葯物審批機構
根據《葯品廣告審抄查辦法》《葯品廣襲告審查發布標准》,需要發布葯品廣告的,由申請人向省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行政許可受理中心提交申請材料—省局行政許可受理中心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5個工作日)予以受理的—交市場處經辦人審查(6個工作日)—交市場處負責人審查(4個工作日)審查通過—發給葯品廣告批准文號。
其中在報送材料時,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報送《葯品廣告審查表》1份,備案。(不需提交附件材料)
獲得葯品廣告批准文號後,需要在生產地之外的省份做廣告的,還需在外省的葯監局備案。
由此可見葯品廣告是由省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審批並發給葯品廣告批准文號後,方可發布葯品廣告。
⑵ 、簡述互聯網葯品交易服務機構類型及審批機構
互聯網上的葯品交易需要通過嚴格的審核,保證運輸中的安全,保證銷售中的安全,保證使用中的安全。
⑶ 國家專利局外用葯審批平台
可以確定葯品的配方和製作工藝都可以申請發明專利,然後葯品的包裝可以申請外觀設計專利。下面主要講講葯品申請發明專利的過程把,大概你也是想了解這個。 首先,你需要把葯物成分、配製方法以及用葯的臨床效果記錄全部整理出來。然後找一家靠譜的代理機構,簽訂保密協議,然後把你整理的材料給代理人進行檢索,初步評估是否能申請(因為很可能其他文獻已經公開了這種配方,這個情況下,是不建議再申請的,會因為沒有新穎性而被駁回,不能獲得專利權,白花了申請的費用)。 初步評估確定可以申請後,題主需要和代理機構簽訂委託代理合同,付款,然後代理人根據檢索結果,調整專利保護范圍,撰寫申請文件,期間需要與題主進行數次的溝通和文稿反饋,最終題主確定了申請文件定稿以後,代理機構就會把這個文件提交至國家專利局,由專利局進行審查。撰寫申請文件是基礎,非常重要,因為專利文件提交上去以後,是不能再增加任何新內容的,所以撰寫的時候就必須要考慮全面,布局合理。 專利局對申請文件進行初步形式審查和第二步的技術內容實質審查,一般情況下,委託代理機構做的專利申請,初步形式審查都沒問題,個人自己申請的話,可能會由於對專利法及相關規定不熟悉而無法通過初步形式審查導致專利被駁回,或者下發審查意見通知書而申請人不知道怎麼答復而被視為撤回,導致專利申請失敗。 實質審查,是發明專利申請的重點,而實質審查中指出的最多的問題,就是專利沒有創造性。 這個階段,審查員會針對專利技術的內容,檢索全球文獻(中文外文都包括),看看有沒有跟本專利相同或者相近的技術,如果發現相近的,就會發審查意見通知書,指出哪些內容已經被公開了,沒有新穎性或者創造性,不能授權。這個時候,就需要考驗代理人的水平了(發明人沒有任何專利申請經驗的,完全不能應付的),代理人會分析審查員說的有沒有道理,有道理的怎麼答辯,沒有道理的怎麼答辯,要不要修改申請文件,怎樣修改才能既可以授權又能爭取最大的保護范圍,等等。當然這其中,對於技術問題的闡述還需要發明人的配合。反反復復這么幾個來回,如果審查員仍然不認可,那隻能收到駁回通知書,專利被駁回;如果最終審查員認可了專利技術的創造性,那恭喜您,專利授權了!這時候專利局會下發授權通知,告知申請人辦理登記手續和繳納年費,繳費以後,過一段時間,專利局會下發專利證書。整個申請流程就徹底結束了。
⑷ 葯物臨床研究應由哪個部門批准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按照《葯品注冊管理辦法》遞交資料,審批後,可發葯品臨床研究批件。
⑸ 葯品一致性評價由哪個部門審批
國家葯品安全「十二五」規劃》今年2月13日公布,這是我國第一個關於葯品安全版的獨立規劃。按權照規劃,到「十二五」末,葯品標准和葯品質量大幅提高,葯品監管體系進一步完善,葯品安全保障能力整體接近國際先進水平,葯品安全水平和人民群眾用葯安全滿意度顯著提升。
規劃首次明確提出,全面提高仿製葯質量:對2007年修訂的《葯品注冊管理辦法》施行前批準的仿製葯,分期分批與被仿製葯進行質量一致性評價,其中納入國家基本葯物目錄、臨床常用的仿製葯在2015年前完成,未通過質量一致性評價的不予再注冊,注銷其葯品批准證明文件。葯品生產企業必須按《葯品注冊管理辦法》要求,將其生產的仿製葯與被仿製葯進行全面對比研究,作為申報再注冊的依據,
⑹ 葯品說明書的核准機構是哪個部門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上市銷售的葯品,其說明書和標簽由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予以核准。可參考《葯品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
⑺ 葯品廣告的審查批准機關是
