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行政執法 » 統計法規標准

統計法規標准

發布時間: 2021-01-25 10:03:06

❶ 安全投入統計的明細是什麼法律法規依據是哪一條

根據《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凡是用於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防止生產安全事故以及完善搶險救護裝備和設施等為達到應當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所需的資金投入都屬於安全投入的內容。
根據《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 財政部 安全監管總局財企[2012]16號)的相關規定,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按照規定提取,專款專用。支出時按照行業不同,安全費用支出的范圍和內容也不同,具體明細應包括:

1、 煤炭生產企業:
(1)煤與瓦斯突出及高瓦斯礦井落實「兩個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支出,包括瓦斯區域預抽、保護層開采區域防突措施、開展突出區域和局部預測、實施局部補充防突措施、更新改造防突設備和設施、建立突出防治實驗室等支出;
(2)煤礦安全生產改造和重大隱患治理支出,包括「一通三防」(通風,防瓦斯、防煤塵、防滅火)、防治水、供電、運輸等系統設備改造和災害治理工程,實施煤礦機械化改造,實施礦壓(沖擊地壓)、熱害、露天礦邊坡治理、采空區治理等支出;
(3)完善煤礦井下監測監控、人員定位、緊急避險、壓風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聯絡安全避險「六大系統」支出,應急救援技術裝備、設施配置和維護保養支出,事故逃生和緊急避難設施設備的配置和應急演練支出;
(4)開展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控和整改支出;
(5)安全生產檢查、評價(不包括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評價)、咨詢、標准化建設支出;
(6)配備和更新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
(7 )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支出;
(8)安全生產適用新技術、新標准、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應用支出;
(9)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支出;
(10)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2、非煤礦山開采企業:
(1)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施設備(不含「三同時」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設施)和重大安全隱患治理支出,包括礦山綜合防塵、防滅火、防治水、危險氣體監測、通風系統、支護及防治邊幫滑坡設備、機電設備、供配電系統、運輸(提升)系統和尾礦庫等完善、改造和維護支出以及實施地壓監測監控、露天礦邊坡治理、采空區治理等支出;
(2)完善非煤礦山監測監控、人員定位、緊急避險、壓風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聯絡等安全避險「六大系統」支出,完善尾礦庫全過程在線監控系統和海上石油開采出海人員動態跟蹤系統支出,應急救援技術裝備、設施配置及維護保養支出,事故逃生和緊急避難設施設備的配置和應急演練支出;
(3)開展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控和整改支出;
(4)安全生產檢查、評價(不包括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評價)、咨詢、標准化建設支出;
(5)配備和更新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
(6)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支出;
(7)安全生產適用的新技術、新標准、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應用支出;
(8)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支出;
(9)尾礦庫閉庫及閉庫後維護費用支出;
(10)地質勘探單位野外應急食品、應急器械、應急葯品支出;
(11)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3、 建設工程施工企業:
(1)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支出(不含「三同時」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設施),包括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系統、洞口、臨邊、機械設備、高處作業防護、交叉作業防護、防火、防爆、防塵、防毒、防雷、防颱風、防地質災害、地下工程有害氣體監測、通風、臨時安全防護等設施設備支出;
(2)配備、維護、保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支出和應急演練支出;
(3)開展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控和整改支出;
(4)安全生產檢查、評價(不包括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評價)、咨詢和標准化建設支出;
(5)配備和更新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
(6)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支出;
(7)安全生產適用的新技術、新標准、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應用支出;
(8)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支出;
(9)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4、危險品生產與儲存企業:
(1)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支出(不含「三同時」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設施),包括車間、庫房、罐區等作業場所的監控、監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設施設備支出;
(2)配備、維護、保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支出和應急演練支出;
(3)開展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控和整改支出;

(4)安全生產檢查、評價(不包括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評價)、咨詢和標准化建設支出;
(5)配備和更新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
(6)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支出;

