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型執法地
1. 司法警察的執法場所是什麼哪裡
(一)公安機關的警察:
1.治安警察。預防、發現和制止違法犯罪;維護公共場所的治安秩序;管理特種行業;管理危險物品;處理一般違法案件等。
2.戶籍警察。管理戶口,包括戶口登記、戶口遷移、有關身份證的管理問題等。
3. 刑事犯罪偵查警察。主要任務就是偵查刑事案件。
4. 交通警察。指揮交通;預防、處理違章和交通事故;管理車輛和駕駛人員。
5.巡邏警察。這個警種有的地方和交通警察合並的,叫交巡隊,巡警設置的目標是「一警多能,一警多用」,所以巡警的任務范圍十分廣泛。巡邏警察執行任務的形式就是巡邏(另外,防暴警察屬於這個警種,有的地區稱為「巡警防暴警」)。
6.外事警察。接觸的通常是指出入境事務的警察。通常是這公民辦出境通行證、因私護照(因公不是在此)並進行管理等。
7.經濟犯罪偵查警察(獨立警種)。主要任務就是偵查經濟案件。
8.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專業警察。監察互聯網,打擊網路犯罪。
9.禁毒警察(獨立警種)。負責涉毒犯罪的偵查。
10.警務督察。監督警察內部紀律的特殊警察,有著「管警察的警察」和「警中警」的稱呼~~
11.監所警察。就是看守所(不是監獄!!)的管理警察。
12.科技警察。公安部門內專門負責技術研發的人員,由於我國體制的特殊性,這部分人也稱為警察,但是其正式稱呼前要冠以「專業技術」一詞。
13.公安法醫。有一部分從事司法醫學勘驗工作的法醫是公安部門的編制內成員,是有警銜的,也算是警察。
公安部門還有邊防、消防和警衛三個警種實行軍事化管理,他們就是我們所謂的「武警安全部隊」。
(二)司法機關的警察:
監獄、勞教機關的獄警、管教幹部。
(三)國家安全機關的警察:
比較特殊和神秘的一類警察,負責情報和反間諜工作……
(四)接受公安部和另一個部門雙重領導的警察:
1.接受公安部和鐵道部雙重領導的警察:
就是鐵路警察。
2.接受公安部和交通部雙重領導的警察:
航運警察(負責水路運輸管理)。這是一個很多人都不知道的警種喔~~
3.接受公安部和中國民航總局雙重領導的警察:
民航空中警察(負責民航飛行安全維護和處突)。
4.接受公安部和國家林業局雙重領導的警察:
林業警察(是林業公安,不是森林武警)。
5.接受公安部和海關總署雙重領導的警察:
緝私警察。
二.接受國務院和中央軍委雙重領導的武裝警察:
武警總部是接受國務院和中央軍委雙重領導的:
(一)武警總部直接領導的武警:
武警內務部隊(包括機動部隊和特戰部隊)。
(二)接受武警總部和另一個部門雙重領導的武警:
1.接受武警總部和交通部雙重領導的武警:
武警交通部隊。
2.接受武警總部和國家林業局雙重領導的武警:
武警森林部隊。
3.接受武警總部和國家黃金工業總公司-國家黃金工業管理局(原冶金工業部)雙重領導的武警:
武警黃金部隊。
4.接受武警總部和水利部雙重領導的武警:
武警水電部隊。
2. 是不是一般只有刑警才配槍是什麼型號地.經警會配嗎
我爸90幾年從事經警,有電子槍,手銬是鎖大拇指的,負責火葯庫,亞運炸葯,有沖鋒槍,後來換黑色制服,就是警察現在的顏色,就不幹了…手銬也換成警察一樣的了……
3. 中國什麼地可以合法打真槍
北方射擊場條件好、正規,可以玩手槍、半自動、機槍,高射炮沒玩。北京專石景山香山南路博川樹化玉對屬面
88965174
營業時間為8:30-17:00,並根據大眾的消費心理,制定了價格合理的收費標准。
那時候一發五六式沖鋒槍彈是5.5元 一發56式半自動彈是6元 一發85式狙擊步槍彈是16元 一發85微沖彈和54式手槍彈價格一樣,我記得好像是3元
4. 交通警察可以配槍執法嗎,交通警察和普通警察的職權分別在哪裡
對於交警是否需要配槍上崗,社會上一直存在爭議。
2008年12月公安部發布的《交通警察道內路執勤執法工容作規范》中也規定,交警上路執勤執法時,如有必要,可帶槍支、警棍、手銬、警繩等武器和警械;執勤警車也可根據需要配備槍支、防彈衣、防彈頭盔等。
警察主要職責為執法、維持公共安全,保護性命及保障財產。
5. 國土執法四制具體內容是哪些
