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價的法規
發布時間: 2021-01-25 08:22:14
1. 建設工程審價方面的法律法規
每個地區都有自己的不同法律法規,請到各地的建委網站去查詢。
2. 「工程造價審計核減額超出送審造價5%的幅度以外的審計費用由施工單位(承包方)承擔」的法律規定
有。
《寧夏師范學院基建(修繕)工程項目審計實施辦法(修訂版)》第十五條其他有關規定:
1、送審的基建(修繕)工程項目結算文件、報表和資料應真實、完整,不多報、漏報,結算資料漏報者應承擔全部不利後果;
2、工程變更必須符合《寧夏師范學院基本建設項目變更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3、監察審計處、中介組織審計發現的問題和審計初步意見要及時與工程項目管理單位溝通、協調,需要與施工單位溝通或現場勘測查詢的,應由監察審計處和工程項目管理單位共同與施工單位聯系,核對工程造價時,須事先告知工程管理單位。
在審計中發現的有關結算的重大問題或施工單位異議較大的事項,需經工程項目管理單位、監察審計處或中介組織共同商議,由主持單位整理形成書面意見,並與施工單位溝通後送審計機構執行。
(2)審價的法規擴展閱讀:
《寧夏師范學院基建(修繕)工程項目審計實施辦法(修訂版)》第十六條工程項目在施工管理和預(結)算送審時要做到以下幾點:
1、工程施工方案的制定、調整、隱蔽工程等資料要完整,相關人員要簽字、蓋章;
2、報送的竣工決算應附施工圖紙(草圖),工程計算稿等有關決算依據;
3、使用量較大的無價材料或暫定價材料,其價格需由實施單位與監察審計處會同有關單位共同考察確定;
4、審計人員要參加工程的竣工驗收
3. 總包決算審價時要求專業分包提供計算書,計算書必須提供么可以不提供么,如果提供是潛規則還是法律規定
應提供計算書,報送決算是需要提供計算書的。但准確性並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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