(7)安全生產適用的新技術、新標准、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應用支出;

(8)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支出;
(9)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5、交通運輸企業:
(1)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支出(不含「三同時」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設施),包括道路、水路、鐵路、管道運輸設施設備和裝卸工具安全狀況檢測及維護系統、運輸設施設備和裝卸工具附屬安全設備等支出;
(2)購置、安裝和使用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船舶通信導航定位和自動識別系統、電子海圖等支出;
(3)配備、維護、保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支出和應急演練支出;
(4)開展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控和整改支出;
(5)安全生產檢查、評價(不包括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評價)、咨詢和標准化建設支出;
(6)配備和更新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
(7)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支出;
(8)安全生產適用的新技術、新標准、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應用支出;
(9)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支出;
(10)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6、冶金企業:
(1)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支出(不含「三同時」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設施),包括車間、站、庫房等作業場所的監控、監測、防火、防爆、防墜落、防塵、防毒、防雜訊與振動、防輻射和隔離操作等設施設備支出;
(2)配備、維護、保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支出和應急演練支出;
(3)開展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控和整改支出;
(4)安全生產檢查、評價(不包括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評價)和咨詢及標准化建設支出;
(5)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支出;
(6)配備和更新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
(7)安全生產適用的新技術、新標准、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應用支出;
(8)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支出;
(9)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7、機械製造企業:
(1)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支出(不含「三同時」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設施),包括生產作業場所的防火、防爆、防墜落、防毒、防靜電、防腐、防塵、防雜訊與振動、防輻射或者隔離操作等設施設備支出,大型起重機械安裝安全監控管理系統支出;
(2)配備、維護、保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支出和應急演練支出;
(4)開展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控和整改支出;
(5)安全生產檢查、評價(不包括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評價)、咨詢和標准化建設支出;
(6)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支出;
(7)配備和更新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
(7)安全生產適用的新技術、新標准、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應用;
(8)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支出;
(9)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8、 煙花爆竹生產企業:
(1)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設備設施支出(不含「三同時」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設施);
(3)配備、維護、保養防爆機械電器設備支出;
(4)配備、維護、保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支出和應急演練支出;
(4)開展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控和整改支出;
(5)安全生產檢查、評價(不包括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評價)、咨詢和標准化建設支出;
(6)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支出;
(7)配備和更新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
(8)安全生產適用新技術、新標准、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應用支出;
(9)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支出;
(10)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9、武器裝備研製生產與試驗企業安全費用應當按照以下范圍使用:
(1)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支出(不含「三同時」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設施),包括研究室、車間、庫房、儲罐區、外場試驗區等作業場所的監控、監測、防觸電、防墜落、防爆、泄壓、防火、滅火、通風、防曬、調溫、防毒、防雷、防靜電、防腐、防塵、防雜訊與振動、防輻射、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設施設備支出;
(2)配備、維護、保養應急救援、應急處置、特種個人防護器材、設備、設施支出和應急演練支出;
(3)開展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控和整改支出;
(4)高新技術和特種專用設備安全鑒定評估、安全性能檢驗檢測及操作人員上崗培訓支出;
(5)安全生產檢查、評價(不包括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評價)、咨詢和標准化建設支出;
(6)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支出;
(7)軍工核設施(含核廢物)防泄漏、防輻射的設施設備支出;
(8)軍工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及武器裝備科研、試驗、生產、儲運、銷毀、維修保障過程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改造費和安全防護(不包括工作服)費用支出;
(9)大型復雜武器裝備製造、安裝、調試的特殊工種和特種作業人員培訓支出;
(10)武器裝備大型試驗安全專項論證與安全防護費用支出;
(11)特殊軍工電子元器件製造過程中有毒有害物質監測及特種防護支出;
(12)安全生產適用新技術、新標准、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應用支出;
(13)其他與武器裝備安全生產事項直接相關的支出。
其他應注意的問題:
1、企業應當將安全費用優先用於滿足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以及行業主管部門對企業安全生產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者達到安全生產標准所需的支出。也就是說,有關部門提出要求而使用的費用也作為明細的內容。
2、安全費用應當專戶核算,按規定范圍安排使用,不得擠占、挪用。年度結余資金結轉下年度使用,當年計提安全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主要承擔安全管理責任的集團公司經過履行內部決策程序,可以對所屬企業提取的安全費用按照一定比例集中管理,統籌使用。
3、煤炭生產企業和非煤礦山企業已提取維持簡單再生產費用的,應當繼續提取維持簡單再生產費用,但其使用范圍不再包含安全生產方面的用途。
4、 礦山企業轉產、停產、停業或者解散的,應當將安全費用結余轉入礦山閉坑安全保障基金,用於礦山閉坑、尾礦庫閉庫後可能的危害治理和損失賠償。

