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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行政長官

發布時間: 2021-02-02 00:49:18

1. 兩宋時期京師的地方行政長官叫什麼

北宋的都城為開封府,其名義上的最高長官有開封府牧、開封府尹回等。

開封府牧、府尹,答均為從三品,名義上是京城開封府的最高行政長官,但並非常設官職,除宋太祖時皇弟趙光義、宋太宗時皇子趙恆(即後來的宋真宗)曾任開封府尹外,僅徽宗朝曾設開封府牧、尹,由六部侍郎以上的文臣充任,但並不領實際事務。

開封府少尹,是開封府尹的副手。元豐以前為從四品下,但較少授職。元豐後改為從六品。

權知開封府事:是開封府實際長官,又稱「知府、權知府、尹正、天府尹、省府學士」等,常以待制(從四品)或少卿(正六品)以上文臣充任。

另外有通判開封府事,簡稱「通判」。一般在「權知開封府事」一職空缺時,成為開封府的臨時實際長官。

南宋的都成臨安府,情況與北宋相近。名義上的臨安府尹只有在乾道七年至九年時曾以皇太子領臨安府尹,並設少尹為副手,其餘時間並不設。實際上的一把手為「知臨安軍府事」,又稱「知府、府尹、京尹、郡太守、內史」等,以侍從官、卿監官以上文臣充任。

2. 歷史上管首都的長官叫什麼

內史
戰國時掌管「大內」之官。主官租賦與財務。《史記趙世家》記載徐越主張「節財儉用,察度功德」,趙烈侯任以為內史。《春律·倉律》:「入禾稼、芻稿,輒為廥籍,上內史。」《秦律·效律》:「至計而上廥籍內史。

京兆尹
京兆尹,中國古代官名,為三輔(治理京畿地區的三位官員,即京兆尹、左馮翊、右扶風)之一。相當於今日首都的市長。

開封府尹
開封府尹,五代、宋朝一重要官職名,為北宋首都開封府的最高長官,位在尚書下、侍郎上,一般是從一品或二品官銜,若為「儲君」擔任,則為一品官銜。下設官吏有判官、推官、府院、六曹等。五代、宋初,任開封府尹者,多為事實上的儲君。周世宗、宋真宗於即位前都曾擔任此職。此後,多由親王兼任,其中秦王趙廷美據說也是金匱之盟約定的繼位者。

順天府尹
順天府由於是首都的最高地方行政機關,所以府尹的職位特別顯赫,品級為正三品,高出一般的知府二至三級,由尚書、侍郎級大臣兼管。正三品衙門用銅印,惟順天府用銀印,位同封疆大吏的總督、巡撫。順天府所領二十四縣雖然在直隸總督轄區內,但府尹和總督不存在隸屬關系。但北京城垣之外的地區由直隸總督衙門和順天府衙門「雙重領導」,大的舉措要會衙辦理。北京城垣之內,直隸總督無權過問。

3. 宋朝的京城市長叫「開封府尹」,那明朝和清朝的呢

順天府尹是北京的治抄安與政務的最高行政長官,相當於現在的北京市市長.為正三品.

在北京,它是有著跟御史台、步軍統領衙門、九門提督府等衙門有幾乎相等的許可權。而且,順天府還有承接全國各地訴狀的資格,相當於一個小刑部。
雖然順天府階層不高,很難在眾多的事情上做出最後的決斷,可是,順天府尹卻是可以直接上殿面君的。
順天府管的是北京的治安與政務,同時也聯著六部以及上書房啊。也就是說,如果坐在順天府尹位子上的那個官員,骨頭夠硬,他就有能力通過皇帝,影響、更改、甚至全面推翻眾多衙門的決議。憑著一個職位的力量,能夠同時插手眾多中央部門的事務,而且還不算越權.