根據《葯品廣告審查辦法》第四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是葯品廣告審查機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葯品廣告的審查工作。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是葯品廣告的監督管理機關。
申請審查的葯品廣告,符合下列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的,方可予以通過審查:
(一)《廣告法》;
(二)《葯品管理法》;
(三)《葯品管理法實施條例》;
(四)《葯品廣告審查發布標准》;
(五)國家有關廣告管理的其他規定。
(7)葯物審批機構擴展閱讀
《葯品廣告審查辦法》
第八條
申請葯品廣告批准文號,應當提交《葯品廣告審查表》,並附與發布內容相一致的樣稿(樣片、樣帶)和葯品廣告申請的電子文件,同時提交以下真實、合法、有效的證明文件:
(一)申請人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二)申請人的《葯品生產許可證》或者《葯品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三)申請人是葯品經營企業的,應當提交葯品生產企業同意其作為申請人的證明文件原件;
(四)代辦人代為申辦葯品廣告批准文號的,應當提交申請人的委託書原件和代辦人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等主體資格證明文件;
(五)葯品批准證明文件(含《進口葯品注冊證》、《醫葯產品注冊證》)復印件、批準的說明書復印件和實際使用的標簽及說明書;
(六)非處方葯品廣告需提交非處方葯品審核登記證書復印件或相關證明文件的復印件;
(七)申請進口葯品廣告批准文號的,應當提供進口葯品代理機構的相關資格證明文件的復印件;
(八)廣告中涉及葯品商品名稱、注冊商標、專利等內容的,應當提交相關有效證明文件的復印件以及其他確認廣告內容真實性的證明文件。
提供本條規定的證明文件的復印件,需加蓋證件持有單位的印章。
⑻ 《葯品生產許可證》的批准發放機構是誰
葯品生產許呆證的批准發放機構是企業所在地的省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
⑼ 新葯研發審批部門有哪些
(一)國家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1984年9月20日六屆人大七次會議通過,於1985年7月1日施行,該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規定了葯品臨床,生產必須經國務院主管行政部門批准。此法目前正進行修訂。
(二)部門規章。《新葯審批辦法》、《新生物製品審批辦法》、《新葯保護和技術轉讓的規定》、《仿製葯品審批辦法》和《進口葯品管理辦法》等,由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於1999年5月1日起施行,這些是忡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的重要配套規章。
同時,對葯品研製、臨床和生產全過程,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已經或正在出台規范性的要求,它們是《葯品非臨床研究質量管理規范》(Good Laboratory Practice,簡稱GLP)、《葯品臨床試驗規范》(Good clinical Practice,簡稱「GCP」)和《葯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Good Manufaturing Pratice,簡稱「GMP」)。
(三)技術指導性文件。為幫助和指導新葯研製單位用科學、規范的方法開展新葯研究申報工作,參照世界發達國家的標准,結合我國的實際,國家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專家對新葯技術要求進行了詳細的規定。它們雖不是法規,但根據這些規定去做就能得到可靠的研究結果;同時,也是葯審、葯政機構審批的依據,因此,是十分重要的。
近幾年已公布執行的有:1.新葯(西葯)臨床前葯學、葯理學和毒理學評價的指導原則,2.新葯(西葯)臨床研究指導原則,3.中葯新葯研究指南,其中包括了中葯新葯臨床前葯學、葯理學和毒理學評價指南。
⑽ 葯品廣告的審查批准機關是哪個
省自治區,直轄市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是葯品廣告審查機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葯版品廣告的審查工作權,縣級以上的工商行政部門是葯品廣告的監督管理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