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有感
Ⅰ 證人必須出庭作證嗎
證人是必須出庭作者的,在我國,除因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而不能辨別是非、不能正確表達意志的人以外,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
證人必須了解案件情況。知道案件情況是證人的一個基本特徵,也是成為證人的必備條件。證人對案件事實的了解,是在案件事實的發生過程中或發生之後形成的,在訴訟中,證人把在此之前形成的記憶通過語言文字再現出來,成為證人證言。
證人在作證時應當如實提供證言,如果作偽證或隱匿罪證,要負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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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條例:
(一)刑事訴訟。《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條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別是非、不能正確表達的人,不能作證人。
(二)民事訴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有關單位的負責人應當支持證人作證。不能正確表達意思的人,不能作證。
(三)行政訴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四十一條規定,凡是知道案件事實的人,都有出庭作證的義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准許,當事人可以提交書面證言:
1、當事人在行政程序或者庭前證據交換中對證人證言無異議的;
2、證人因年邁體弱或者行動不便無法出庭的;
3、證人因路途遙遠、交通不便無法出庭的;
4、證人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無法出庭的;
5、證人因其他特殊原因確實無法出庭的。第四十二條第一款規定,不能正確表達意志的人不能作證。
Ⅱ 十字路口紅綠燈壞了,算不算闖紅燈
十字路口紅綠燈如果是雙向兩邊的信號燈都損壞了,此時通過路口不屬於闖紅燈。如果被電子眼當成紅燈違章在處理的時候,向警察說明並由警察進行核實,如果屬實會撤銷罰款。如果有一邊信號燈是完好的,只有一邊是損壞的,此時通過路口(橫向通過),如果恰巧縱向是綠燈就屬於闖紅燈,依據交通法規,闖紅燈罰款200記6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
第五十一條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
①在劃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②准備進入環形路口的讓已在路口內的機動車先行;
③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轉彎時開啟轉向燈,夜間行駛開啟近光燈;
④遇放行信號時,依次通過;
⑤遇停止信號時,依次停在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路口以外;
⑥向右轉彎遇有同車道前車正在等候放行信號時,依次停車等候;
⑦在沒有方向指示信號燈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讓左轉彎車輛先行。
第五十二條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當遵守第五十一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有交通標志、標線控制的,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①沒有交通標志、標線控制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
②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
③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的機動車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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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例內容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簡稱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條例。
第三條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協調機制,組織有關部門對城市建設項目進行交通影響評價,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劃,確定管理目標,制定實施方案。
第二章車輛和駕駛人
第一節機動車
第四條機動車的登記,分為注冊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抵押登記和注銷登記。
第五條初次申領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應當向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注冊登記。
申請機動車注冊登記,應當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1、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2、購車發票等機動車來歷證明;
3、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4、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
5、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機動車注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不屬於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規定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車型的,還應當提供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第六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該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
1、改變機動車車身顏色的;
2、更換發動機的;
3、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4、因質量有問題,製造廠更換整車的;
5、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的;
6、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區域的。
申請機動車變更登記,應當提交下列證明、憑證,屬於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情形之一的,還應當交驗機動車;屬於前款第(二)項、第(三)項情形之一的,還應當同時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1、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2、機動車登記證書;
3、機動車行駛證。
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區域內遷移、機動車所有人的姓名(單位名稱)或者聯系方式變更的,應當向登記該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
第七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應當及時辦理轉移登記。