大興安嶺地區國土資源執法大清查工作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執行國土資源管理法律、法規、政策和制度,規范國土資源開發利用和管理秩序,進一步落實省廳「雙保行動」工作及國土資源開發利用和管理清查工作會議精神。行署局黨組決定,結合我區實際,全面開展全區國土資源執法大清查工作,特製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推進依法行政,保護資源,保障發展,強化監管。通過開展國土資源執法大清查,全面了解掌握國土資源開發利用和管理的基本情況,及時主動整改存在的問題,遏制違法案件上升趨勢,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規范國土資源開發利用和管理秩序,推進「雙保行動」深入開展,切實提高國土資源工作水平。
二、清查范圍、重點及責任分工
(一)全面清查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情況
1、清查執法監察工作目標落實情況:(1)各縣區落實執法監察動態巡查機制是否到位?具體動態巡查次數、巡查范圍及發現的主要問題;(2)動態巡查機制落實還存在哪些問題?原因何在?(3)「三個體系」建設、標准化建設、聯動機制建設還存在何種問題?(4)執法監管長效機制建立和落實的具體情況,存在何種問題?落實監管有力符合本地實際的長效機制,取得的主要經驗是什麼?(5)行政執法責任制落實情況如何?
2、清查對國土資源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情況:(1)已經發現但尚未依法查處的國土資源違法違規積案有多少件?未依法查處的主要原因是什麼?(2)本年度發現的國土資源違法違規案件有多少件?查處件數、查處率、結案件數、結案率各是多少? (3)通過本次執法大清查新發現的違法違規案件有多少件?主要問題是什麼?
審查方式及要求:要對違法違規行為(違法批地、違法用地、低價出讓土地、隨意減免地價、欠交土地出讓金、違法采礦、探礦、違法轉讓礦業權等國土資源開發、利用和管理違法違規案件)逐類、逐件進行調查、登記。
要查清違法責任人、違法事實。(1)對土地違法案件的調查登記,要逐件、逐項如實填報違法單位或個人名稱、違法時間、具體位置、違法佔地、用地面積(㎡)、地類、用途、建設現狀;(2)對違法采礦(含超采、超層越界開采)、違法探礦、違法轉讓礦業權的調查登記,要逐件、逐項如實填報違法單位或個人名稱、違法時間、具體位置、違法采礦礦種、采礦量,違法探礦礦種、工作量,違法轉讓礦業權礦種、交易金額。(3)已經依法查處的違法違規案件,同時要逐件填報處罰決定內容和處罰執行到位情況。
本次清查工作,要在依法依規查清違法事實的基礎上,及時、嚴肅進行整改,結合貫徹「15號令」 依法嚴肅處理違法違規案件。 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堅決杜絕漏案不查、有案不辦、瞞案不報等瀆職行為的發生。
責任單位:各縣區國土資源局
督辦領導:薄其誠
督導責任單位:地區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局
(二)全面清查建設用地情況
對國發[2006]31號文下發以後發生的各類各項建設用地進行審查、清理。要對具體建設項目用地重點審查以下兩方面的情況:
1、各類各項建設用地(含礦山企業用地)是否依法依規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否辦理用地預審、農用地轉用、補充耕地等相關手續,以何種方式供地);
2、是否存在越權批地、少批多佔、違法佔地等問題。
審查方式及要求:各縣區國土資源局要結合落實「雙保行動」督察階段的工作,對2006年1月1日以來的各項建設用地的用地單位、用地時間、位置、面積、地類、用途、批准用地機關、批准文號等逐一進行審查、登記。加區局要同時結合正在開展的衛片執法檢查,搞好清查。各地要按建設用地項目逐件審查,逐項登記並進行匯總。
責任單位:各縣區國土資源局
督辦領導:薄其誠(督辦違法違規用地清查)
仲伯堅(督辦新增建設用地清查)
蔡鐵生(督辦存量建設用地清查)
督導及責任科室、單位: 執法監察局(督導違法違規用地清查)
耕保科(督導新增建設用地清查)
土地利用管理科(督導存量建設用地清查)
(三)全面清查礦產資源勘探、開發情況
1、各縣區國土資源局要對本轄區內的探礦權、采礦權逐項進行審查、清理,並對礦業權單位和個人進行調查摸底,登記造冊。
2、要對本行政轄區內禁采砂金工作情況進行全面清理。國土資源部門的職責是否明晰?是否開展檢查清理工作?具體工作情況如何?是否存在開采砂金的問題?
