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34個省級行政單位
⑴ 中國地圖 34個省級行政單位名稱、簡稱、行政中心
23個省:河北省(冀
石家莊)、山西省(晉
太原)、吉林省(吉
長春)、遼寧省(遼
沈陽)、黑龍江省(黑
哈爾濱)、陝西省(陝或秦
西安)、甘肅省(甘或隴
蘭州)、青海省(青)、山東省(魯
濟南)、福建省(閩
福州)、浙江省(浙
杭州)、台灣省(台
台北)、河南省(豫
鄭州)、湖北省(鄂
武漢)、湖南省(湘
長沙)、江西省(贛
南昌)、江蘇省(蘇
南京)、安徽省(皖
合肥)、廣東省(粵
廣州)、海南省 (瓊
海口)、四川省(川或蜀
成都)、貴州省(貴或黔
貴陽)、雲南省(雲或滇
昆明)。4個直轄市:北京市(京)、天津市(津)、上海市(滬)、重慶市(渝)。5個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內蒙古
呼和浩特)、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
烏魯木齊)、寧夏回族自治區(寧
銀川)、廣西壯族自治區(桂
南寧)、西藏自治區(藏
拉薩)。2個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別行政區(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澳)。
⑵ 中國三十四個省級行政區是哪些
1.北京來市 京 北京
2. 天津自市 津 天津 3.上海市 滬 上海
4.重慶市 渝 重慶
5.河北省 冀 石家莊
6.山西省 晉 太原
7.陝西省 陝或秦 西安
8.吉林省 吉 長春
9.黑龍江省 黑 哈爾濱
10.遼寧省 遼 沈陽
11.江蘇省 蘇 南京
12.浙江省 浙 杭州
13.安徽省 皖 合肥
14.福建省 閩 福州
15.江西省 贛 南昌
16.山東省 魯 濟南
17.河南省 豫 鄭州
18.湖北省 鄂 武漢
19.湖南省 湘 長沙
20.廣東省 粵 廣州
21.海南省 瓊 海口
22.四川省 川或蜀 成都
23.貴州省 貴或黔 貴陽
24.雲南省 雲或滇 昆明
25.甘肅省 甘或隴 蘭州
26.青海省 青 西寧
27.台灣省 台 台北
28.香港特別行政區 港 香港
29.澳門特別行政區 澳 澳門
30.內蒙古自治區 內蒙古 呼和浩特
31.西藏自治區 藏 拉薩
32.廣西壯族自治區 桂 南寧
33.寧夏回族自治區 寧 銀川
34.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新 烏魯木齊
⑶ 中國34個省級行政區名稱
我國共有來34個省級行政區域源,包括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2個特別行政區。
包括: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慶市,河北省,山西省,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海南省,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台灣省,內蒙古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西藏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
⑷ 什麼是中國34個省級行政區
我國目前共有34個省級行政區,其中包括23個省、4個直轄市、5個自治區和回2個特別行政中心。
4個直轄答市
1.北 京(京)
2.天 津(津)
3.上 海(滬)
4.重 慶(渝)
23個省
1.黑龍江省(黑)2.吉林省(吉)3.遼寧省(遼)4.廣東省(粵)5.河北省(冀)6.山西省(晉)7.青海省(青)
8.山東省(魯)9.河南省(豫)10.江蘇省(蘇)11.安徽省(皖)12.浙江省(浙)13.福建省(閩)14.江西省(贛)
15.湖南省(湘)16.湖北省(鄂)17.台灣省(台)18.海南省(瓊)19.甘肅省(甘或隴)20.陝西省(陝或秦)
21.四川省(川或蜀)22.貴州省(貴或黔)23.雲南省(雲或滇)
5個自治區
1.內蒙古自治區(內蒙古)
2.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
3.西藏自治區(藏)
4.寧夏回族自治區(寧)
5.廣西壯族自治區(桂)
2個特別行政區
1.香港特別行政區(港)
2.澳門特別行政區(澳)
⑸ 中國34個省級行政區全稱、簡稱和行政中心
截至2006年8月中國共有34個省級行政區域,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和2個 特別行政區,現列表綜述如下:
說明 :「/」為 或,或者的意思
名稱 簡(別)稱 行政中心
北京市 京 北京
天津市 津 天津
上海市 滬 上海
重慶市 渝 重慶
河北省 冀 石家莊
河南省 豫 鄭州
湖北省 鄂 武漢
湖南省 湘 長沙
江蘇省 蘇 南京
江西省 贛 南昌
遼寧省 遼 沈陽
吉林省 吉 長春
黑龍江省 黑 哈爾濱
陝西省 陝/秦 西安
山西省 晉 太原
山東省 魯 濟南
四川省 川/蜀 成都
青海省 青 西寧
安徽省 皖 合肥
海南省 瓊 海口
廣東省 粵 廣州
貴州省 貴/黔 貴陽
浙江省 浙 杭州
福建省 閩 福州
台灣省 台 台北
甘肅省 甘/隴 蘭州
雲南省 雲/滇 昆明
西/藏自治區 藏 拉/薩
寧夏回族自治區 寧 銀川
廣西壯族自治區 桂 南寧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新 烏魯木齊
內蒙古自治區 內蒙古 呼和浩特
