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從舊兼從輕原則
❶ 刑法的「從舊兼從輕」原則怎樣理解
從舊兼從輕原則是指刑法對於其生效前發生的未經審判或者判決尚未確定的行為不具有溯及力,但是如果與行為時的法律(舊法)比較,不認為是犯罪或者處刑較輕的,仍然適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本法施行以前的行為,如果當時的法律不認為是犯罪的,適用當時的法律;如果當時的法律認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總則第四章第八節的規定應當追訴的,按照當時的法律追究刑事責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認為是犯罪或者處刑較輕的,適用本法。
本法施行以前,依照當時的法律已經作出的生效判決,繼續有效。
舉例
首先,當遇到一個人的犯罪是在新刑法頒布以前,此時要考慮的是先適用舊刑法,即行為時的法律規定(從舊)。
其次考慮,如果是適用新的刑法更有利於被告人的話,如不認為是犯罪,或者是新刑法處罰較輕的話,則應該對被告人使用新刑法。
其次,如果是適用舊法更有利於被告人的話,如舊法不認為是犯罪或者是舊法規定的刑罰更輕時則對被告人適用舊法。
最後,根據每個案件的具體情況,來決定是適用舊法還是新法,既所謂的「從舊兼從輕」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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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刑法的溯及力問題,各國採用的原則有所不同。概括起來,大致包括以下幾種原則:
1.從舊原則
新法對過去的行為一律沒有溯及力,完全適用舊法。這一原則充分考慮了犯罪當時的法律狀況,反對適用事後法,對行為人比較公平。但如果某一行為按舊法構成犯罪而新法不認為是犯罪,再依舊法進行處罰就不能實現刑法目的,因而也存在弊端。
2.從新原則
新法對於其生效前未經審判或判決尚未確定的行為,一律適用,即新法具有溯及力。這一原則強調新法,適應當前的社會情況,有利於預防犯罪。但是,對行為時法未規定為犯罪的行為,依新法按照犯罪進行處罰,違背罪刑法定原則,因而有失妥當。
3.從新兼從輕原則
新法原則上有溯及力,但舊法不認為是犯罪或者處刑較輕時,則按照舊法處理。這一原則彌補了絕對從新原則的不足,既充分發揮了新法適應當前形勢的優點,又認真考慮了舊法當時的具體規定,但為了避免事後刑法之嫌,採用的國家不多。
4.從舊兼從輕原則
原則上適用舊法,新法沒有溯及力,但新法不認為是犯罪或者處刑較輕時,則按照新法處理。這一原則彌補了絕對從舊原則的缺陷,既符合罪刑法定原則,又適應當前需要,因而為絕大多數國家所採納。
❷ <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相關行政法溯及力問題,能按從舊兼從輕的原則處理么或按新法
一,《抄中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條襲例》
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
2001年12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六十三號公布,
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是指對2002年9月1日發生的事情按以前的規定辦理,對2002年9月1日起發生的事情按現在條例的規定辦理.
以就是說,本條例無法律溯及力.
二,你在廣東,如認定你超生,需要交納「社會撫養費」應當按08年未婚生育一子,從出生日起60日內已補辦結婚證件.當時的《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處理。
引用法律規定;
《立法法》第八十四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規章不溯及既往,但為了更好的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別規定除外」。
❸ 罪刑法定原則的內容有哪些
罪刑法定原則,其基本內容是:
(1)絕對禁止適用類推,但是不禁止擴大解釋,把刑法的明文規定作為定罪的唯一根據。對於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的行為,不能通過類推或者類推解釋以犯罪論處。
(2)絕對禁止適用習慣法,把成文法作為刑法的唯一淵源。對於刑法上沒有明文規定的行為,不允許通過適用習慣法定罪。
