統計執法在實際工作中得不到應有的重視的一個主要原因是有些領導不夠重視。究其原因,一種說法說局裡人手少,平常的統計工作都忙不過來,無暇顧及統計執法;還有一種說法是統計執法容易得罪當事人,容易和部門及企、事業單位關系搞不好,影響今後統計工作的開展等等。
統計執法是《統計法》賦予統計工作的重要任務和工作職責。不執法將構成行政不作為,那就違反了《行政法》。再說統計執法是一個十分嚴謹的工作過程,只有敢於執法,才能夠對那些不重視統計法、不重視統計工作、甚至有違法行為的的部門和相關當事人給予必要的提醒與幫助,促使其履行統計工作應負的職責。這樣反而會改善相互之間的關系,促進工作。如果不懂執法,甚至不敢執法,反而會讓那些違法者更不重視統計部門,輕視統計工作。所以我們要重視統計執法,要視統計法為我們的尚方寶劍。要通過統計執法宣傳統計法,宣傳統計。緩
深化統計執法,既要做到敢於執法,還要做到善於執法,善於執法講究的是一個緩字。目前,統計違法主體和違法種類有很多。統計部門及其執法人員要學會善於分析各類統計違法行為的性質和種類,執法一定不要太急,對發現或上報的某種統計違法行為要先調查,再分析。我們在處理違法案件之前一定要做到一個緩字。即:一定要注意查找統計調查對象不重視統計工作、基礎工作薄弱等問題的根源,分析一些單位發生遲報、拒報、瞞報和漏統等違法問題的原因,對不同部門、行業及不同性質的違法單位,作出不同的處罰。《統計法》規定的警告、通報批評、罰款、行政處分等法律責任,對不同部門、行業及不同性質的違法單位懲戒效果不同。因此,統計部門要針對不同對象和情況,科學執法,作出相適應的行政處理,真正達到統計執法的效果。急
經濟處罰是查處統計違法行為,常用且具有震懾力度的主要行政處罰方式。但是目前,很多統計執法部門都有這樣的現象,就是統計違法案件立案後,能給予經濟處罰的案子太少,真正能罰到位的經濟處罰案件也不多。一件違法案件,從立案到結案,要經過調查,處理兩個階段。在調查階段,統計部門或統計人員會礙於情面或受到來自方方面面的干擾和阻力,而影響到秉公執法。有一些違法行為,按統計法的規定應當給予經濟處罰的,雖已立案,還沒等經濟處罰,這案子可能就會應付了事。所以在這里,要強調一個急字。
這個急字,一方面要求統計部門和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一定要雷厲風行,不能拖泥帶水,做出決定的事情決不能因各種阻礙而輕易改變;另一方面也要求統計部門和執法人員要嚴格按統計執法程序辦事,立案後,不給當事人找人說情的時間,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盡快做出給予經濟處罰的決定。一旦經濟處罰的決定作出後,就有了法律效力。
綜上所述,統計執法應該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導下進行,通過綜合運用各種法律法規和程序上的規定及執法手段,既要有原則又要靈活地去執行。
D. 統計執法檢查的作用
1、統計執法檢查,是保證統計法貫徹實施的重要手段。
統計法制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統計法》及~系列配套的統計法律法規的頒布實施,為人們進行統計活動提供了具體而明確的規范和尺度,解決了有法可依的問題。但法律制定出來了,就要加以落實。漠視法律的權威,以種種借口不執行法律規定的現象還大量存在。為此,必須依靠加強統計執法檢查工作,做到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督促各級政府及其統計機構、統計調查者和統計調查對象認真貫徹落實統計法的各項規定,保證統計法的立法宗旨得以實現。
2、統計執法檢查,是增強人們法制觀念的有效措施。 統計執法檢查既是糾正和查處統計違法行為的過程,也是宣傳普及統計法律知識的過程。《統計法>頒布實施後,國家統計局、監察部、國務院法制局等部門在全國范圍內聯合開展了幾次統計執法大檢查,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基本上每年也都要開展多種形式的執法檢查。這些執法檢查都以學習宣傳統計法、動員社會各界參與為起始階段,這不僅為統計執法創造了良好的社會基礎,更主要的是廣泛深入地宣傳了統計法規,增強了人們的統計法律意識。同時通過對統計違法行為的查處和曝光工作,不僅會使違法者受到懲戒和觸動,而且能使社會公眾從反面受到更深刻的教育,使統計法制觀念更加深入人心。
3、統計執法檢查,是保障統計工作科學有效進行的有力武器。 為了保障統計工作科學有效的進行,統計法對統計工作的方方面面都作出了規定,特別是對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的職責和職權作了明確的規定。但在現實生活中,由於種種原因,這些法律規定並未得到切實的貫徹。如有的地方和單位不按照統計法的要求設置統計機構、配備統計人員,嚴重影響了統計工作的開展;有些領導幹部為謀取小團體甚至個人的經濟利益,撈取政治資本,干擾統計數據的上報,授意甚至強令統計人員在統計上弄虛作假;有的還對堅持原則的統計人員刁難、排擠甚至進行人身打擊。諸如此類的統計違法行為,如不及時查處、糾正,統計工作的科學性就難以保證。因此,只有加強統計執法檢查,嚴肅查處各種違法行為,才能維護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的正當合法權利,保證統計工作正常有序的開展。
