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教育行政執法
教育行政執法的基本原則是依法執行,權責統一。
1、依法執行
這是指教育行政機版關必須根據法定權許可權、法定程序和法治精神進行管理,越權無效。這是現代法治國家行政活動的一條最基本的准則。
2、權責統一
指在教育行政執法活動中,教育行政機關有權對教育行政相對人適用教育法律規范,同時,也要承擔由實施行政執法行為而引起的法律後果。即權利的行使和責任的承擔要統一,不能只行使權力而不承擔責任。
知識拓展
教育行政執法是國家有關行政機關及其所屬工作人員在現實生活中實施教育法規的活動,是有關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按照法定職權和程序所採取的直接影響公民、社會組織或其他社會力量有關教育的權利與義務,或對其教育權利與義務的行使和履行進行監督的具體行政行為。
㈡ 簡述教育行政法的內容
行政法有特點
有下列五個特點;
①行政法沒有統一、完整的法典。
②行政法規范是以多種多樣的法律形式表現出來的,是由多種不同效力等級的行為規范組成的統一體。
③行政法規范的數量多,內容廣泛。
④行政法規范具有明顯的易變性。
⑤行政程序性規范是行政法特有的一類行為規范,與行政實體性規范通常交織在一起,其存於同一個法律文件之中
行政法
分立為行政實體法、行政訴訟法和行政程序法,並進而形成行政實體法學、行政訴訟法學和行政程序法學學科
行政處罰的原則
行政處罰的原則是指對行政處罰的設定和實施具有普遍指導意義的准則。根據《行政處罰法 》的規定和行政管理的實踐,行政處罰應遵循以下原則:
1?處罰法定原則
它是行政合法性原則(或依法行政)在行政處罰中的具體體現和要求,指行政處罰必須依法進 行。處罰法定原則包含:(1)實施處罰的主體必須是法定的行政主體;(2)處罰的依據是法定 的;(3)行政處罰的程序合法。處罰法定原則不僅要求實體合法,也要求程序合法,即應遵 循法定程序。
2?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
它是指行政處罰不僅是制裁行政違法行為的手段,而且也起教育的作用,是教育人們遵守法 律的一種形式。
3?公正、公開原則
所謂公正就是公平、正直,沒有偏私。公正原則是處罰法定原則的必要補充,是指在實施行 政處罰時不僅要求形式是合法的,是在自由裁量的法定幅度的范圍內實施的,而且要求在內 容上合法,符合立法目的。所謂公開就是處罰過程要公開,要有相對方的參與和了解,以提 高公民對行政機關及其實施的行政處罰的信任度,同時監督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依法、公正 地行使職權,保障相對方的合法權益。 堅持處罰公正、公開原則,必須做到:(1)實施處罰的動因符合行政目的;(2)處罰決定要建 立在正當考慮的基礎上,即應該考慮的相關因素必須考慮,不應該考慮的因素不去考慮;(3 )處罰的輕重程度應與違法事實、性質、情節及危害大小相適應;(4)行政處罰行為還必須合 乎理性,不能違背常理、常規,不能違背共同的道德。
4?處罰救濟原則
該原則又稱法律救濟原則或無救濟即無處罰原則。指行政主體對相對方實施行政處罰時,必 須保證相對方取得救濟途徑,否則不能實施行政處罰。處罰救濟原則是保證行政處罰合法、 公正行使的事後補救措施。
5?一事不再罰原則
指對相對方的某一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同類(如罰款)處罰。或者說相對方的一個行 為違反一種行政法規范時,只能由一個行政機關作出一次處罰,一事不再罰原則解決的是行 政實踐中多頭處罰與重復處罰的問題。正確理解這一含義應當注意:(1)行為人的一個行為 ,同時違反了兩個以上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給予兩次以上的處罰,但如果處罰是罰款, 則只能罰一次,另一次處罰可以是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許可證,也可以是責令停產停業,還 可以是沒收財產等,只是不能再罰款。(2)行為人的一個行為,違反一個法律、法規規定, 該法律、法規同時規定施罰機關可以並處兩種處罰,如可以沒收並處罰款,罰款並處吊銷營 業執照等,這種並處不違背一事不再罰原則。(3)違法行為性質嚴重已構成犯罪的,依法追 究其刑事責任的同時,依法應予行政處罰的當然適用。
6?過罰相當原則
過罰相當原則是指行政主體對違法行為人適用行政處罰,所科罰種和處罰幅度要與違法行為 人的違法過錯程度相適應,既不輕過重罰,也不重過輕罰,避免畸輕畸重的不合理、不公正 的情況。
行政處罰實施的條件
行政處罰適用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否則即為違法或無效的行政處罰。一般認為,行政處罰 適用的條件包括前提條件、主體條件、對象條件和時效條件。
(1)行政處罰適用的前提條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行政違法行為客觀存在。
(2)行政處罰適用的主體條件,即行政處罰必須由享有法定的行政處罰權的適格主體實施。
(3)行政處罰適用的對象條件,必須是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違法者,且具有一定的責任 能力。
(4)行政處罰適用的時效條件,是對行為人實施行政處罰,還需其違法行為未超過追究時效 ,超過法定的追究違法者責任的有效期限,則不得對違法者適用行政處罰。
㈢ 教育行政執法的通俗解釋
教育行政執法:國家有關行政機關及其所屬工作人員在現實生活中實施教育法規的活動,是有關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按照法定職權和程序所採取的直接影響公民、社會組織或其他社會力量有關教育的權利與義務,或對其教育權利與義務的行使和履行進行監督的具體行政行為。