香港特別行政區 港 香港
澳門特別行政區 澳 澳門
(5)中國34個省級行政單位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全國一級地方行政單位曾一度是大行政區,後歷經多次變動,1965年基本穩定下來;1967年設立天津市,1988年設立海南省,1997年設立重慶市,同年收回香港,1999年收回澳門。目前全國共設有34個省級行政區 。
中國的一級行政區劃,地方最高行政區域名。源於古代省制。在古代,省指天子所居之所,宮禁。唐有三省六部,「尚書省」為其一。最初是金國在重要的地方設置行中書省,簡稱行省。元代中央行政機關叫「中書省」,又於各路(各行政區)設「行中書省」(中書省派出的機關),簡稱「行省」,最後簡稱為「省」。「省」由此發展而來。
截至2011年中國共有34個省級行政區域,其中包括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2個特別行政區。
⑹ 中國三十四個省級行政區是哪些
中國有34個省級行政區 其中,有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2個特別行政區 。
4個直轄市:北京市、天津市、重慶市、上海市。
2個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
23個省:河北省、山西省、吉林省、遼寧省、黑龍江省、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山東省、福建省、浙江省、台灣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江蘇省、安徽省、廣東省、海南省、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
5個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西藏自治區。
(6)中國34個省級行政單位擴展閱讀:
省級行政區是中國最高級別的行政區(中國一級行政區),包括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特別行政區。
新中國成立以來,根據有利於行政經濟管理、推動生產力發展、民族團結等原則,兼顧歷史上長期形成的政治、經濟、生活上的密切聯系及山脈、河流等自然地理要素,我國的省級行政區劃幾經變遷。
在新中國成立至今的六十餘年時間里,省級行政區劃在1954年、1959年、1969年、1988年、1996年、1997年、1999年這七年變化較大。
1999年12月20日,中國政府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設立澳門特別行政區。迄今,中國共有34個省級行政區,包括23個省、4個直轄市、5個自治區、2個特別行政區。
⑺ 中國34個省級行政區
23個省:河北省、山西省、吉林省、遼寧省、黑龍江省、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山東省、福建省、浙江省、台灣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江蘇省、安徽省、廣東省、海南省、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
4個直轄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慶市。
5個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西藏自治區。
2個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
⑻ 寫出中國34個省級行政區的全稱簡稱和行政中心
中國34個省級行政區的全稱簡稱和行政中心:
北京市 京 北京
天津市 津 天津
上海市 滬 上海
重慶市 渝 重慶
河北省 冀 石家莊
河南省 豫 鄭州
湖北省 鄂 武漢
湖南省 湘 長沙
江蘇省 蘇 南京
江西省 贛 南昌
遼寧省 遼 沈陽
吉林省 吉 長春
黑龍江省 黑 哈爾濱
陝西省 陝/秦 西安
山西省 晉 太原
山東省 魯 濟南
四川省 川/蜀 成都
青海省 青 西寧
安徽省 皖 合肥
海南省 瓊 海口
廣東省 粵 廣州
貴州省 貴/黔 貴陽
浙江省 浙 杭州
福建省 閩 福州
台灣省 台 台北
甘肅省 甘/隴 蘭州
雲南省 雲/滇 昆明
西/藏自治區 藏 拉/薩
寧夏回族自治區 寧 銀川
廣西壯族自治區 桂 南寧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新 烏魯木齊
內蒙古自治區 內蒙古 呼和浩特
香港特別行政區 港 香港
澳門特別行政區 澳 澳門
中國共有34個省級行政區域,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和2個特別行政區。
(8)中國34個省級行政單位擴展閱讀:
省級行政區是中國最高級別的行政區(中國一級行政區),包括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特別行政區。
新中國成立以來,根據有利於行政經濟管理、推動生產力發展、有利於民族團結等原則,兼顧歷史上長期形成的政治、經濟、生活上的密切聯系及山脈、河流等自然地理要素,我國的省級行政區劃幾經變遷,在新中國成立至今的六十餘年時間里,省級行政區劃在1954年、1959年、1969年、1988年、1996年、1997年、1999年這七年變化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