危險品生產與儲存企業轉產、停產、停業或者解散的,應當將安全費用結余用於處理轉產、停產、停業或者解散前的危險品生產或者儲存設備、庫存產品及生產原料支出。
5、 企業由於產權轉讓、公司制改建等變更股權結構或者組織形式的,其結余的安全費用應當繼續按照本辦法管理使用。
6、企業調整業務、終止經營或者依法清算,其結余的安全費用應當結轉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收益。

❷ 統計法律法規有那些

1、《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

我國唯一的一部統計法律,於1983年12月8日由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1996年5月15日經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第十九次會議修正,2009年6月27日再次經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修訂通過,於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53號 現公布《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細則〉的決定》,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

3、《統計資料保密管理辦法》

為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修訂統計資料保密管理辦法是很必要的,不僅有利於更好地貫徹執行「對內搞活經濟、對外實行開放」的方針,而且有利於保障國家核心秘密統計資料的安全。今後凡是絕密、機密、秘密統計資料,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對外發表。

各報刊、雜志發表未公布過的統計數字,事先一定要送統計部門或有關業務部門核對,並辦理審批手續,以免造成混亂。

4、《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制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於2017年5月28日發布,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

5、《統計執法檢查規定》

為了科學有效地組織統計執法檢查工作,保障統計法和統計制度的貫徹實施,維護和提高統計數據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及其實施細則,制定本規定。

(2)統計法規標准擴展閱讀

統計法律體系的基本框架

1、統計法律:即指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制定的關於統計方面的行為規范。

2、統計行政法規:由國務院制定,其法律效力低於法律、高於地方統計法規和統計規章。

3、地方統計法規:是由有地方立法權的地方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制定和發布的、並於本地方實施的統計行為規范。

4、統計行政規章:是指國務院各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及較大的市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有關統計的規范性文件。

❸ 統計法律法規包括哪些內容

你在網路搜索一下統計法,看大標題就知道了

❹ 規范統計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有哪些

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行政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細則》、《全國經濟普查條例》、《全國農業普查條例》地方性法規:《河南省統計管理條例》規章:《部門統計調查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統計執法檢查規定》、《統計從業資格認定辦法》、《涉外調查管理辦法》、《統計調查證管理辦法》

❺ 統計法是法規還是法律

統計法,是指調整國家統計機關行使統計職能而產生的統計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它的基本任務是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進行統計調查、統計分析,提供統計資料,實行統計監督。統計法是國家統計機關行使職能的法律依據,也是國家進行社會經濟監督的有力工具。它對有效地、科學地組織統計工作,保障統計資料的准確性和及時性,發揮統計在了解國情國力、指導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順利發展方面具有重要意義.