審查方式及要求:礦業權清查工作,要區分采礦權和探礦權逐一對礦業權人(單位或個人),礦業權范圍,批准生產規模、設計年生產量、實際年生產量,開采、勘探礦種,礦業權批准機關、文件、文號,批準的采礦、探礦詳實范圍(面積、坐標)及方式,批準的勘探投資金額,實際勘探資金投入,勘探工作程度等進行審查,按礦業權逐件登記。禁采砂金工作情況要形成專題報告。
責任單位:各縣區國土資源局。
督辦領導:王炳金
督導及責任科室:礦產開發科 、地質勘查儲量科
(四)全面清查常規性土地利用、耕地保護、土地整理復墾、規劃管理、地籍管理等專項工作情況
1、土地利用管理工作專項清查重點
對俄經濟貿易合作園區入園項目用地情況:(1)對入園項目是否依法依規供地,用地單位是否依法依規用地?(2)入園項目用地是否欠交土地出讓金?是否供而未用閑置土地?
供地方式及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准和招拍掛執行情況:(1)劃撥用地、協議出讓土地是否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劃撥用地、協議出讓土地范圍和規范程序;(2)經營性用地供應是否存在規避招拍掛、虛假招拍掛及欠交出讓金問題;(3)是否存在低價出讓土地、隨意減免土地出讓金和欠交土地出讓金的問題;(4)劃撥供地或協議出讓土地是否執行集體會審制度,動態監測制度落實情況如何。
審查方式及要求:對具體建設項目用地供地方式、出讓金繳納情況進行重點審查。逐項審查批件、出讓方案、出讓合同、交款票據等資料,將用地單位、位置、面積、地類、用途、批准用地機關、批准文號(或合同編號)應交土地出讓金、實際繳納土地出讓金等逐一進行審查、登記,並進行匯總。
責任單位:各縣區國土局
督辦領導:蔡鐵生
督導及責任科室: 土地利用管理科
2、耕地保護、土地整理復墾工作專項清查重點
耕地及基本農田保護情況:(1)各縣區基本農田劃定情況、指標分解情況、修編或補劃情況,具體落實在哪裡?圖表冊是否及時變更、保護牌和界樁是否更改到位?保護標志是否設立?(2)耕地保護責任制是否層層建立?是否落實到戶和具體地塊?(3)建設項目佔用耕地是否嚴格執行占補平衡制度?是否按要求補劃基本農田?具體建設項目佔用耕地的以何種方式補充耕地?
農用地轉用及土地徵用工作情況:(1)建設用地涉及農用地轉用、土地徵用的,是否執行集體會審制度?是否依法依規報批? (2)征地工作中是否按制度及規定程序進行聽證、公示?(3)對被征地單位是否依法依規進行補償?補償是否及時足額到位?有無強行動工佔地現象?。
土地整理復墾工作情況:(1)是否存在虛報項目、挪用項目資金問題?(2)是否按「四制」要求組織施工?(3)是否按設計要求及進度進行施工?是否存在未經批准擅自變更設計施工問題?(4)增加的耕地數量和質量是否符合要求,後期管理是否到位?
