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案件釣魚執法
A. 毒品釣魚執法後來逃脫會網上追逃嗎
任何逃脫的都會追逃,除非你不去旅店,不去網吧不然一登記警察就到,不要問我為什麼知道!旁邊因毒坐牢的人我認識太多了
B. 我朋友販賣毒品兩次,第三次是因警方釣魚執法,被判三年,已經坐了一年半了,請問
問什麼?
C. 運輸毒品被人陷害釣魚執法怎麼辦
大部分毒品都是釣魚執法的,一般都不會承認的,只不過釣魚執法的唯一好處就是不會判死刑
D. 利用釣魚執法抓的販賣毒品怎樣判
該怎麼判,就怎麼判。
所謂「釣魚」,指誘使他人違法犯罪。而對違法犯罪嫌疑人誘捕,屬於合法手段,別找借口脫罪。
E. 法律規定毒品案子釣魚執法
這是可以輕判甚至無罪的
2000年4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全國法院審理毒品犯罪案件工專作座談會紀屬要》認為對具有特情引誘情況的被告人,應當從輕處罰,無論毒品犯罪數量多大,都不應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可見,最高人民法院對犯意引誘的特殊性進行了充分考慮,提出了慎重量刑的意見,應當說,這是在目前司法現狀下採取的一種折中的方法。從刑事政策的角度考慮,「誘惑偵查」本來是國家為了有效抗制一些具有隱蔽性、嚴密組織性、嚴重社會危害性等犯罪的一種不得已的「兩害相權取其輕」的選擇。「犯意誘發型」誘惑偵查帶來的危害超過了打擊犯罪保衛社會的利益,從程序上看它是非正義的,所以應當從法律評價上對其加以否定和譴責,而對被引誘的行為人從寬處理,特殊情況下可按無罪論處。
F. 警察釣魚執法繳獲毒品0.25克說我販賣怎麼定罪自己以前有過一次吸毒前科,會不會被強戒,現在取保候審
毒品犯罪本身就允許一定程度的釣魚執法,這在法律上叫控制交付,現在是取保候審,之後會移交法院審判——本回答由鄭州專業刑辯律師申律師提供,不明之處可私信追問,僅供參考!
G. 毒品案件釣魚執法是否合法,就是民警冒充成買
釣魚執法,與犯罪引誘是不同的概念,前者可能合法,後者是違法的。如果不懂,可以咨詢專業律師處理。
H. 被釣魚執法吸毒,之後又放了會有案底么
既然是馬上放人了,
那就是證據不足,不算,沒有立案
不過你已經有血液,指紋樣本在那裡,
將來一旦違法,很容易被查到,好自為之
I. 釣魚執法引誘他人去拿毒品,而後又配合抓捕了那個販賣毒品的人!請問這能構成犯罪的罪名嗎
大陸法律不管是否釣魚執法,只要你有犯罪事實就構成犯罪,估計是給線人舉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