(3)絕對禁止刑法溯及既往,把從舊原則作為解決刑法溯及力問題的唯一原則。對於行為的定罪量刑,只能以行為當時有效的法律為依據,行為後頒行的新法沒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4)絕對禁止法外刑和不定期刑,刑罰的名稱、種類和幅度,都必須由法律加以確定,並且刑期必須是絕對確定的,既不允許存在絕對的不定期刑,也不允許規定相對的不定期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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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
(1)法定化,即犯罪和刑罰必須事先由法律作出明文規定,不允許法官隨意擅斷。
(2)實定化,即對於什麼行為是犯罪和犯罪所產生的法律後果,都必須作出實體性的規定。
(3)明確化,即刑法文字清晰,意思確切,不得含糊其詞或模稜兩可。
罪刑法定原則從產生之日起發展演變到今天,已經歷了數百年的歷史。在這期間,世界各國的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狀況都發生了深刻的變化。這些變化必然反映在立法上,要求罪刑法定原則適應社會生活的需要。正是在這一時代背景下罪刑法定原則發生了從絕對罪刑法定原則到相對罪刑法定原則的重大轉變。
❹ 從舊兼從輕原則只適用刑法嗎
「法不溯及既往」是一個法律的普遍原則。在一般的民商事法律當中,除非特別作出明確的規定要「溯及既往」,那麼,沒有規定的情況下,都適用不溯及的原則。 法律必須要經過嚴格的制定、審批程序,公開公布之後,才能實施,並且一般情況下,不得約束法律實施之前的行為,因為那時沒有這個法律實施,不能因為要懲罰這個行為,制定一個法律,那樣就亂套了。 補充: 沒有。 民事部分就不說了,不會出現這個原則。行政法部分倒是有可能,不過,行政法同樣忌諱事後制定法規來處罰之前的行為。到目前為止,我國行政法部分也沒有這個原則。 追問: 可是,不管從舊兼從輕還是從新兼從輕,的效果都是一樣的有利於當事人,適用條件也是未決案件(即未審理或雖審理但未判決) 從這個來看刑法和行政法都屬於公法領域 回答: 是屬於公法領域。但是,這個原則需要明確的規定,才能付諸實踐。行政法更多的是「法不溯及既往」。 注意一下:刑法涉及到新法與舊法以及對犯罪行為追訴的問題,所以明確規定這個原則。 而行政法更多的是不可以事後制定法規來處罰之前的行為,雖然也存在一個違法行為的追訴,但是,那個追訴與刑法上的追訴是不同的,除非依據當時的行政法認為實施的行為違法,才能發生追訴。如果當時的行政法沒有規定,或者不認為行為違法,也不會產生行政法上的追訴。 所以,這個區別還是很明顯的。 其他回答(10)風4級2009-05-27是的。法不溯及既往這一個原則始於羅馬法,確定於美、法德等國的法律,並為許多國家共同遵守。但這一原則並不是絕對的。立法者鑒於維護某種利益目的,往往也針對具體情況,在法中作出有溯及力或有一定溯及力的規定。從舊兼從輕原則就是法不溯及既往所要求的。我國除刑法,民法等法律通常也適用從舊兼從輕原則。
❺ 行政處罰是否適用從舊兼從輕原則
沒有這種規定,因為行政處罰追訴期很短,幾乎不會遇到這種問題
❻ 從舊兼從輕原則只適用刑法嗎
「法不溯及既往」是一個法律的普遍原則。在一般的民商事法律當中,除非特別作出明確的規定要「溯及既往」,那麼,沒有規定的情況下,都適用不溯及的原則。
法律必須要經過嚴格的制定、審批程序,公開公布之後,才能實施,並且一般情況下,不得約束法律實施之前的行為,因為那時沒有這個法律實施,不能因為要懲罰這個行為,制定一個法律,那樣就亂套了。 補充: 沒有。
民事部分就不說了,不會出現這個原則。行政法部分倒是有可能,不過,行政法同樣忌諱事後制定法規來處罰之前的行為。到目前為止,我國行政法部分也沒有這個原則。 追問: 可是,不管從舊兼從輕還是從新兼從輕,的效果都是一樣的有利於當事人,適用條件也是未決案件(即未審理或雖審理但未判決) 從這個來看刑法和行政法都屬於公法領域 回答: 是屬於公法領域。但是,這個原則需要明確的規定,才能付諸實踐。行政法更多的是「法不溯及既往」。
注意一下:刑法涉及到新法與舊法以及對犯罪行為追訴的問題,所以明確規定這個原則。
而行政法更多的是不可以事後制定法規來處罰之前的行為,雖然也存在一個違法行為的追訴,但是,那個追訴與刑法上的追訴是不同的,除非依據當時的行政法認為實施的行為違法,才能發生追訴。如果當時的行政法沒有規定,或者不認為行為違法,也不會產生行政法上的追訴。
所以,這個區別還是很明顯的。 其他回答(10)風4級2009-05-27是的。法不溯及既往這一個原則始於羅馬法,確定於美、法德等國的法律,並為許多國家共同遵守。
但這一原則並不是絕對的。立法者鑒於維護某種利益目的,往往也針對具體情況,在法中作出有溯及力或有一定溯及力的規定。從舊兼從輕原則就是法不溯及既往所要求的。我國除刑法,民法等法律通常也適用從舊兼從輕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