審查方式及要求:各縣區局要對基本農田保護制度落實情況進行逐項審查,涉及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用的,按批次或按具體建設用地項目逐批次逐件審查用地單位、用地面積(批次轉用徵用面積)、報批時間、批准機關及批准文號、補充耕地方式、面積,對被佔耕地單位應補償和實際補償到位情況,並進行登記造冊。 對土地整理復墾項目的項目實施單位、項目規模、投資額度、增加耕地面積、到位資金、撥付資金及工程進度逐項進行登記匯總。
責任單位:各縣區國土資源局
督辦領導:仲伯堅
督導及責任科室:耕地保護地質環境科
3、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執行情況專項清查重點
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情況:(1)是否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否落實土地用途管制制度?(2)需調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建設項目用地是否及時依法依規報批調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否存在擅自調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問題?
土地利用計劃執行情況:(1)是否嚴格編報並落實土地利用年度計劃?(2)具體建設項目用地是否納入用地計劃指標管理?(3)存量建設用地是否納入用地計劃管理?重點建設項目用地是否已落實並保障用地計劃指標?
用地預審工作情況:(1)單獨選址項目是否依法依規進行用地預審?是否執行用地預審會審制度?(2)存量建設用地是否執行用地預審制度?
審查方式及要求:對具體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情況逐件逐項按用地單位、面積、地類、用途、預審機關、批復文件及文號進行登記。
責任單位:各縣區國土資源局
督辦領導:薄其誠
督導及責任科室:規劃科
4、地籍管理工作專項清查重點
(1)第二次土地調查內、外業工作實際進度,縣區政府計劃投入工作經費,實際撥付到位經費;(2)土地證書發放工作:實際發證數、發證率,是否存在已申請並符合規定登記發證條件而無正當理由不予受理登記發證或者超過規定期限未予登記發證的問題?(3)是否存在違反法定條件進行土地登記、頒發或者更換土地證書的問題?(4)是否存在對未經依法處理的違法用地頒發土地證書的問題?(4)是否存在支持違規利用土地進行抵押登記套取銀行貸款的問題?
清查方式及要求:梳理問題,專項總結,推進二調工作,優化辦證程序,提高辦證效率和發證率。
責任單位:各縣區國土局
督辦領導:蔡鐵生
督導及責任科室:地籍科
三、清查步驟
本次清查分動員准備、審核核查、整理分析、整改總結、檢查驗收五個步驟進行
動員及准備(8月28日—8月30日)
各縣區國土資源局要結合本地本單位實際,成立領導機構,進行統一部署,並認真組織學習、宣傳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制度,做好動員工作。要制定可行操作性強的工作計劃,確定工作人員,明確責任分工。同時要收集相關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年度計劃資料及文件,地籍管理、耕地保護、建設用地預審、審批、土地出讓、劃撥供地審批卷宗;動態巡查記錄、台帳,土地違法案件查處案卷;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審批及企業情況相關文件、圖件、違法違規案件等資料,切實做好執法大清查准備工作。
(二)審核核查(9月1日—9月25日)
各縣區國土資源局自9月1日起,要認真組織,嚴格按本方案開展清查工作。清查中要堅持內業審核與外業核查相結合,將相關國土資源管理、審批、查處等檔案和卷宗,按業務種類逐件、逐項進行審核登記,並依法依規對被檢查單位開發利用土地、礦產資源的行為進行審查,對存在的問題逐項進行登記,並註明法律、政策依據。
在搞好內業審核的同時,實地進行外業核查,重點核查用地單位實際用地與批准用地面積是否相符,是否存在少批多佔、違法佔地、擅自改變用途、閑置土地等問題;礦山企業是否存在一證多井、超層越界開采、亂采濫挖等礦產資源開發利用違法違規行為;探礦權單位是否按批准設計、進度和要求進行探礦,礦業權單位是否存在破壞土地、破壞地質環境的違法違規行為。