4、加強統計執法檢查,才能樹立統計法的權威。 法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體現統治階級的意志並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行為規范,具有強制性和不可違反的性質。統計法也不例外,不論任何人違反了,都要追究法律責任。如果違反統計法的行為得不到追究,違法者不承擔相應的責任,統計法就將成為「一紙空文」。只有加強統計執法檢查,嚴肅查處統計違法行為,才能增強人們遵守統計法的自覺性,樹立統計法的權威。執法實踐證明,哪些地方統計執法檢查搞得好,統計法的權威就大,人們對統計法的信任程度就高。
E. 什麼是統計執法檢查
統計執法檢查是指統計行政機關或法律授權的其他政府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法定的許可權、程序和方式,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在統計活動中貫徹執行統計法律法規和統計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以及對統計違法行為進行查處等各種活動的總稱。通常稱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貫徹執行情況檢查、統計法規執行情況檢查、統計法執行情況檢查,簡稱為統計執法檢查或統計法規檢查。統計執法檢查具有四個基本特徵:
(一)統計執法檢查是由國家依法授權的機關進行的。
國家統計局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是國家依法授權的統計行政執法機關,依法具有統計執法檢查權。法律授權的其他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在其法定職責范圍內,具有一定的統計執法檢查權。
(二)統計執法檢查是一種行政執法活動,具有嚴肅性、權威性和國家強制性。
統計執法檢查,是法律賦予統計行政機關和其他政府行政主管部門的職權,也是法律賦予統計管理相對人包括統計調查者、統計調查對象和統計資料使用者的法定義務,既不可以放棄、也不可以轉移這種法定的權力和義務。
(三)統計執法檢查是按照一定的許可權、程序和方式進行的。
首先,統計執法檢查的主體必須是法定的,只能是統計行政機關或是具有統計執法檢查權的其他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其次,統計執法檢查必須在法定的職權范圍內進行,不得超過職權范圍開展執法檢查活動。如追究違法者的法律責任,只有統計行政機關有權進行,其他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認為需要追究法律責任的,必須移交統計行政機關處理。第三,統計執法檢查必須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方式進行,不能各行其是。
(四)統計執法檢查具有主動性。
統計執法檢查,不僅要對已經發生的統計違法行為進行嚴肅查處,還要主動做好防患於未然的工作,做到檢查工作經常化、制度化,同時還要積極開展統計普法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的統計法律意識,預防、減少各種統計違法行為的發生。
F. 淺談如何做好縣級統計執法工作
2006年至2010年是全國第五個法制宣傳教育五年規劃實施的時期,按照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要求,在統計系統深入開展統計法宣傳教育,大力推進依法治企、堅持數字質量與統計法教育並重,統計法教育與統計法實踐相結合,推進統計的改革與發展,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促進社會經濟全面發展做出貢獻。下面,我就如何做好縣(區)統計執法工作談一些粗淺看法,供讀者參考。 一、統計執法工作面臨的新形勢 二、當前統計執法存在的主要問題 1、思想認識上存在誤區和偏差。 《統計法》頒布實施20多年,並且已開展了統計「五五」普法,統計部門的領導對統計法律、法規都非常了解了,但當統計違法行為發生時,往往沒有當機立斷,拿起統計法武器為統計工作保駕護航,總是認為給企業提個醒,要求他們下回注意,以為只要能交報表,完成任務就可以了,使統計執法存在空白,有損權威。 2、統計執法力量相對薄弱。 依照《統計法》和《廣東省統計管理條例》規定,大多數縣級統計部門雖然內設了法制工作機構,但由於種種原因,局內僅僅設一名專職統計法制人員,更不用說是鎮、街道一級了。造成法制力量相對薄弱,這種狀況既不符合統計法制工作的要求,也不利於統計執法工作的開展,難以查處各類統計違法案件。 