申請機動車轉移登記,當事人應當向登記該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1、當事人的身份證明;
2、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證明、憑證;
3、機動車登記證書;
4、機動車行駛證。
第八條機動車所有人將機動車作為抵押物抵押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該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抵押登記。
第九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達到國家規定的強制報廢標準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報廢期滿的2個月前通知機動車所有人辦理注銷登記。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報廢期滿前將機動車交售給機動車回收企業,由機動車回收企業將報廢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機動車所有人逾期不辦理注銷登記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公告該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作廢。
因機動車丟失申請注銷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交本人身份證明,交回機動車登記證書。
第十條辦理機動車登記的申請人提交的證明、憑證齊全、有效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當場辦理登記手續。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以及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查封、扣押的機動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予辦理機動車登記。
第十一條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丟失或者損毀,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補發的,應當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和申請材料。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與機動車登記檔案核實後,在收到申請之日起15日內補發。
第十二條稅務部門、保險機構可以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辦公場所集中辦理與機動車有關的稅費繳納、保險合同訂立等事項。
第十三條機動車號牌應當懸掛在車前、車後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拖拉機及其掛車的車身或者車廂後部應當噴塗放大的牌號,字樣應當端正並保持清晰。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應當粘貼在機動車前窗右上角。機動車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的,不得影響安全駕駛。
第十四條用於公路營運的載客汽車、重型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應當安裝、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行駛記錄儀。交通警察可以對機動車行駛速度、連續駕駛時間以及其他行駛狀態信息進行檢查。安裝行駛記錄儀可以分步實施,實施步驟由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規定。
第十五條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由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實施。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標准對機動車進行檢驗,對檢驗結果承擔法律責任。
Ⅲ 什麼叫行政復議
行政復議制度,是行政機關內部自我糾正錯誤的一種監督機制,是我國民主政治制度的一項重要制度。即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認為侵犯其合法權益,就可以依照行政復議法的規定向其上一級行政機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請求對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查,以維護自己享有的合法權益。
政府或者行政機關與公民、組織之間發生糾紛和爭議,即行政爭議。糾紛和爭議是不可避免的,重要的是要有公正而有效的解決爭議的渠道和方式,使社會和諧穩定。對於行政爭議,由於爭議者一方是掌握行政權力的行政機關,就多了作為行政爭議一方的行政機關依法設置解決爭議的組織和途徑,直接解決行政爭議。這是世界各國都有的制度,在我國稱為行政復議。
行政復議是我國一種正式解決行政爭議的途徑。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主體的具體行政行為違法或不當侵犯其合法權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機關提出復查該具體行政行為的申請,行政復議機關依照法定程序對被申請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合法性、適當性審查,並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一種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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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由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於1999年4月29日通過,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當前版本為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修正。
行政復議其特徵主要有:
1、行政復議以行政爭議和部分民事爭議為處理對象;
2、行政復議直接以具體行政行為為審查對象;
3、行政復議以合法性和合理性為審查標准;
4、行政復議以書面審理為主要方式;
5、行政復議以行政相對人為申請人,以行政主體為被申請人;
6、行政復議以行政機關為處理機關。
行政復議的優勢:
1、專業性。行政復議機關仍是行政機關,本身擁有各行各業的專家,具有解決相關行政爭議的專業性和技術性的經驗和條件;
2、便捷性。程序相對簡便快速;
3、低廉性。行政復議不收費;
4、范圍較寬。行政訴訟的司法審查以合法性審查為限。行政復議的審查既可以審查合法性,也可以審查合理性,對當事人保護的范圍更寬。
Ⅳ 女教師評職稱申訴被拒後起訴教育局,為什麼她要起訴教育局
因為她想要評職稱。其實在之前她已經爆料過學校評職稱不公平,對於學校選擇職稱應該要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而對於該老師表示,自己在提出了學校開展工作中的一些問題,希望能夠得到公平、公正的對待,也希望學校不要私底下做一些小動作,但是她的反饋,並沒有得到他想要的結果。之前也將申訴材料提交教育局,希望教育局能夠給出一個合理的答復,但沒有想到她將材料申訴之後,等待了30多天後沒有得到一個結果,為此感到非常的失望。在此肯定是不願意放棄自己評職稱的一個行為,所以她就將教育局告上了法院。
其實我們覺得在現實生活當中有很多事情如果不符合法定程序的,依然可以選擇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畢竟我們現在這個社會是依法治國,也要遵紀守法,做一個守法的公民。
Ⅳ 著名拆遷律師有哪些
根據行業統計,知名的有,孔慶豐案件,呂復堂案件,鄭左民案件等等,這些案件的律師比較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