(三)整理分析(9月26日—9月30日)
對審核核查的結果及有關情況進行整理,並根據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認定是否違法違規,要做到條理清楚,登記全面准確,統計、匯總無遺漏,要實事求是進行科學比較分析,理清國土資源開發、利用和管理工作各環節中存在的問題和產生原因,有針對性的擬定推進工作、解決問題的措施及辦法。
(四)整改總結(10月 1日—10月20日)
針對執法大清查中發現的問題,依法依規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採取邊清查邊整改與集中整改相結合的方式,對涉地涉礦的國土資源開發(含勘探)、利用違法違規問題,要積極主動依法依規進行查處整改;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要在依法依規的前提下,結合實際,建立和完善長效機制,落實相關制度,及時糾正問題,規范辦事程序,提高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切實優化服務,保障發展,強化監管。
全面總結國土資源執法大清查工作,梳理、分析存在的問題和產生的原因,總結好經驗、好做法。總結工作要分專項總結和全面總結兩種方式,要形成正式完整的國土資源開發利用和管理情況大清查工作報告並上報行署局。
(五)檢查驗收(10月20日—10 月30 )
全區國土資源執法大清查工作啟動後,行署局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力量對各縣區國土局開展國土資源執法大清查工作進行督導和不定期抽查。
各縣區局要分階段向地區執法大清查辦公室和督導責任科室報告本地清查情況。各地完成國土資源執法大清查工作後,要及時提出檢查驗收申請,由省地聯合組織力量進行驗收,通過檢查驗收的單位結束清查工作,未通過檢查驗收的單位需按要求進行整改,直至達到省廳、行署局要求後方可結束清查工作。
四、 組織領導
為了組織開展好此次國土資源執法大清查工作,按照統一部署、明確分工、具體負責、協調行動的原則,行署國土局成立國土資源執法大清查領導小組,負責部署、組織清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協調、督導清查工作的開展。
組 長:姜明輝
負責組織領導國土資源執法大清查工作的開展。
副組長:王炳金、薄其誠、仲伯堅、蔡鐵生
按職責分工,負責督辦、協調相關清查工作的開展,對相關專項清查工作質量負責。
領導小組辦公室:
主任:薄其誠
按領導小組組長要求,組織協調開展執法大清查工作。
成員:劉道勤、顧洪嵐、楊曉琦、蔡新偉、盛立新、鄒永東、馬春紅
按職責分工,監督指導縣區國土資源局開展相關專項清查工作,對清查工作質量具體負責。
五、具體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本次清查具有很強的針對性,是涉及國土資源工作業務面、業務量和檢查對象最多、最廣的一次全面清理審查,各縣區國土局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明確分工、精心組織、密切配合,周密安排部署開展好清查工作。要真正做到:認識明確清醒、清查深入細致、分析深刻透徹、整改嚴肅到位、總結及時全面。要通過全面、深入開展執法大清查工作,詳細了解和掌握國土資源開發、利用和管理的全面情況,發現並解決國土資源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和監管不到位的問題,要針對存在的問題,分析研究其特點、規律和產生的原因,提出符合實際、解決問題、推進工作的對策和建議,切實提高水平,增強能力,提升形象。
(二)依法處理、嚴格整改
各縣區國土資源局要對國土資源開發、利用違法違規行為,及時主動依法依規進行查處,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嚴格進行糾錯整改。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要做到:該拆除的拆除,該沒收的沒收,該吊銷礦業權許可證件的要及時吊銷許可證,該處罰的處罰,該處理人的處理人。要加強與紀檢監察、司法機關的聯系,該移送檢察機關和司法機關處理的要及時移送相關部門處理。地、縣國土資源紀檢監察機構也要加強內部監管,應依規、依紀追究相關責任的,必須追究責任。