4. 請問在漢朝時管理京城治安的官叫什麽,文官、武官

光祿勛,由秦郎中令演化而來,主管宮廷內的警衛事務,但是實際的權力不止於此。
皇帝的智囊班子集中在這里,同時這里又是候補官員集中訓練的地方。
光祿勛官吏:
光祿卿, 秩俸中二千石,銀印青綬,
光祿丞, 秩俸千石,
車郎將, 秩俸比千石,
戶郎將, 秩俸比千石,
騎郎將, 秩俸比千石, 此三郎將統稱郎中三將,主宿衛護從。
做中郎將, 秩俸比二千石,
五官中郎將,秩俸比二千石,
右中郎將, 秩俸比二千石, 此三郎將統稱中郎將,主宿衛護從。
虎賁中郎將,秩俸比二千石,
羽林中郎將,秩俸比二千石, 此二將統稱為虎賁羽林,主宿衛護從。
光祿大夫, 秩俸比二千石,
太中大夫, 秩俸比一千石,
中散大夫, 秩俸六百石,
諫議大夫, 秩俸六百石, 此四大夫掌故問應對,為皇帝謀事。
議郎, 秩俸六百石, 為皇帝謀事。
僕射, 秩俸比千石, 主賓贊受事。
謁者, 秩俸比六百石, 主賓贊受事。
常侍謁者, 秩俸六百石, 主賓贊受事。
給事謁者, 秩俸四百石, 主賓贊受事。
主事,
員吏,
右扶風
右扶風,原名為都尉,是京師三輔地區的行政長官。

京兆尹
京兆尹,原名為內史或是右內史。是京師三輔地區的行政長官。

左馮翊。
左馮翊,京師三輔地區的行政長官。

5. 請問清朝官職中:「京城」是什麼官職,不知道是不是這兩個字,但是發音是。求解答。

京臣,是抄有的,就是在京的文武官員的總稱。管理京城的是「三輔」(治理京畿地區的三位官員,即京兆尹、左馮翊、右扶風),滿清即劃其京都及附近30餘縣為一特別行政區,稱順天府,長官稱順天府尹。

有可能是京縣縣丞的簡稱。
京縣縣丞,正七品,為京都縣令之佐官。典文書及倉獄,為縣令之輔佐。清代縣丞多不設,在全國1300多個縣份中,僅設縣丞345人。

也有可能是京都城門領的簡稱。
城門領,從四品,屬步軍統領衙門。與包衣副護軍參領、包衣副驍騎參領、包衣佐領同為武職京官,掌京城內城九門、外城七門城昏啟閉,稽查出入。初名城門尉。乾隆十九年(1754)改城門領。滿洲十八人,漢軍七人,內九門各二人,外七門各一人。所屬門千總漢軍三十二人,每門各二人,以統轄十六門門軍。

京都城門吏:正七品,京都各城門的胥吏。

順天府,明清時期整個北京地區的行政區劃。
順天府尹是北京的治安與政務的最高行政長官,相當於現在的北京市市長,為正三品,一般和奉天府府尹等是正三品的文職外官。
在北京,它是有著跟御史台、步軍統領衙門、九門提督府等衙門有幾乎相等的許可權。而且,順天府還有承接全國各地訴狀的資格,相當於一個小刑部。

6. 古代管理京城治安的官是個什麽官職,武官和文官都要,具體的

唐宋時期是十六衛和禁軍。

十六衛的建立是北周武帝和隋文帝加強中央集權的措施之一,它將禁兵和府兵系統融合為一。這種衛既是府兵的基層組織──軍府的領導機構,也是掌管京城宿衛的機構。

軍府、地方州縣長官、十六衛和行軍大元帥互相制約,沒有人能夠單獨控制軍隊。這樣一來,雖然天下府兵駐地分散,仍然是皇帝能夠直接控制的中央軍隊。

唐高祖從太原起義的軍隊中選拔出三萬禁軍,負責皇宮的守衛工作,因駐守在皇城北面,故稱北衙。

唐玄宗時禁軍擴大為四支,稱為北門四軍。其中如神策軍即戍守各地,任務不限於宿衛。


(6)京城行政長官擴展閱讀:

清朝的九門提督負責京城守衛和治安,雖然是個軍職,但也可以開堂審案。只不過九門提督雖然名義上可以管理民政,但其工作重心是緝查盜匪,處理嚴重的治安事件。其職責更多的是為了維護皇帝在京城的統治。

