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審批
① 公文的發文辦理一般包括哪些程序
公文發文辦理
發文辦理是指機關內部為制發公文所進行的擬制、處置與管理活動。發文辦理的一般程序為:擬稿、會商、審核、簽發,核發、登記、繕印、用印或簽署,分裝、發出,處置辦畢公文。這一程序具有很強的確定性與不可逆性。
第一階段
文稿的形成,具體包括:擬稿、會商、審核、簽發。這一階段是發文辦理活動的中心內容。
擬稿,即上一節所講述的公文寫作。經過對有關信息材料的收集加工和再創造,系統地記錄有用信息,使機關的意志見詣文字,草創供進一步完善的原始文稿。
會商,指當公文內容涉及其他有關同級或不相隸屬機關的職權范圍,需徵得其同意或配合時所進行的協商活動。
審核,指擬就的文稿在送交有關領導審批或會議討論通過之前,由經驗豐富、政策理論水平和文字水平較高的相關工作人員等對文稿所做的全面核查、修改工作。
簽發,指由機關領導人或被授以專門許可權的部門負責人對文稿終審核准之後,批註正式定稿和發出意見並簽注姓名、日期的活動。除一些規范性及部分重要公文須經有關會議討論通過,或再由負責人簽署方可生效外,其他文稿,一經履行簽發手續即為定稿。為此,簽發是絕大多數公文生效的必備條件。
第二階段
公文的製作,具體包括:核發、登記、繕印、用印或簽署。這一階段工作的任務,就是以定稿為依據.以手工繕寫、機械譽寫和印刷等方式,製成供正式對外發出的各種公文文本,形成供實際使用、具有法定或特定效用的正式公文。
核發,指秘書部門在定稿形成後、公文正式印發前,對公文的審批手續、文種、結構格式等進行復核,確定發文字型大小、分進單位和印製份數。
登記,這里揭發文登記,主要登記行將發出的公文的發文字型大小、文種、標題和發文范圍。
繕印,即以譽錄抄寫、印刷等方式製作供對外發出的公文。
用印或簽署,即在印畢的公文上加蓋發文機關的印章,或請有關領導者在公文正本上簽注姓名。其作用均為表明公文的正式性質和法定效力。
第三階段
公文的對外傳遞,包括分裝、發出等環節。這一階段工作的主要任務是為使公文能為受文者有效接收創造條件。
分裝,指按照規定具體抗配和封裝公文。
發出,指將已封裝完畢的公文以適宜的方式(如走機要交通等)發送給受文者。
第四階段
處置辦華公文,包括暫存、銷毀、立卷、歸檔等。
② 我想知道草擬公文,起草公文的許可權和審批流程。
你好 。根據我單位多年實際情況看:
一、起草公文一般都由文秘人員版(秘書)起草。但並不權是只有秘書才有權利起草公文。單位所有人都可以草擬公文。是哪一塊的,就由相對應的科室工作人員先擬出初稿。因為相應工作所屬科室最熟悉,也有責任擬出初稿。
若該項工作由下級單位職責范圍內的事,草稿由下級單位負責擬稿。草稿審核不合格,打回去返工。
有時候重要的公文,領導也會親自動手草擬初稿的。
公文草擬人人都可以做的。單位工作如果大量的要靠公文來推動,則所有人員都應掌握公文的基本常識的。
二、公文簽發程序。公文擬稿後,完整程序如下:由單位專門負責公文的業務科室(一般為辦公室或綜合科)初審,送辦公室主任復審,再送分管該項工作的領導、分管機關常務工作的領導審簽,最後送局長簽發。
但一般日常工作公文只需要分管機關的負責同志簽發就行了,甚至經領導授權後辦公室主任也可簽發。特別重要的,要經分管同志審簽後,再送局長簽發。
這是我單位多年公文運作的情況,供參考。
③ 公文的發文辦理一般包括哪些程序
擬稿、會商、審核、簽發、核發、登記、繕印、用印或簽署、分裝、發出、處置辦畢公文。
④ 請問公文管理中的「擬稿、審核、核稿、發布、繕印、會簽、簽發」的含義以及對應的實際業務分別是什麼
擬稿是發文抄辦理的第一個環節,同時也是整個公文處理工作的關鍵性環節之一。
審核是指公文的草稿在送交機關領導人審批簽發以前,對公文的內容、體式進行的全面審核和檢查。它也是公文處理工作的關鍵性環節之一。
簽發是指機關領導人對文稿最後審批。它是公文形成的關鍵性環節。
核發是指在公文正式印發之前,對經領導人簽發的文稿進行復核並確定發文字型大小(是指機關制發公文的編號。發文字型大小由發文機關代字、年份和發文序號組成)、分送單位和印製份數的一項工作。
公文的繕印是對已簽發的公文定稿進行印製。
公文的校對是對文件質量的最後一次檢查。
公文的用印是指在印好的文件上加蓋機關印章。
公文的發文的登記,其作用與收文登記一樣。
公文的會簽指聯合行文的,需要多個人或單位簽署。
⑤ 公文寫作中的詞語區分(審核、審簽、審批、復核的區別聯系)
我的理解:
復核、審核、審簽是發文流程中的環節。復核是對公文初稿擬寫工回作的延續,答是公文終審定稿工作的組成部分,這項工作對公文的數量和質量有著重要的意義。審核具有全面性,無論公文內容還是形式或程序都在核查之列。審簽是公文發文定稿的最後一道程序,公文一旦簽發就不允許再做任何改動。三者在發文程序上是一環扣一環,層次遞進的。