(三)嚴謹作風、嚴肅紀律。這次清查工作既是業務工作的全面清查,也是對各縣區國土局領導班子及領導工作能力和工作態度的一次考核和檢驗。清查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要求嚴,各局領導班子要切實把思想統一到執法大清查的要求上來,統一到省廳和行署局保護資源、保障發展、加強監管的要求上來,集中精力,以端正的態度,嚴謹的作風,扎扎實實搞清查,認認真真搞整改,要切忌走過場、玩游戲、做表面文章。查處違法違規案件必須堅持依法依規處理和集體決策的原則,決不能擅立標准、擅改程序、擅作處理。凡有案不查、壓案不辦、瞞案不報的,一經發現行署局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重大案件縣區國土資源局確實處理不了的,要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以書面報告的形式報行署局,行署局將根據具體情況採取獨立辦案、聯合辦案、異地辦案等方式進行查處。
(四)各負其責,總結上報。本次國土資源執法大清查,涉及國土資源管理多項業務,是對國土資源開發利用和管理的綜合性清查,行署局各督辦領導及督導責任科室、單位要按各自分工主動做好督辦、督導工作,要服務大局,密切協作,各負其責。
各縣區國土資源局要於10月22日前分別將相關清查情況及分類登記匯總材料、專項總結和全面總結材料以書面和電子文檔形式,報行署局執法大清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時抄報行署局相關督導及責任科室、單位(全面總結材料只報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登記、匯總材料必須由填報人簽名、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核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各督導及責任科室、單位,要按職責分工對各縣區專項清查情況進行分析、總結,於10月25日前經主管領導簽字後,報執法大清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6. 為什麼中國禁槍
1、政治上,一黨執政,必須黨指揮槍。槍桿子里出政權。當初黨就是這樣做的。所以,黨最清楚武器的價值。這,就要求講政治,顧大局,民間絕對禁槍。
2、社會上,希望穩定和諧的氛圍很濃。和平幾十年,真不容易。雖然,經常「稻花香里說豐年,聽取蛙聲一片」,但是,那些噪音雜音畢竟是少數且低分貝。無外乎就是先富裕起來的那些人。他們閑得無聊,時間難以打發,就會做點事情。只要一亂,百姓就更苦,他們就永遠呆在社會最高層,悠閑地再切蛋糕。窮的永遠窮下去。
3、內部事務。隨著改革開放時間的遞增,程度的深入,范圍的擴大(姑且不管他是否自願)。矛盾越來越多,越來越尖銳。整個社會都彌漫著浮躁和戾氣。猛於火葯桶!群體事件高發!不禁槍,會什麼後果?政權倒塌,國家分裂,民族感情淡化冷漠!自毀長城。
4、硬體反面。實話說,西方屬於理性社會。感情不那麼豐富。偏重於邏輯思維。做事情井井有條。嚴謹規范程序化。反觀東方社會,尤其是中國,時時處處感情第一。典型的感性國家和國人。只要關系緊,事情都好整。法律算得什麼?不就是他們制定的嗎?
回到話題。也就是說,既然是感情社會,就會有親疏遠近的分別。共同的一點就是每個人愛恨情仇特別清楚。幾乎就是感情做事。愛沖動,熱血沸騰,不計後果。美國人人可持槍,很羨慕。小九九早已暗自盤算得一清二楚。比如拆遷費···他們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美國人人可以持槍,還有條件的,不得帶出家之外!
綜上所述,易沖動的國人絕對不適合持槍。否則,民間持槍那天,就是國家民族的災難和末日!如果中國不禁槍,那每天將會有多少人倒下?如果中國不禁槍,將會有一大批一大批的幹部被幹掉。結果是腐敗的還是會腐敗!該發官老爺臭脾氣還是會照發、該擺官老爺大架子的還是會照擺不誤!貪官污吏該貪的還是會貪...百姓手裡有槍,也不會讓腐敗的當權者從根本上改變、變好的!