九門提督主要負責北京內城九座城門內外的守衛和門禁,還負責巡夜、救火、禁令、緝捕等等。

與十六衛機構﹑職能相類似的是負責東宮宿衛的十率。十率中左右內率及左右監門率不領府兵。唐也有十率﹐但習慣上只提統領府兵的六率。

因為十六衛官署在皇宮之南,與守衛皇宮北門﹑由招募配充的兵士組成的「北衙禁軍」交錯宿衛,相互牽制。

7. 清代在京城管理治安的是個什麼官

「九門提督」是中國清朝時期的駐京武官,正式官銜為「提督九門步軍巡捕五營統版領」,主要負責權北京內城九座城門(正陽門、崇文門、宣武門、安定門、德勝門、東直門、西直門、朝陽門、阜成門)內外的守衛和門禁,還負責巡夜、救火、編查保甲、禁令、緝捕、斷獄等,實際為清朝皇室禁軍的統領,品秩為「從一品」。步軍統領衙門全稱為「提督九門步軍巡捕五營統領」,是京師衛戍部隊。掌京城守衛、稽查、門禁、巡夜、禁令、保甲、緝捕、審理案件、監禁人犯、發信號炮等要職。
從一品官員官服,清代官員的補子大體分為文、武兩種。武官為:一品麒麟,二品獅,三品豹,四品虎,五品熊,六品彪,七品、八品是犀牛,九品海馬。
九門提督應該是武官,胸前就應該綉麒麟圖案的官服,希望對樓主有所幫助。

8. 古時京城衙門的官職叫什麼知州、太守、刺史、縣令有什麼分別

區別:

知州,宋朝州的最高長官,相當於省轄市市長,略低於「知府」。

太守,戰國稱郡守,漢改太守,為一郡的行政最高長官。秦分三十六郡,比縣大。相當於現在的省轄市市長。

刺史,漢武帝分全國為十三州,刺史掌管一州軍政大權。相當於省(市)長兼省(市)軍(分)區司令員。

縣令,一縣的行政長官,又稱「知縣」。

【爵】即爵位、爵號,是古代皇帝對貴戚功臣的封賜。

【丞相】是封建官僚機構中的最高官職,是秉承君主旨意總理全國政務的人。有時稱相國,常於宰相通稱,簡稱「相」。一般只設一個丞相,俗稱大丞相,,有時分為左右兩個丞相,右丞相專門管理國事,左丞相是皇帝的「私人顧問」。不需要管理國事。

【太師】指官職又名太宰

古代稱太師、太傅、太保為「三公」,後多為大官加銜,表示恩寵而無實職。

【太子太師】太子太師屬「東宮三師」為名義上的太子老師。太子太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為「東宮三師」,太子少師、太子少傅、太子少保,稱"三孤"後來也逐漸成為虛銜。

【尚書】最初是掌管文書奏章的官員。隋代始設六部,唐代確定六部為吏、戶、禮、兵、刑、工,各部以尚書、侍郎為正副長官。

【學士】魏晉時是掌管典禮、編撰諸事的官職。唐以後指翰林學士,成為皇帝的秘書、顧問,參與機要,因而有「內相」之稱。明清時奉旨、侍讀、侍講、編修、庶吉士等雖亦為翰林學士,但與唐宋時翰林學士的地位和職掌都不同。

【上卿】周代官制,天子及諸侯皆有卿,分上中下三等,最尊貴者謂「上卿」。

【大將軍】先秦、西漢時是將軍的最高稱號。魏晉以後漸成虛銜而無實職。明清兩代於戰爭時才設大將軍官職,戰後即廢除。

【參知政事】又簡稱「參政」,是唐宋時期最高政務長官之一,與同平章事、樞密使、樞密副使合稱「宰執」。

【軍機大臣】軍機處是清代雍正帝建造的輔佐皇帝的政務機構。任職者無定員,一般由親王、大學士、尚書、侍郎或京堂兼任,稱為軍機大臣。軍機大臣少則三、四人,多則六、七人,被稱為「樞臣」。