3、嚴格執法怕得罪人,怕影響當地經濟發展。 「查處一家,教育一片」是樹立統計法權威有效手段,但當案件發生需立案查處時,個別領導心裡就猶豫了,再三考慮怕會帶來不良後果,既擔心對企業實行處罰,怕嚇跑外商,影響地方經濟發展,又擔心引進該企業的當地政府或者部門有意見,出來阻撓。這樣前怕狼後怕虎,往往使執法力度大打折扣。 三、統計執法工作的幾點建議 1、領導帶頭,形成良好的學法用法氛圍。 領導幹部要轉變思想,充分認識到統計執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帶頭學法用法。統計執法可以改進統計工作環境,可以改善統計工作條件,可以減少企業遲報、瞞報、拒報等統計違法現象。只有領導重視統計執法,特別是一把手重視,才能取得顯著效果。多年的統計執法工作實踐證明,哪個縣區的統計局長重視,把它擺到重要的議事議程來抓,哪個縣的統計執法工作就搞得好,反之,統計執法工作就如同一潭死水。 2、加強培訓,打造一支高素質的執法隊伍。 要搞好統計執法檢查工作,必須有專業統計執法隊伍。首先局領導要對統計法制工作的各項建設常抓不懈;其次是把事業心強、業務熟悉、年富力強、能打勝仗的統計幹部,充實到統計執法的隊伍中來;三是加強業務和法律、法規學習,多派他們參加上級統計部門及法制部門舉辦的各類培訓班,提高業務水平和辦案能力,以適應統計工作需要。 3、落實經費,全面保障統計法制宣傳教育。 為了保證統計法宣傳教育工作的順利進行,加強對統計法知識學習和普及活動的管理、指導,要落實統計法制宣傳教育經費保障。按照國家「五五」普法規劃的要求,要將經費主要用於推動對企業普法的規律與特點的研究與探索;組織編寫具有示範性的普法讀本或教材;法制宣傳教育骨乾的培訓和經驗的推廣。 4、切合實際,精心組織統計法制教育宣傳。 局裡每年召開全局黨員幹部進行統計法動員大會,從實際出發,大張旗鼓地宣傳統計法的主要目標,任務對象、方法、步驟,以及工作原則等。在宣傳發動時,除大小各種會議外,還制定出社區統計法宣傳教育的具體規劃(計劃),下廠為企業宣傳統計法活動等。通過各種形式的宣傳,統一了全縣企業群眾的思想,堅持普法與法治實踐相結合,大力開展依法治理。 5、以執法檢查為動力,加大統計普法宣傳力度。 雖然《統計法》頒布實施了二十多年,但仍有部分統計調查對象統計法制意識淡薄,虛報、瞞報、遲報等現象時有發生。總結前幾年的統計工作,我清醒認識到,沒有法律知識的普及,難以打開依法統計的局面,「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將成為一句空話。所以,要通過多條渠道,多種形式對全縣各種法人進行統計法律、法規的再教育、再提高,增強他們的法制觀念。 綜上可見,我國自上世紀後期開始,現在仍方興未艾的統計執法改革,是一次全方位的改革,其不僅涉及到統計執法管理的方式、方法,而且涉及到統計執法的對象范圍,進而涉及到統計執法的目標、宗旨,是統計執法機制的整體轉換。當然,這種轉換不是一天兩天、一年兩年能完成的,而是需要一個長時期的過程,我們現在的統計執法改革正處在這個過程中。在這個過程中,縣區統計執法工作面臨著更多的挑戰和機遇,只有以科學發展觀指導全區的統計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全面加強統計執法力度,才能為構建和諧社會,促進我區社會經濟的全面發展作出更大的貢獻。(惠城區統計局 範文傑)
G. 急求 工業企業統計執法大檢查自查報告
一是強化數據質量意識,進一步提高各級對農村統計工作的重視程度。二是健全工專作制屬度。逐步健全日常工作、責任分工、目標考核、獎懲約束等一系列制度,嚴格落實,確保工作制度化、規范化。三是改進工作方法。推廣「三查三審三比較」的方法,三查即:一查邏輯和數量關系;二查計量單位是否准確;三查屬性指標是否正確。三審即:一是村級統計自審;二是鄉鎮匯總初審;三是計算機審核。三比較即:帳表、帳實數據比較;上下級單位數據比較;本期數據與前期基數比較。四是加大統計執法力度。在日常督促檢查的同時,根據工作實際,適時開展統計專項治理。
H. 在統計執法過程中發現違法行為是如何處理的
常見的統計的違法行為有幾項:
1、聘用任用未取得從業資格的人員從事統計工作,也就是填表人沒有統計從業資格證
2、沒有建立健全各類統計台帳及原始憑證
3、統計報表中指標數據差錯
統計的處罰有幾種:
1、警告
2、警告並罰款
3、警告加罰款,並進行曝光
處理方式:
沒有從業資格證和沒有統計台帳的違法行為第一次檢查發現一般不進行罰款,當然也不會曝光,最多也就是個警告。如以前年度檢查已經告知此類違法行為,第二次檢查仍存在同樣違法行為,則會受到警告並罰款的行政處罰,如果情節不嚴重,則罰款不會超過1000元。
數據差錯的就比較復雜了,受很多客觀因素的影響。
首先,統計處罰的標准要看差錯額及差錯率,高低標准不一樣
其次,受到被查單位認錯態度,檢查當天配合程度,平時填報統計報表及時與否,是否是屢次違法等因素的影響。
總之,一般的情況不會進行曝光。如果不是故意虛報、瞞報統計數據的,罰款額一般是2千元至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