如果中國不禁槍,死人應該比其他不禁槍的國家多,這是肯定的。但老百姓也不一定沾光,試想老百姓若擁有手槍,官員肯定有沖鋒槍了,一次類推,老百姓會沾光嗎?再說中國的老百姓總是善良的,但中國的官員呢?善良與卑鄙決斗,往往失敗的是善良呀!可以想像,若中國不禁槍,死的老百姓總數肯定比卑鄙的官員多。不禁槍的後果是短期內形勢會很嚴峻,但兩年之後政府執法將公正、司法將公正、黑社會將大幅減少、治安環境將更為安全。元朝十二戶共用一把菜刀,九十多年就滅亡了。
但是,對於野生動物來講意義完全不同了,國人持槍對它們來講就意味著絕種!這不是危言聳聽,
知道禁槍前自然生態已經到了什麼地步嗎?不用說藏羚羊什麼的本來繁殖速度就慢,就是大量繁殖的候鳥又怎麼樣呢?在它們的棲息地別說本來的漫天蔽日,就是鳥語都出現了絕唱!五八年除四害,全國民眾一起動手哄趕麻雀,麻雀沒有絕種。可是禁槍前的一些地方,就連麻雀都已經稀稀拉拉,成了珍品。
7. 哪些國家可以合法持有槍支
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持槍是非法的。但世界上有二十多個國家可以合法持有槍支。大致情況如下:
大部分歐洲國家持槍都是合法的(但開放程度不同): 英國,法國,德國,荷蘭,義大利,葡萄牙,比利時,西班牙,瑞士.(其中瑞士是歐洲國家人均槍支擁有量最高的國家,這與瑞士全民皆兵的國防觀念有關)
美洲的國家: 美國,巴西,阿根廷,哥倫比亞,加拿大。還有大洋洲的紐西蘭。
非洲國家: 南非,蘇丹。在戰亂地區,比如獅子山,剛果(金),賴比瑞亞,烏干達,盧安達等這些國家的槍支持有也是合法的。另外一些亞洲國家,包括中東地區的部落首領或宗教領袖也持有相當數量的槍支,當然是得到了政府的默認。
下面在持槍合法的國家中介紹幾個比較典型的國家。
1、槍比人多的葉門
葉門這個國家只有1000多萬人,但是各個類型的槍支卻超過6000萬。在葉門這個國家幾乎每家每戶都有槍,很多家庭不止一把。作為葉門男人,不會打槍會被人嘲笑。
葉門是那種部落聯盟形式的國家,很多部落的首領相互不和,為了地盤和資源,他們經常會爆發小規模沖突。在這樣的情況下,擁有槍支也是必要的。從人槍比例來說,葉門是世界上最高的。
2、全民皆兵的以色列
以色列這個國家所面對的環境很特殊,周圍幾乎全是敵對的阿拉伯國家。由於自身人口數量處於絕對的劣勢,所以以色列政府要求成年的男性和女性都必須服兵役。
同時,鼓勵群眾擁有槍支、保衛國家。在以色列的大街上,看到拿槍的學生並不奇怪。不過以色列人整體素質很高並且比較團結,他們不會沒事亂開槍。這些人在戰爭爆發後,可以迅速轉變成武裝部隊。
3、永遠是中立國的瑞士。
瑞士這個國家只有700多萬人口,但這個國家可能是全世界最愛槍的國家了。世界各國的槍械在瑞士幾乎都能找到,在瑞士,槍支買賣完全合法。擁有槍支以後,只需要去警察局注冊就可以了。
瑞士人平時最大的愛好就是打靶,各種射擊館非常多。這個國家擁有40多萬支自動步槍和沖鋒槍,有的人甚至擁有機槍。那些擁有手槍和步槍的更是隨處可見。
4、擁有2.5億支槍的美國
美國民間擁有2.5億支各型槍械,並且還在以每年500萬支的數量增長。然而這僅僅是合法擁有槍支的數量。那些沒有注冊而擁有槍支的人也不在少數。
美國的軍火商們對政治的影響力很大,因此美國政府多次禁槍議案都沒有被通過。隨著槍擊案的不斷發生,有一些州政府開始出台法案,對槍支做出了一定的限制。
5、不準擁有現役槍支的德國
在德國擁有槍支也是合法的,不過德國法律規定不準擁有德軍現役部隊使用的槍支,除此之外不進行干涉。所以說只要不購買德軍自己的G36自動步槍,就沒事。
目前,德國全國大約擁有800多萬支槍,基本上是10人擁有一把槍的比例。隨著移民人口的不斷湧入,德國的治安成了一個很大的問題。
很多德國家庭為了安全起見,開始考慮購買槍支。在未來的一段時間里,德國的槍支數量很有可能突破1000萬支。
(7)槍型執法地擴展閱讀:
美國持槍要求:
槍支法律較嚴的州(加州,紐約州,伊利諾州等)需要考槍牌,有等待期,數量限制等。
50個州中有48個州允許隱匿持槍(手槍上膛隨身攜帶),這些州中的大部分需要考持槍證,合格的話一定要發證,少數幾個州和地區要當地執法機關認可只有當地有一定身份或關系的才能得到隱匿持槍證。
沒有隱匿持槍證的話帶槍外出每個州的法律基本上都要槍支空膛上鎖並和彈葯分開放在汽車後備箱或直接拿不到的地方。