【御史】本為史官,秦以後置御史大夫,職位僅次於丞相,主管彈劾、糾察官員過失諸事。

【樞密使】樞密院的長官。唐時由宦官擔任,宋以後改由大臣擔任,樞密院是管理軍國要政的最高國務機構之一,樞密使的權力與宰相相當,清代軍機大臣往往被尊稱為「樞密」。

【左徒】戰國時楚國的官名,與後世左右拾遺相當。主要職責是規諫皇帝、舉薦人才。

【太尉】元代以前的官職名稱。是輔佐皇帝的最高武官,漢代稱大司馬。宋代定為最高一級武官。

【上大夫】先秦官名,比卿低一等。

【大夫】各個朝代所指的內容不盡相同,有時可指中央機關的要職。

【士大夫】舊時指官吏或較有聲望、地位的知識分子。

【太史】西周、春秋時為地位很高的朝廷大臣,掌管起草文書、策命諸侯卿大夫、記載史事,兼管典籍、歷法、祭祀等事。秦漢以後設太史令,其職掌范圍漸小,其地位漸低。

【長史】秦時為丞相屬官,兩漢以後成為將軍屬官,是幕僚之長。

【侍郎】初為宮廷近侍。東漢以後成為尚書的屬官。唐代始以侍郎為三省(中書、門下、尚書)各部長官(尚書)的副職。

【侍中】原為正規官職外的加官之一。因侍從皇帝左右,地位漸高,等級超過侍郎。魏晉以後,往往成為事實上的宰相。

【郎中】戰國時為宮廷侍衛。自唐至清成為尚書、侍郎以下的高級官員,分掌各司事務。

【參軍】「參謀軍務」的簡稱,最初是丞相的軍事參謀,晉以後地位漸低,成為諸王、將軍的幕僚,隋唐以後逐漸成為地方官員。

【令尹】戰國時楚國執掌軍政大權的長官,相當於丞相。明清時指縣長。

【巡撫】明初指京官巡察地方。清代正式成為省級地方長官,總攬一省的軍事、吏治、刑獄等事,地位略次於總督,別稱「撫院」、「撫台」、「撫軍」。

【校尉】兩漢時期次於將軍的官職。


(8)京城行政長官擴展閱讀:


秦設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組成中樞機構。丞相管行政、太尉管軍事、御史大夫管監察和秘書工作。

漢朝大體上沿襲秦制稱為三公。下有九卿,分管各方面政務,至隋代演變並確立為三省六部制。

三省為中書省(決策)、門下省(審議)、尚書省(執行),三省的長官都是宰相。宋代中書省職權擴大,同樞密院分掌文武大權,門下,尚書省遂廢。

明代內閣為最高政務機構,內閣大臣稱為輔臣,首席稱首輔(即宰相)。清代有軍機處,王、公、尚書等為軍機大臣,掌握政府大權。

六部,是指「吏部,管官吏任免、考核、升降等事;戶部,管土地戶口、賦稅財政等事;禮部,管典禮、科舉、學校等事;兵部,管軍事;刑部,管司法刑獄。

工部,管工程營造、屯田水利等事」。各部長官為尚書,副職為侍郎。下設郎中,副職稱員外郎,下屬官員有主事等。

此外,中央還設有專門機構和官員,負責管理圖書、編修歷史、制定歷法等工作。如司馬遷、張衡曾任太史令。高啟為翰林國史編修等。

秦漢主要行政區是郡。郡的長官,秦稱郡守,漢稱太守。隋唐主要行政區是州,州官稱刺史,屬官有長史、司馬等。唐代在一些軍事重鎮,設節度使,屬官有行軍司馬、參謀、掌書記等。宋代州官稱知州,縣官稱知縣。明清改州為府,稱知府。

