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律師
⑴ 行政訴訟律師可以不經我們同意就把案子撒了嗎
不經過你的同意代理律師是不能申請撤案的因為撤銷要你簽字你不簽字律師就無法申請撤案
⑵ 行政訴訟律師會起怎樣的作用
作用很多,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維護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合法權利,促進政府依法行政等等。
⑶ 行政訴訟律師費是多少
常規收費
常規收費是參照訴訟程序的級別進行,訴訟程序為「二審終審」制,即訴訟分一審階段、二審階段,首次提起訴訟即為一審,一審判決或裁定後,如一方當事人不服,即可提起二審,二審判決為終審判決,一般情況不得再提起訴訟。但是現實中,判決之後還有執行程序的提起,即判決後如果對方不履行判決確定的內容,另一方當事人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對方當事人的財產以使判決內容得以實現(即平時所說的查封、扣押財產)。相對應的,律師收費也就有一審收費、二審收費、執行程序收費三個階段。需說明的是,《廣東省律師服務政府指導價》並未提供執行階段的收費指導,所以現實中一般為協商收費,或者算入一審、二審收費中,相當於免收執行階段的費用。本站「訴訟費計算器 律師費計算器」正是採用常規收費模式進行計算的。
包干收費
包干收費是指收取一次費用後將案件負責到底,即只收取一次費用而負責一審、二審、執行三個階段。收費標准在常規收費中一審收費的基礎上適當調高。
風險收費
風險收費是指在執行到判決、調解、和解的款項之前,只收取較少的費用,待勝訴或執行到款項後再收取較高的費用。收費標准為前期費用大約為2000-10000,勝訴後為勝訴或執行到金額的10-30%。
以上收費方式由律師和委託人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
總之,律師收費的方式及收取多少律師費用都是由律師與委託人在一定范圍之內協商確定的。具體某一個案子如何收費以及收取多少律師費,都應該與律師個人協商確定。
⑷ 北京專業行政訴訟律師推薦
李史民律師以正直人品樹立良好的律師形象,將一切受法律困擾的高官顯貴、窮苦百姓都作為自己的朋友和上帝來處理受託的每一件事
⑸ 行政訴訟律師可以收集證據嗎
不論是民事訴訟、
刑事訴訟還是行政訴訟,
律師為了打贏官司,
收集證據都是必須和必要的。
因為不需要證據打官司的律師,
是沒有勝訴可能的
⑹ 行政訴訟律師代理費標准
律師代理費問題,關鍵要看案件難易程度、花費律師工作時間、精力等如何了,另外每一個地方政府指導價格及每一位律師收費標准不盡相同,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建議最好咨詢當地律師才能更加准確清楚。
⑺ 我要進行行政訴訟律師費大概要多少
各地區有一定差異,大致如下:
無財產爭議案件:普通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根據案件性質、復雜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間協商收取;外地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代理費不低於20000元 ;
律師代理分為以下幾種
第一種:一般代理。依律師職業道德為當事人代理案件,維護當事人權利。一般為糾紛標的的3-5%。標的高的話也可以低於該比例。
第二種:風險代理。按勝訴金額或以得到的金額的百分比支付代理費,或按減少的支付額的百分比支付代理費,比例當然高於一般代理。
第三種:半風險代理。給一定的基本費用,其他的再按風險代理計算,當然就介於一般代理和風險代理的比例之間。
⑻ 我要進行行政訴訟律師費大概要多少
果起訴,過了時效,就不受法律保護了,找不到法院會公告送達傳票等,因為欠款只有兩年的時效,法律關系簡單,和法官把事實說清楚就行,本案難點是找人,請了律師也是幫你找人,最好能有他的身份證復印件,他開具的欠條,貴,欠條沒用了。第三,就算你官司贏了,如果你找不到他人,如他不來開庭,就失去了抗辯的權利,最後判決會利於你,這樣就可以立案了,之後就是法院找人。律師費得看地方,他以前常住的具體地址(有多個的話挑一個就行),他常住的社區開據的證明他常住於此的證明文件或者向法院提供他的朋友。
個人認為你不用請律師,第一、親戚的聯系方式證明他一直居住於某處,然後你拿著判決找他要錢,北京都是一萬起步,武漢的也得幾千。第二,也要不回這筆錢了。
對於你起訴的做法是值得肯定的
⑼ 行政訴訟律師會起怎樣的作用
接受當事人委託,對拘留、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內政處罰不服容引起的糾紛,代為進行行政訴訟、行政復議;
接受當事人委託,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不服的引起的糾紛,代為進行行政訴訟、行政復議;
當事人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法律規定的經營自主權的,行政訴訟律師接受當事人委託代為進行行政訴訟、行政復議;
對一些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和執照、發給撫恤金等行政糾紛代為進行行政訴訟、行政復議;
接受當事人委託,就國家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造成的損害提起國家賠償;
負責起草訴訟文書;
負責調查收集證據材料;
就訴訟進程出具法律意見;
參加法庭審理和調解。
⑽ 行政訴訟律師費多少錢
現在律師費每個省只有指導標准,但是也不是硬性規定,可以由律師和委託人協商確定。一般可以按照如下標准參考。
⑴ 無財產爭議案件:普通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根據案件性質、復雜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間協商收取;外地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代理費不低於20000元;
⑵ 法律文書:代為撰寫、修改、審查法律文書,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難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每份文書在600-2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⑶ 律師見證: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所需時間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⑷ 代辦公證:律師代辦公證的事務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⑸ 律師函及法律意見書:為委託方出具律師函或法律意見書,根據相關事務難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協商收費,每份為1500-20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⑹ 律師調查:按調查事項協商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