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停車收費法規
① 請教:道路停車的法規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於道路停車的法規條款。
處罰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條規定:
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施劃的停車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條規定:
新建、改建、擴建的公共建築、商業街區、居住區、大(中)型建築等,應當配建、增建停車場;停車泊位不足的,應當及時改建或者擴建;投入使用的停車場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
在城市道路范圍內,在不影響行人、車輛通行的情況下,政府有關部門可以施劃停車泊位。
(1)道路停車收費法規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規定:
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
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
因採取不正確的方法拖車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責任。
② 路邊停車收費法律依據
城市道路臨時停車位從土地和道路的建設投資看,是屬於政府財政專投資,屬於公共事業項目,屬收取臨時停車費缺乏法律和政策依據,同時從民生角度出發,收取臨時停車費也不合理。
如要收取費用,也應由政府物價管理部門召開價格聽證會議,廣泛聽取意見後確定收費標准,制定統一規范的管理規定,設立醒目的收費公告牌。同時對收取費用的使用渠道要合理,並定期公告。
即有相關的收費制度規定和合法的物價部門的收費票據。
③ 市區道路停車位收費合法嗎
不合法。
因為沒有任何法律規定路邊停車需要收費。無論城管部門還是交管部門收取路邊停車費,都存在法律依據不明確的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沒有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的依據,地方政府規章不得設定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或者增加其義務的規范。財政基本制度只能由國家立法機關制定法律予以規定,行政機關不能自我授權設定財政收入項目。
(3)道路停車收費法規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相關法條:
第八十條國務院各部、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審計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直屬機構,可以根據法律和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決定、命令,在本部門的許可權范圍內,制定規章。
部門規章規定的事項應當屬於執行法律或者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決定、命令的事項。沒有法律或者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決定、命令的依據。
第八十一條涉及兩個以上國務院部門職權范圍的事項,應當提請國務院制定行政法規或者由國務院有關部門聯合制定規章。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性法規,制定規章。
④ 路邊停車收費可以拒絕
可以拒絕。
車主平時交納這稅那費,相當於已經為路邊停車預先埋了單,當臨時佔用回道路資源時,便答不應該重復交費,如果要收費可以拒絕。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3條,只是明確政府施畫臨時停車位,並沒有賦予任何人可以對公共道路停車收費的權利,公共道路是公共資源為全民所有,道路的修建維修維護我們買車繳稅了,每年交養路費了,燒的油裡面也交了燃油稅了。所以說馬路停車收費不合理也不合法。
(4)道路停車收費法規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是2003年10月28日公布的關於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於2007年與2011年兩次修訂。
本法分總則、車輛和駕駛人、道路通行條件、道路通行規定、交通事故處理、執法監督、法律責任、附則8章124條。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條
新建、改建、擴建的公共建築、商業街區、居住區、大(中)型建築等,應當配建、增建停車場;停車泊位不足的,應當及時改建或者擴建;投入使用的停車場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
在城市道路范圍內,在不影響行人、車輛通行的情況下,政府有關部門可以施劃停車泊位。
⑤ 城市道路臨時停車規定罰款2000元對嗎
《安全抄法》第九十三條規定:來「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
機動車駕駛自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回收取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拖移至的地點。」如你地區有相關規定,請詢問當答地交通管理部門,領處罰在200元以上,必須按照一般程序進行。
⑥ 想問一下懂法律的大神,馬路邊的公共停車位,要收費合理嗎有什麼法律依據嗎
必須有正規停車場有監控。交通道路。安全設置齊全。必須通過相關部門審核才能批准收費的。按照有關文件小區家屬院停車不允許亂收費的
⑦ 道路停車的法規條款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條規定: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這里的規定地點,主要是指停車場、停車泊位等主管部門施劃的停車地點。 無禁止標志僅可上落客 無任何禁止停車標志的道路可以臨時停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對「臨時停車」作了規定:在道路上臨時停車,車輛應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後,立即駛離。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於公眾通行的場所。 有禁止停車標志的路段不準停車。需要注意的是,禁止停車標志有三類。 第一類是禁止臨時停車和長時間停車標志,為紅色圓圈內畫有紅色交叉,不但不可以長時間停車,也不允許臨時停車。這類標志又有兩種,一種紅色圓圈下帶有「全路段」字樣,指示全路段禁停。另一類無「全路段」字樣,指本路段禁停。 第二類是禁止長時間停車標志,為紅色圓圈內單斜杠,有這類標志的路段可以臨時停車,但不能長時間停車。 第三類是道路上禁止停車的禁停標志,例如道路上畫有密集的「黃方格」是禁止停車的。此外,人行橫道(斑馬線)和沒有停車標...《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條規定: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這里的規定地點,主要是指停車場、停車泊位等主管部門施劃的停車地點。 無禁止標志僅可上落客 無任何禁止停車標志的道路可以臨時停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對「臨時停車」作了規定:在道路上臨時停車,車輛應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後,立即駛離。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於公眾通行的場所。 有禁止停車標志的路段不準停車。需要注意的是,禁止停車標志有三類。 第一類是禁止臨時停車和長時間停車標志,為紅色圓圈內畫有紅色交叉,不但不可以長時間停車,也不允許臨時停車。這類標志又有兩種,一種紅色圓圈下帶有「全路段」字樣,指示全路段禁停。另一類無「全路段」字樣,指本路段禁停。 第二類是禁止長時間停車標志,為紅色圓圈內單斜杠,有這類標志的路段可以臨時停車,但不能長時間停車。 第三類是道路上禁止停車的禁停標志,例如道路上畫有密集的「黃方格」是禁止停車的。此外,人行橫道(斑馬線)和沒有停車標志的人行道也是禁止停車的。
⑧ 城市道路地面停車位收費合理嗎,國家法律沒得規定地面停車位要收費的吧
1\是否合理看處在什麼角度
開車的基本都覺得不合理,其他的都覺得合理
問題是也沒有禁止
問題是也沒有禁止
所以在地方政府批準的情況下,就可以收
⑨ 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如何處罰
根據舊來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源理條例》第九十三條,違章停車有如下的處罰規定:
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
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因採取不正確的方法拖車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責任。
(9)道路停車收費法規擴展閱讀:
不按規定停車、臨時停車包括以下行為:
1、按順行方向靠道路左側停車,且駕駛員未離開車輛的。
2、在公共汽車站、電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隊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停車的。
3、在交叉路口、鐵路道口、彎路、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20米以內的路段停車的。
4、公共汽車、電車在站點以外的地方停車的。
5、夜間臨時停車的,不開示寬燈的。有上述行為的,罰款五元,記二分。