漢代也設州,天下分十三個州,基本上是監察區,中央派官員去刺探情況,稱刺史。唐代全國分二十二個道,也稱監察區,中央派官員前往巡視,稱黜陟使。

宋代全國分二十幾個路,路中設若干司,分管各方面的事務。元代地方最高行政機構叫行中書省,明代改稱承宣布政使司,習慣上仍稱為「省」。

9. 各朝最高軍事長官的官銜都叫什麼

中國古代的軍事制度,可上溯至上古三代。從夏商周到春秋時期,軍政不分,軍制以車戰為主,以"師"為作戰單位。到了戰國,隨著戰爭方式由車戰為主向步戰為主的轉變,軍事領導體制產生了相應變化,普遍實行了將、相分權制度,統率軍隊的長官稱將、將軍、上將軍、大將軍。秦稱大良造,秦王嬴政時又設國尉為武官之長,楚國武官之長稱柱國、上柱國。
戰國時期將以下的武官設置也比較完備了,趙國設左司馬、都尉,齊國設司馬。秦、齊、楚設郎中,各諸侯國都普遍設都尉負責衛戍之職,秦國又有中尉一職,負責警衛國都。
戰國時期,軍隊領導體制的基本特徵是各諸侯國都建立了統一的軍隊,國君成為軍隊的最高統帥。軍權高度集中,國君獨攬軍隊組建、調動、征伐的許可權。"虎符"制度就是軍權集中的主要體現。各國普遍實行徵兵制,以郡縣為單位徵集兵員,男子服兵役的年齡,大約從15歲到60歲。有些諸侯國採用招募、考選勇士的辦法作為組建軍隊的一種方式,如魏國的"武卒"、齊國的"技擊"、秦國的"銳士"等。這種招募兵員的方法可視為募兵制的開端。

戰國時車兵的地位較之春秋時雖大為降低,但還是軍隊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步兵替代車兵成為當時各國軍隊中的主力兵種。騎兵開始發展為獨立的兵種,自趙武靈王"胡服騎射"建立強大的騎兵以來,各諸侯國均重視騎兵建設,騎兵遂成為軍隊中的重要兵種。

戰國時期,各諸侯國普遍建立了常備兵。為使軍隊擁有強大的戰鬥力,各國都普遍抓緊了對軍隊的嚴格訓練,執行嚴肅的軍紀。為此,各國都建立了軍隊中的賞罰制度。如秦國制定軍功爵20級,規定不分貴*,按軍功大小實行獎賞。《商君書_境內》稱:"能攻城圍邑,斬首八千以上,則盈論;野戰,斬首三千,則盈論。吏自操及校以上大將盡賞。"凡"盈論"者,基本方法是按20等爵遞升。士卒畏戰退卻,要處以黥、劓刑。總之,戰國的軍事法規,已相當完善,在維護戰場紀律,軍隊內部連保制度,軍營內部的警戒,各級軍官的許可權,戰斗編組及軍旗、徽章的使用,指揮號令的實施等方面,都有具體而嚴格的規定,表明當時的軍事制度已經相當完備。

秦朝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統一的專制集權國家,此時創立的中央集權軍事領導體制對後世產生了極大影響。

秦統一以後首創皇帝制,皇帝執掌全國最高的軍事權力。全國各地軍隊的調發,將帥兵權的授予都必須以皇帝發給的虎符為信物。兵符以銅鑄成虎形,背刻銘文,分為兩半,一半留在皇帝手中,一半發給統兵將帥。任何軍隊的調發,須由皇帝所遣使臣持符驗合,方能生效。
中央最高軍事職官稱太尉。統一前,太尉又稱尉或國尉,地位次於大良造。大良造被撤消後,太尉升為武官之長,位列"三公"。太尉有統兵權,但無調兵權。國家發兵時,皇帝則指派將軍統兵。中央集權的軍事領導體制是與郡縣制的行政體制相適應的。在郡、縣、鄉均有專職主管軍政的職官,郡設郡尉,負責兵員徵集、調遣和武器裝備的製造、保管以及地方治安等;縣設縣尉,掌一縣之軍政;鄉設游徼,管軍政及治安。

秦朝的車兵依然在作戰中擔負著重要任務。進攻時,車兵沖鋒陷陣,破壞敵軍戰斗隊形;防禦時,以戰車布成陣壘,阻滯敵軍的沖擊。車兵的編制基本上沿襲戰國時制度,一般可分為御手、乘車戰士和車屬步兵三部分。

步兵是秦軍的主要兵種,稱為"材官"。有輕裝步兵與重裝步兵之分。輕裝步兵不穿鎧甲,行動靈活,戰時以弓弩殺傷遠距離敵人。重裝步兵身著鎧甲,待與敵人接近時,以戈、矛、鉞、殳等兵器與敵格鬥。這種區分,是由武器裝備和戰斗需要決定的,在軍制史上是一大進步。

