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設法規與案例
㈠ 建設法規的案例分析 ,給高分 急!!!
1、對合同中學生公寓樓「交付使用,如果在6個月內分生嚴重質量問題,由承包人負責修復」的約定,此約定不合理。按國家規定,主體結構工程保修期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雙方約定工程採用固定總價合同形式,由於內承重牆體裂縫較多,大學在支付學生公寓樓的工程款時,可以選擇的合理做法有:拒絕支付全部工程款;扣除修復費用後支付其餘工程款。
3.下列關於學生公寓內承重牆體裂縫的修復和費用支出的說法:由大學另行委託其它建築公司修復,修復費用由大學從原建築公司的保修全中扣除;由建築公司負責修復,修復費用由建築公司承擔
4.關於建築公司以使用不當且已過保修期為由拒絕賠償問題的處理:拒絕賠償理由不充分;可以要求關主管部門調解;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5.事故受害者向大學提出賠償要還應。由於內承重牆屬於主體結構組成部分,該大學應與建築公司共同承擔事故責任
㈡ 工程建設法規與實務案例分析:
法律主體有三個:甲乙丙
電訊公司甲為建設單位,是工程的投資方;
乙是工程總承包單位,與甲有合同關系;
丙是設計院,與乙有合同關系,就建設工程承擔勘察和設計任務。
乙和丙就該建設工程的質量對甲承擔連帶責任,工程質量出現問題後,甲可以要求乙或丙中的任何一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或丙承擔全部責任後,可以依據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根據過錯程度,追究另一方責任。
㈢ 建設法規案例分析(急)
你好,首先復,該住宅建築在報制批規劃時規劃部門對此有一定的層高限制,以及其他限制,如外觀風格等。其次,房屋建築工程在設計時均有結構設計,其承載力均在一定的范圍之內,如加蓋一層會涉及到安全問題(因為頂層的樓面實際為屋面,其承載力設計與樓面不同)。最後,我國建設工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更改原有建築設計方案需經原設計單位重新設計並交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後方可施工,加蓋樓層實際屬於違章建築。
㈣ 工程建設法規與實務案例分析怎麼做
法律主體有三個:甲乙丙。
乙和丙就該建設工鄲的質量對甲承擔連帶責任,工程質量出現問題後,甲可以要求乙或丙中的任何一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或丙承擔全部責任後,可以依據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根據過錯程度,追究另一方責任。
㈤ 建築法規案例分析-—工程索賠案例分析
要初二的因式分解題,要計算題,不要填空的,要有答案,50道,求求各位大俠因式分解(x+2)(x-3)+(x+2)(x+4)=。 41.因式分解2ax2-3x+
㈥ 建設法規案例分析
案例
• 原告:甲電訊公司第一被告:丙建築設計院第二被告:乙建築承包公司
• 基本案情:甲電訊公司因建辦公樓與乙建築承包公司簽訂了工程總承包合同。其後,經甲同意,乙分別與
丙建築設計院和丁建築工程公司簽訂了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和工程施工合同。勘察設計合同約定:由丙對甲的辦公樓及其附屬工程提供設計服務,並按勘察設計合同的約定交付有關的設計文件和資料。施工合同約定:由丁根據丙提供的設計圖紙進行施工,工程竣工時依據國家有關驗收規定及設計圖紙進行質量驗收。合同簽訂後,丙按時將設計文件和有關資料交付給丁,丁依據設計圖紙進行施工。工程竣工後,甲會同有關質量監督部門對工程進行驗收,發現工程存在嚴重質量問題,是由於設計不符合規范所致。原來丙未對現場進行仔細勘察即自行進行設計,導致設計不合理,給甲帶來了重大損失。丙以與甲沒有合同關系為由拒絕承擔責任,乙又以自己不是設計人為由推卸責任,甲遂以丙為被告向法院起訴。
• 法院受理後,追加乙為共同被告,判決乙與丙對工程建設質量問題承擔連帶責任。
• 分析一:本案中的法律主體及相互關系是什麼?
• 分析二:對出現的質量問題,以上法律主體將如何承擔責任? • 分析三:本案中的法律主體及相互關系是什麼?
•
1.本案中,甲是發包人,乙是總承包人,丙和丁是分包人,《建築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施工總承包的,建築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按照總承包合同的約定對建設單位負責;分包單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就分包工程對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禁止總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 2.分析二:對出現的質量問題,以上法律主體將如何承擔責任?
• 對工程質量問題,乙作為總承包人應承擔責任,而丙和丁也應該依法分別向發包人甲承擔責任。總承包人以不是自己勘察設計和建築安裝的理由企圖不對發包人承擔責任,以及分包人以與發包人沒有合同關系為由不向發包人承擔責。
• 3.本案必須說明的是,《建築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築工程轉包給他人,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築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本案中乙作為總承包人不自行施工,而將工程全部轉包他人,雖經發包人同意,但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其與丙和丁所簽訂的兩個分包合同均是無效合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依照《建築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對其進行行政處罰。
㈦ 違反建築法規的案例
近些年來,我國住房城鄉建設事業蓬勃發展,為促進國民經濟發展和改善民生作出了重要貢獻。
一是,城鎮化進程快速推進。城市建設取得了歷史性的輝煌成就,2011年城鎮化率達51.3%。
二是,建築業的地位日益顯著,對國民經濟貢獻突出。建築業企業7萬余個,建築業企業從業人數4千餘萬人。其中,特級企業265個,一級企業8035個。為促進就業、拉動經濟增長作出巨大貢獻。
三是,城鄉居民住房條件和生活環境得到明顯改善。城市人均住宅建築面積約30平方米,農村人居住房面積33.6平方米。而1978年城市人均住宅面積6.7平方米,農村人均住房面積8.1平方米,均增長了4倍多。住房質量、住房成套率、配套設施與環境大為改觀。
四是,法律法規逐漸完善,管理制度已經形成並逐漸成熟。
工程建設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
1、一些領導幹部利用職權插手干預工程建設,索賄受賄;
2、一些部門違法違規決策上馬項目和審批規劃,違法違規審批和出讓土地,擅自改變土地用途、提高建築容積率;
3、一些招標人和投標人規避招標、虛假招標,圍標串標,轉包和違法分包;
4、一些招標代理機構違規操作,有的專家評標不公正;
5、一些單位在工程建設過程中違規征地拆遷、損害群眾利益、破壞生態環境、質量和安全責任不落實;
6、一些地方違背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的原則,亂上項目,存在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脫離實際的「政績工程」和威脅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豆腐渣」工程。
上海11.15火災案
「上海11.15火災」
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58億元。分別判處高偉忠等26人有期徒刑。(2010.11.15)
上海蓮花河畔景苑傾覆(2009.6.27)
哈爾濱陽明灘大橋坍塌
(2012.8.24)
「瘦身鋼筋」問題
西安市建築工程使用「瘦身鋼筋」問題。201O年11月媒體報道西安市存在使用「瘦身鋼筋」問題,我們調查發現,當時,西安多個工地存在使用「瘦身鋼筋」問題。
第一部分 法律基本知識
第二部分 建築法及相關法律制度
第三部分 建築工程多發問題及案例
第一部分 法律基本知識
1.2 法的適用規則
1、層級效力原則
2、新法優於舊法、特殊法優於一般法原則
3、不溯及既往原則
1.3住房城鄉建設法律體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常用行政法規18部,部門規章101部。
住房和城鄉建設法律體系框圖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1997.11)
《注冊建築師條例》(1995.9)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2000.1)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2003.11)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2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