❻ 統計法實施條例是什麼含義,與統計法是什麼關系,是對統計法的補充和細化嗎

首先,從法律位階上來講,統計法是狹義的法律,由最高權力機關即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統計法實施條例是行政法規,由中央人民政府即國務院制定,二者都是廣義上的「法」,但在狹義上,統計法是法律,統計法實施條例是行政法規。因中央人民政府對全國人大負責,故統計法實施條例的法律等級低於統計法,也即統計法為上位法,統計法實施條例為下位法。
其次,統計法實施條例作為行政法規,是對統計法的闡釋和細化,因為統計法作為法律,具有高度抽象性,對一些問題規定的比較抽象和籠統,為了便於操作,國務院通過制定實施條例來將統計法細化,對具體問題規定的較為詳細。
再次,根據立法法的規定,下位法在對上位法細化的時候不得超過上位法規定的范圍,即統計法實施條例只能在統計法的范圍內進行解釋和細化,不允許超越統計法的范圍另行規定其他問題。也就是說,統計法實施條例只能對統計法細化,而不能對統計法進行補充。

❼ 統計法律法規有那些

拒絕提供統計資料或者經催報後仍未按時提供統計資料的,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整的統計資料的。

1:為統計調查對象的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遲報統計資料,或者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原始記錄、統計台賬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2:為統計調查對象的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遲報統計資料,或者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原始記錄、統計台賬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3: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等統計調查對象中承擔經常性政府統計調查任務的人員,必須取得統計從業資格,持有統計從業資格證書,已取得統計員以上統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人員,可免於統計從業資格考試和申請,憑統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直接從事統計工作。

4:未標明前款規定的標志或者超過有效期限的統計調查表,統計調查對象有權拒絕填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應當依法責令停止有關統計調查活動。

5: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及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等統計調查對象,必須依照本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真實、准確、完整、及時地提供統計調查所需的資料,不得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整的統計資料,不得遲報、拒報統計資料。

❽ 統計法律,統計法規,統計規章的區別

其實都是有關統計的法,不過效力高低不同。法律、法規、規章的主要區別:

  1. 法律是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效力僅次於憲法。

  2. 法規分為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行政法規由國務院制定,效力僅次於法律。地方性法規是由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對本行政區劃有效,效力更低一些。

  3. 規章分為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部門規章由國務院各部、委員會、中央人民銀行、審計署和直屬機構制定,效力低於行政法規;地方政府規章是由省級和較大市政府制定,對本行政區劃有效,效力低於行政法規。

  4. 如果規章之間有沖突,由國務院裁決;如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有沖突,由國務院給出意見:認為適用地方性法規的,直接適用;認為適用規章的,報全國人大常委會裁決。

❾ 8、什麼是地方性統計法規和統計行政規章

地方性統計法規,是由有立法權的地方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制定和發布的、並於本地方實施的統計行為規范。 根據憲法、組織法的有關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經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在不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本省、自治區的地方性法規相抵觸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 統計行政規章,是指國務院各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及較大的市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有關統計的規范性文件。統計行政規章分為兩類:一是地方統計行政規章,即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及較大的市人民政府所制定的統計行政規章;二是部門統計行政規章,即由國務院各部門制定的統計行政規章。

熱點內容
影視轉載限制分鍾 發布:2024-08-19 09:13:14 瀏覽:319
韓國電影傷口上紋身找心裡輔導 發布:2024-08-19 09:07:27 瀏覽:156
韓國電影集合3小時 發布:2024-08-19 08:36:11 瀏覽:783
有母乳場景的電影 發布:2024-08-19 08:32:55 瀏覽:451
我准備再看一場電影英語 發布:2024-08-19 08:14:08 瀏覽:996
奧迪a8電影叫什麼三個女救人 發布:2024-08-19 07:56:14 瀏覽:513
邱淑芬風月片全部 發布:2024-08-19 07:53:22 瀏覽:341
善良媽媽的朋友李采潭 發布:2024-08-19 07:33:09 瀏覽:760
哪裡還可以看查理九世 發布:2024-08-19 07:29:07 瀏覽:143
看電影需要多少幀數 發布:2024-08-19 07:23:14 瀏覽: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