秦軍作戰時多以車、步、騎諸兵種混合編隊,協同戰斗,既可發揮各種兵器特長,又能彌補各兵種的缺點。從秦始皇陵兵馬俑坑出土的情況看,在一個數千人組成的軍陣中,有執矛持鉞的步兵,有駕馭戰車的車兵,也有策馬而立的騎兵。諸兵種各司其職,默契配合。

秦朝實行普遍徵兵制,凡適齡男子都必須在專門的名冊登記,並開始服徭役,當時稱此為"傅籍"。"傅籍"年齡從17歲開始,至60歲為止(有爵位者止於56歲)。"傅籍"者一律服兵役二年,一年在本郡,一年去京師或邊疆,統稱"正卒";每一成年男子,除二年兵役外,還需在本郡縣服役一個月,擔負修築城垣、道路及運輸等任務,到期更換,故稱"更卒"。這種全國性按年齡征發的普遍徵兵制,對後代影響很大。

西漢軍事制度既繼承了秦代制度又有創新。皇帝仍是最高軍事統帥,他通過直接操縱的兩大中央軍事領導機構控制全軍。這兩大機構是:由郎中令、衛尉、中尉等組成的中央警衛機構;由太尉、將軍、將、尉等組成的全國最高軍事行政機構。

中央警衛部隊可分為宮廷警衛與京城警衛。宮廷警衛稱南軍,由郎中令(光祿勛)負責,衛尉統領;京城警衛稱北軍,由中尉(執金吾)負責,擔任宮殿之外京城之內的日常警備。為有效地控制全軍,皇帝在中央設置了以太尉為首的軍事領導機構。太尉名義上是最高軍事長官,但實際只負責軍事行政,並無發兵、統兵之權。

漢武帝時,設置了大將軍一職,逐漸取代太尉而執掌軍權,甚至超越了丞相的許可權。但武帝後時置時罷,其實際地位的高下也因人而異。

西漢地方行政體制是郡縣制。長官稱太守,次官稱都尉,太守總管軍民諸政,都尉分治軍事。後者具體負責郡內一切軍事行動,直接統率地方部隊,權力很重。縣級軍事領導機構與郡級相類似,縣令主管一切軍政事務,縣尉分管軍事,職責主要是抓捕盜賊,負責境內警備,對於縣令有一定的獨立性。鄉設游徼,鄉以下有亭,設亭長,是地方軍事的基層組織。

從漢武帝始,中央對降附或內屬的少數民族,均設屬國以處之。屬國都尉是屬國最高長官,以武職兼理民事,為漢代軍事體制的又一特徵。為加強對屬國及邊疆地區的軍事控制,中央還派去一些臨時的武官,稱"持節都護",如西域都護、護羌校尉等,地位相當於內地的太守,構成漢代一種獨特的地方軍事領導機構,同時也是中央政府對邊疆地區進行控制的特殊措施。

西漢兵役與勞役不分,統稱"徭役"。成年男子均需服徭役,先是在本郡當一年"車騎材官卒",即郡國兵,進行軍事訓練,獲得必要的軍事技能,然後回鄉務農,成為國家的預備兵;以後再根據實際需要,或當一年"戍卒",即在邊防軍服役一年,或當一年"衛卒",即在京城警備部隊服役。結束後每年還需在本地服勞役一月,稱"更卒",任務是修營壘、做烽燧、建宮室、陵墓,修河堤,運輸等等。

漢武帝前,車、騎並重,之後,騎兵取代車兵,成為漢軍的主力兵種。漢匈戰爭的幾大戰役,騎兵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使中國古代騎兵完成了向戰略軍種的轉變,成為戰爭的主力。

漢軍的編制是部曲制,在領兵將軍之下設部、曲、屯、隊、什、伍的組織系統。部是漢軍中的最高一級編制,部的主管軍官稱校尉,官秩同於太守,出征作戰時受領兵將軍指揮。曲隸屬於部,長官叫軍侯,地位相當於縣令。屯置屯長,隊設隊率,什伍是軍中最基層組織。這套軍事組織體制常年設置,戰時則由朝廷任命將軍予以統帥,出征討伐。

