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參公審批
⑴ 全額事業編制人員參照公務員管理需要哪個部門審批
公務員是行政編制,工資薪水由國家財政發放,行使管理國家職能,三者缺一不可。很顯然,除此以外的都不是公務員。
事業單位:是國家機關依據法律法規設立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事業單位一般要接受國家行政機關的領導,從目前情況來看,事業單位絕大部分由國家出資建立,大多為行政單位的下屬機構。與企業相比,事業單位有以下特徵:一是不以盈利為目的;二是財政及其他單位撥入的資金主要不以經濟利益的獲取為回報。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參公人員錄用、考核、晉級、工資待遇、福利與本地區公務員基本相同,享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的權利和利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約束。可見,參公身份是介於行政編制和普通事業編制之間的一種特殊事業編制身份。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一百零六條 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經批准參照本法進行管理。這就是參公的來源。
⑵ 事業單位參公的標准和條件
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經批准參照本法進行管理。
對於參公事業單位和一般事業單位來說,兩者都屬於事業單位編制,但是實行不同的人事制度,前者實行公務員制度,後者實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公務員制度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在招錄、晉升、薪酬、退休、養老等諸多人事管理方面都存在不同,如招錄制度,參公事業單位和行政機關人員招錄必須遵守《公務員錄用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招聘必須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一系列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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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特徵
1、提供公共服務:事業單位的功能實際上就是提供公共事業產品,提供公共事業產品是事業單位產生和存在的基本條件。科、教、文、衛等領域的事業單位,是保障國家政治、經濟、文化生活正常進行的社會服務支持系統。
2、屬於非公共權力機構:事業單位所從事的事業多是政府職能所派生出來的具體事務,但它卻不屬於公共行政權力機關,不具有公共行政權力。
同類事業單位之間也不能存在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它對於行政區劃內的其他部門或個人也不具有行政管理的職能,它只能利用自身的專業知識和專門技術向社會提供諸如教育文化、醫療衛生等方面的服務,專業性服務是事業單位基本的社會職能。
3、屬於知識密集型組織:絕大多數事業單位是以腦力勞動為主體的知識密集型組織,專業人才是事業單位的主要人員構成,利用科技文化知識為社會各方面提供服務是事業單位基本的社會職能。
4、經費來源的國產化:我國的事業單位基本上由國家財政統一撥給各項事業經費,這是中國傳統事業管理體制的一個基本特徵。
隨著事業單位體制改革的深化和發展,事業單位的經費來源日趨呈現多元化的態勢,但來自國家的財政撥款在事業單位的經費中仍然佔主導地位。現階段,我國事業單位經費來源主要包括財政補助和非財政補助兩類。
⑶ 請問事業單位要怎樣才能參公
如果事業單位要轉為參公事業單位,那麼必須要省編委和人事局發了批復才能轉,地方政府都沒有權利變更的。首先要單位向地方人事局申請,地方人事局批准還要報地方政府批准,一層層申請上到省,得到到省批復才能轉。
⑷ 事業單位參公沒有審批是什麼原因
政府部門參公的話一般是人事部門負責的。參公的審批權在省里,沒有審批可能是條件還不夠成熟,畢竟現在申請參公的事業單位很多,省里肯定會綜合考慮各方面的情況。還有注意是法律法規授權,省政府沒有頒布法律法規的權力,所以省政府的執法證不能說明什麼。
⑸ 參公事業單位審批是誰
參公事業單位的資格審批由組織部和人社局聯合審批,最後由政府審批。
⑹ 事業單位怎麼申請參公管理
由本單位提出意見,國務院委託人事部審批。
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實行參照管理的,由本單位提出意見,國務院委託人事部審批;國務院各部委、直屬特設機構、直屬機構、辦事機構、部委管理的國家局所屬事業單位實行參照管理的,由各部委、直屬特設機構、直屬機構、辦事機構、部委管理的國家局提出意見,報人事部審批。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和政府工作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實行參照管理的,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廳(局)審核,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審批後,報人事部備案;市(地)、縣級人民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和政府工作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實行參照管理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廳(局)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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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參公管理的相關要求規定:
1、實行參照管理的單位,應當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實施方案》對人員進行登記、確定職務與級別、套改工資,並參照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規的規定,對單位內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進行管理。
2、參照管理的單位不實行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職務、工資、獎金等人事管理制度。
3、公務員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參照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對不執行錄用、職務與級別、工資福利保險等管理規定的,要責令其限期改正,並追究有關領導人員的責任。
⑺ 事業單位參公:什麼叫做通過了參公的審核,什麼程序或手續呢我是工勤人員,以後會如何呢。
1、公務員目抄前是凡進必考,目前在公務員隊伍工作的,早在2000年前也參加了轉任考試。當然,除了工勤人員。
2、參公事業單位比較復雜,有一部分是招錄的,可能是工勤人員,也有可能是參公事業編。有一部分是在執行公務員法後考錄的,這一部分肯定是參公事業編。以上幾種人員都是有區別的。拿轉任來說,參公編轉公務員,要麼是副科級實職以上,要麼是經過考錄的,換句話說,招錄的參公事業人員沒有達到一定級別都不能直接轉任公務員。
3、就你這種情況,一是工勤人員也是分級的,你可以走這條路,二是如果你文化程度夠的話,可以參考,三是如果跟領導關系好的話,可以通過變通方式解決編制,不過文憑還是要混一個,考試也是少不了的,只是可以比其他人員都占優勢,比如本單位加分,或者擴大招考比例,縮小招考范圍等。
⑻ 今後年起,國家是否不再受理事業單位申請參公單位審批了。就是今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沒有機會變公務員了
首先,事業單位參公審抄批權力在各個省,以後是否受理要看各個省的事業單位改革具體情況
比如江蘇省在年初發了蘇人社發〔2012〕30號《關於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審批工作的通知》,現在申報審批工作就正在進行中。
事業單位改革不是五年么,這輪改革之後,劃行政的、劃公益的、轉企業的改革完之後,說不準就真的沒有機會了。
⑼ 事業單位參公沒有審批是什麼原因
事業編抄的幹部身份要看職位高低和單位推薦情況考慮是否轉參公編。 1、事業編,和參公編以及行政編(不是一個考試類型),各地考試的時候,事業編是一個考試,參公和行政是一個考試。 2、具體到機關事務管理局,大多數地方的都是參公編制,但是單位是參公編不代表著裡面全是參公編,像機關事務管理局這樣的參公單位里,本身規定的編制中是還有很多很多事業編(專門設有給專業技術人員以及司機等工勤人員的事業編,歸屬於機關事務管理局下轄的機關後勤服務中心名下)。所以,單位通過參公審批了,正常情況下也只是少部分變成參公編,大部分還應該是事業編。參公編的話,相當於副科以上級別的領導應該是直接轉,相當於科員級別的,估計要重新考或者領導討論決定名單(不是規范的做法)吧,但具體到機關事務管理局,很少會出現等額全部轉的情況。 3、直接轉製成公務員幾乎是不可能的,公務員逢錄必考(符合條件的都可報名,至少滿足1:2差額才可開考)。參公和事業編倒是有少數直接錄用(其實也是經過等額考試的)的情況
⑽ 單位通過了參公審批了,但是事業編制的幹部身份,將會怎麼處理
事業編的幹部身份要看職位高低和單位推薦情況考慮是否轉參公編。
1、事業編,和參公編以及行政編(不是一個考試類型),各地考試的時候,事業編是一個考試,參公和行政是一個考試。
2、具體到機關事務管理局,大多數地方的都是參公編制,但是單位是參公編不代表著裡面全是參公編,像機關事務管理局這樣的參公單位里,本身規定的編制中是還有很多很多事業編(專門設有給專業技術人員以及司機等工勤人員的事業編,歸屬於機關事務管理局下轄的機關後勤服務中心名下)。
所以,單位通過參公審批了,正常情況下也只是少部分變成參公編,大部分還應該是事業編。參公編的話,相當於副科以上級別的領導應該是直接轉,相當於科員級別的,估計要重新考或者領導討論決定名單(不是規范的做法)吧,但具體到機關事務管理局,很少會出現等額全部轉的情況。
(10)事業單位參公審批擴展閱讀:
關於參公管理的法律依據是《公務員法》第一百零六條: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經批准參照本法進行管理。
參公事業單位作為一種特殊的事業單位,具有一定的特點,主要表現為其與行政機關和一般事業單位的區別和聯系。
對於參公事業單位和行政機關來說,二者編制管理不同,但是實行相同的人事管理制度,即公務員制度。原則上,我國公共部門根據不同的編制類型實行不同的人事制度,行政編制人員實行公務員管理制度,事業編制人員實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
然而,參公事業單位就是我國編制管理和人事制度管理中存在的一個例外,也就是說,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其編制仍然在事業編制序列,然而卻按照公務員管理辦法進行管理。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審批辦法》第6條規定,實行參照管理的單位,應當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實施方案》對人員進行登記、確定職務與級別、套改工資,並參照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規的規定,對單位內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進行管理。
參照管理的單位不實行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職務、工資、獎金等人事管理制度。另外,雖然參公事業單位和行政機關都實行公務員制度,但是一般來說,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被稱為「公務員」,而參公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被稱為「參公人員」。
參考資料:網路-參公事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