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職審批
① 副職已經審批了要提請正職審批請示怎麼寫
你說的是升職還是什麼?
副職「改」任正職?
如果兩個職位是平級的,那自動免回除原職,例如副處長升為處答長,自然免除副處長職務。
如果職位不平級,例如由副處長改任正科長。。。那實在是太不幸了,副處長職務也是被免了。
沒聽說有過當了正職還兼任副職的情況,只有副職代替正職「主持工作」的情況。
② 領導幹部個人規 定中因私出國證件都包括哪些內容
需要填寫填寫《領導幹部辦理因私出國(境)證照審批表》
一、辦理因私出國(境)證照政審程序
領導幹部(正、副科級幹部,含非領導職務和待遇,下同)首次辦理因私出國境證照(護照、赴港證)或續簽赴港證,須經組織部門審批同意後,方可到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因私出國境證照。
(一)正科單位正職辦理程序
鎮(街道、度假區)黨政正職、縣直正科單位正職(以下簡稱正科單位正職)辦理因私出國(境)證照,應准確、如實填寫《領導幹部辦理因私出國(境)證照審批表》(一式兩份),單位意見欄由單位分管人事工作領導簽署並加蓋單位公章後,到縣委組織部辦理政審手續。經縣委組織部分管副部長簽署同意後,再由縣委書記審批。經縣委書記審批同意後,應交1份《審批表》到縣委組織部備案。
(二)其他科級幹部
除正科單位正職以外的科級幹部辦理因私出國境證照,應准確、如實填寫《領導幹部辦理因私出國(境)證照審批表》(一式兩份),單位意見欄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並加蓋單位公章後,到組織部門辦理。若副科級單位主要負責人辦理證照,須經主管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批後方可到組織部門辦理。
以上(一)或(二)程序完成後,辦證人員持1份《辦理審批表》到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證照。證照辦理出來後,由組織部專員到出入境管理部門領取並保管。若領導幹部需要使用證照,則應執行以下領取審批手續。
二、領取因私出國(境)證照審批程序
根據幹部監督工作有關制度文件規定,領導幹部因私出國(境)證照須由組織部門保管。若要使用,應嚴格履行證照領取審批手續。
(一)正科單位正職領取因私證照程序
正科單位正職領取因私出國(境)證照,應准確、如實填寫《領導幹部領取出國(境)證照審批表》(一式一份),單位意見欄由單位分管人事工作領導簽署並加蓋單位公章後,到組織部門核實年度外出次數並審批。經組織部門核實並審批後,應再經分管縣領導、縣長和縣委書記審批。經縣委書記審批後,最後到組織部門領取證照。
(二)其他科級領導幹部領取因私證照程序
其他科級領導領取因私出國(境)證照,應准確、如實填寫《領導幹部領取出國(境)證照審批表》(一式一份),單位意見欄由單位主要負責人導簽署並加蓋單位公章後,到組織部門核實年度外出次數並審批。若副科級單位主要負責人辦理證照,須經主管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同意後再到組織部門辦理。經組織部門核實並審批後,方可給予領取證照。
③ 軍隊文職里的等級是啥意思啊
《中.國人.民解.放軍文職人員條例》
第十五條文職人員的崗位等級設置:
(一)管理崗位由高到低分為九個等級,即部級副職、局級正職、局級副職、處級正職、處級副職、科級正職、科級副職、科員、辦事員;
(二)專.業技術崗位分為高級、中級、初級崗位,由高到低設一級至十三級。
第三十條文職人員崗位確定和調整、辭職、退休以及其他情形需要任免職務的,按照軍.隊規定的程序辦.理。
文職人員職務的任免許可權:
(一)部級副職崗位,專.業技術一級至專.業技術三級崗位,由中.央軍事委.員會審批;
(二)局級正職至處級正職崗位,專.業技術四.級至專.業技術七級崗位,由戰區級單位審批;
(三)處級副職和科級正職崗位,專.業技術八級至專.業技術十級崗位,由軍級單位審批;
(四)科級副職以下和專.業技術十一級以下.崗位,由師、旅級單位審批。
第三十一條文職人員任職應當在規定的崗位編制標准內進行,並有相應的崗位空缺。
第三十二條文職人員調整任職、辭職辭退、終止和解除聘用合同、退休、受到開除處分的,原職務自行免除。
第三十三.條因工作需要,文職人員可以在用人單位內部交流使用;工作特別需要的,可以在本專.業領域跨用人單位交流使用。
第三十四條文職人員晉升崗位等級,應當達到最低任職年限、具備相應資格條件,且在規定最低任職年限內的年度考核結果等次均為稱職以上。
文職人員年度考核結果等次為基本稱職以下的,1年內不得晉升崗位等級。
第三十五條文職人員晉升崗位等級,在現等級崗位任職的最低年限:
(一)管理崗位局級正職、局級副職分別為5年,處級正職至科級正職分別為4年,科級副職以下分別為3年;
(二)專.業技術高級、中級、初級崗位,分別為4年、4年、3年。
第三十六條文職人員的崗位等級,一般應當逐級晉升。表現特別優秀的可以提前晉升,表現特別優秀、工作特別需要的可以越級晉升。
文職人員崗位等級的降低,按照軍.隊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文職人員崗位等級調整,按照本條例第三十條規定的文職人員職務任免許可權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