隋唐軍事制度最有特點。盛唐的赫赫軍威,很大程度上得益於完善的、運行良好的軍事體制。唐朝軍權集中於中央,由皇帝親自掌握。尚書省下轄的兵部,為國家日常軍務統理機構,其長官為兵部尚書。貞觀十年(636年),對北朝以來的府兵制度進行重大調整:府兵為國家基本的常備軍,平時隸屬於十二衛和太子東宮六率,其中左右衛領60個軍府,諸衛領40-50個軍府,其餘隸屬東宮六率。每衛設大將軍一人,將軍二人,每率設率一人,副率二人。平時負責管理府兵輪番宿衛諸事,戰時經皇帝任命,率領從各府調集的府兵出征。"若四方有事,則命將以出,事解輒罷。兵散於府,將歸於朝。"(《新唐書_兵志》)重大軍機要事由政事堂舉行的宰相會議輔佐皇帝商決,兵部負責武官的考核、任免,軍隊的編制及輪換、甲仗、廄牧、圖籍等事務。

府又稱軍府,是唐朝中期以前基本軍事單位,其寓兵於農、兵農合一的構思向來為人們所稱道。太宗時,軍府又名折沖府,兵員達1200人為上府,1000人為中府,800人為下府。每府置長官折沖都尉一人,副長官左、右果毅都尉各一人。全國最多時共設634府,兵員達60萬人,主要分布於作為政治中心的關中、隴右、中原等地。

府兵的來源,主要從自耕農和地主中挑選,也有貧民。按規定,三年一簡,凡20歲以上成年男子,都是簡選對象。簡選標准以資財、材力、丁口三者為據,財產相當者取富,力量相當者取強,財、力均相當者取丁口多者。一經加入府兵,要到60歲方解除兵役。府兵本人免租庸調,但家人沒有減免優待。盛唐以後,征戰日多,賞賜多不兌現,軍人社會地位下降,有財產者厭惡服役、特別是土地兼並嚴重,均田制破壞,軍資無所依靠,府兵制逐漸為募兵制所替代。玄宗開元十年(722年),開始大規模募兵。募兵已具有雇傭兵性質,兵員素質低下,戰時一觸即潰,平時橫行市井。軍費開支因募兵制的施行而轉嫁於民間,使社會負擔日重。募兵制度既是唐由盛轉衰的原因之一,也是中國傳統社會後期尚武精神隳喪的根源。

盛唐時期,在邊疆地區建立了節度使制度,統轄邊境野戰軍隊。其兵員已經職業化,且以騎兵為主,軍力強盛。但極易於被長期握兵的將帥所利用,最後引發了安史之亂。

宋代,皇帝直接掌握軍隊的建置、調動和指揮大權,其下兵權三分:樞密院為最高軍政機關,負責戰略決策、處理日常事務,招募、調遣軍隊,長官稱樞密使。三衙分掌全國軍隊的最高指揮權力,其全名是殿前都指揮使司、侍衛親軍馬軍都指揮使司、侍衛親軍步軍都指揮使司。各設都指揮使為長官,地位低於樞密院。樞密院與三衙分握發兵權和管兵權,互相牽制。帥臣盡管平時有所統轄部隊,但戰時由皇帝臨時派遣,率兵出征,事定之後,兵歸三衙。宋人自己說:"祖宗制兵之法,天下之兵,本於樞密,有發兵之權,而無握兵之重;京師之兵總於三帥,有握兵之重,而無發兵之權。上下相維,不得專制,此所以百三十餘年無兵變也。"(《宋史_職官二》)這種制度對削弱唐藩鎮割據以來的兵禍,保障社會安定確有貢獻,但同時也造成了互相掣肘、效率低下的弊端。

宋朝的軍隊有三種:禁兵、廂兵和鄉兵,邊境地區又有蕃兵。禁兵是國家的正規軍,任務是守備京師,擔任征戰和屯戍邊郡、地方的任務。廂兵是地方軍隊,實際上是一支專任勞役的隊伍,它分屬各州和某些中央機構,擔負築城、修路、運輸等任務,多不訓練。鄉兵即民兵,是非正規的地方武裝,但有些區域內的鄉兵反而因保境衛土而有較強的戰鬥力。

