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關於工作的法律法規
Ⅰ 中國因為新冠疫情新頒布的法律法規有哪些求大佬解答
2020年年初,一場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席捲全國。面對這場疫情,揚優咨詢特收集了疫情有關的法律法規以供大家參考,下文圍繞疫情防控方面法律法規展開。
一、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條 「醫療機構發現甲類傳染病時,應當及時採取下列措施:
(一)對病人、病原攜帶者,予以隔離治療,隔離期限根據醫學檢查結果確定;
(二)對疑似病人,確診前在指定場所單獨隔離治療;
(三)對醫療機構內的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觸者,在指定場所進行醫學觀察和採取其他必要的預防措施。
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的,可以由公安機關協助醫療機構採取強制隔離治療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五條第(二)項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 「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條 「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解析】
積極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是每個公民的義務,醫療機構有權對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以及其密切接觸者進行隔離治療或醫學觀察,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的可以由公安機關協助醫療機構採取強制隔離治療措施。公民拒不配合隔離治療,屬於危害公共安全行為,視具體情況嚴重程度,輕者可進行行政拘留,重者可追究其刑事責任。
二、疫情信息公布與散播謠言
【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七條 「依照本法的規定負有傳染病疫情報告職責的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采供血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不得隱瞞、謊報、緩報傳染病疫情。」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八條「國家建立傳染病疫情信息公布制度。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定期公布全國傳染病疫情信息。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定期公布本行政區域的傳染病疫情信息。傳染病暴發、流行時,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向社會公布傳染病疫情信息,並可以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向社會公布本行政區域的傳染病疫情信息。
Ⅱ 傳染病法律法規有哪些
我來回答這個問題,傳染病法律法規有哪些傳染病必須要隔離。
傳染病的話,不能從事各種食品行業。
Ⅲ 針對目前的疫情情況啊國家有沒有下發相關的文件規定不能上班的人員如何處置因
國家沒有具體規定。
Ⅳ 國家有關於消殺工作的法律規定嗎
有,不但有法律規定,還有部門規章及各地地方規定。在衛生類法律法規中,有大量的規范存在。
Ⅳ 疫情防控四級防控細則具體有哪些規定
疫情防控四級防控細則具體的規定如下:
1、國家對傳染病實行預防為主的方針,各級政府在制定社會經濟發展規劃時,必須包括傳染病防治目標,並組織有關部門共同實施。
2、各級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對傳染病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受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委託的其他有關部門衛生主管機構,在本系統內行使《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所列職權。軍隊的傳染病防治工作,依照《傳染病防治法》和本辦法中的有關規定以及國家其他有關規定,由中國人民解放軍衛生主管部門實施監督管理。
3、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制定本條例。
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主要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第三條
本法規定的傳染病分為甲類、乙類和丙類。
甲類傳染病是指:鼠疫、霍亂。乙類傳染病是指: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質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熱、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腦炎、登革熱、炭疽、細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結核、傷寒和副傷寒、流行性腦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兒破傷風、猩紅熱、布魯氏菌病、淋病、梅毒、鉤端螺旋體病、血吸蟲病、瘧疾。
丙類傳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風疹、急性出血性結膜炎、麻風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傷寒、黑熱病、包蟲病、絲蟲病,除霍亂、細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傷寒和副傷寒以外的感染性腹瀉病。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根據傳染病暴發、流行情況和危害程度,可以決定增加、減少或者調整乙類、丙類傳染病病種並予以公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第一條
為了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的發生,控制、減輕和消除突發事件引起的嚴重社會危害,規范突發事件應對活動,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環境安全和社會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條
突發事件的預防與應急准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後恢復與重建等應對活動,適用本法。
Ⅵ 關於疫情防控的違法犯罪行為有哪些
隱瞞自己有關疫情接觸的信息是違法的,而且事關重大。
影響阻撓防疫人員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屬於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