審批應該是收文處理的環節,對需要辦理的來文簽收、登記後請領導批示辦理意見。
⑥ 公文應當經本機關負責人審批簽發,重要公文和上行文由機關主要負責人簽發。 這話什麼意思啊
所謂的「機關主要負責人」是指一把手,最大的領導。
本機關負責人一般指分管的領導,往往是二三把手或者是部門一把手。
一般的公文,如果只涉及常規的業務工作,由相關分管領導或部門領導簽發即可。
涉及重要工作的公文,或給上級的公文,一般領導顯然是不夠分量的,需要一把手簽發。
僅供參考。
⑦ 公文辦理的要求是
可參照中辦、國辦印發《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
第六章 公文辦理
第二十三條公文辦理包括收文辦理、發文辦理和整理歸檔。
第二十四條 收文辦理主要程序是:(一)簽收。對收到的公文應當逐件清點,核對無誤後簽字或者蓋章,並註明簽收時間。
(二)登記。對公文的主要信息和辦理情況應當詳細記載。
(三)初審。對收到的公文應當進行初審。初審的重點是:是否應當由本機關辦理,是否符合行文規則,文種、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涉及其他地區或者部門職權范圍內的事項是否已經協商、會簽,是否符合公文起草的其他要求。經初審不符合規定的公文,應當及時退回來文單位並說明理由。
(四)承辦。閱知性公文應當根據公文內容、要求和工作需要確定范圍後分送。批辦性公文應當提出擬辦意見報本機關負責人批示或者轉有關部門辦理;需要兩個以上部門辦理的,應當明確主辦部門。緊急公文應當明確辦理時限。承辦部門對交辦的公文應當及時辦理,有明確辦理時限要求的應當在規定時限內辦理完畢。
(五)傳閱。根據領導批示和工作需要將公文及時送傳閱對象閱知或者批示。辦理公文傳閱應當隨時掌握公文去向,不得漏傳、誤傳、延誤。
(六)催辦。及時了解掌握公文的辦理進展情況,督促承辦部門按期辦結。緊急公文或者重要公文應當由專人負責催辦。
(七)答復。公文的辦理結果應當及時答復來文單位,並根據需要告知相關單位。
第二十五條發文辦理主要程序是:(一)復核。已經發文機關負責人簽批的公文,印發前應當對公文的審批手續、內容、文種、格式等進行復核;需作實質性修改的,應當報原簽批人復審。
(二)登記。對復核後的公文,應當確定發文字型大小、分送范圍和印製份數並詳細記載。
(三)印製。公文印製必須確保質量和時效。涉密公文應當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場所印製。
(四)核發。公文印製完畢,應當對公文的文字、格式和印刷質量進行檢查後分發。
第二十六條涉密公文應當通過機要交通、郵政機要通信、城市機要文件交換站或者收發件機關機要收發人員進行傳遞,通過密碼電報或者符合國家保密規定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進行傳輸。
第二十七條需要歸檔的公文及有關材料,應當根據有關檔案法律法規以及機關檔案管理規定,及時收集齊全、整理歸檔。兩個以上機關聯合辦理的公文,原件由主辦機關歸檔,相關機關保存復製件。機關負責人兼任其他機關職務的,在履行所兼職務過程中形成的公文,由其兼職機關歸檔。以上供參考。
⑧ 什麼叫公文簽
公文簽的名詞解釋:
指機關領導對審核的文稿進行最後審定並簽署印發。是文件定稿形成的最後環節,是領導對公文進行嚴格把關的一項決策性程序。
審批公文,主批人應當明確簽署意見,並寫上姓名和審批時間。其他審批人圈閱,應當視為同意。以機關名義發文由機關辦公室送機關簽發。
⑨ 草擬公文,起草公文的許可權和審批流程
根據我單位多年實際情況看:
一、起草公文一般都由文秘人員(秘書)起草。但並不是只有秘書才有權利起草公文。單位所有人都可以草擬公文。是哪一塊的,就由相對應的科室工作人員先擬出初稿。因為相應工作所屬科室最熟悉,也有責任擬出初稿。
若該項工作由下級單位職責范圍內的事,草稿由下級單位負責擬稿。草稿審核不合格,打回去返工。
有時候重要的公文,領導也會親自動手草擬初稿的。
公文草擬人人都可以做的。單位工作如果大量的要靠公文來推動,則所有人員都應掌握公文的基本常識的。
二、公文簽發程序。公文擬稿後,完整程序如下:由單位專門負責公文的業務科室(一般為辦公室或綜合科)初審,送辦公室主任復審,再送分管該項工作的領導、分管機關常務工作的領導審簽,最後送局長簽發。
但一般日常工作公文只需要分管機關的負責同志簽發就行了,甚至經領導授權後辦公室主任也可簽發。特別重要的,要經分管同志審簽後,再送局長簽發。
這是我單位多年公文運作的情況,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