宋朝的禁兵、廂兵都實行募兵制,"亢健者"選入禁兵,"短弱者"選入廂兵。應募後,家屬可以隨營,本人須黥面涅臂為標志,中途不得退役,實則終身服役。兵員空缺則從子弟中補選,如逃亡或犯罪,懲罰極重。每遇凶年飢歲,就大量招募破產農民,從而形成宋朝冗兵冗費的局面,而且往往收編盜賊為兵,在兵源缺乏時甚至罪犯也成為來源之一,軍隊的素質大為降低。

明朝的軍事制度頗具獨創性。軍隊的編制採用衛所制。在皇帝獨攬軍政大權的基礎上,全國各要地設立衛所。一州設所,數州設衛,一衛約有5600人。所分千戶所與百戶所,各隸千餘人與百餘人。全國的軍隊均按此制度編入衛所,每個衛所官兵又分別隸屬於所在地方的都指揮使司,都指揮使司隸屬於中央五軍(中、左、右、前、後)都督府。都督府是最高軍事機關,掌管全國的衛所軍籍。但征討、鎮戍、訓練等則聽命於兵部。遇有戰事,兵部奉皇帝旨意調軍,任命領兵官,率領從衛所調發的軍隊出征。戰爭結束,領兵官歸朝廷述職,軍隊散歸各衛所。這種制度,保證了統軍權與調軍權的分離,防止大將專權作亂,保證皇帝與朝廷(中央)對全國軍隊的控制。

明軍分為京軍、地方軍、邊兵三大部分。京軍為全國軍隊的精銳,平時宿衛京師,戰時為征戰的主力。明成祖時,京軍有72衛,並正式成立了五軍、三千、神機三大營。平時,五軍營專習陣法,三千營主巡邏,神機營掌火器(圖13)。地方軍為各地的衛軍,配置於內地各軍事重鎮。邊兵配置於東起鴨綠江、西抵嘉峪關的九個軍鎮,稱"九邊",各設總兵官管轄。另外還有民兵,為軍籍之外維持地方治安的武裝。

衛所兵源來自世兵制,衛所軍士和武官均為世襲,一入軍籍,稱為軍戶,屬都督府管轄,不受地方行政長官的約束,父死子繼,世代從軍。他們社會地位低下,常常與罪犯為伍,素質低下,逃亡不斷。因而,明中期以後又實行募兵制,召募士兵逐漸成為軍隊主力,但募兵制養兵耗費巨大,國庫日絀,終致國力耗竭。

清代前期,中央設軍機處,掌軍政大事,承皇帝旨意辦理。軍隊由八旗兵和綠營兵組成。八旗以正黃、鑲黃、正白、鑲白、正紅、鑲紅、正藍、鑲藍八種旗幟為標志。"旗"本為滿族"兵民合一"的社會組織,兼有軍事、政治、經濟等方面的職能。八旗各有旗主,皆為世襲。清太宗又增設蒙古八旗和漢軍八旗。統一全國後,

八旗成為完全不事生產的軍政組織,直屬於國家而不再屬於旗主,又分為京營八旗(由正黃、正白、鑲黃三旗擔任)和駐防八旗,後者分駐全國要沖,作為震懾地方的武力。綠營兵是參照明朝衛所制度召募的漢兵,以綠旗為標志,以營為基礎建制單位,有騎兵、步兵、守兵之分。將官由兵部選任,每省均有綠營數鎮,主將稱總兵,總兵之上設有提督,節制一省或數省各鎮總兵,巡撫、總督又有統率提督之權力。

滿洲八旗以騎射為長,在平川曠野沖鋒陷陣本其所長;而漢軍八旗善用火器,在圍城攻堅和水上作戰中屢建奇功。然而,因八旗兵為清王朝的建立和鞏固立下汗馬功勞,故而清朝採取了優待滿洲八旗的政策,在各方面均給予特殊照顧。八旗兵逐漸鬥志消沉,自康熙平三藩之亂開始,八旗對綠營的依賴日益嚴重,其戰略的主力地位也為綠營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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