教育行政執法的涵義
在日常生活中,法的執行通常有廣義與狹義兩種。廣義上的執法,是指所有國家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及其公職人員依照法定職權和程序實施法律的活動。狹義的執法,則專指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職人員依法行使管理職權,履行職責、實施法律的活動。本節所講的法的執行,是狹義的法的執行。即指國家教育行政機關依照法定職權和程序,針對特定事項和特定的教育行政管理相對人,適用教育法律規范並產生法律效力的活動。教育行政執法是教育法實施的重要方面。它具有以下特點:
1.教育行政執法是以國家的名義對教育活動進行全面管理。具有國家權威性。首先伴隨著教育改革的不斷深化,教育領域中的社會關系發生了重大變化,教育主體愈加廣泛,教育法律關系更趨復雜,這就要求由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向主要依靠法律手段轉變。其次,根據法治原則,為控制行政權力的膨脹和防止行政機關的濫用職權,專司教育管理的行政機關的活動必須嚴格按照法律規定進行。從這點上,行政機關執行法律的過程就是代表國家進行社會管理的過程,公民和組織應當服從。
2.教育行政執法的主體,是國家各級教育行政機關以及法律授權的單位,這就把教育行政機關與其他國家機關執法活動區別開來。在我國,憲法規定國家行政機關是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是具有行政執法權的國家機關,其他國家機關均沒有行政執法權。法律授權非義務教育學校,享有對學生進行學籍管理以及頒發學位證書、學歷證書的權利,它們雖不是行政機關,但屬於行政主體。人民法院依法審理教育行政案件的活動,雖然也是執法活動,但它是以司法機關為主體的「司法活動」,不屬於教育行政執法。另外,由於教育法律關系的復雜性,有些教育法律規范的適用往往需要由多個行政機關協同進行。比如,對招用適齡兒童、少年就業的相對人給予責令停止營業和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決定,只能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做出,它們屬於工商行政執法。這就把教育行政機關與其他行政機關區別開來。
3.教育行政機關執行法律的過程同時也是行使執法權的過程。它具有國家的強制性。行政權是一種國家的權力,教育行政權也不例外。它既能改變教育資源的分配、也能影響並制約學校、教師、學生等發展速度和規模,教育行政機關享有的這些權力,是法律授予。同時,享有行政權也是進行有效管理的前提。因此,教育行政機關只有在其法定許可權范圍內,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執法活動,才是有效的行政執法行為。任何超越法定許可權,違反法定程序的行為,不僅自始至終無效,而且違法。
㈣ 教育行政執法的特點
在新形勢下,如何提高行政執法能力,做到文明執法和嚴格執法的有機結合,正確認識、處理好二者之間的關系,是我們在新階段做好道路運輸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
有的同志認為嚴格執法與文明執法是一個矛盾,是相對立的,互不兼容,要做到文明執法,嚴格執法就無法實現,反之,要想做到嚴格執法,文明執法就無從談起。其實,這是對嚴格執法與文明執法的誤解,因為有將嚴格執法與嚴厲處罰等同起來,以罰代管,將罰款作為唯一的行政處罰手段,而忽視了其他行政處罰手段,在某些人看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警告等不屬於嚴格執法的范圍,不罰款就意味著不是嚴格執法,因此將嚴格執法與文明執法對立起來也就不足為怪了。
嚴格執法應是文明執法的基礎,離開了嚴格執法,文明執法就無從談起,同時文明執法反過來也能促進嚴格執法的實行,兩者相輔相成,也缺一不可。首先文明執法離不開嚴格執法。所謂嚴格執法就是要嚴格按法律規定的內容,精神和程序執行,不偏離,不妥協。執法人員必須做到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公正執法,全面收集與當事人違法行為有關的證據,然後依法作出處罰,做到輕過輕罰,重過重罰,一個行政執法行為,依法無效或者依法應予撤銷,則說明執法過程或執法行為本身就是錯誤的,是違法的,那還談得上什麼嚴格執法。如果因為執法人員在程序等方面本身就出現錯誤,因而無效或應撤銷的執法行為,那麼無論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如何文明,也不可能實現正意義上的文明執法。正如築建高樓大廈一樣,如果基礎不牢固,任憑上面的建築如何牢固,奢華,也只能是一座危房。所以,在執法過程中要實現文明執法,塑造良好的社會形象,只有嚴格依照法律規定的內容,程序執行法律,努力提高執法水平,實現高效率,高質量執法,杜絕無效或引起復議敗訴案件的產生.
其次,嚴格執法的實現也有賴於文明執法的落實。如果執法人員語言不文明,說話粗野,業務素質低下,以恐嚇訓斥的語言攻擊對方,就會引起被執法對象和周圍群眾的強烈不滿,就會很容易激化矛盾,發生爭執,這樣的後果就是直接影響執法活動的正常進行,這樣一來嚴格執法也就難以落實。如果能夠正確的理解管理與被管理兩者之間的關系,運政執法人員和廣大經營業戶、車主之間能化矛盾為統一,相互尊重,執法人員態度和藹,耐心說服教育,曉之以理,動之以情,不僅可以化解兩者之間的對立情緒,使廣大經營業戶、車主充分認識自己的違法行為可能造成道路運輸安全的社會危害性,來減少沖突,使行政執法工作順利進行,這樣嚴格執法也就自然容易實現了
㈤ 教育行政執法的形式主要有( )
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