只要合法,槍支攜帶沒有什麼地域限制(例外的有芝加哥禁止擁有手槍,但所在的伊利諾州沒有),坐飛機也可以(槍支上鎖托運)。
1. 根據州不同,大部分州無需購槍證,少部分需要,手槍要求嚴些。
2. 購槍時,要證明是本州居民(長槍有些可以在鄰近州購買),自己公民或永久居民身份。需要購槍證的出示購槍證。網上可以購買武器,發運到本州有槍支營業執照的地方和當地購買一樣地完成交易,只是購買費用已經支付了,但還需要一筆幾十元的轉讓費。
3. 全自動武器,短槍管長槍(有槍托),消音器,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爆炸物購買在一些州是允許的,但要經過非常嚴格的地方和聯邦審查過程。反器材狙擊步槍如巴雷特等是半自動武器,只有加州禁止購買。
4. 有持槍犯罪前科和其它重案案底的不可能合法購買到槍支。
網路-持槍證
網路*持槍權
網路-美國槍支法
8. 我國警察一般一線城市是否基本都配槍執法包括交警
應該是的,但是不能隨便使用,好的警察就像人民出氣筒
9. 輕武器在執法任務中的地位和作用有哪些
一般起震懾作用,所以威力不是很大,一般以小威力手槍和左輪手槍為主,另外,危急時刻當然要發揮本來威力,幹掉不法分子,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10. 實彈射擊場,的槍怎麼來的,不犯法嗎
不會的,他們都是合法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規定,經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批準的營業性射擊場,可以配置射擊運動槍支。
申請條件:
(一) 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二)具備封閉、獨立、安全的營業場所,場地內設有布局合理、便於管理的接待區、射擊區和槍支彈葯保管區等基本區域,並有明顯的區域隔離設施和標志;
(三)有完善的安全保衛組織機構,配備足夠的安全管理人員,落實安全管理和保衛責任制;
(四)具備安全可靠的槍支彈葯儲存條件,並配置防盜報警、通信、電視監控等安全措施;
(五)建有完善的槍支管理、安全營業等各項規章制度;
(六)具備其他可靠的安全設施和器材。
申請材料:
(一)填報營業性射擊場審批登記表。內容包括:申請單位名稱、開辦理由、佔地面積、區域功能布局、申請配置槍支種類、型號、數量,槍、彈庫設置情況、射擊活動方式等,以及相關證明材料;
(二) 國土資源或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三) 射擊場的方點陣圖、平面布局示意圖、槍支(彈葯)庫平面布局示意圖;
(四)房屋建築及附屬設備設施符合安全規范的認定書;
(五)射擊場安全保衛組織機構、從業人員名單及職責,申請單位負責人與所在地公安機關簽訂治安安全責任書,申請單位負責人與從業人員簽訂治安安全責任書;
(六)槍支(彈葯)管理、安全經營等各項規章制度;
(七)其他應提供的相關書面資料。
許可程序:
為方便申請單位辦理申請事宜,省公安廳委託縣級公安機關受理開設營業性射擊場的申請。
申請單位向所在地縣級公安機關提交書面申請,經縣級公安機關審查符合申請條件的,向申請單位出具受理申請通知書,並應在1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單位出具的申請資料提出審查意見,經審查合格後報市公安局審核。
市公安局應在10個工作日內對縣級公安機關上報的申請,提出審核意見,經審核合格後報省公安廳審批。省公安廳接到申請材料後,應在10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同意開設營業性射擊場的決定。
經省公安廳批准同意開設營業性射擊場的申請單位,應按照設計要求進行建設施工。施工建設完成後,由省公安廳組織安全審查驗收,不符合安全條件的營業性射擊場不得投入使用。經批準的營業性射擊場變更主要項目的,應按照重新申請程序報批。
營業性射擊場因情況變化不再符合配置槍支條件的,由省公安廳取消其經營資格,由屬地公安機關根據規定,收繳封存其營業性射擊場所配置的槍支及相關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